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总部考勤管理制度一、工作时间规定:1、每周上班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2、上班时间:上午为8:00,下午为14:00;3、下班时间:上午为12:00,下午为17:30;4、特殊情况需加班,安排轮休。二、迟到、早退、旷工: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3、旷工:a、未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员工私自离开办公室;b、未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c、未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批假不上班;d、未向人力资源部按时销假;e、未向人力资源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f、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三、请假:1、请假
2、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2、请假不得影响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进行;3、请假一天,由部门领导批准请假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下,须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5、请假一周以上,需公司领导批准;6、假期结束后,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按时销假。四、配套表格:1、请假单(总部人员)。请 假 单请假人部门名称请假性质事假 病假 请假时间自200 年 月 日 时 至 200 年 月 日 时请假事由部门主管意见签名: 日期: 人力资源部意见签名: 日期: 批准假期自200 年 月 日 时 至 200 年 月 日 时附注:1、本表根据考勤管理制度制定;2、本表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