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细则一、学生公寓系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实行门卫值班制、日常检查制和安全巡逻制。1 .按楼(区域)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门卫值班员负责本楼(区域)门卫值班,并切实履行门卫职责,认真做好外人来访进出登记,按时开、关门,安全交接班。2 .按楼(区域)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由管理员具体负责。每周进行宿舍卫生检查时同时进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二次。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3 .各校区公寓办要安排专人,对本宿舍区及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校区内安全用电及防火专项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切实做好安全台帐建设。每逢“五一”、“国庆”、“元旦”节和寒、暑假前,由中心组织全校学生
2、公寓(宿舍)安全检查。二、学生应严格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寝室内:1 .禁止跳舞、酗酒、踢球、溜冰、打麻将、赌博、斗殴、起哄,不准向窗外乱扔东西。2 .严禁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生活电器以及电阻性发热电器(如热得快、电磁炉、电热杯、电饭煲、电熨斗、电暖器、电热毯、电夹板、暖手宝、烘鞋器、烘干机等)。3 .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自炊、点蜡烛、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焚烧物品和燃放鞭炮等。4 .在寝室无人时禁止使用充电器充电并切断电源。5 .禁止传播黄色书刊和光盘、碟片。6 .严禁存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7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禁止大声喧哗。发
3、现违反上述规定,管理人员应予制止,对热得快、电炉、酒精炉、煤油炉、黄色书刊、黄色光盘、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一律没收;违章电器一律收缴,待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三、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惕,防止被盗受骗和意外事故发生。1 .及时关好门窗、锁好门,贵重物品(手机等)要妥善保管,大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以防失窃,否则责任自负。2 .严禁私自更换门锁,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钥匙丢失应及时到校区公寓办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撬门、撬锁,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3 .严禁私自留宿他人或私自在校外租房,未经批准不得夜不归宿。4 .严禁随意挪动或毁坏消防器材;严禁擅自操作用电设施,
4、警防意外故事发生。四、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工作。1 .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练使用所备消防器材。2 .保持安全通道畅通,能随时打开通道门锁。3 .学生宿舍门厅、走道有明显安全警示和禁烟标志。4 .楼宇大厅电子屏或黑板报设有安全宣传栏目,定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知识宣传。5 .安全培训每年两次。五、逐级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层层明确安全责任人。1 .公寓服务中心主任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分管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的副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负有检查和宣传教育责任。2 .各校区主任负责各自校区安全管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全员负有直接责任。3 .安全管理实行按楼管理员负责制,管理员负有直接责任。4 .安全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公寓服务中心通过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对校区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六、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