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二章-自然人法律制度课件.ppt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文档编号:3147179 上传时间:2022-07-22 格式:PPT 页数:15 大小:17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第二章-自然人法律制度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经济法第二章-自然人法律制度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经济法第二章-自然人法律制度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经济法第二章-自然人法律制度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经济法第二章-自然人法律制度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二章 自然人法律制度案例导入案例导入v案例一:案例一:20岁的王某将自己的一条价值不菲的金项链赠与了8岁的小明,小明遇到自己的好朋友小亮,于是把刚获得的金项链又转赠于小亮,并交付。小明的父亲赵某在得知小明的行为后十分生气,要求小明向小亮要回金项链,试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是否有效?v案例二:案例二:13岁的贫穷女孩李丽丽在其助人为乐的事迹被报道以后,一家慈善机构表示愿意赠与李丽丽一台笔记本电脑,并将资助李丽丽的全部学费,直到其大学毕业。李丽丽的母亲陈某在得知这一信息后,擅自将电脑卖掉,并通知慈善机构的负责人希望李丽丽在家务农,将读书的学费转增于自己12岁的儿子。李丽丽知道后十分伤心,试问李丽

2、丽母亲陈某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思考提示思考提示 v对案例一进行分析,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根据这一规定,由于王某将金项链赠与小明的行为是纯粹的赠与行为,因此8岁的小明接受赠与的行为是有的。另外,由于小明只有8岁,还无法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晰的认知,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小明的民事活动应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因此,其将金项链赠与小亮的行为是无效的。思考提示思考提示 v对案例二进行分析,13岁的李丽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她接受慈善机构的赠与行为是有效的。但根据民

3、法通则第18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李丽丽母亲陈某的行为擅自处分了李丽丽的财产,并且实施了不利于被监护人利益的处分行为。因此,李母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侵害了限制行为能力人李丽丽的合法权益,陈某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李丽丽的损失。第一节 自然人的概念v 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而产生的,相对于法人的,享有法律人格的一类民事主体。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自然民事权利能力的

4、概念和特点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二)胎儿的利益保护 在胎儿出生之前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但胎儿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是十分必要的:(1)对于遗产份额的保护。被继承人必须在其所立遗嘱中为胎儿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2)胎儿出生之前,其健康利益也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时需要将其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考虑:第一,如果胎儿在出生后是独立的生命个体,能够存活下去,这时胎儿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提起民事诉讼。第二,在胎儿未出生之前

5、,如果母亲因为身体受到侵害,导致其分娩出的是一个死婴的,在这种情况下,母亲或其近亲属完全可以以母亲身体权受到侵害为由提出保护,母亲可以因此提出侵权赔偿请求。(三)自然人民事权利的终止 在我国法律中,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表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在其死亡时终止的。v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点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且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它具有如下的特点:第一,这是一种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自然人一旦具有了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在自

6、己意思的支配下,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第二,它是以意思能力作为其存在的基础。一个自然人如果要进行民事活动,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必须首先具备这种行为的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前提是自然人完整的意思能力。他可以理解和判断自己的行为。第三,具备法定性。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像民事权利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法律赋予他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一种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法律对其进行了规定,非法律是由,是不能被任意剥夺的。v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法律后果的能力。具体来说,民事责任能力包括侵权责任承担能力、违约责任承担能力及其他一些责任能力。我国民法通则1

7、33条第1款对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v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是有很密切的关系的。凡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者,均具有民事责任能力。但两者也具有区别,主要表现如下:第一,在侵权责任方面,传统理论中将意思能力作为判断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评判标准,即责任的承担必须要具有过错。但在分配责任的时候,则除了过错外还要考虑对受损人的赔偿。这就是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分开,已突破意思能力的局限。第二,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个体的判断能力,责任能力自然人个体对不法行为

8、的认识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一般要高于民事责任能力。第三,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标准一般由法律明确规定,如通过自然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来判断。但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法律没有统一的规范,需要进行个别的判断。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其行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第1款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自然人部分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9、人分为两类:1、第十二条第1款:“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第十三条第2款:“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3)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没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即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分为两类分别作了规定,第十二条第2款:“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第1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

10、能力宣告这一法律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九条第1款进行了相关的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此可知,将自然人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历一定的程序。根据该法条的规定分为三个步骤:第一,需确认被宣告的人为精神病人。要确认某人为精神病人,需要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作出专业的认定,并开具相关的证明。第二,须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宣告某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这些利害关系人应该特指被宣告人的近亲属。第三,人民法院的宣告。只有法院才能做出宣告某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决定。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被宣告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防止遭到他人的陷害。当然,法院在作出宣告前,必须进行实质审查,查实被宣告人却为精神病人才能作出宣告。5、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是指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消灭。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消灭需要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因一定法律事实而终止。这一促使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消灭的法律事实就是生命的终结死亡。只有自然人死亡了,他就不能从事任何的民事活动,民事权利能力终止,他也不再是民事权利主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经济法第二章-自然人法律制度课件.ppt)为本站会员(三亚风情)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