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来务工集体用工单位防疫指南开工前1.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四方责任,制定完善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责任到位,分工到人。2.招工时应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居住地和健康情况。对来京人员做好体温监测及症状筛查,对已在京人员要每日了解健康状况。3.对集体来京务工的人员,用工单位可采用专车专列接送。4.单位应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参照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要求),对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人员进行集中医学观察。5.要做好物资准备,包括体温计、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等。开工后1.提供集体住宿的用工单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保证室内空
2、气流通。2.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尽早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培养人员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技能,提高防病意识。3.宿舍、食堂、厂房、办公场所、厕所等保持清洁,加强卫生管理,按要求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建议全新风运行。4.在工作和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香皂等卫生用品。出现疑似病例1.发现职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应立即隔离,为其提供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2.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3.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对环境和物品进行消毒。4.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人员,应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