1、校内勤工助学用工规定勤工助学是学院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举措。学院通过提供固定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既能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又能灵活、有效地缓解相关部门事务重、人手紧的状况。为了更好地服务困难学生,更高效地利用有限的资助经费,特制订XX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用工规定。一、用工申请部门需于每学期开学二周内,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领和填报XX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机构审核,学院分管领导签署同意后方可设置助学岗位。二、获批准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用工岗位信息发布,拟申请的学生可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XX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三
2、、拟申请学生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后,学生所在系(部)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推荐,用工部门签署用工意见。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重点在于资助家庭贫困学生解决生活问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按照以资助困难学生为首要考虑对象的原则招聘学生。五、各单位要严格勤工助学用工制度,加强岗位监督。每月5日前,由用工单位按照勤工助学学生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工资标准,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勤工助学学生工资表。六、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勤工助学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太仓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用工报表后,按程序报学工处、财务
3、处、院领导审批,学生凭学生证到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工资。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由学生处负责解释。附件:1.xx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2.xx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1XX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申请用工部门(单位)岗位负责人岗位人数所设置的岗位名称联系电话设置理由岗位职责岗位部门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勤工助学管理机构审批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院领导审批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设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附件2xx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姓名性别年龄籍贯院系班级政治面貌电话家庭住址学生贫困等级口一等口二等口三等可参加勤工助学时间课余周末口寒暑假申请理由签名:年月日申请岗位意愿保洁类口图书馆类口文秘档案类口微机录入类口软件设计口文件整理口其它口(可多选)辅导员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系部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推荐意见经审核,同意推荐同学于年月曰前来应聘勤工助学工作。签字(盖章):年月曰申请用工部门(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注:本表由学生资助中心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