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5/2022 7:27 PM把知识传播出去把知识传播出去新的机遇和挑战新的机遇和挑战李克强总理在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报告中提出: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要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要落实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落实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增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支持企业更多加创新投入。支持企业更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研平台建设,推进企业主导研平台建设,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产学研协同创新。 目录:目录:一、一、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相关定义定
2、义二、增二、增值税值税三、企业所得税三、企业所得税四、个人所得税四、个人所得税五、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五、房产税、土地使用税content一、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定义content1.概念概念1.1.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是什么?定义是什么?答:答: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content2.认定管理程序认定管理程序2.
3、企业通过什么程序可认定成为高新技企业通过什么程序可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术企业?答: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十一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其认定管理程序为:(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content2.认定管理程序认定管理程序(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
4、)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content2.认定管理程序认定管理程序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三)合规性审查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四)认定、公
5、示与备案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content2.认定管理程序认定管理程序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规定: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三、航空航天技术 四、新材料技术 五、高技术服务业 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七、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content3.认定标准认定标
6、准 3.3.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可以认定为高新技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可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术企业?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十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为
7、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content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3.认定标准认定标准content (五)高新技
8、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3.认定标准认定标准4.4.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是什么?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应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9、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还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所称未上市,是指未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5.什么是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什么是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第一条规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创业投资企业
10、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9号)、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外经贸部、科技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2号)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有限合伙企业。content二、增值税content1.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财税字1999273号号 );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1337号号)。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6.6.高新技术企业从事技
11、术开发和转让,增值高新技术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和转让,增值税有优惠吗?税有优惠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与技术转让、技术
12、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和转让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可免征增值税。content三、企业所得税content1.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税率:税率:(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 content1.税收优惠政策
13、税收优惠政策扣除:扣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 content1.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减征减征:(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14、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content1.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加速加速折旧:折旧: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
15、03号)。1.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content2.税收优惠税收优惠-税率税率7.7.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什么优惠吗?有什么优惠吗? 答: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2015年年1 1月月1 1日至日至20172017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低于2020万万元元( (含含2020万元万元) )的小型微利企业,
16、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content2.税收优惠税收优惠-资格复审期间资格复审期间8.高新技术企业什么时候进行资格高新技术企业什么时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资格复审期间
17、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本公告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扣除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18、)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法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扣除扣除其他关联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失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 )失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
19、通知(财税2015119号 )9.高新技术企业哪些研发活动的费用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哪些研发活动的费用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第二条第四项规定,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
20、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上述研发活动的费用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10.高新技术企业哪些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哪些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21、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上述研发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1.哪些行业不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哪些行业不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以下行业不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
2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因此,从事上述行业的,不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2.高新技术企业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以加计扣高新技术企业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除吗?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一目规定,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属于
23、研发费用范围,允许加计扣除。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以加计扣除。13.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可以加计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可以加计扣除吗?扣除吗?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三目规定,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属于研发费用范围,允许加计扣除。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加计扣除。14.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加计扣除吗?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加计扣除吗?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24、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目规定,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属于研发费用范围,允许加计扣除。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不可以加计扣除。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扣除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
25、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第二条规定: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一)经营范围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二)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经备案管理部门年度检查核实,投资运作符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扣除扣除 (三)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
26、新技术企业,除应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还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 2007年底前按原有规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且在2008年继续符合新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向其投资满24个月的计算,可自创业投资企业实际向其投资的时间起计算。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十点政策推广
27、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81号)15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吗?业,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吗?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一条规定,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
28、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因此,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5. 享受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享受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办理相关手续?策,如何办理相关手续?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第六条规定,对
29、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而言,其法人合伙人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应在符合条件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以及第七条规定,法人合伙人在年度汇算清缴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享受优惠政策时,应提交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情况明细表,以及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同时将国税发200987号文件规定报送的备案资料留存备查。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扣除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
30、99273号 ):三、关于所得税(一)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下同),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是指,不是资助企业所属或投资的,并且其科研成果不是唯一提供给资助企业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企业向所属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提供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支出,不实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办法。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资助研究开发经费,申请抵扣应
31、纳税所得额时,须提供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开具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资金收款证明及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不予受理。(二)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扣除扣除16.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什么标准税前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什么标准税前扣除?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第一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
32、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上述规定税前扣除。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减征减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减征减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规定,一、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
33、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二、本通知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 减征减征三、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居民企业技术
34、出口应由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进行审查。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四、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17居民企业转让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企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吗?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吗?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
35、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二条规定,关于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通知所称技术,包括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因此,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
36、技术转让所得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加速折旧加速折旧18.18.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适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适用此次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吗?此次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能享受固定资产加速
37、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加速折旧加速折旧19.2015年年1月月1日后哪些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日后哪些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第一条规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
38、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六大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第一条规定,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以下简称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下同),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四个领域重点行业按照财税2015106号附件“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
39、行业范围”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因此,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有: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行业企业。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三、航空航天技术 四、新材料技术 五、高技术服务业 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七、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有: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0、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行业企业。20.如果我公司既从事计算机制造业又提供咨询鉴证服务,请问还可以享受固定资如果我公司既从事计算机制造业又提供咨询鉴证服务,请问还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吗?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第一条规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41、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六大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六大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因此,公司既从事计算机制造业又提供咨询鉴证服务的,如该公司以计算机制造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
42、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该公司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否则该企业不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2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与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能否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与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能否叠加享受?叠加享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
43、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的规定(依据财税2015119号规定,2016年1月1日起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按照该文执行,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税201370号同时废止),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因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与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可以叠加享受。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税率税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规定: 一、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
44、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三、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
45、受至期满为止。 四、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content四、个人所得税content1.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22.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
46、人股东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第三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
47、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2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技术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技术人员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员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第四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
48、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实行查账征收、经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有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有什么税收优惠?么税收优惠?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
49、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content五、房产税、土地使用税content1.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78号);(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 content2.税收优惠内容税收优惠内容25.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房产、土地,是否需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房产、土地,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78号
50、)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6.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什么优惠政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什么优惠政策?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第一条规定,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孵化器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