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贸易条约与世界贸易组织第一节 贸易条约和协定 第二节 关贸总协定概述 第三节 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 第五节 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 1995年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简称 WTO)及其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 GATT) ,是为加强国际间磋商与协调,制定各国都能遵守的国际贸易准则,以减少和平息各种纠纷而产生的。本章将从对外贸易政策国际协调的角度,对两者加以分析。同时本章还将介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历程及意义。本章的重点在于掌握世贸组织的原则、宗旨、主要内容、特点及世贸组织的成立和发展对于整个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意义。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N年了,我们老百
2、姓得到了哪些好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我们老百姓影响比较大的有汽车、数码相机、化妆品和食品等。汽车方面,取消了汽车进口的配额许可证管理,汽车关税降到25%,汽车零部件关税降到10%。数码相机及其零部件执行零关税。化妆品方面,唇用、眼用化妆品及香粉执行10%的最终约束税率,税率的下降将导致价格的大幅下降,我国的消费者将面对更多的消费选择和更便宜的商品。第一节贸易条约和协定 二、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种类 三、贸易条约和协定所依据的法律原则一、贸易条约和协定的含义 一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含义 贸易条约和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间的经济关系,特别是贸易关系所缔结的书面协议,如通商航海条
3、约、贸易协定、支付协定等。 贸易条约按照参加国的多少,可分为双边贸易条约和多边贸易条约两种。两国之间签订的,叫双边贸易条约。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签订的,叫多边贸易条约,如国际商品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洛美协定等。一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含义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条款,通常是在所谓“自由贸易、平等竞争”的口号下签订的,但实际上,缔约国在经济上的利益,往往是靠缔约国的经济实力来保证的。因此,缔约国之间从贸易条约和协定中得到好处是不一样的。 二、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种类 (一)贸易条约(Commercial Treaties)贸易条约的名称很多,如“通商条约”、“友好通商条约”、“通商航海条约”、“友好通商航
4、海条约”等。其内容比较广泛 ,常涉及缔约国经济和贸易关系各方面的问题,这种条约一般由国家首脑或其特派的全权代表来签订,并经双方的立法机关讨论通过,最高权力机关批准才能生效,条约的有效期限也较长。二、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种类 (二)贸易协定(Trade Agreement)和贸易议定书(Trade Protocol)贸易协定是缔约国间为调整和发展彼此的贸易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与贸易条约、通商航海条约比较,贸易协定所涉及的面比较窄,内容比较具体,有效期较短,签订的程序也较简单。一般只须签字国的行政首脑或其代表签署即可生效。 二、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种类 贸易协定的内容一般包括:贸易额、双方的出口货
5、单、作价办法、使用的货币、支付方式、关税优惠等。贸易议定书一般是对已签订的贸易协定的补充或解释。它的内容和签订程序更简单,只经签字国有关行政部门的代表签订即生效。二、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种类 (三)支付协定(Payment Agreement)支付协定是两国间关于贸易和其他方面的债权债务结算办法的协定。支付协定是在外汇管制情况下产生的。二、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种类 (四)国际商品协定(International Commodity Agreement)国际商品协定是指某项商品的主要出口国和进口国就该项商品购销、价格等问题,经过协商达成的政府间多边贸易协定。国际商品协定主要对象是发展中国家所生产的初
6、级产品。三、贸易条约和协定所依据的法律原则(一)最惠国待遇原则(Most Favored Nation Treatment,简写MFNT)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和豁免,必须同样给予对方。这是贸易条约和协定中的一项重要条款。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在贸易协定中,适用范围包括:(1)有关进口、出口、过境商品的关税和其他捐税;(2)商品进口、出口、过境、存仓和换船方面的有关海关规定、手续和费用;(3)进出口许可证发放的行政手续。 三、贸易条约和协定所依据的法律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按照有无条件,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两种:(1)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即缔约国一方现在和
7、将来所给予 按照有无条件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和豁免,立即无条件无补偿地自动地适用于对方;(2)有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即如果缔约国一方给予第三国的优惠和豁免是有条件的,那么另一方必须提供同样的条件,才能享受这些优惠和豁免。 三、贸易条约和协定所依据的法律原则(二)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就是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经济上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适用的范围通常包括:外国公民的私人经济权利(私人财产、所得、房产、股票)、外国产品应交的国内税、利用铁路运输和转口过境的条件、船舶在港口的待遇、商标注册、版权、专利权等等。但沿海贸易权、领海捕鱼权、土地购买权等均不
8、包括在内。 第二节 关贸总协定概述二、 GATT的基本原则 一、关贸总协定(GATT)的产生 一、关贸总协定(GATT)的产生 关贸总协定(GATT)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从其自身经济利益出发,联合世界上23个国家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的一个临时性的国际多边贸易协定。GATT从 1948年1月1日起临时生效。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曾作为主战场的欧洲,经济遭受重创。战败国德、意和日本战时耗尽了财力,经济面临崩溃,即使作为战胜国的英、法等盟国为应付战争也几乎耗尽了人力物力,以致战后资金短缺,生产萎缩。各国为了实现经济重建,纷纷实行贸易保护主义 。一、关贸总协定(GATT)的产生 1
9、945年12月,美国颁布了扩大世界贸易与就业法案,呼吁召开一次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以便缔结一项国际贸易条约并建立一个世界性贸易组织。 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于1946年2月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由美国提出的召开“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的决议草案并成立了由19国组成的筹备委员会,着手筹建国际贸易组织。 一、关贸总协定(GATT)的产生 美、英、法、中、印度等的23个国家主张将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第二次筹委会通过的由美国起草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中的贸易政策部分,和各国在双边谈判基础上达成的关税减让协议加以合并,便形成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作为国际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各国处理贸易纠纷的临时性根据
10、。 1947年10月30日,23个国家在日内瓦正式签署了临时适用议定书,决定 GATT从 1948年1月1日起生效。二、 GATT的基本原则GATT的基本原则如图7-1所示。 图7-1 GATT的基本原则 二、 GATT的基本原则(一)非歧视原则 这是GATT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它体现了GATT多边互惠互利的特点。非歧视原则主要体现为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GATT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无条件的,它要求一个缔约国,给予另一个缔约国的贸易优惠及特权,必须自动地、无条件地给予所有其他缔约国。二、 GATT的基本原则GATT中的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区内税及有关销售和使用的商业规章方面,一缔约国对来
11、自另一缔约国的进口应给予与本国产品同等的待遇。它还包括另一缔约国在本国设立的企业要求享受本国企业在捐税和有关法规上的同等待遇。非歧视原则还包括相反角度的含义,即一缔约国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国实施歧视待遇。就是说,实施限制或禁止的应是产品本身而非产品的来源国。 二、 GATT的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与国民待遇原则目标: 都是为了实现贸易自由化、减少市场扭曲和贸易障碍。 区别: 前者不对来自不同国家的产品实行歧视待遇,后者不对外国产品和本国产品实行歧视待遇。 二、 GATT的基本原则(二)关税保护原则(1)以关税作为各缔约国唯一的保护手段。这是因为关税能使各国的保护状况和程度
12、一目了然,便于对各国的保护水平进行比较。(2)各缔约国应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关税减让谈判,逐步降低关税水平,以促进际贸易的开展。 关税的总体原则是只能降低不能提高,以使关税不断递减,最终向自由贸易迈进。 二、 GATT的基本原则(三)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数量限制是一种最为普遍的非关税措施,它通过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数量来保护本国市场,从而妨碍了竞争,与GATT对各缔约国只能通过关税来保护本国工业的规定直接相违背,因此GATT将其列入取消之列。 GATT同时又规定了此原则的例外,即当一国为了稳定农产品市场、维持国际手指的平衡或发展,中国家为了促进其经济发展,可以实施或维持数量限制,但必须本着非其
13、实原则,以下列方式实施:(1)在保证透明度的前提下,实行全球配额,即以进口商申请的先后顺序而非不同的国别和地区作为配额的分配依据;二、 GATT的基本原则(2)若须实行国别配额,其配额应由进口和出口缔约国双方共同商定,不能由进口方单方面规定,出口缔约国有关产品于前一代表时期在进口缔约国市场所占份额可作为双方协定配额的依据;(3)在配额制无法实施的情况下,亦可采用许可证制,但对场频的进口来源不应在许可证中有所规定,以此促进贸易自由化。 二、 GATT的基本原则(四)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指各缔约国政府应迅速公布其与商品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规章,以便其他缔约国和贸易商能够熟悉。这些法律
14、规章在公布前不能实施,并有义务接受其他缔约国对实施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其作用在于防止缔约国对贸易进行不公开、不透明的管理而造成歧视性待遇,影响自由贸易的进行。 它是GATT其他原则得以有效贯彻的基础。二、 GATT的基本原则(五)公平贸易原则该原则主要体现在GATT第6条、第16条和第23条等有关条款中,主要是反倾销、反补贴和减少其他非关税壁垒,以保证公平贸易。 GATT规定,当一国产品以低于国内正常价格或成本价向外国出口时,可视为倾销,这时进口国可通过征收反倾销税的措施来抵制倾销带来的损害。GATT严禁缔约国对初级产品以外的任何产品给予出口补贴,如果一缔约国的出口补贴对另一缔约国的利益造成重
15、大损害或产生严重威胁,可以允许这一进口缔约国对有关产品的进口征收反补贴税。 二、 GATT的基本原则(六)互惠原则发达国家予以发展中国家普惠制待遇的基本理由,也是互惠原则的例外。 互惠原则是GATT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不仅是缔约国之间进行贸易谈判并维持正常贸易关系的基础,而且是GATT得以发挥作用的主要机制。互惠原则是有关缔约国应力求维持互惠互利减让的一般水平,提倡通过各缔约国之间的互惠互利、相互关税减让,使其各自的进出口维持基本平衡,促进各国贸易发展、推动贸易自由化。GATT中的互惠并不意味对等。 二、 GATT的基本原则(七)贸易争端的磋商调解原则这是GATT的另一个根本原则。GATT本身不
16、是独立的权力机构,而是一个协调机构,它为各缔约国之间贸易争端的解决提供了一个谈判的场所。 GATT为了维护各缔约国的正当权利,协调其贸易关系,解决贸易争端,制定了一套处理成员国间争议的磋商程序及利益丧失或损害的申诉程序,为各方顺利履行其权利与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GATT磋商调解的目的在于通过争端的解决恢复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而非对违反GATT规则的某方进行惩罚。 二、 GATT的基本原则(八)对发展中国家特别优惠的原则GATT素有“富人俱乐部”之称,其大多数条款都是迎合了发达国家的利益。 总协定的基本目的“对发展中的缔约各国是特别迫切的”,“注意到缔约国全体能使发展中的缔约各国采用特别措施
17、,以促进它们的贸易和发展”,GATT给予了发展中国家主要优惠。GATT承认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非互惠原则,规定了对缔约国中的发展中国家在贸易和发展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有关问题,并希望缔约国全体对发展中的缔约各国采用特别措施,以促进它们的贸易和发展。 二、 GATT的基本原则(九)区域性贸易安排原则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际贸易领域出现了区域化、集团化的趋向,各集团内部纷纷采取减少或废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区域性的贸易安排。GATT允许区域性贸易安排存在,“缔约各国认为,通过自愿签订协定发展各国之间经济的一体化以扩大贸易的自由化是有好处的。”而不是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挑战,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多边
18、贸易体制的实现。二、 GATT的基本原则(十)合理保障原则 GATT第19条是关于保障措施的主要条款。该条款规定,当一缔约国由于发生意外情况,或者因为承担了总协定的义务,致使某一产品进口数量激增,严重损害或威胁到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时,该国可以全部或部分地免除其承担的总协定义务,采取紧急限制性措施,撤消或修改其承诺的关税减让。但是,这些措施只限于受损害的产品,并且必须严格控制使用这种措施的范围、程度和时间。一缔约国根据这一条款采取紧急限制时必须是非歧视的,并有透明度,还要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缔约国通报所采取的措施。 第三节 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二、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乌拉圭回合谈
19、判概况 一、乌拉圭回合谈判概况 (一)乌拉圭回合谈判发起的背景前 7 轮贸易谈判简况 (见表7-1) 表 7-1 GATT前7个回合贸易谈判简况 谈判名称 时间 地点 参加国数 谈判内容 第一回合 1947年4月10日 日内瓦 23 关税减让 第二回合 1949年4月10日 法国安纳西 33 关税减让 第三回合 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 英国托奎 39 关税减让 第四回合 1956年1月至5月 日内瓦 28 关税减让 一、乌拉圭回合谈判概况 谈判名称 时间 地点 参加国数 谈判内容 第五回合(狄龙回合) 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 日内瓦 45 关税减让 第六回合(肯尼迪回合) 19
20、64年5月至1967年6月 日内瓦 54 关税减让 降低非关税壁垒 第七回合(东京回合) 1973年9月至1979年6月 东京 99 关税减让 降低非关税壁垒 续表 7-1一、乌拉圭回合谈判概况 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构筑的关税壁垒大为削减。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从 40%降至5%左右,发展中国家同期也降低至13 %左右,关税的保护作用大大下降。有力地促进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世界经济增长与繁荣。 70年代中期以后,世界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入停滞,加上两次“石油危机”的雪上加霜,世界经济更是长期低迷,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浪潮。 1986年9月15日至20日,在乌拉圭埃斯特
21、角城举行的GATT缔约国部长级会议上,决定正式发起第8轮多边贸易谈判,由此拉开了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帷幕。 一、乌拉圭回合谈判概况 (二)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特点与前几轮谈判相比,该轮谈判具有如图7-2所示的5个特点。图7-2 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特点 二、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的主要内容 1993年12月15日,乌拉圭回合谈判在内瓦国际会议中心 结束,并签订了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该文件长达550页,包括45个独立文件 ,主要内容包括 :传统的关税减让方面;非关税措施方面;农产品协议;纺织品和服装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包括冒牌货在内的知识产权协议
22、。 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 一、GATT的作用及其缺陷二、WTO的成立 三、WTO协定的主要内容四、WTO的基本原则 五、WTO的特点 六、世界贸易组织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一、GATT的作用及其缺陷 (一)GATT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减让关税,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 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与发达国家对话的场所,使它们从总协定中获得贸易实惠。 有利于及时磋商、调解缔约国的贸易争端,从而加强各缔约国的贸易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通过GATT,有利于各缔约国互相了解贸易情况,取得有关贸易政策的资料,从而有助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一、GATT的作用及其缺陷 (二)GATT的缺陷 非法人主体的身份使其只
23、能以协调者的身份,依靠其权威性来监督各项规则的履行和调解各种贸易争端。由于其法律约束力不足,难以对违规者作出制裁。作为一系列双边协定组成的总协定,其责任不全面,对有些协定其成员国可以拒绝签署,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平衡。 GATT的争端解决程序分散于各个别协定和总协定中又不具系统性。 二、WTO的成立20世纪50年代后期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就重新提出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构想 。 1955年7月苏联在第20届理事会上提出了一项决议草案 。1962年的开罗会议上,其倡议得到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1963年7月,苏联在经社理事会第36届会议提出了关于国际贸易组织主要规定的初步设想的备忘录。二、WTO的成立 1
24、964年联合国第一届贸发会议审查了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可能性 。 1990年提出有关成立这样组织的设想,以管理GATT范围内的谈判议题。乌拉圭回合宣布成立WTO,取代 GATT。 三、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关于建立WTO的协定包括序言、条款和附件3部分,对WTO的宗旨、职能、组织机构、成员资格、决策方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一)WTO的宗旨WTO全体成员在处理贸易和经济领域的关系时,应以提高生活水平,确保充分就业,大幅稳定地增加实际收入和实际需要,持久地开发和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源,拓展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准则;必须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得到与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份额;三、 W
25、TO协定的主要内容 通过签订旨在大幅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以及在国际贸易关系中取消这些歧视待遇的议定书和互惠安排,为这些目标做出贡献;维护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和进一步完成关贸总协定的目标,发展一个综合性的、更加有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制度,包括经过修改过的关贸总协定和它主持下达成的所有守则和协议,以及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全部成果。 三、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二)WTO的职能促进世界贸易组织目标的实现,监督和管理其统辖范围内的各项协议的贯彻实施。组织实施各项多边贸易协议,为各成员方提供多边贸易谈判的场所,按一体化的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度,主持调解各成员方之间的贸易纠纷。三、 WTO协定的主要
26、内容 按照有关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负责定期审议各成员方的贸易制度和与贸易相关的国内经济政策。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关系,以保证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编写年度世界贸易报告和举办世界经济贸易研讨会。向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 三、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三)WTO的组织机构 部长级会议。由全体成员国代表组成,是WTO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对重大事务的决策权,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总理事会。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负责日常监督各项协议和部长会议所作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作为统一的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评审机构发挥作用。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3个分理事会,负责监
27、管各自领域内协议执行情况,并履行总理事会所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这些理事会可视情况自行拟订议事规则,经总理事会批准后执行。所有成员均可参加各理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部长会议下设立专门委员会或临时性机构如货物贸易理事会下属的有关市场准入、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反倾销、海关估价等委员会,他们分别监管相应多边协议的执行及有关事务的处理。三、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秘书处与总干事。世贸组织还设有秘书处,秘书处由总理事会设立,以处理WTO日常事务,其领导人由理事会指派一名总干事担任。总干事的权限、任期等由总理事会决定。总
28、干事根据总理事会的规定任命秘书处的工作人员。 三、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机构图如图7-3所示。 图7-3 世界贸易组织机构图 三、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四)WTO的决策方式 WTO采用投票表决方式,每一会员国都在部长级会议和理事会上各拥有1票。欧盟票数与其会员数相同。除另有规定外,部长会议及理事会记录都采用投票形式经半数以上票数通过。世贸组织对不同的问题,具体规定通过票数为:解释和决议。成员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修订。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豁免。四分之三以上多数通过。三、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五)WTO的成员资格 1. 世界贸易组织的创始成员。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生效时,已是关贸
29、总协定的缔约国。签署参加、一揽子接受乌拉圭回合的所有协议。在乌拉圭回合中做出关税和非关税减让,以及服务贸易的减让。 三、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2. 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凡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生效后,任何国家或在对外商业关系上拥有充分自主权的单独关税地区,可以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加入申请,进行全面谈判,按谈妥的条件加入该组织,成为一般成员。其加入须经部长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任何成员方可以退出世界贸易组织,一旦退出即不再是WTO的缔约方。退出从递交退出通知被总干事接受6个月后生效。 四、WTO的基本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后,继承了前面所述的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并在其所
30、管辖的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新的领域中予以适用并加以发展。具体表现如下:(一)继承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二)世界贸易组织要求缔约方必须无选择地以“一揽子”方式签署参加其管辖的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才重振了多边主义。 四、WTO的基本原则 (三)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原则,也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除了继续实行“非互惠原则”和体现“授权条款”的精神外,还在以下几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 允许发展中国家用较长时间履行义务,或有较长的过渡期。 允许发展中国家在履行义务时可有较大的灵活性。 规定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以便发展中国更好地履行义务
31、。 世界贸易组织充分考虑到经济转型国家复杂的内部、外部条件,对它们加入该组织给予鼓励并承诺给予灵活处理。 五、WTO的特点 (一) WTO是个法人机构从法律上来讲,WTO是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机构,对其所有成员国都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二)管辖的范围明显扩大WTO的管辖范围为GATT和在GATT指导下所缔结的所有协议与安排,以及乌拉圭回合的全部成果。这其中包括了原来不受GATT管辖的农产品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问题、知识产权以及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等等。五、WTO的特点 (三)建立了贸易政策评审机制完善了贸易政策评审机制,不仅促进了各国贸易政策的透明化,还有利于缔约方之间改善关系,有助于 WTO在
32、整个国际经济贸易领域发挥重大作用。 (四)争端解决机制更为完善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建立在一整套严谨的条款之上,对争端的解决和监督履行都有明确的规定。而且 WTO的法人资格也使其对争端的调解更具有法律约束力。从而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更为有效。 六、世界贸易组织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从参加成员上看,除原有的关贸总协定成员外,目前一些国家和单独关税区正在申请和谈判加入。从管辖内容上看,已从国际货物贸易延伸到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等领域。从法律地位上看,它已成为国际法人,从决策和实施上已加强了一致性,这势必对世界经济贸易发展趋势产生重大影响。 加速世界经济贸易的增长;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加速
33、发展;世界经济和世界市场的全球化将进一步发展;全球范围内的经济贸易竞争将会更趋激烈;跨国公司的经营范围将继续扩大。六、世界贸易组织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第五节 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 一、中国复关谈判二、中国复关转为入世三、入世给中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中国复关谈判 1948年我国已是关贸总协定的创始成员之一。新中国建立之后,我国与总协定的正式关系长期中断。 1986年7月10日我国才正式向总协定提出恢复我国的缔约国地位的申请,并于1987年2月13日向总协定提交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 1987年3月成立中国缔约方地位问题工作组,进行了恢复中国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谈判,简称“复关”谈判。基于以上几
34、个方面的原因,中国政府虽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复关谈判最终未能达成协议,中国未能如愿恢复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 二、中国复关转为入世 1995年6月3 日中国成为WTO观察员。1995年7月11日,中国正式提出加入WTO的申请。1995年11月,应中国政府要求,中国复关谈判工作组更名为WTO中国工作组,并于1996年3月召开了第一次工作组会议。1996年3月召开了第一次工作组会议。 在入世谈判中,中方坚持的基本原则有: 坚持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世贸组织。以乌拉圭回合协议为基础,承担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坚持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 二、中国复关转为入世 1997年下半年中美关系趋缓,中国
35、台湾地区入世谈判取得进展,中国香港已顺利回归和世界区域集团化与一体化。 1998年美国总统克林顿首次访问中国,中国入世问题再次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 1998年7月中旬美国参众两院关于延长中国最惠国待遇的议案中,以绝对多数的票数获得通过,并修改美国贸易法,把“最惠国待遇”条款改为“正常贸易关系”。二、中国复关转为入世 1999年9月1l日,在亚太经合组织非正式首脑会谈上,江泽民主席与克林顿总统一致同意两国恢复谈判,并表示希望能早日成功地结束谈判。11月10日15日,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和国家经济委员会主席斯珀林访华,15日双方终于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2001年1
36、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三、入世给中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入世后中国的权利与义务入世后中国的权利与义务(见图7-4)。图7- 4 入世后中国的权利与义务 三、入世给中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二)入世给中国带来的机遇入世给中国带来的机遇(见图7-5) 。图7-5 入世给中国带来的机遇 三、入世给中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三)入世给中国带来的挑战中国境内的企业将面临激烈的竞争;我国经贸法规与世贸组织规则比较存在差距,急需修改、完善 。三、入世给中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经贸法规与世贸组织规则比较,主要存在以下差距:与 WTO规则相冲突的法律。政策法规的透明度低和执法力度小也是我国与W
37、TO规则不符合的两个重要方面。 目前国内法律的空白。三、入世给中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四)面对机遇与挑战我国应采取的对策借入世机遇,按照 WTO的要求,对国内的外经贸法律体系加以修改、完善;改革进口商品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出口商品经营管理体制;加紧做好经贸人才培养工作。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单独关税地区与国家一样,独立自行申请加入,这在国际法上是个先例。在关贸总协定中,单独关税地区本身无权自行其是,必须经有关主权国家同意和推荐,方可成为成员方。后WTO时代,路在何方? 我国加入WT0后的进出口增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快的,也是同期世界上最快的。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一大出口和第二大进口国,中国在世界贸易中
38、的比重从4.3%提高到2016年的14%,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稳定増长的重要力量。中国经济的发展也为世界各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10年间,中国平均每年进口7 500亿美元的商品,相当于为贸易伙伴创造了1400多万个就业岗位;在华投资的外商企业累计汇出的利润是2 617亿美元,年均增长30%;中国对外投资企业聘用的当地员工接近80万人,每年在当地纳税超过100亿美元。 加入WTO后,中国利用世界经济较长时期繁荣、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机遇,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利用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改造提升国内产业,在全面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中,实现了对外贸易的跨越式发展。中国的货物贸易总量跻身
39、世界前列,服务业贸易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形成了全方位和多元化进出口市场格局。加队WTO后,中国成长为一个开放的经济体,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极大促进了中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工贸易迅速发展壮大使中国劳动力充裕的比较优势得以发挥,加快了中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对外贸易直接带动就业人口超过8 000万,其中60%以上来自农村,就业者的收人和生活得到显著改善。对外贸易与国内投资、消费一起,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三大引擎。 中国加人WTO以来,充分享受权利,如实和提前履行承诺的义务,对外贸易高歌猛进,经济高速发展,对外开放水平
40、提高,国际地位提升。然而,同时也应看到,在全球贸易格局面临大洗牌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的外部竞争形势格外诡异;此外,国内生产要素成本持续上升、传统比较优势弱化,中国对外贸易面临的形势不可谓不严峻。 一直以来,“人口红利”被认为是造就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重要源泉,然而近些年制造业“用工荒”现象折射出了中国的“人口红利”已经开始减弱。2012年我国对外贸易增速的变化,标志着我国告别了加人WTO以来对外贸易连年二位数的超高速增长时期,这来源于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资源和环境压力增大、人民币升值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出口成本和价格的优势进一步在弱化。此外,我国经济加速转型,带动贸易发展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2015年我国对外贸易更是首度出现负增长,但仍然好于全球主要经济体,第一贸易大国的地位未受撼动。 在“人口红利”逐渐消退的新时期,后WTO的中国外贸面临着怎样的挑战?又将如何探寻出路,构建新的外贸“红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