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章模块3-4目录 | Contents模块 1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模块 2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管理模块 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模块 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模块 5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块3 | ContentsPART 3.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运用和维护规范PART 3.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管理规范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学习目标(1)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和维护的基本规定。(2)熟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3)了解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制度。(4)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管理的基本规定。(5)了解城市
2、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各岗位设置及职责。学习重点(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和维护的基本规定。(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管理的基本规定。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3.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运用和维护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运送乘客的工具,是技术含量极高的综合型机电设备,也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最关键和最重要的设备,运用好和维护好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和维护的基本规定(1)运营单位应根据线路运营需要,制订运用车、维修车和备用车
3、计划。(2)车辆应定期维护,保持技术状态良好、设备齐全。(3)列车内安全标识、引导标识、无障碍设施、广播设备和灭火器等应设置齐全。(4)车辆履历本、列车司机操作手册、故障诊断手册等资料应齐全。(5)运营单位应按照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和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GB/T 79282003)的要求,根据车辆实际技术状态、走行里程、使用时间确定检修周期,制定检修规程,可采用日检、双周检、月检、年检(定修)、架修或大修等。(6)运营单位应根据车辆检修规程、场地、人员等条件编制车辆维修操作文件。(7)车辆保养和维修应加强与信号、通信等系统的协调与配合。(8)运营单位应建立车辆维修档案管理
4、制度,严格记录和存档车辆维修、使用信息,维修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9)运营单位应制定列车卫生保洁制度,规定列车车体和客室的保洁周期,定期对列车进行保洁。(10)运营车辆保有量应按设计年度运能规模配置。当客运量规模预计达到设计年度计划时,应提前购置所需车辆,并补充、完善相应配套设施。(11)运营单位应建立车辆维修基础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维修与保养手册、易损易耗件目录、部件功能描述技术文件、车辆电器部件接线图、车辆各系统电路图、车辆布线图、车辆部件拆装工艺和流程等。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1.车辆编组的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中
5、,动车M和拖车T通过车钩连接而成的一个相对固定的编组称为一个(动力)单元,一辆列车可以由一个或几个(动力)单元编组而成。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常用的6辆编组列车主要是“3动3拖”和“4动2拖”,4辆编组列车主要是“2动2拖”。(1)西安地铁1号线、2号线列车均采用“3动3拖”的编组形式,编组的表达式为=Tc*Mp*M*T*Mp*Tc=而西安地铁3号线增加了动力,采用“4动2拖”的编组形式,编组的表达式为=Tc*Mp*M*M*Mp*Tc=式中,Tc表示有司机室的拖车;Mp表示带受电弓的动车(空气压缩机装在Mp车);M表示不带受电弓的动车;T表示不带司机室的拖车。(2)广州地铁1号线列车采用“
6、4动2拖”的编组形式,编组的表达式为A*B*C=C*B*A式中,A表示拖车,并且一端设有驾驶室,车顶上装有受电弓,车底装有一套空气压缩机组;B和C均表示动车,两者结构基本相同。广州地铁2号线与广州地铁1号线基本一样,只是受电弓装于B车车顶,而空气压缩机组装于C车车底。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3)上海地铁1号线、2号线列车在开通初期为6辆编组,均采用“4动2拖”的编组形式,编组的表达式为A=B*C=C*B=A而远期为8辆编组,均采用“6动2拖”的编组形式,编组的表达式为A*B*C=B*C=B*C=A式中,A表示拖车,一端设有驾驶
7、室;B表示动车,车顶装有受电弓;C表示动车,车底装有一套空气压缩机组。(4)天津滨海轻轨列车在开通初期为4辆编组,采用“2动2拖”的编组形式,编组的表达式为:=Mcp*T=T*Mcp=而远期为6辆编组,采用“3动3拖”的编组形式,编组的表达式为=Mcp*T=T*M=T*Mcp=式中,Mcp表示带司机室、受电弓的动车;T表示拖车;M表示动车。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2.车辆车端、车侧的标识定义下面以参考德国工业标准DIN 25006的广州地铁2号线车辆标识方法为例进行介绍。(1)车端。如图3-1(a)所示,每辆车的1位端定义为:A
8、车1位端是带有全自动车钩的一端,B车1位端是与A车连接的一端,C车1位端是连接半永久牵引杆的一端;另一端就是2位端。(2)车侧。当车辆检修人员位于车辆的2位端、面向1位端时,其右侧就称为该车辆的右侧,左侧即为该车辆的左侧。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3.列车车侧的定义列车车侧的定义与车辆车侧的定义是不同的。如图3-1(b)所示,列车车侧以司机为主体,司机坐于列车驾驶端座位上时,司机的右侧即为列车的右侧,司机的左侧即为列车的左侧。换句话说,就是按列车的行驶方向来定义的,这与公路上汽车按行驶方向定义左右侧是相同的。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
9、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4.车厢编号的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每节车厢都有属于自己的固定编号,而且这个编号伴随这节车厢不会发生改变,直到报废为止。但由于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商或运营商不同,车厢的编号方式也不一样,下面以上海地铁为例说明几种典型的车辆编号方式与意义。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我国目前线路最长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其线路复杂,车辆品种多。上海地铁车辆先按线路对车辆进行车型编号,然后以2004年为时间节点对车厢进行编号。(1)车型编号。a.DC01型电动客车1号线西门子直流车。b.AC01型电动客车1号线西门子交流车。c.AC02型电动客车2号线
10、西门子交流车。d.AC03型电动客车3号线阿尔斯通交流车。e.AC04型电动客车1号线旁巴迪交流车。f.AC05型电动客车4号线西门子交流车。g.AC06型电动客车1号线的新的阿尔斯通交流车(8辆编组)。由于5号线不属于地铁运营而属于现代轨道,因此它没有类似编号。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2)车厢的号码。车厢的号码有两种:一种是车厢号,位于车厢内部两端、贯通道路的上方;另一种是车厢编号,位于车厢的外侧,具体位置随车型的不同而不同。2004年是上海地铁车辆编号的时间节点,2004年以前上海的1号线、2号线、3号线的DC01/AC0
11、1/AC02/AC03与5号线电客列车车厢编号为5位数,采用YYCCT的形式。YY为车辆出厂的年份;CC为出厂时这一年的同类型车辆的生产顺序号;T为车辆类型代号,其中1代表A车,表示带司机室的拖车,2为B车,表示带受电弓的动车,3为C车,表示不带受电弓的动车。如图3-2所示,00342表示2000年出厂的第34辆该类型的车,最后的2表示B车,即带受电弓的动车。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2004年以后,上海地铁所有的车辆标识均改为6位数字,前两位数表示车辆的所属线路,中间第三、第四、第五位用三位数表示该车辆在该线路的车辆总编号,最后
12、一位只能是1、2或3,1表示它是带司机室的拖车(A),2表示它是带受电弓的动车(B),3表示它是不带受电弓的动车(C)。如图3-3所示,编号040011中,04表示该车属于4号线,001表示4号线中的第一辆车 ,最后一位1则表示该车为带司机室的拖车。根据上边加粗红色文字介绍的和图3-4,应该是4号线的第1节车厢 。 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另外,为方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找到逃生通道,上海地铁在每节车厢的端墙上部都编制了应急车厢号,以方便乘客准确掌握自己在车厢内的位置。应急车厢号由4位数字组成,其中19号线的第一位数字表示所属
13、线路情况(10号线往后用两位数字表示),第二、第三位表示该车在该线路上的列车编号;最后一位从1到6,表示车辆的编组数,以后如果编组加长,会出现1到8或10,从列车的1位端往2位端数。如图3-5所示,应急车厢号4186的具体含义为:4表示4号线,18则表示第18列车,6表示第18列列车中的第6节车厢(从1位端往2位端数)。 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5.转向架和轴编号的规定如图3-6所示,每辆车的转向架都分为转向架1和转向架2。转向架1在车辆的1位端,转向架2在车辆的2位端。每辆车的4根轴从1位端开始至2位端,依次连续编号为轴1至轴
14、4。 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6.车门门页编号的规定如图3-7所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车门门页的编号为:自1位端到2位端,沿着每辆车的左侧为由小到大的连续奇数,即1、3、5、7、9、11、17、19;右侧为由小到大的连续偶数,即2、4、6、8、10、12、18、20。车门的编号则由该车门两个门页的号码合并而成:自1位端到2位端,左侧车门的编号为1/3、5/7、9/11、17/19,而右侧车门的编号为2/4、6/8、10/12、18/20。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7.
15、座椅编号的规定如图3-8所示,广州地铁车辆的每辆车有8个座椅,纵向排列在车辆内部的两侧。自1位端到2位端,这些座椅的编号从1到8,左侧是奇数,右侧是偶数。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3.1.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规定8.空调单元编号的规定每辆车的车顶安装有两个空调单元。位于1位端的空调单元称为空调单元,位于2位端的空调单元称为空调单元。9.其他编号与标记的规定车窗、扶手、立柱、吊环、照明灯、指示灯、扬声器等设备也采用同样的编号方法,而车辆的质量、顶车位置、应急设备位置等必须用相关符号或文字在规定位置做出明确的标记。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3.1.3 城
16、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制度 1.车辆检修制度概述2.车辆的检修规程(1)预防性维修。预防性维修规程制定的依据。预防性维修的分类。(2)故障性维修。(3)其他检修制度。3.车辆的检修工艺(1)检修工艺概述。 (2)车辆修理工艺过程。检修的基本技术标准。 车辆修理工艺过程概述。检修工艺规程。 车辆修理工艺过程的类型。操作工艺文件。 (3)车辆的部件互换修理工艺过程。工艺措施文件。检修工艺文件。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3.1.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制度 4.车辆的检修限度(1)车辆检修限度的种类。运用限度。修理限度。(2)确定车辆检修限度的原则。确定车辆运用限度的原则。确定车辆修理限度的
17、原则。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3.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管理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停放和检修基地、设备维修和材料供应基地、人员培训基地,具有占地面积大、工程造价高、设备及技术接口复杂等特点。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3.2.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管理的基本规定 (1)车辆基地的设置应满足行车、维修和应急抢修的需要。(2)车辆基地的设施设备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保证试车线不被占用,配备应急所需的救援设备和器材,备品备件、特殊工具和仪器仪表种类齐全。(3)车辆基地周界应设围蔽设施;试车线与周围建、构筑物之间应有隔离设施;车辆基地有电区和无电区之间
18、应有隔离设施;库内车顶作业平台两侧应设安全防护设施;车顶作业面上方宜设安全防护设施。(4)车辆基地应具有列车清扫、洗涤的专用场所,根据洗车作业需要,合理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5)在寒冷地区,车辆基地应具备车辆存放的供暖条件。(6)车辆基地内设置的物资总库应满足运营需求,其中危险品应设专用仓库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确保安全。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3.2.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管理的基本规定 (7)车辆基地宜设置大型物件运输出入的通道及装卸场地。(8)运营单位应保证车辆基地内试车线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若试车线不能满足列车最高运行速度测试,则应选择适当的运营空闲时段和区段利用正线进
19、行必要的试车,达到试车规定后方可上线载客运营。(9)车辆检修设备的使用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台账、履历簿、操作手册,对各类设备分别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各级检修保养规程和工艺流程。保持良好状态,并由专业人员保养维修。特重设备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保养维修,并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检修设备上的计量器具应根据规定的周期进行计量检定。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3.2.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各岗位设置及职责 1.行政管理机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政管理机构按照车辆运用规模设主管一名、副主管若干名及相关办事人员。上述人员负责部门内日常行政管理、人事、教育培训、安全、技术
20、等工作,协调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流程,安排好人力,按运行图要求组织好每日车辆运用工作。2.乘务组根据列车配置数和运行图的要求设若干班组,由乘务长进行管理指挥。乘务组的主要职责是按运行图的要求安全、快速、正点地驾驶列车,并配合车辆调试、验收、保养等工作。3.运转值班室运转值班室设内勤值班员和外勤值班员,主要负责运营列车的编排、乘务人员的调配、行车信息的搜集及统计等工作。4.信号控制室信号控制室设值班员和助理值班员,主要负责车辆段或停车场内行车指挥、进路排列和列车接发工作。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3.2.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各岗位设置及职责 5.工程车辆组工程
21、车辆组负责牵引机车与工程车辆的驾驶,配合车辆维修、线路施工及列车救援等工作。6.检修组检修组负责车辆入场检修、定修和临修工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提供数量足够、性能良好的车辆。7.技术室技术室应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车辆运用技术管理、站场行车组织管理及行车安全管理工作。8.后勤部门后勤部门主要负责生产物资准备、司机公寓管理、工作人员生活保障等。模块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 学 习 评 价本模块学习完成后,请根据自己的学习所得,结合表3-3所列内容进行打分评价。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等级自 评小组评议教师评议课前预习本模块相关知识、相关资料 A.充分B.一般C.不足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22、运用和维护的基本规定 A.充分B.一般C.不足熟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编组、标识和编号的相关规定 A.充分B.一般C.不足了解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制度 A.充分B.一般C.不足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管理的基本规定 A.充分B.一般C.不足了解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各岗位设置及职责 A.充分B.一般C.不足参加教学中的讨论和练习,并积极完成 A.充分B.一般C.不足善于与同学合作 A.充分B.一般C.不足学习态度,完成作业 A.充分B.一般C.不足总评 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学习目标(1)了解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的一般性要求。(2)熟悉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掌握城市轨道交通
23、供电系统管理的基本规定,了解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3)熟悉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的要求和作用,掌握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管理的基本规定,了解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4)熟悉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的要求和作用,掌握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管理的基本规定,了解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5)熟悉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业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管理的基本规定,了解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6)掌握城市轨道交通电梯、自动扶梯管理的基本规定,了解城市轨道交通电梯维护检修管理要求。(7)掌握城市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管理的基本
24、规定,了解城市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学习重点(1)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管理规范。(2)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管理规范。(3)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管理规范。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1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的一般性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范围包括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消防及给排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电梯、自动扶梯及屏蔽门(安全门)等。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1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的一般性要求(1)运营单位应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范
25、围内的设备的台账,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分布地点、接收时间、预计使用寿命和备品备件清单等内容。(2)运营单位应保障设施设备技术状态良好,功能使用正常,无侵界现象。(3)不得随意对系统设置进行修改,不得干预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在系统中使用与系统运行无关的存储介质及软件,防止病毒对系统的干扰,保证各系统软件运行安全。(4)运营单位应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沿线控制保护区域内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测试和维修,保障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和运行正常。(5)线路成网运营后,运营单位可建立集中式的综合运营维修基地,也可将线网划分成不同的区域,实行区域化维修管理。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1 城市轨道
26、交通设施设备管理的一般性要求(6)设备维修方式一般分为计划修、状态修和故障修3种。计划修。运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周期,明确检修范围和内容,并制定日常保养、小修、中修和大修等修程。状态修。运营单位应根据设备有关元器件、部件的使用寿命特点,结合实际使用经验,采取主动更换元器件及其进行他维护性工作等措施,保持设备状态良好。故障修。设备或部件出现故障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使用功能丧失时,运营单位应进行修复性工作。直接影响行车且无备用的设备,不应采取故障修方式。运营单位应根据不同设备的使用特点,逐步实现由计划修向状态修的转变。(7)设备维修管理模式一般分为自主维修和委外维修两种。除特种设备、高电压等级的电力设
27、备应采取委外维修外,其他设备的维修宜采取自主维修方式。(8)对采取委外维修方式的,运营单位应能有效控制维修活动,且维修活动不应影响运营安全。(9)运营单位应明确维修施工组织模式,根据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和时间划分施工计划的类别,明确施工维修作业的手续和凭证,对施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1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的一般性要求(10)影响行车的维修施工,应经OCC行车调度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不影响行车的维修施工,经车站值班站长确认后方可进行。(11)运营单位应保持设施设备的采购合同、安装调试验交手册、竣工资料、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图纸和培训手册等基础资料完
28、整。(12)设施设备运营指标的年度统计数据满足以下要求:列车服务可靠度,即全部列车总行车里程与发生5 min以上延误次数之比不应低于8万列公里/次。列车退出正线运营故障率不应高于0.4次/万列公里。车辆系统故障率,即因车辆故障造成2 min以上晚点事件次数应低于4次/万列公里。信号系统故障率不应高于0.8次/万列公里。供电系统故障不应高于0.16次/万列公里。屏蔽门故障率不应高于0.8次/万次。自动扶梯可靠度应大于或等于98.5%。电梯可靠度应大于或等于99%。售票机可靠度应大于或等于98%。储值卡充值机可靠度应大于或等于98%。检票闸机可靠度应大于或等于99%。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
29、理 4.2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管理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是由电力系统经高压输电网、主变电所降压、配电网络和牵引变电所降压、整流等环节向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输送电力的能源系统。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1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1.供电系统必须安全可靠2.供电系统必须经济适用3.供电系统必须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1)一级负荷。(2)二级负荷。(3)三级负荷。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2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管理的基本规定(1)运营单位应按照技术规程对主变电所、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接触网(轨)、电力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巡视与维护,确保列车不间断
30、运行。(2)各变电所均应有两路独立可靠的电源供电,一级负荷应确保由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主变电所数量和牵引变电所数量应满足负载需要。当有外电源点退出、相邻外电源点跨区供电时仍能满足负载需要。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2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管理的基本规定(3)运营单位应通过巡视、检测等手段对接触网(轨)进行状态监测,并满足以下要求:定期对接触网(轨)进行巡视,对接触网(轨)外观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影响行车安全的缺陷应立即处理;对一般性缺陷,应纳入检修计划,及时处理;遇有大风、暴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运营单位应加强巡视。定期对接触网(轨)进行检测,利用测量仪器等在静
31、止状态下测量接触网(轨)的技术状态;利用检测车等动态检测装置在运行中测量接触网(轨)的技术状态;准确记录检测结果,做好数据分析,及时处理问题。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暴风、洪水、雷击等)后,应对相应接触网(轨)的状态变化、损伤、损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定期对接触网(轨)进行保养维护,并根据接触网(轨)状态进行必要的参数调整、防腐处理、注油和零部件紧固、更换等。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2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管理的基本规定(4)在双边供电情况下,供电系统的容量应满足线路高峰小时列车最小行车间隔的牵引用电量。(5)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或向外单位转供电。(6)运营单位应对电能质量
32、进行监测,对电能进行计量、统计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7)低压AC380/220V插座的电源应与照明电源分路供电,不得超负荷运行。(8)牵引变电所接地应保证设备工作可靠和人员安全,同时满足杂散电流腐蚀防护要求,当杂散电流腐蚀防护与安全接地有矛盾时应以安全接地为主。(9)接地、安全标识应齐全、清晰,配备必要的安全工具,并放置到位。(10)电力监控系统应功能完善,具备对设备遥控、遥信和遥测的功能。(11)运营单位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杂散电流腐蚀,对杂散电流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分析。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2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管理的基本规定(12)运营单位应确保供电系统的继
33、电保护自动装置完好,设备故障时保证实现投/退保护功能。(13)车站级区间照明系统的照度应符合城市轨道交通照明(GB/T 162752008)的要求,并出具照度测试报告;应急照明、应急电源和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14)运营单位应确保人员停留、通行和工作场所的常规照明与应急照明。(15)运营单位应确保变电所内、外部设备间整洁,设备间距符合规定,电缆沟及隐蔽工程内清洁、无杂物,变电所外部满足防火要求,具备巡视和检修条件。(16)运营单位应及时封堵电缆孔洞,安装防鼠板,悬挂电缆走向标示牌。(17)供电系统维修班组应根据供电设备沿线分布特点合理设置,以便发生故障时能快速反应、及时处置。(1
34、8)运营单位应建立供电系统的基础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维修与保养手册、部件功能描述、配线图、模块电路图、设备台账和供电设备易损件清单等。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1.一般规定(1)供电系统管理范围包括10 kV供电系统、直流牵引系统、架空接触网系统、低压供电系统、电力监控系统、杂散电流防护系统与接地、再生电能吸收装置、区建设被 、综合接地网。(2)供电系统的维护检修修程包括日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年检。(3)供电系统的大修即对系统设备的全面定期检查、测试、维修,周期应不大于10年。 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
35、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2.具体维护检修要求(1)10 kV供电系统。对开关柜进行内外部清扫,对设备元器件进行外观检查,周期应不大于2年,应达到内外部清洁,设备元器件外观无损坏。对开关柜母排及一次引线进行安装状态检查,对断路器触头进行润滑,周期应不大于2年,应达到接线牢固。对开关柜进行功能测试,周期应不大于2年,应达到功能正常。对开关柜进行母线绝缘测试、断路器耐压试验、断路器回路电阻测试、继电保护定值的校验、保护逻辑关系的测试,周期应不大于3年,母线绝缘、断路器耐压、断路器回路电阻应达到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GB/T 16927.12011)中规定的要求,继电器保护
36、定值、保护逻辑关系应符合设计要求。 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2)直流牵引供电系统。对整流变压器进行外部清扫,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外部清洁。对整流变压器进行安装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连接牢固。对整流变压器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周期应不大于1年,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对整流变压器进行绕组直流电阻测量、绝缘电阻测量、吸收比及工频耐压试验,周期应不大于3年,各项结果应达到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GB/T 16927.12011)中规定的要求。对整流器进行内瓦布清扫,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内外部清洁。对整流器母
37、排、一次引线进行安装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各连接处牢固无松动。对整流器进行二次回路测试,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二次回路正常。对整流器进行辅助回路功能检查,周期应不大于3年,辅助回路功能应达到设计要求。对整流器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周期应不大于3年,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对直流开关柜进行内外部清扫、设备元器件进行外观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内外部清洁,设备元器件外观无损坏。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对直流开关柜母排、一次引线及二次接线进行安装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接线牢固。对直流开关柜进行断路器回路电阻测试、继电器
38、接触电阻测试,周期应不大于1年,测试结果应符合要求。对直流开关柜进行保护定值校验、保护逻辑关系测试,周期应不大于3年,定值及逻辑关系应达到设计要求。对电动隔离开关柜进行内外部清扫、设备元器件进行外观检查,周期应不大于3个月,应达到内外部清洁,设备元器件外观无损坏。对手动隔离开关柜进行内外部清扫、设备元器件进行外观检查,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应达到内外部清洁,设备元器件外观无损坏。对隔离开关柜母排、一次引线及二次接线进行安装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应达到接线牢固。对隔离开关柜的隔离刀闸触头及附件进行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应达到触头无腐蚀、无损伤、无过热现象,附件机械连接灵活。模块4
39、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3)架空接触网。对刚性接触网进行步行巡视,检查各零部件有无损坏、绝缘部件有无破损和闪络、有无侵入限界及阻碍受电弓运行,周期应不大于2个月,应达到各部件无损坏、无侵入限界情况。对刚性接触网进行检修作业车乘车巡视,检查接触网悬挂、支持装置、定位装置、线岔、关节及其他零部件的状态,接触网终点标等标志齐全,周期应不大于3个月,应达到各部件连接良好、无损坏。每日对刚性接触网进行电客车乘车巡视,检查和观察接触网悬挂及其支持装置与定位装置的状态及电动车组的取流状况,应达到定位装置状态良好,电动车取流良好。对刚性接触网进行接触网动态数
40、据检测,周期应不大于1个月,检测数据应符合要求。对刚性接触网进行接触网导高及拉出值测量,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测量数据应符合要求。对刚性接触网的刚性绝缘部件、标志牌进行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各部件连接牢固、清洁,外观无损坏。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对刚性接触网的刚性架空地线及接地跳线、刚性中心锚结、刚性锚段关节进行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连接牢固、表面整洁、外观无损坏。对刚性接触网接触线磨耗进行测量,周期应不大于3年,测量数据应符合要求。对刚柔过渡装置、电连接及其连接部件进行检查,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应达到连接牢固。
41、对刚性分段绝缘器进行磨耗、受力情况、与轨面平行的检查,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应达到分段绝缘器状态良好。对刚性分段绝缘器进行绝缘测试,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绝缘应符合要求。对刚性接触网电动及手动隔离开关的开关本体、操作机构、引线、联锁进行功能检查,周期应不大于3个月,应达到开关功能良好。对刚性接触网电动及手动隔离开关进行绝缘测试,周期应不大于3个月,绝缘应符合要求。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对柔性接触网进行步行巡视,检查各零部件有无损坏、绝缘部件有无破损和闪络、有无侵入限界及阻碍受电弓运行,周期应不大于10天,应达到各部件无损坏、无侵入限界情况
42、。对柔性接触网进行检修作业车乘车巡视,巡视检查有无其他异物侵入限界、阻碍受电弓运行,检查各种线索和零件有无烧损、折断、松脱,周期应不大于1个月,应达到各部件外观无损坏,连接牢固,各种线索无松脱。对柔性接触网进行检修作业车乘车巡视,巡视检查补偿器动作情况、接触悬挂及支撑定位装置的状态,周期应不大于1个月,应达到各部件外观无损坏,连接牢固,各种线索无松脱。对柔性接触网进行接触网动态数据检测,周期应不大于1个月,检测数据应符合要求。对柔性接触网进行接触网导高及拉出值测量,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测量数据应符合要求。对柔性接触网进行接触线磨耗测量,周期应不大于3年,测量数据应符合要求。对柔性接触网的高架柔
43、性接触悬挂支持定位装置、绝缘部件、附加导线及跳线进行外观检查、安装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达到外观无损耗,连接牢固。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21.对柔性接触网的标志牌、高架柔性中心锚结、避雷装置及火花间隙、锚段关节、下锚装置进行外观和安装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应达到外观无损坏,安装牢固。22.对柔性承力索进行承力索位置测量,周期应不大于3年,测量数据应符合要求。23.对柔性线岔的各零部件进行外观和安装状态检查,对线岔定位点拉出值进行测量,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应达到外观无损坏、连接牢固,测量数据符合标准要求。24.对柔性分段
44、绝缘器进行磨耗、受力情况、与轨面平行检查,以及绝缘测试,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应达到分段绝缘器状态良好,测试结果应符合要求。25.对柔性接触网电动及手动隔离开关的开关本体、操作机构、引线、联锁进行功能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开关功能良好。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26.对柔性接触网电动及手动隔离开关进行绝缘测试,周期应不大于1年,绝缘应符合要求。27.对柔性接触网支柱的支柱状况、支柱基础情况、支柱限界进行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3年,应达到状态良好,无侵入限界情况。28.对柔性接触网软、硬横跨的承力索、各定位绳及各零部件进行外观检查、清
45、扫,周期应不大于3年,应达到外观状态良好、清洁。29.对柔性接触网接地装置的接地引下线进行接线检查,周期应不大于3年,应达到接地引下线连接牢固。30.对柔性接触网接地装置的接地引下线接地进行电阻测试,周期应不大于3年,电阻值应符合要求。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4)低压供电系统。对配电变压器进行内外部清扫、安装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内外部清洁,连接牢固。对配电变压器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周期应不大于1年,绝缘应符合要求。对配电变压器进行绕组直流电阻测量、绝缘电阻测量及吸收比和工频耐压试验,周期应不大于3年,各项结果应符合高电压试
46、验技术 第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GB/T 16927.12011)中规定的要求。对低压开关柜进行内外部清扫,对设备元器件进行外观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达到内外部清洁,设备元器件外观无损坏。对低压开关柜的母排、一次引线及二次接线进行安装状态检查,对断路器触头进行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达到接线紧固,断路器触头状态良好。对低压开关柜进行备自投功能测试,周期应不大于2年,测试结果应符合要求。对操作电源屏进行内部清扫、设备元器件进行外观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达到内部清洁,设备元器件外观无损坏。对操作电源屏进行交流屏双切功能测试,周期应不大于1年,测试结果应符合要求。对蓄电池进行充放电试验
47、,周期应不大于3年,试验结果应符合要求。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5)电力监控系统。对车站级监控设备进行清扫、二次接线安装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应达到设备清洁,接线牢固。对车站级监控设备进行设备运行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应达到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对车站级监控设备进行功能测试,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测试结果应符合要求。对车站级监控设备进行数据备份,周期应不大于6个月,应达到数据备份完整,存档规范。对中心级电力监控设备进行清扫,周期应不大于1个月,应达到设备清洁。对中心级电力监控设备进行设备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个月,应达到设
48、备运行状态良好。对中心级电力监控设备进行监控软件功能测试、主备切换功能测试,周期应不大于3个月,测试结果应符合要求。对中心级电力监控设备进行数据备份,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数据备份完整,存档规范。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6)杂散电流防护与接地。对排流柜进行内外部清扫,对设备元器件进行外观检查,周期应不大于2年,应达到内外部清洁,设备元器件外观无损坏。对排流柜的母排、一次引线及二次接线进行安装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2年,应达到接线牢固。对排流柜进行功能测试,周期应不大于2年,测试结果应符合要求。对单向导通装置进行内外部清扫,对设备元器
49、件进行外观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内外部清洁,设备元器件外观无损坏。对单向导通装置设备的母排、一次引线及二次接线进行安装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接线牢固。对单向导通装置设备进行功能测试,周期应不大于1年,测试结果应符合要求。对接地装置进行接线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接线牢固。对接地装置进行接地电阻测试,周期应不大于1年,电阻值应符合要求。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7)再生电能吸收装置。对再生电能利用装置柜体进行内外部清扫,对设备元器件进行外观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内外部清洁,设备元器件外观无损坏。对二次端子
50、排、二次线进行扫描、安装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应达到二次接线表面清洁,二次线连接牢固。对再生电能利用装置柜内元器件、接地线、绝缘支撑、电缆支撑、电缆牌、防火泥封堵进行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1年,达到设备表面清洁、安装牢固、状态良好。对能馈直流柜、能馈变压器柜、主能馈变流柜、从能馈变流柜进行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3个月,应达到设备状态良好。对变流器模块、交流断路器、充电接触器、电动隔离开关、空气开关、风机等主要部件进行状态检查,周期应不大于3个月,达到设备状态良好。模块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管理 4.2.3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8)区间设备。对10 kV电缆、直流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