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篇第一篇 商业银行会计商业银行会计第七章第七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3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内容支付结算业务概述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结算方式的核算银行卡业务的核算4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一、支付结算概述5二、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一)支付结算的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6(二)支付结算的纪律(二)支付结算的纪律1.客户的“四不准”(1)不准套取商业银行信用,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支付密码不符的支票和远期支票以
2、及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2)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商业银行和他人资金;(3)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4)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72.商业银行的“八不准”(1)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2)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3)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或少扣滞纳金、罚金;(4)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5)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6)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7)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8)不准放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
3、8三、支付结算的方式四票、一卡、三方式四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一卡:信用卡三方式:委托收款、汇兑和托收承付9第二节 票据结算的核算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10一、支票一、支票(一)支票概述(二)转账支票的核算(三)支票挂失的处理11(一)支票概述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支票,也可以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左上角画两条平行线后,成为画线支票。画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12支票使用的相关规
4、定支票使用的相关规定1.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支票2.同城异地都可以用3.用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清偿债务等均可4.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 天5.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支票的签章必须与预留印鉴相符。签发空头支票、印鉴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予以退票并处以罚款。13(二)转账支票的核算 持票人开户行和出票人开户行为同一家银行。 持票人开户行和出票人开户行为同一系统银行。 持票人开户行和出票人开户行为跨系统银行。 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划款。 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办理划款。(三)现金支票的核算(三)现金支票的核算 出票人开户行借:吸收存款*存款*户 贷:库存现金14(四
5、)支票影像系统结算的核算 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划款(五)支票圈存结算的核算 支票圈存的概念 小额支付系统或同城票据交换系统15(六)支票挂失的处理16支票丢失,失票人到付款行挂失时,应提交一式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付款行收到后,按规定审查无误并确认未付款的,方可受理。17二、银行本票(一)银行本票概述(二)银行本票的核算18(一)银行本票概述银行本票是指商业银行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定额本票的面额为1000 元、5000 元、1 万元和5 万元四种;19银行本票的基本规定1.同城使用2.银行本票可以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本
6、票可以支取现金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4.注明“转账”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20(二)会计科目设置“开出本票”(三)银行本票的会计核算(三)银行本票的会计核算 持票人开户行和出票人开户行为同一家银行。 持票人开户行和出票人开户行为同一系统银行。 持票人开户行和出票人开户行为跨系统银行。 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划款。 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办理划款。2122四、银行本票未用退回借:开出本票*银行本票*申请人 贷:吸收存款*存款*申请人五、银行本票丢失23三、银行汇票的核算(一)银行汇票概述银行汇票:出票银行签发的,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
7、据。24银行汇票的有关规定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2.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3.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背书转让金额不超过实际结算金额。4.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一个月5.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允许更改,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多余金额由出票行退交申请人。25(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开出汇票”“应解汇款”(持票人未在代理付款行开户)(三)会计核算(三)会计核算 “代理付款行” 持票人在本行开户 持票人未在本行开户2627四、商业汇票核算(一)商业汇票概述(二)商业承兑汇票的核算(三)银行承兑汇票的核算28(一)商业汇票概述商业汇票
8、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并交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行开立存款户的存款人签发。29(二)商业汇票的基本规定1.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购销合同进行商品交易和清偿债权债务,才能使用商业汇票。2.同城或异地均可使用;3.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4.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 个月;在承兑期内可申请贴现。5.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日6.银行承
9、兑汇票的付款人于到期日如未能足额交存票款,银行除无条件付款外,对付款人欠付的商业汇票金额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7.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30二、会计科目设置银行承兑汇票“存入保证金”“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1第三节第三节 结算方式的核算结算方式的核算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32一、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商业银行将款项汇给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明“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33二、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并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
10、付款的结算方式。34托收承付的有关规定1.要有符合合同法要求的经济合同,并在合同上明确注明使用该结算方式。3.托收承付结算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元。2.结算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者工业企业。4.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为邮寄和拍电报两种。35(二)托收承付的核算1.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托收承付审核无误,登记“发出托收结算凭证登记簿”,同时将有关凭证及附件一同寄往付款人开户行。开户行收到托收凭证及有关附件后,应当按照办理托收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审查时间不得超过次日。收款人按签订的经济合同发货后
11、,即可填制一式五联的托收凭证,连同发货单证或有关证明一并送交开户行。362.付款人开户行的核算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有关单证,审查无误后,在各联凭证上批注到期日及承付期限,及时通知付款人。承付货款的方式有两种: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验单付款: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节假日顺延)。验货付款:承付期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节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从付款人账户内付出,按照收款人指定的划款方式,划给收款人。37三、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
12、算方式。会计处理手续与托收承付基本相同38委托收款有关规定1.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2.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不受金额起点限制3.结算款项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4.收款人凭相关收款凭证:如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5.付款期为3天,若付款期满,付款人存款账户余额不足,即按无款支付办理,不予延期;对于拒付,银行不负责审查拒付理由39委托收款的会计核算付款人开户行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联行科目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收款人开户行借:联行科目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40第四节第四节 银行卡业务的核算银行卡业务的核算一、银行卡概述银行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
13、单位购物、消费和向商业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银行卡按是否提供信用透支功能,可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信用卡又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41三、信用卡付款的核算特约单位与持卡人在同一银行开户:借:吸收存款信用卡存款付款人户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特约单位户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特约单位与持卡人不在同一银行开户:借:待清算辖内往来(或其他)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特约单位户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特约单位开户行的处理:42(二)信用卡支取现金的手续(二)信用卡支取现金的手续1.在发卡行取款借:吸收存款信用卡存款申请人户 贷:库存现金2.不在发卡行取款借:待清算辖内往来(或其他科目) 贷:库存现金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