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律法规资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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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欢 迎 进 入第第 五五 章章能源管理相关管理办法能源管理相关管理办法课课 程程 学学 习习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第一节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第二节第二节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第三节第三节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第四节第四节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 第五节第五节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节第六节 民用节能管理办法民用节能管理办法 第七节第七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第八节第八

2、节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第九节第九节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十节第十节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考试大纲考试大纲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1 1、应知道、识记、理解的内容、应知道、识记、理解的内容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

3、和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民用节能管理办法民用节能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考试大纲考试大纲 2 2、应领会、掌握和应用的内容、应领会、掌握和应用的内容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的学习要点的学习要点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的学习要点的学习要点 清

4、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学习要点的学习要点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的学习要点的学习要点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的的学习要点学习要点 民用节能管理办法民用节能管理办法的学习要点的学习要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学的学习要点习要点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学习要点的学习要点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学习要点的学习要点教师导学教师导学 我国能源法律法规制定的比较原则,一般上我国能源法律法规制定的比较原则

5、,一般上讲都缺少可操作性。为了使用能单位便于执行,国讲都缺少可操作性。为了使用能单位便于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又出台了大量的与之配套的家有关部门又出台了大量的与之配套的管理办管理办法法。我们精选了。我们精选了14个与能源管理密切相关的、有个与能源管理密切相关的、有一定代表性的管理办法,以利于学员对其有一个概一定代表性的管理办法,以利于学员对其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对其重要知识点应能掌握和运用。括性的了解,对其重要知识点应能掌握和运用。第一节第一节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是指:是指: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万吨标

6、准煤以上(含(含1万吨,下同)的用万吨,下同)的用能单位;能单位;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计划(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下同)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与经济委员会,下同)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吨标准煤以上(含(含5000吨,下同)、不足吨,下同)、不足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达到量器具、仪表,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达到企业

7、能源计量器具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配备和管理导则规定的国家标准。规定的国家标准。 重点用能单位应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 重点用能单位应重点用能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计台帐。 重点用能单位应重点用能单位应在每年在每年1月底前向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上一年月底前向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告应包括能源购入、能源加工转换与消费、报告应包括能源购入、能源加工转换与消费、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能耗

8、、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能耗、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节能措施和节能经济效益分析、预测能源消费等。节能措施和节能经济效益分析、预测能源消费等。第一节第一节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提高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的节能工作责任制。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经济效益的节能工作责任制。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通过岗位责任制和能耗定额管理等形式将能源使用管理任,通过岗位责任制和能耗定额管理等形式将能源使用管理制度化、落实到人,纳入经济责任制。制度化、落实到人,纳入

9、经济责任制。 重点用能单位应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主要耗能重点用能单位应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主要耗能设备操设备操作人员未经节能培训不得上岗。作人员未经节能培训不得上岗。 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的能源管理人,聘任的能源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节能员应熟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节能知识、知识、三年以上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经验和工程师以上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含工程师)职称,并报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称,并报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 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能源管理人员负

10、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查。第二节第二节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规定了企业能源消耗中企业能源消耗中节能量的计算方法节能量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能源本标准适用于企业能源节能量的计算节能量的计算,也适用于行业(,也适用于行业(部门)、地区、国家宏观节能量计算的基础。部门)、地区、国家宏观节能量计算的基础。 企业节能量企业节能量是企业统计报告期内能源实际消耗量与按比是企业统计报告期内能源实际消耗量与按比较基准值计算的总量之差。较基准值计算的总量之差。 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要求,可选择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要求,可选择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

11、耗量、企业单位产值综合能耗量、标准能源消耗定额等作为相量、企业单位产值综合能耗量、标准能源消耗定额等作为相对比较的基准。对比较的基准。第三节第三节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

12、过程。案的过程。 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三节第三节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审核分为分为自愿性审核自愿性审核和和强制性审核强制性审核。 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出进

13、一步节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出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的企业。 有毒有害原料或

14、者物质主要指有毒有害原料或者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GB12268)、)、危险化学品名录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和剧毒剧毒化学品目录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第三节第三节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实施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一个月内个月内,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在所在地主要媒体

15、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布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布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省级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超总量情况。省级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企业公布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对企业公布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查。 列入实施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布后二个月内二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

16、产审核的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第三节第三节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协助企业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协助企业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拥有(二)拥有熟悉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和污染防治管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和污染防治管理,理,了解了解清洁生产知识,清洁生产知识,掌握掌握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技术人技术人员;员; (三)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

17、正、高效(三)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率服务的制度措施制度措施。 第四节第四节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已于已于2008年年6月月25日经交通部第日经交通部第7次次部务会通过,部务会通过,自自2008年年9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水路交通能源利用及节约能源监督管理活动。内公路、水路交通能源利用及节约能源监督管理活动。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 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对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管理作出以节能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18、:下规定: 1、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2、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3、租住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租住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 4、将公路水路节能纳入交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节能规划、将公路水路节能纳入交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节能规划 5、实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和发布制度、实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和发布制度 6、制定并执行节能标准、制定并执行节能标准 7、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有关加强节能管理规定,

19、要求建立和有关加强节能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重点要掌握一下四点:完善节能管理制度。重点要掌握一下四点: 1、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第十九条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交通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量管理的法律、交通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能源计量管理,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和校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能源计量管理,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和校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对各类能源的消耗实行分类计量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对各类能源的消耗实行分类计量”。其中。其中“能源计能源计量器具量器具”是是指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在能公职的计量器具。指测量对

20、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在能公职的计量器具。 2、建立能源统计制度、建立能源统计制度 第二十条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交通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建立交通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健全能源计量原始记录能源计量原始记录和和统计台帐统计台帐,确保能源消耗统计数据真实、完,确保能源消耗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整,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第四节第四节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能办法 3、制定交通用能单位能耗定额标准、制定交通用能单位能耗定额标准 建立健全能源消耗技术标准,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节能管

21、理的建立健全能源消耗技术标准,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节能管理的有效手段。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效手段。第二十一条规定:“交通用能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本单位产交通用能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本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标准,并定期对用能设备进行技术评定,对技术落后的老旧品能耗定额标准,并定期对用能设备进行技术评定,对技术落后的老旧及高耗能设备,提出报废、更新、改造计划及高耗能设备,提出报废、更新、改造计划”。“能耗定额能耗定额”即能源消即能源消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为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合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为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合力消耗能源数量的标准。力消耗能源数量的标准。 4、履

22、行禁止性义务、履行禁止性义务 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购置、使用国家公布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禁止购置、使用国家公布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备,不得将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转让或者租借给他人使用备,不得将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转让或者租借给他人使用”。第二十。第二十四条规定:四条规定:“交通用能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交通用能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交通运输用。交通运输用能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关注并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公布能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关注并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公布淘汰用能产品和设备的目录,认真履行禁止性义务。淘汰用能产品和设备的目录,认真履行禁止性义务

23、。 第五节第五节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 督管理办法督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监测包括总则、监测管理、车型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五章,管理、车型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五章,自自2009年年1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行业是仅次于制造业的第二大油品消费行业,是建设资源交通运输行业是仅次于制造业的第二大油品消费行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领域之一。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领域之一。 道路运输道路运输是指是指在道路上通过交通运载工具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活动。在

24、道路上通过交通运载工具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活动。按照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将道路运输分为按照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将道路运输分为经营性经营性和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两种。两种。 1、经营性的道路运输:经营性的道路运输:是指为是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各种费用结算社会提供服务、发生各种费用结算或者货获取报酬的道路运输。或者货获取报酬的道路运输。 2、非盈利的道路运输:非盈利的道路运输:是指是指凡不以盈利为目的,仅为本单位和个凡不以盈利为目的,仅为本单位和个人服务,不发生任何方式费用结算的道路运输。人服务,不发生任何方式费用结算的道路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是指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的企业。道路运输企业是指从事经营性

25、道路运输的企业。第六节第六节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民用建筑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民用建筑节能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 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统的

26、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 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督管理工作。 第六节第六节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艺、应用技术和管理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

27、艺、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四)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四)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28、; (六)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六)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七)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七)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第六节第六节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鼓励新建民用建筑和既有建筑实施建筑能效测评鼓励新建民用建筑和既有建筑实施建筑能效测评。 建设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建设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自修委托设计,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

29、,降低工程建设质量的,处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的,处2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设计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设计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应当进行设计的,应当修改设计。修改设计。 两年内,累计三项工程未按照建筑节能两年内,累计三项工程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设计设计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节第七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暂行办法暂行办法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

30、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 ,从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自20102010年年1111月月1 1日起日起施行。施行。 节能评估节能评估:是指: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

31、记表的行为。 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是指: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及其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节能登记表及其及其登登记备案意见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未进行

32、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七节第七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暂行办法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实行分类管理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吨标准煤以上(含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

33、千瓦时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吨以上,或年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单独编制节能节能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至3000吨吨标准煤(标准煤(不含不含3000吨吨,),),或年电力消费量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万至500万千瓦时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至1000吨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万至100万立方米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单独编制制节能评

34、估报告表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节能登记表。 第七节第七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暂行办法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核报本级人民由地方人民政府

35、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节能审查机关应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后节能审查机关应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后15个工个工作日内、收到节能评估报告表后作日内、收到节能评估报告表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审查意见,应在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审查意见,应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收到节能登记表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第七节第七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暂行办法暂行办法 建设单位以

36、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建设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的,由节能审查机关撤销对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意见,的,由节能审查机关撤销对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意见,由项目审批、核准机关撤销对项目的审批或核准。由项目审批、核准机关撤销对项目的审批或核准。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弄虚作假,导致节能评估文件内容失实的,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弄虚作假,导致节能评估文件内容失实的,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负责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工作人员,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负责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工作人员,

37、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审批或核准的,依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审批或核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对未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或,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产

38、性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目,由节能审查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闭;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节第八节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能源效率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标识管理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的。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的。 能源效率标识:能源效率标识:是

39、指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 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国家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制度。国家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 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

40、目录的产品,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第八节第八节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制定目录和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

41、国家认监委制定目录和实施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制定和公布适用产品的统一的能源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制定和公布适用产品的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 能源效率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能源效率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一)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二)产品规格型号;(二)产品规格型号; (三)能源效率等级;(三)能源效率等级; (四)能源消耗量;(四)能源消耗量; (五)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五)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能源效率标识备案不收取费用。能源效率标识备案不收取费用。 第八节第八节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能源

42、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能源效率标识样式、规格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能源效率标识样式、规格以及标注规定,印制和使用能源效率标识。以及标注规定,印制和使用能源效率标识。 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以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可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以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并清晰可辨。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并清晰可辨。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能源效率标识之日起自使用能源效率标识之日起30日内,向授权日内,向授权机构备案机构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生产者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43、进口商与境外生产(一)生产者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进口商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二)产品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二)产品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三)能源效率标识样本;(三)能源效率标识样本; (四)初始使用日期等其他有关材料;(四)初始使用日期等其他有关材料; (五)由代理人提交备案材料时,应有生产者或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五)由代理人提交备案材料时,应有生产者或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件等。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上述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八节第八节能

44、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违反违反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的,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情节严重的,由地方质检部门;情节严重的,由地方质检部门处处1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或者应当办理变更(一)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手续而未办理的; (二)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的样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二)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的样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求的。

45、 第九节第九节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是指:是指符合与该种产品有关的质量、安全等方符合与该种产品有关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在社会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面的标准要求,在社会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它的效率或能耗指标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产品相比,它的效率或能耗指标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接近国际水平的国内先进水平。接近国际水平的国内先进水平。 节能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以下简称认证以下简称认证)是是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节能产品认证证要求,经节能产品认证机构

46、确认并通过颁布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节能产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节能产品认证采用自愿的原则。认证采用自愿的原则。第九节第九节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申请认证要符合以下条件:申请认证要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补充要、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国家质量管

47、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补充要求,或者外国申请人所在国等同采用求,或者外国申请人所在国等同采用ISO9000系列标准及补充要求;系列标准及补充要求; 3、产品属国家颁布的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产品属国家颁布的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4、产品符合国家颁布的节能产品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产品符合国家颁布的节能产品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 5、产品应注册,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产品应注册,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并能提供相应的证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明

48、材料。 对未通过认证的产品,由中心向企业发出认证不合格通知书,说明对未通过认证的产品,由中心向企业发出认证不合格通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原因。第九节第九节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的使用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的使用 通过认证的企业,在公告发布后通过认证的企业,在公告发布后两个月内两个月内,到中心,到中心签订认证证书和签订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使用协议书节能标志使用协议书,领取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由中心印制,领取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由中心印制并统一编号。并统一编号。 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使用有效期为四年使用有效期为四年。有

49、效期满有效期满,愿继续认证的愿继续认证的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提出认证申请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提出认证申请,由中心按照认证程序进,由中心按照认证程序进行评审,并可区别情况简化部分评审内容。行评审,并可区别情况简化部分评审内容。不重新认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不重新认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或向中心申请注销认证证书。使用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或向中心申请注销认证证书。 通过认证的企业,允许在认证的产品、包装、说明书、合格证及广通过认证的企业,允许在认证的产品、包装、说明书、合格证及广告宣传中使用节能标志告宣传中使用节能标志 未参与认证或没有通过认证的企业的分厂、联营厂和附属厂

50、均不得未参与认证或没有通过认证的企业的分厂、联营厂和附属厂均不得使用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使用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第九节第九节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在认证证书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重重新换证新换证: 1、使用新的商标名称;、使用新的商标名称; 2、认证证书持有者变更;、认证证书持有者变更; 3、产品型号、规格变更,经确认仍能满足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产品型号、规格变更,经确认仍能满足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认证证书持有者必须建立节能标志使用制度,认证证书持有者必须建立节能标志使用制度,每年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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