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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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一、概述一、概述 二、劳动争议处理原则二、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四、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四、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五、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五、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20102010十大劳动争议案十大劳动争议案 下班被火车撞算不算工伤:关注工伤认定的下班被火车撞算不算工伤:关注工伤认定的争议地带争议地带 新疆智障包身工事件:关注残疾劳动者的权新疆智障包身工事件:关注残疾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益保障 反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关注百万反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关注百万HIVHIV感染感染者的就业权利者的就业权利 “锦旗哥锦旗哥

2、”鏖战通用电气:关注中国劳动法鏖战通用电气:关注中国劳动法制的缺陷制的缺陷 断指吞咽证清白:关注自残式身体维权的悲断指吞咽证清白:关注自残式身体维权的悲剧剧 贵州施秉贵州施秉200200人矽肺病之痛:关注普通劳动人矽肺病之痛:关注普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者的职业健康 华为奋斗者协议:关注劳动者权利的被自华为奋斗者协议:关注劳动者权利的被自愿乡邮员的身份之惑:愿乡邮员的身份之惑:“被委代办被委代办”人员人员社会保障引发关注社会保障引发关注 本田罢工门事件本田罢工门事件:关注中国劳动关系的新变关注中国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化 富士康富士康N N连跳事件:关注新生代员工生存连跳事件:关注新生代员工生存状态状态

3、 资料:资料:从从19971997年至年至20072007年十年左右的时间,我国年十年左右的时间,我国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一直处于不断攀升的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一直处于不断攀升的趋势。趋势。20072007年的劳动争议数量增加到年的劳动争议数量增加到350182350182件,是件,是19971997年的年的5 5倍,是倍,是19911991年的年的4646倍。这表明在我国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一个倍。这表明在我国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一个日趋紧张的问题,同样也从某一侧面反映日趋紧张的问题,同样也从某一侧面反映了当发生劳动争议案件时,越来越多的劳了当发生劳动争议案件时,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

4、身的合法动者选择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随着市场经济对人们的影响加大,权益。随着市场经济对人们的影响加大,经济主体开始寻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经济主体开始寻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20092009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议案件68.468.4万件,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万件,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案件31.931.9万件,居历年来的高位。万件,居历年来的高位。20102010年上半年,一些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年上半年,一些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出现井喷趋势。今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出现井喷趋势。今后较

5、长一段时间,集体劳动争议、集体停工事后较长一段时间,集体劳动争议、集体停工事件多发将成为劳动关系领域里的一个突出现象。件多发将成为劳动关系领域里的一个突出现象。由工资待遇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和由欠薪由工资待遇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和由欠薪引发的农民工讨薪被打等恶性事件具有发生引发的农民工讨薪被打等恶性事件具有发生频率高、持续时间长、参与人数多、社会影频率高、持续时间长、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等突出特点。从已发生的事件看,停工响大等突出特点。从已发生的事件看,停工罢工事件主要发生在外资企业和港澳台企业,罢工事件主要发生在外资企业和港澳台企业,地域上主要发生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较地域上主要发生在长

6、三角、珠三角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诉求上基本都是要求增加工资和发达地区,诉求上基本都是要求增加工资和福利待遇,事件基本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代福利待遇,事件基本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代工企业。农民工讨薪恶性事件则在全国各地工企业。农民工讨薪恶性事件则在全国各地有普遍发生趋势,基本集中于建筑施工企业有普遍发生趋势,基本集中于建筑施工企业和中小型非公企业。和中小型非公企业。一是职工劳动报酬增长缓慢一是职工劳动报酬增长缓慢二是企业特别是外资、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二是企业特别是外资、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工作条件差管理不规范、工作条件差三是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不依法按三是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不到

7、位,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对诈骗手段逃避工资支付时足额支付工资,对诈骗手段逃避工资支付或欠薪逃逸行为无力打击,恶意欠薪成本低或欠薪逃逸行为无力打击,恶意欠薪成本低另外,农民工讨薪意识觉醒,讨薪由民间化、另外,农民工讨薪意识觉醒,讨薪由民间化、隐性化转向组织化、公众化也是讨薪事件得隐性化转向组织化、公众化也是讨薪事件得到更多关注的原因之一。到更多关注的原因之一。原因主要有:原因主要有: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一、劳动争议概念一、劳动争议概念 广义的劳动争议:指以劳动关系为中心发广义的劳动争议:指以劳动关系为中心发生的一切争议;生的一切争议;包括因劳动合同关系雇主与劳动者

8、之间所包括因劳动合同关系雇主与劳动者之间所发生之争议;或关于劳动者保护及保险,发生之争议;或关于劳动者保护及保险,雇主与国家间所起之纷争;以及雇主或雇雇主与国家间所起之纷争;以及雇主或雇主团体与劳动者团体间因团体的交涉所产主团体与劳动者团体间因团体的交涉所产生的纠纷,皆为劳动争议生的纠纷,皆为劳动争议 狭义的劳动争议:狭义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所发生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所发生的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的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间围绕权利、义务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间围绕权利、义务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特征:特征:(1 1)主体特定,一方是劳动者

9、及工会,另)主体特定,一方是劳动者及工会,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团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团体;(2 2)内容具有广泛性,既有财产性质的,)内容具有广泛性,既有财产性质的,也有人身性质的;如就业、工资、工时、也有人身性质的;如就业、工资、工时、劳动条件、保险福利、培训、奖惩等各个劳动条件、保险福利、培训、奖惩等各个方面,内容相当广泛。方面,内容相当广泛。(3 3)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领域中经济利)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领域中经济利益的冲突;益的冲突;(4 4)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正与否对劳资关系)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正与否对劳资关系的稳定关系重大。的稳定关系重大。一般的社会关系纠纷表现为争议主体

10、之间一般的社会关系纠纷表现为争议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其影响范围通常局限在争议的利益冲突,其影响范围通常局限在争议主体之间,而重大的集体劳动争议、团体主体之间,而重大的集体劳动争议、团体劳动争议除可表现为一般劳动关系纠纷的劳动争议除可表现为一般劳动关系纠纷的形式,有时还会以消极怠工、罢工、示威、形式,有时还会以消极怠工、罢工、示威、请愿等形式出现,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请愿等形式出现,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二、劳动争议的分类二、劳动争议的分类(一)按照争议标的不同,分为权利争议(一)按照争议标的不同,分为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与利益争议 1.权利争议(针对已确定的权利权利争议(针对已确定的权利 可诉

11、性)可诉性)劳动关系当事人基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劳动关系当事人基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的权利定,或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所发生的争议。与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围绕主张权利存在与否或有无受到侵害或围绕主张权利存在与否或有无受到侵害或有无履行债务等发生的争议。如雇主未依有无履行债务等发生的争议。如雇主未依约发给工资、不给付遣散费等。约发给工资、不给付遣散费等。2.2.利益争议利益争议 当事人因主张有待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所发当事人因主张有待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所发生的争议。生的争议。在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尚未确定的在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双方对

12、权利义务有不同的主张、情况下,双方对权利义务有不同的主张、即当事人的利益未来如何分配而发生的争即当事人的利益未来如何分配而发生的争议。它通常表现为签订、变更集体合同所议。它通常表现为签订、变更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发生的争议。围绕确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围绕确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如围绕工资、奖金、津贴的增加、工时减如围绕工资、奖金、津贴的增加、工时减少等的争议。少等的争议。(二)按照争议主体不同分为个别劳(二)按照争议主体不同分为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动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 1.1.个别劳动争议个别劳动争议 发生在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争议发生在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

13、,争议的内容一般是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劳动权利的内容一般是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和义务;2.2.集体合同争议集体合同争议 发生在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之间,争发生在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之间,争议的内容一般是围绕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履议的内容一般是围绕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而发生。行而发生。集体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3名以上的劳动者因共同的名以上的劳动者因共同的理由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职工一方理由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职工一方10人以上,且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人以上,且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或仲裁。参加调解或仲裁。3.3.区别:区别:(1 1)集体争议是关于同一类劳动关系

14、的争)集体争议是关于同一类劳动关系的争议;团体争议是关于集体合同的争议。议;团体争议是关于集体合同的争议。(2 2)集体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达到法定)集体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达到法定数额以上的特定部分职工(我国法定为三数额以上的特定部分职工(我国法定为三人以上),另一方为用人单位;人以上),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团体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工会,另一方团体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工会,另一方为用人单位或其他团体。为用人单位或其他团体。(3 3)集体争议各个当事人应当具有与用人单)集体争议各个当事人应当具有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共同理由,即有同样的事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共同理由,即有同样的事实和要求,但这只是

15、限于特定部分职工各自实和要求,但这只是限于特定部分职工各自的具体利益;的具体利益;团体争议则以全体职工的整体利益为争议标团体争议则以全体职工的整体利益为争议标的。的。(4 4)集体争议的职工当事人应当推举代表参)集体争议的职工当事人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争议处理程序,职工代表在争议处理过程加争议处理程序,职工代表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行为只代表卷人争议的部分职工的利益中的行为只代表卷人争议的部分职工的利益和意志,对未卷入争议的职工不具有法律意和意志,对未卷入争议的职工不具有法律意义;义;团体争议中工会的法定代表人是工会主席,团体争议中工会的法定代表人是工会主席,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其行为涉及工会所代表在争

16、议处理过程中,其行为涉及工会所代表的全体职工利益,对全体职工具有法律意义。的全体职工利益,对全体职工具有法律意义。三、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三、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1.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第2 2条规定,我条规定,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动争议,适用本法(2008.5.12008.5.1)(1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因除名

17、、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议;(4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

18、其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2.集体合同集体合同(1 1)劳动法劳动法第第8484条: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讼。(2 2)集体

19、合同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 3)劳动合同法劳

20、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3.3.就业平等就业平等 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解释:司法解释:2006.10.12006.10.1解释二解释二:劳动争议范围

21、:劳动争议范围:(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

22、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3)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七条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第七条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

23、放社会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保险金的纠纷;(二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四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纷;(五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六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农村承

24、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人民法院直接受理:(1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2 2)第八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第八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不予受理。用人单位不履行上

25、述裁决中的给付义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3 3)第十七条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第十七条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

26、劳动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2010.9.142010.9.14解释三解释三(1 1)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民法院应予受理。(2 2)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

27、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予受理。(3 3)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处理。(4 4)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

28、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黄某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夫妻二人都在黄某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夫妻二人都在一家纺织厂打工,收入微薄,生活很因难。一家纺织厂打工,收入微薄,生活很因难。20072007年,黄某妻子患病,需要交一大笔住年,黄某妻子患病,需要交一大笔住院费。黄某向亲戚朋友借了一部分,但还院费。黄某向亲戚朋友借了一部分,但还是不够,无奈之下,黄某向单位借款是不够,无奈之下,黄某向单位借款1 1万元,万元,并写下了借条,

29、双方约定并写下了借条,双方约定1 1年后还清。年后还清。1 1年年很快过去了,黄某未能按期还款,厂方要很快过去了,黄某未能按期还款,厂方要求他尽快还清所欠债务。如不按期还款就求他尽快还清所欠债务。如不按期还款就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黄某和纺织厂的债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黄某和纺织厂的债务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吗务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吗?他能提起劳动他能提起劳动仲裁吗仲裁吗?我是某加工厂的一名工人,我是某加工厂的一名工人,20092009年年8 8月,我与月,我与厂长因工作中的某些纠纷发生了争吵,其间,厂长因工作中的某些纠纷发生了争吵,其间,我动手打了厂长,第二天,来了几个素不相我动手打了厂长,第二天

30、,来了几个素不相识的人在厂内将我打了一顿。事后,我与厂识的人在厂内将我打了一顿。事后,我与厂长的伤情均作了法医鉴定,结果是,我与厂长的伤情均作了法医鉴定,结果是,我与厂长均构成轻微伤。为此,我向劳动争议仲裁长均构成轻微伤。为此,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裁决厂长承担相应的法律委员会申诉,要求裁决厂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因被打伤后的医疗费、误工责任,并赔偿我因被打伤后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等.王某王某19951995年年5 5月进入深圳市宝安区某公月进入深圳市宝安区某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有为王某缴纳养老保险司工作。公司一直没有为王某缴纳养老保险费。费。20042004年年4 4月月2

31、727日,公司以裁员为由,解日,公司以裁员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依法支付了王某经济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依法支付了王某经济补偿金。但当王某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养老保补偿金。但当王某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养老保险费时,公司却不予理睬。无奈,王某被迫险费时,公司却不予理睬。无奈,王某被迫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争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争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仲裁委裁,要求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仲裁委员会以社会保险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员会以社会保险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对王某的申诉不予受理。对王某的申诉不予受理。问:社会保险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问:社会保险

32、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受案范围?第二节劳动争议处理原则第二节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一、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一)合法原则(一)合法原则(二)公正原则(二)公正原则(三)及时处理原则(三)及时处理原则(四)调解原则(四)调解原则 1、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手段贯穿、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手段贯穿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仲裁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仲裁 诉讼)诉讼)仲裁调解与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与仲裁裁决 诉讼中调解协议诉讼中调解协议 判决判决 2、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原则、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五)三方原则(五)三方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

33、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二、相关立法二、相关立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5.12008.5.1)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19931993年制定的年制定的劳动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20092009年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以及以及20012001年的年的最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最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

34、若干问题的解释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2006年的年的解释(二)解释(二)、20102010年的年的解释解释(三)(三)1 1、19871987年恢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年恢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19931993年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41994年年劳动劳动法法确立了确立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劳动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争议处理制度2 2、工业化、城镇化、经济结构调整、工业化、城镇化、经济结构调整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1 1)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导致劳动用)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导致劳动用工制度深刻变革工制度深刻变革(

35、2 2)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情日趋复杂,调解难度加大情日趋复杂,调解难度加大3 3、原有仲裁制度的缺陷、原有仲裁制度的缺陷(1 1)处理周期长)处理周期长(2 2)劳动争议仲裁力量不足)劳动争议仲裁力量不足(3 3)仲裁申请时效过短)仲裁申请时效过短(4 4)劳动者维权成本高)劳动者维权成本高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基本原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基本原则)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程序法性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程序法性质决定)质决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终极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终极目标)标)(二)立(二)立 法法 目目 的的(三)新发展(三)新发展1.劳动争

36、议案件受诉范围扩大劳动争议案件受诉范围扩大 2.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所增加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所增加 3.特殊调解协议可申请支付令特殊调解协议可申请支付令 4.仲裁管辖采合同履行地优先仲裁管辖采合同履行地优先 5.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延长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延长 6.特定争议可以部分先行裁决特定争议可以部分先行裁决 7.先予执行案件无须提供担保先予执行案件无须提供担保 8.特殊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特殊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 9.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缩短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缩短 10.劳动争议仲裁首次实行免费劳动争议仲裁首次实行免费 三、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三、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 协商协商争议双方用自治

37、的方法解决纠纷争议双方用自治的方法解决纠纷 斡旋斡旋双方协商失败,由第三者或中间双方协商失败,由第三者或中间人介入,互递信息,传达意思,促其和解人介入,互递信息,传达意思,促其和解 调解调解第三者或中间人介入,并提出建第三者或中间人介入,并提出建议,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议,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仲裁仲裁仲裁机构对争议事项做出裁决决仲裁机构对争议事项做出裁决决定。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执行的效定。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执行的效力力 审判审判 法院依照司法程序对劳动争议进法院依照司法程序对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的诉讼活动,是处理劳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的诉讼活动,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38、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争议协商程序劳动争议协商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调解组织调解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一、调解组织一、调解组织 包括:包括:1.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

39、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2.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职能的组织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公民担任。调解的特性:调解的特性:(1 1)群众性:依法成立的群众性组织,调

40、节)群众性:依法成立的群众性组织,调节活动强调群众的直接参与;活动强调群众的直接参与;(2 2)调解活动具有任意性,基本上不受固定调解活动具有任意性,基本上不受固定程序和形式的约束,也可将道德规范、社程序和形式的约束,也可将道德规范、社会习惯作为调解的依据;会习惯作为调解的依据;(3)调解书仅具有合同性质,不具有强制执)调解书仅具有合同性质,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行的效力。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1.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申请调解、调解过程、履行协议申请调解、调解过程、履行协议2.2.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自愿选择何种方式、中途申请仲裁当事

41、人自愿选择何种方式、中途申请仲裁及事后反悔。及事后反悔。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设立(一)设立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

42、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二)组成(二)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 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工会代表 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机构组成: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机构组成: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

43、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工会代表企业方面的代表企业方面的代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三)仲裁委员会的职责(三)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1)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2)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对

44、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四)劳动争议仲裁员(四)劳动争议仲裁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曾任审判员的;曾任审判员的;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职称的;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会等专业工作满5年的;年的;4.律师执业满律师执业满3年的。年的。(五)(五)劳动仲裁的原则劳动仲裁的原则1.1.一次裁决原则:一个裁级只进行一个裁决;一次裁决原则:一个裁级只进

45、行一个裁决;终局裁决终局裁决2.2.强制原则: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强制原则: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即可受理;调解不成时可直接裁决,无须即可受理;调解不成时可直接裁决,无须当事人同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同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3.区分举证责任原则:在履行劳动合同而发区分举证责任原则:在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中,生的争议中,“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而在用;而在用人单位处罚员工的劳动争议中,人单位处罚员工的劳动争议中,“谁决定谁决定谁举证谁举证”。第六条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

46、对自己提出的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担不利后果。撤诉后还能再诉吗?撤诉后还能再诉吗?某中外合资公司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某中外合资公司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为了节省开发,减少亏损,公济效益大幅下降。为了节省开发,减少亏损,公司与朱某等三名职工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朱某司与朱某等三名职工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朱某等三名职工要求公司在解除劳动

47、合同时,支付经等三名职工要求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遭到了公司的拒绝,为此,他们向济补偿金,但遭到了公司的拒绝,为此,他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仲裁委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立案后,向公司送去了应诉通知书。会立案后,向公司送去了应诉通知书。公司在向仲裁委员会应诉之前,总经理给朱某公司在向仲裁委员会应诉之前,总经理给朱某打了一个电话:打了一个电话:“小朱,小朱,”总经理的语气十分亲总经理的语气十分亲切,切,“以前咱们关系都不错,何必为这点儿小事以前咱们关系都不错,何必为这点儿小事儿就打官司呢?公司现在决定满足你们的要求,儿就打官司呢?公司现在决

48、定满足你们的要求,只要你们三个人到仲裁委员会去撤了诉,立刻就只要你们三个人到仲裁委员会去撤了诉,立刻就可以来公司领经济补偿金。可以来公司领经济补偿金。”朱某放下电话后,带领着另外两名同事,向朱某放下电话后,带领着另外两名同事,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了撤诉申请书,仲裁委员仲裁委员会递交了撤诉申请书,仲裁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了准予撤诉的决定。会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了准予撤诉的决定。当朱某等三人拿着准予撤诉决定书到公司当朱某等三人拿着准予撤诉决定书到公司领经济补偿时,总经理的一番话出乎他们领经济补偿时,总经理的一番话出乎他们的意料:的意料:“真对不起三位,本来我已经决真对不起三位,本来我已经决定你们撤诉

49、以后,马上就给你们补偿金,定你们撤诉以后,马上就给你们补偿金,可董事长刚刚从国外打来电话,反对我的可董事长刚刚从国外打来电话,反对我的决定,坚决不同意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决定,坚决不同意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说着,他装出一副无奈的样子,说着,他装出一副无奈的样子,“没办法,没办法,我得服从董事长的领导,所以,经济补偿我得服从董事长的领导,所以,经济补偿现在不能发给你们。现在不能发给你们。”“公司要是不付补偿金,我们还要重新向仲公司要是不付补偿金,我们还要重新向仲裁委员会申诉。裁委员会申诉。”朱某说。朱某说。“可是,你们已经撤诉了,要是为同一可是,你们已经撤诉了,要是为同一件事儿再申诉的话,恐怕

50、仲裁委员会就不件事儿再申诉的话,恐怕仲裁委员会就不能再受理了。能再受理了。”朱某等三人这时有一种上朱某等三人这时有一种上了公司当的感觉,后悔不该轻信总经理的了公司当的感觉,后悔不该轻信总经理的话,草率地撤了诉。话,草率地撤了诉。仲裁委员会是否能再受理此案?仲裁委员会是否能再受理此案?三、人民法院三、人民法院 当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在收到裁决之日起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在收到裁决之日起1515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非必经程序非必经程序 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 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四、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四、劳动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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