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一、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一、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考核 三、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几点思考三、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几点思考什么是质量?质量的内涵:保证率;可靠度;耐久性。质量的内涵:保证率;可靠度;耐久性。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施工质量的判定:是否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是否施工质量的判定
2、:是否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是否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主要由以下五个层次组成:主要由以下五个层次组成:(一)法律(一)法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最基本的依据。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最基本的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等。(二)行政法规(二)行政法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部门规章(三)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在:是由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
3、布的具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定。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框架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框架(四)规范性文件:(四)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指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指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具有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具有更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较广泛。如更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较广泛。如水利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等。(五)技术标
4、准:(五)技术标准:是指为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满足标准化要是指为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满足标准化要求,国家和水利行业制定的一系列工程技术规范、操作工艺规程、求,国家和水利行业制定的一系列工程技术规范、操作工艺规程、验收标准、质量标准等技术文件。如验收标准、质量标准等技术文件。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SL176-2007)等。)等。 水利行业全面系统、具有水利特色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标水利行业全面系统、具有水利特色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是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准体系,是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法
5、规制度框架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框架1.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一一. .水利建设四项制度水利建设四项制度NoImage项目法人:以项目建设为目的,从事项目建设管理活动的法人项目法人:以项目建设为目的,从事项目建设管理活动的法人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1)(1)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按照基本建设程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按照基本建设程 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2)(2)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主要行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主要行 政及技
6、术、财务负责人。政及技术、财务负责人。(3)(3)负责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负责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4)(4)负责与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工负责与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工 程建设外部条件。程建设外部条件。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5)(5)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 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6)(6)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
7、工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工 程建设资金程建设资金, ,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 建设资金。建设资金。(7)(7)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 资、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资、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8)(8)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计划、相应的安全度汛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计划、相应的安全度汛 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
8、。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9)(9)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10)(10)负责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负责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11)(11)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推广集中建设管理模式推广集中建设管理模式 大力推广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县级人民政府原大力推广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县级人民政府原则上统一组建一个专职的项目法人。则上统一组建一个专职的项目法人。 健全项目法人机构,有效整合现有专业技术力健全项目法人机构,有效整合现有专业技术力量,解决基层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困难量
9、,解决基层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困难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是指是指政府投资的水利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技术和能力的专业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管理经验、技术和能力的专业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制责项目的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制度。度。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代建制代建制水利工程强制招标范围:水利工程强制招标范围: 具体范围具体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
10、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或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或者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制 规模标准:规模标准: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单项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项目。 可不招标项目:可不招标项目: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 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 项目中经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工的部分项
11、目中经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工的部分 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和 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采用特定专利技术或特有技术的项目采用特定专利技术或特有技术的项目 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2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要全部按照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要全部按照属地管理和权限管理原则进入公共交易市场进行地管理和权限管理原则进入公共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易。2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招标投标行政监督:2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制 关于国务
12、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国办发200034200034号):工业号):工业( (含内含内贸贸) )、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水建管(水建管200638200638号):县级
13、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号):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机构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 强制监理范围:强制监理范围:3 3、建设监理制、建设监理制 总投资总投资200200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利工程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1)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 (2) (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3) (3)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使用外国政府或
14、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监理的主要工作:监理的主要工作:3 3、建设监理制、建设监理制(3)(3)资金管理:资金管理:协助项目法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提交协助项目法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提交 的资金流计划,核定工程量,签发付款凭证。的资金流计划,核定工程量,签发付款凭证。(1)(1)组织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组织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2)(2)进度管理:进度管理: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查被监理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查被监理 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4)(4)质量管理:质量管理:采
15、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对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对 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5)(5)审查被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审查被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 护措施,并监督实施。护措施,并监督实施。(6)(6)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合同的作用:合同的作用:4 4、合同管理制、合同管理制 水利建设参建各方的关系以合同关系为纽带,合水利建设参建各方的关系以合同关系为纽带,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 (1) (1)合同是约束发包方和
16、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是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 (2)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活动的准则。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活动的准则。 (3) (3)合同是建设中纠纷解决的依据。合同是建设中纠纷解决的依据。应用标准合同文本:应用标准合同文本:4 4、合同管理制、合同管理制 项目法人与参建各方要按照标准文本签订合同,明确项目法人与参建各方要按照标准文本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出现。 严禁在合同外另行签署违背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严禁在合同外另行签署违背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严禁
17、签订虚假合同。严禁签订虚假合同。 目前要求强制应用的合同文本有:目前要求强制应用的合同文本有:标准施工招标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件、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大的一个亮点是明确了参最大的一个亮点是明确了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建各方的质量责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一)建设单位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单位责任和义务1 1、关于发包与招标;、关于发包与招标; 2 2、关于提供原始资料;、关于提供原始资料;3 3、不得迫使承包方
18、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压缩合理工、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压缩合理工 期,不得明示或暗示违反强制性条文;期,不得明示或暗示违反强制性条文;4 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5 5、关于委托监理;、关于委托监理; 6 6、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7 7、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含甲供);、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含甲供);8 8、关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装修工程;、关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装修工程;9 9、组织竣工验收;、组织竣工验收; 1010、建立、移交工程档案。、建立、移交工程档案。二、水
19、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二)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和义务(二)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和义务1.1.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2.2.按照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按照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执业人员对设计文件负责;执业人员对设计文件负责;3.3.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4.4.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成果进行设计,设计文件符合深度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成果进行设计,设计文件符合深度要求;5.5.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注明技术指标
20、、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注明技术指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一般不得指定厂家;一般不得指定厂家;6.6.向施工单位就施工图文件作说明;向施工单位就施工图文件作说明;7.7.参与质量事故分析,对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参与质量事故分析,对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方案。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三)施工单位责任和义务(三)施工单位责任和义务1 1、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2 2、对施工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界定;、对施工质量负责
21、;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界定;3 3、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4 4、必须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必须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5 5、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6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见证取样,送具有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见证取样,送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检测;质的质量检测单位检测;7 7、返修不合格工程;、返修不合格工程;8 8、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教育培训制度;9 9
22、、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赔偿责任。、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赔偿责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四)工程监理单位责任和义务(四)工程监理单位责任和义务1 1、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不得转让;、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不得转让;2 2、回避原则;、回避原则;3 3、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责任;4 4、选派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驻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选派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驻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使用材料、设备;未经总监签字,不得拨付工程款,字,不得使用材料
23、、设备;未经总监签字,不得拨付工程款,不得竣工验收;不得竣工验收;5 5、按照监理规范,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按照监理规范,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施监理。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是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件。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增加了一些内容: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增加了一些内容: (一)(一)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任。同时规定,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同时规定,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
2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二)在设计单位方面,一是应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二)在设计单位方面,一是应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大中型工程应在现场设立代表机构或派驻设决有关设计问题,大中型工程应在现场设立代表机构或派驻设代;二是设计单位应在各个验收阶段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代;二是设计单位应在各个验收阶段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三)明确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责任由采购单位(三)明确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责任由采购单位承担,任何单位
25、或个人不得干预采购单位自主采购的权利。承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采购单位自主采购的权利。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在水利建设质量管理中越来越重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在水利建设质量管理中越来越重要。水利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对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对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定。1.1.资质范围内承揽业务;不得出借资质;不得转包质量检测业务;资质范围内承揽业务;不得出借资质;不得转包质量检测业务;2.2.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3.3.质量检测
26、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4.4.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检测报告负责。检测报告负责。5.5.应将存在工程安全问题、可能形成质量隐患或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应将存在工程安全问题、可能形成质量隐患或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以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报测结果以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
27、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报告委托方和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告委托方和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6 6、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19991999年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作了具体规定对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作了具体规定, ,这也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的一个重要补充。这也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的一个重要补充。
28、 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27案例: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 20072007年年8 8月月1313日,湖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堤族自治州凤凰县堤溪陀江大桥建设中溪陀江大桥建设中发生特别重大坍塌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事故,造成6464人死人死亡、亡、4 4人重伤、人重伤、1818人人轻伤,直接经济损轻伤,直接经济损失失3974.73974.7万元。万元。案例: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 直接原因直接原因 由于
29、堤溪陀江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由于堤溪陀江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 1号孔主拱圈靠近号孔主拱圈靠近0 0号桥台一侧约号桥台一侧约3m3m至至4m4m宽范围内,即宽范围内,即2 2号腹拱下的拱脚号腹拱下的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案例:凤凰
30、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 间接原因间接原因施工单位施工单位 未经设计同意,擅自与业主商议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未经设计同意,擅自与业主商议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方案,未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未配备专职的质量监督员和安全员,未认真整改落未配备专职的质量监督员和安全员,未认真整改落实严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实严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 主拱圈质量问题突出,未达到设计强度就开始落架主拱圈质量问题突出,未达到设计强度就开始落架施工作业。施工作业。 项目经理部技术力量薄弱。施工人员技术素质低,项目经理部技术力量薄弱。施工人员技术素质低,劳务分包农民工队伍,且在上岗前未技术培训和安劳务
31、分包农民工队伍,且在上岗前未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关键岗位人员均无相应资格证书。全教育,关键岗位人员均无相应资格证书。案例: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 间接原因间接原因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商议变更原主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商议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同时,为赶施工进度,越权指拱圈设计施工方案。同时,为赶施工进度,越权指挥施工,甚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挥施工,甚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未认真督促纠正;发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未认真督促纠正;发现施工单位选用的施工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现施工单位选用的施工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施
32、工人员未经培训等问题后未认真督促整改;发现监理人员未经培训等问题后未认真督促整改;发现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后也未采取任何措施。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后也未采取任何措施。案例: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 间接原因间接原因监理单位监理单位 现场监理处对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现场监理处对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予以坚决制止。未予以坚决制止。 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签字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签字验收合格。验收合格。 派驻现场监理处技术人员不足,一半监理人员不具派驻现场监理处技术人员不足,一半监理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且人员频繁更换。备执业资格,且人员
33、频繁更换。案例: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 间接原因间接原因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 违规将地质勘察项目分包给个人。违规将地质勘察项目分包给个人。 前期地质勘察工作不细,设计深度不够。前期地质勘察工作不细,设计深度不够。 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不到位、设计交底不够。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不到位、设计交底不够。2022-6-733案例: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 间接原因间接原因质量监督单位质量监督单位 省、州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对大桥工程的质量监管严省、州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对大桥工程的质量监管严重失职。重失职。 湘西州质监分站未落实重点工程质量监督,发现重湘西州质监分站未落实重点工程质量监督,发现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后,
34、未依法责令工程停工整改,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后,未依法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也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省质监站对州质监分站业务工作监督指导不力,监省质监站对州质监分站业务工作监督指导不力,监管不到位,对工程建设失察。管不到位,对工程建设失察。2022-6-734案例: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有2424人。其中,政府公职人员人。其中,政府公职人员8 8人,包括县处级人,包括县处级3 3人
35、,人,科级及以下科级及以下5 5人;企业人员人;企业人员1616人,包括包工头人,包括包工头4 4人,人,建设、施工单位建设、施工单位7 7人,监理单位人,监理单位5 5人。人。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明确: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条例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第四十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
36、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管理。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条例条例第五十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应第五十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应当支持和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质量监督检查人员依当支持和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质量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法执行职务。 关于关于监督检查的内容监督检查的内容,条例条例第四十四条和
37、第四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是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十七条:是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关于关于监督检查的主体监督检查的主体,条例条例第四十六条:可由第四十六条: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一)监督范围:(一)监督范围: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城镇供水、滩涂围垦等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工水利水电工程和城镇供水、滩涂
38、围垦等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均必须由水利工程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二)监督定位:(二)监督定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强
39、制性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理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三)监督依据(三)监督依据:1.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2.2.水利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3.3.经批准的设经批准的设计文件。计文件。 (四)监督方式(四)监督方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大型水利工程应设置项
40、目站,中小型水利工程抽查为主。大型水利工程应设置项目站,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或进行巡回监督。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或进行巡回监督。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五)监督内容(五)监督内容: 1. 1.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 2. 2.对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对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等实施监督检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等实施监督检查。 3. 3.对工程项目
41、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进行监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进行监督检查。督检查。 4. 4.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5. 5.检查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检查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情况。情况。 6. 6.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定,编制工程质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定,编制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并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量评定报告,并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
42、度 (六)监督权限(六)监督权限: 1 1、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范围进行核查,、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范围进行核查,发现越级承包工程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发现越级承包工程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 2、对工程有关部位进行检查,调阅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对工程有关部位进行检查,调阅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成果、检查记录和施工记录。检测试验成果、检查记录和施工记录。 3 3、对违反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或设计文件的施工单位,通、对违反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
43、准或设计文件的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采取纠正措施。问题严重时,可向水行政主管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采取纠正措施。问题严重时,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整顿的建议。部门提出整顿的建议。 4 4、对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对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责成建设单位采取措施纠正。责成建设单位采取措施纠正。 5 5、提请有关部门奖励先进质量管理单位及个人。、提请有关部门奖励先进质量管理单位及个人。 6 6、提请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提请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经济、刑事责任。个
44、人的行政、经济、刑事责任。责任划分:责任划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实行分级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实行分级管理。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负责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与 安全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安全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负责对本地区的的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具体项目的质量监督职责:具体项目的质量监督职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直接管理的水利 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流域管
45、理机构组织实施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 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 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并结合本结合本 地区实际,划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地区实际,划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制定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具体办法。制定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具体办法。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1 1、关于质量监督机构设置,不再局限设为三级,二是改成了、关于质量监督机构设置,不再局限设为三级,二是改成了“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可以委托其设立的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46、流域管理机构可以委托其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一是与。一是与条例条例表述一致,二是表述一致,二是与当前民生水利工程多由基层实施的实际情况相符合。与当前民生水利工程多由基层实施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2 2、增加了关于质量检测的有关内容,明确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增加了关于质量检测的有关内容,明确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施工单位、项目法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施工单位、项目法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同时规定了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同单位进行质量检测,同时规定了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同其他
47、参建单位相平行。其他参建单位相平行。 3 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草案)(草案) 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 (一)工程项目划分(一)工程项目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当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当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48、项目划分是整个质量检测和评定过程的基础性工作。项目划分是整个质量检测和评定过程的基础性工作。 项目划分程序: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项目划分程序: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当在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
49、后,应当在14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SL17620072007 1 1、承担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颁发的资质证书。 2 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检测人员应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业务
50、,了解被检测对象性质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经熟悉检测业务,了解被检测对象性质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 3、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应符合、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规定。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国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二)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 4 4、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单、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