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公法名词解释题期末试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18)名词解释1.政府承认是指一国通过某种方式表示认可另一国产生的新政府有代表其国家的地位或资格。政府的承认发生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出现社会革命或叛乱,导致该国发生非宪法程序的政权更迭,建立了新政府。这个新政府全然改变旧政府的对内统治秩序,甚至改变了国家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改变了旧政府对外关系的方针、政策和国际关系。因而发生既存国家承认这个新政府的问题。2.引渡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代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有关国家有效
2、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3.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外交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査的权利。4.国家元首是国家的最高首领,在外交关系中是国家的最高代表,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个集体。国家元首在外交活动中代表国家,其行为对它所属的国家具有拘束力。5.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他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开始业已停止的谈判。6.保护性管辖权一般
3、是国家为了保护其安全、独立和利益,而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之外对该国国家或国民之犯罪行为实行管辖的权力。7.国民待遇是指国家在相同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这就意味着在相同条件下,外国人可享有不低于所在国国民的待遇,而外国人也不应要求高于该国国民的特权。8.发射国是指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和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国家不仅要对其本身发射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承担责任,而且对其控制下的非政府实体,如私人企业、团体发射的空间物体造成的损害也要承担责任。9.战时中立战时中立是指国家在交战国之间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法律地位。战时中立国不仅不参加交战国的作战和敌对行为,而且也
4、不支持或援助交战国任何一方。10.国家债务国家债务又称公共债务,是指一个国家按照国际法而对另一个国家、某一国际组织或任何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的任何财政义务。11.庇护国际法上庇护的一般意义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迫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12.紧追权紧迫权是指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其国家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进行追逐,继续进行到公海将其拿捕和交付审判的权利。13.调停调停是作为调停人的第三方不仅为当事国之间进行斡旋,以促使它们开始或重开谈判,还要向当事国提出解决争端的实质性建议作为谈判的条件,努力调和争端各方对立的主张或要求,而且要主持或参加
5、谈判,促使它们达成解决争端的协议。14.国籍国籍是指个人作为某一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于该国的一种法律资格或身份。国籍的主要作用是在有关个人和特定的国家之间建立一种特别而稳固的法律联系。15.时效是指国家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经过长期和平地行使管辖权而取得对该领土的主权。16.保护性管辖权一般是国家为了保险其安全、独立利利益,而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之外对该国国家或国民之犯罪行为实行管辖的权力。17.战争法战争法是在战争中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之间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18.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也就是说,由于出现了国家领土变更的事实,而使与变更的领土相关的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从被继承国转移给继承国。此处所说的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不包括那些属于国家固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以国家的国际人格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随同国家的国际人格的消灭而消灭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因为这样的权利和义务不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19.先占亦称占领,是指国家通过对无主地地的占领而取得对该土地的主权的行为。先占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地地,即无主地。20.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做的单方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