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新生招生公告一、报名条件幼儿园年满3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学生,均属本次*幼儿园招生对象。1、持有*常住户籍的(含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方有效。2、持有本市户籍、且有*区域内房产证的,产权人必须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3、持有效期内引进人才居住证及其副联,并持有*区域内房产证,产权人必须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二、报名登记时间1、幼儿园小班:5月18日上午8:0011:002、小学一年级:5月18日下午1:004:00三、报名登记地点:*四、需要携带的材料1、本市户籍:户口本、房产证、幼儿出生证。2、引进人才:户口本、引进人才居住证及其副联、房产证、幼儿出生证。 (以上材料都必须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