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试点改革政策解读营改增试点改革政策解读及相关会计处理业务分析及相关会计处理业务分析目录 营改增的背景分析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 第一部分 营改增的背景分析一、我国流转税简介一、我国流转税简介(一)营改增前,我国流转税体系:(一)营改增前,我国流转税体系:(二)营改增后,我国流转税体系:(二)营改增后,我国流转税体系:二、营改增的本质原因二、营改增的本质原因 营业税重复征税严重,税负重。营业税重复征税严重,税负重。三、营改增的好处三、营改增的好处 (1)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下降,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试点方案规定销售额试点方案规定销售额500500万作为分界点,万作为分界点,销售额小于销
2、售额小于500500万的企业可以选择做一般纳税人万的企业可以选择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旦划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旦划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就从原来营业税的税率就从原来营业税的5%5%,降为增值税简易征,降为增值税简易征收的税率收的税率3%3%,税负下降超过,税负下降超过40%.40%.(2)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下降。以运输业为例,营改增后运输业实际税负以运输业为例,营改增后运输业实际税负由原先的由原先的2%2%左右提升到左右提升到4%4%左右,税负增加明显左右,税负增加明显。但是,但是,运输业下游的制造业进项税抵扣却运输业下游的制造业进项
3、税抵扣却可以由可以由7%7%提高至提高至11%11%,提高了提高了4 4个百分点个百分点。而对于而对于一般服务业,下游企业则可以直接一般服务业,下游企业则可以直接多抵扣多抵扣6%6%的进项增值税的进项增值税。因此,从全产业。因此,从全产业链角度看,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是十分明显链角度看,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是十分明显的,只是这种减税效应可能的,只是这种减税效应可能“改在服务业,改在服务业,获利的却是工商业获利的却是工商业”。上海、北京的减税。上海、北京的减税测算数据比较大,而服务业的实际减税感测算数据比较大,而服务业的实际减税感受却不深,其实就是这个道理。受却不深,其实就是这个道理。目前涉及房地产的税
4、种有12种之多,分别为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家里买一套家里买一套140140万的房子,该价格万的房子,该价格中包含了中包含了5%5%的营业税的营业税7 7万元,城市建设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维护税49004900元,土地增值税约为元,土地增值税约为2020万元万元等等。另缴纳等等。另缴纳3%3%的契税的契税4.24.2万元,印花万元,印花税税700700元。元。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营改增实务操作解读营改增实务操作解读七、税收减免七、税收减免六、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解读六、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
5、地点解读五、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五、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三、税率和征收率三、税率和征收率一、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一、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二、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八、征收管理八、征收管理征收管理征收管理 九、纳税申报九、纳税申报一、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一、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营改增政策实施前的增值税征税范围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税种。(二)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在营改增试点地区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加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1+6)1交通运输业的具体征税范围 行业大类行业大类服务类
6、型服务类型征税范围征税范围交通运交通运输业输业 使用运输使用运输工具将货工具将货物或者旅物或者旅客送达目客送达目的地,使的地,使其空间位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置得到转移的业务移的业务活动活动 陆路运输陆路运输服务服务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服务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道运
7、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远洋运输的【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航空运输服务服务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航空运输的【航空运输的湿租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管道运输服务服务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活动 问题问题1 1:快递业务是否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快递业务是否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增值税范围?解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税
8、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031616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邮电 信业信业税目征收税目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因此,因此,快递业务属于营业税快递业务属于营业税“邮邮电通信业电通信业”税目范围,不属于本次营业税税目范围,不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改征增值税的范围。2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具体征税范围行业大类行业大类服务类型服务类型征税范围征税范围部分现代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业 围绕制造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现代物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知
9、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的业务活动 研发和技研发和技术服务术服务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程管理服务 文化创意文化创意服务
10、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注意(注意广告促销费属于会展服务)广告促销费属于会展服务)物流辅助物流辅助服务服务包括航空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运服务。有形动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租赁服务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远洋运输的远洋运输的光
11、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不包括不动产租赁不包括不动产租赁 鉴证咨询鉴证咨询服务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劳务派遣工程监理】【不包括劳务派遣工程监理】【注意注意1 1】自自20132013年年8 8月月1 1日起,将交通运输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业和部分现代服务
12、业“营改增营改增”试点在全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行等纳入试点。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1200亿元亿元。【注意注意2 2】船舶代理服务按照船舶代理服务按照港口码头港口码头 服务服务业业缴纳增值税。缴纳增值税。解读:解读:船舶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船舶所有船舶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经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经营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
13、联系安排引航、营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靠泊和装卸;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算;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算;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其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其他为船舶提供的相关服务。他为船舶提供的相关服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业和部分现代服务
14、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111332011133号号)第四条中)第四条中“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和个人,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收方或者运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收方或者运输服务接收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输服务接收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当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规的规定相应废止定相应废止。【注意注意3 3】搬家公司提供搬运家具的服务,搬家公司提供搬运家具的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解读:解
15、读:财税财税20111112011111号号文件中应税文件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四款第八项规定: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四款第八项规定:“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因此,因此,搬搬家公司提供搬运家具的服务属于装卸搬运家公司提供搬运家具的服务属于装卸搬运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注意【注意4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16、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财税201286201286号号 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定服务鉴定服务,按照,按照“鉴证服务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征收增值税;代理记账服务代理记账服务按照按照“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征收增值税;文印晒图服务文印晒图服务按照按照“设计服务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征收增值税;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按照按照“会议展览会议展览服务服务”征收增值税;征收增
17、值税;广告促销费广告促销费属于属于会展服务会展服务征收增值税;。征收增值税;。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按照“港口码头服务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征收增值税;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务按照按照“信息系统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征收增值税;征收增值税;(三)纳税人提供上述应税服务时应是有偿(三)纳税人提供上述应税服务时应是有偿的。的。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解读:本条是有关提供应税服务的定义。解读:本条是有关提供应税服务的定义。“销售货销售货物物
18、”的定义的定义?“所有权所有权”的定义的定义?确定提供应税服务的应?确定提供应税服务的应税行为是否成立,其确定的原则中的有偿性同销售货物是税行为是否成立,其确定的原则中的有偿性同销售货物是一致的,其主要区别在于服务是无形的,它不以实物形式一致的,其主要区别在于服务是无形的,它不以实物形式存在,因此,对提供和接受服务的双方来说不存在存在,因此,对提供和接受服务的双方来说不存在所有权所有权的转移,服务的施行就是服务提供的发生。其中对的转移,服务的施行就是服务提供的发生。其中对“有偿有偿”有两点需要注意:有两点需要注意:非营业活动(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
19、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只针对在境内提供的应税服务征税(四)只针对在境内提供的应税服务征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解读:解读:境内外劳务判定原则境内外劳务判定原则由由“劳务发劳务发生地生地”调整为调整为“属人属人”和和“收入来源地收入来源地”相结合。相结合。“应税服务提供方在境内应税服务提供方在境内”,是,是指境内的所有单位或者个人提
20、供的应税指境内的所有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即属人原则。服务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即属人原则。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无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无论是否发生在境内、境外都属于境内提论是否发生在境内、境外都属于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供应税服务。“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是指,是指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提供方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提供,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是否在境内提供,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即即收入来源地原则收入来源地原则。此种情形主要针对应税服务此种情形主要针对应税服务提供方是提供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境外单位或个人,
21、在此情形下接受应税服,在此情形下接受应税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包括两种情况,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一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既包括完全发生在境内,也包括境内务(既包括完全发生在境内,也包括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他人在境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他人在境外外提供提供的应税服务),二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的应税服务),二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境内接受应税服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1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
22、的应税服务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如:法国本地的旅行社为在法国旅游如:法国本地的旅行社为在法国旅游的中国团队提供的运输服务。的中国团队提供的运输服务。2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如:在德国的某汽车租赁公司为中国如:在德国的某汽车租赁公司为中国游客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游客提供汽车租赁服务。二、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二、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一)纳税人(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境内)提供提供交通运输交通运输业和业和部分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现代服务业服务
23、(以下称应税服务)的(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单位和和个人个人,为增,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缴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上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上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其他单位。单位。上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上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其他个人。个人。注意: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4、二)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关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1)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注:以下称(注: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同时该应同时该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应为税服务年销售额应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财政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超过500万元万元(含本数)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 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 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
25、营非增值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工商户在内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 8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 元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 8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 元 问题问题1:试点地区:试点地区A公司从事货物生产并兼公司从事货物生产并兼营运输业务。试点前,营运输业务。试点前,A公司已被认定是货公司已被认定是货物生产的一般纳税人,试点后其是否还需物生产的一般纳税人,试点后其是否还需要被认定为从事运输业务的一般纳税人,要被认定为从事运输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假设其年营运额只有假
26、设其年营运额只有10万元。万元。解读:解读:根据财税(根据财税(2011)111号附件号附件2第三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年第38号第二号第二条规定,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条规定,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 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不需重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其中:年应税服务营业额(其中:年应税服务营业额无论是否超过无论是否超过小规模规定标准)小规模规定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
27、是指试点纳税人在人在连续不超过连续不超过12个月个月的经营期内,提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累计销售额,含含免税、减税销售额、提免税、减税销售额、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问题问题2:连续:连续12个月的起始计算时间应个月的起始计算时间应从何时算起?从何时算起?解读:解读:因各省市营改增试点的时间不尽因各省市营改增试点的时间不尽 相同,因此连续相同,因此连续12个月的起始计算时间也不个月的起始计算时间也不相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相同。国家税务总局
28、公告2012年第年第38号:计号: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具体起、止时间由试点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具体起、止时间由试点地区省级国家税务局(包括计划单列市,下地区省级国家税务局(包括计划单列市,下同)同)根据本省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本省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江苏如:江苏省规定试点开始前,省规定试点开始前,20112011年年7 7月至月至20122012年年6 6月月期间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期间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500万元的纳税万元的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问题问题3:试点地区甲税务师事务所按当地:试点地区甲税务师事务所按当地试点政策计算,在连续试点政策计算,在连续12
29、个月内应税服务个月内应税服务额为额为510万元。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否构万元。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否构成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标准?成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标准?解读:解读:(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年第38号号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应税服务年销售额 连续不超过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计(13)。)。5100000(13)4951456.31元元5000000元。元。结论:该纳税人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结论:该
30、纳税人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2 2)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是按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是按差额计算还是全额计算?额计算还是全额计算?要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要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某纳税人税改前连续不超过某纳税人税改前连续不超过1212个月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交通运输业应税全部收入的经营期内累计交通运输业应税全部收入为为560560万元,支付给合作运输方的运费为万元,支付给合作运输方的运费为8080万元。万元。解析:解析:税改前应纳营业税税改前应纳营业税 (5605608080)3%3%14.414.4(
31、万元)(万元)税改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税改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60560(1 13%3%)543.69543.69(万元)(万元)500500(万元)(万元)该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该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3 3)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年应税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年应税销售额应如何确定,按何标准认定为增销售额应如何确定,按何标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值税一般纳税人?解读:总的原则是对增值税应税货物、解读:总的原则是对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销售额,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劳务销售额,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分别计算计算确定
32、。确定。某某商业商业企业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企业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项目,假设有下列三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项目,假设有下列三种情形:种情形:A.A.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8585万元,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应税服务销售额400400万元;万元;结论:结论: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超过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超过8080万万,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B.B.增值税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年销售额7070万元,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应税服务销售额505505万元;万元;结论:结论:由于应税服务营业额超过由
33、于应税服务营业额超过500500万,万,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C.C.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70万元,万元,应税服务应税服务450450万元,合计万元,合计520520万元。万元。结论:结论:虽然合计金额达到虽然合计金额达到8080万及万及500500万标万标准,但由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未达到准,但由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未达到8080万,应税服务营业额未达到万,应税服务营业额未达到500500万,万,不应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4)(4)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500万元以及万元以及
34、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5 5)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能够提供准确供准确税务资料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人。(6 6)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但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情形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a a、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其他个人;b b、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
35、企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和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7 7)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人的,以接受方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增值税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代扣代缴增值税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
36、付的价款(1 1税率)税率税率)税率 境内的代理人和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和境内的代理人和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值税。本市某宾馆,支付给境外某公本市某宾馆,支付给境外某公司特许权使用费司特许权使用费500500万元。境外某公司万元。境外某公司在境内未设立机构,也无代理人。在境内未设立机构,也无代理人。解析:解析:(1 1)该宾馆应代扣代缴增值税)该宾馆应代扣代缴增值税500/500/(1 16 6)6 628.328.3(万元)(万元)(2 2)银行凭税收缴款书支付外汇。)银行凭税收缴款书支付外汇。2.2.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
37、程序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程序 申请:增值税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增值税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受理:文书受理回执单受理:文书受理回执单审批审批 告知: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税务事项通知书3.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 试点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退税和虚开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6 6个月的纳税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辅导期管理。辅导期内纳税人税务处理:辅导期内纳税人税务处理:(三)汇总纳税(三)汇总纳税 问题:问题:
38、A A运输公司(总机构)为试点地区运输公司(总机构)为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其运输业务按增值税一般的一般纳税人,其运输业务按增值税一般的计税方法征税,而其分支机构的计税方法征税,而其分支机构B B公司不再公司不再试点地区,其运输业务仍计征营业税。请试点地区,其运输业务仍计征营业税。请问总机构问总机构A A运输公司应如何汇总纳税?运输公司应如何汇总纳税?三、税率和征收率三、税率和征收率 在现行增值税适用税率17%、13%税率的基础上,设定了两档较低的适用税率,即交通运输业的适用税率为11%;其余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17%外)的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简易计税项目的
39、征收率为3。出口服务适用零税率试点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变化情况陆路运输服务3%3%不变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5%3%-2%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变化情况 目前实行增值税的目前实行增值税的170170多个国家和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税率结构既有单一税率,也有地区中,税率结构既有单一税率,也有多档税率。多档税率。改革试点将我国增值税税率改革试点将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由目前的两档调整为四档档次由目前的两档调整为四档,是一种,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性安排。今后将根据改革的必要的过渡性安排。今后将根据改革的需要,适时简
40、并税率档次。需要,适时简并税率档次。(4)混业经营税率规定混业经营、混合销售、兼营的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混业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增值税混业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如果没有核定,将由国税机关核营业额,如果没有核定,将由国税机关核定增值税的混业经营,由地税机关核定建定增值税的混业经营,由地税机关核定建筑业劳务。筑业劳务。混合销售:混合销售:原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中对于混合销原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中对于混合销售的规定是一致的,即售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一项销售行为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为混既涉及货物又涉及营业税
41、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合销售行为。在试点过程中,。在试点过程中,由于并非所由于并非所有原营业税应税劳务都纳入试点增值税应有原营业税应税劳务都纳入试点增值税应税范围,所以在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税范围,所以在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剩余未纳入试点范围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又剩余未纳入试点范围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仍适用涉及货物的,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和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混合销中混合销售的规定。售的规定。如:某公司生产销售防盗门,同时负责为其安装,其安装劳务属于未纳入试点范围的营业
42、税应税劳务,该公司统一交增值税。再如:娱乐城提供KTV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其KTV服务属于未纳入试点范围的营业税应税劳务,该娱乐城统一缴纳营业税。新的问题产生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新的问题产生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如果一项交易行为即涉及应税服务,又涉及果一项交易行为即涉及应税服务,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比如,比如园林设计服务园林设计服务的同时提供建安劳务的同时提供建安劳务,怎么处理?由于其,怎么处理?由于其中不涉及货物,因此中不涉及货物,因此混合销售的概念在这混合销售的概念在这里不就适用了里不就适用了。所以。所以按按本条本条兼营兼营营业税应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规定处理更为妥
43、当。税项目的规定处理更为妥当。(5 5)纳税人)纳税人兼营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某房地产中介机构既提供房地某房地产中介机构既提供房地产土地评估,又进行房地产销售,如果没产土地评估,又进行房地产销售,如果没有分别核算两类业务的营业额,那么将由有分别核算两类业务的营业额,那么将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房地产土地评估和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房地产土地评估和房地产销售的销售额。房地产
44、销售的销售额。(6)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7)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8)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9)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高或者偏低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主管税务机关有
45、权按照下列顺序顺序确定销售确定销售(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成本(1+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解读:解读:“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借鉴了国际税收管理的通用概念,企业所借鉴了国际税收管理的
46、通用概念,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得税法实施细则第120120条就引入了相关的概条就引入了相关的概念。它是指对可能存在的以获取税收利益念。它是指对可能存在的以获取税收利益而非正常商业目的为唯一或者主要目标的而非正常商业目的为唯一或者主要目标的行为进行限制,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行为进行限制,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这里的这里的“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可以理解可以理解为为主要目的在于获得税收利益,这些利益主要目的在于获得税收利益,这些利益可以包括获得减少、免除、推迟缴纳税款,可以包括获得减少、免除、推迟缴纳税款,可以包括增加返还、退税收入,可以包括可以包括增加返还、退税收入,可以包括
47、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款项等税收收益。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款项等税收收益。当期销项税额2.2.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在取得进项税额时要注意:(一)产生进项税额的行为必须是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接受应税服务;(二)支付或者负担的进项税额是指支付给销货方或者购买方自己负担的增值税额;(三)服务提供方、抵扣凭证开具方和付款对象应能相符。不得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代开。需要强调的是:需要强调的是:7/27/2022特别注意事项 我国现行增值税管理实行的是购进扣税法,试点我国现行增值税管理实行的是购进扣税法,试点纳税人必须纳税人必须特别注意对相关抵扣凭证的管理特别注意对相关抵扣凭证的管理,如,如扣税凭证的索取、
48、保管,按规定时限认证、抵扣扣税凭证的索取、保管,按规定时限认证、抵扣等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等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都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都有有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180天内认证、抵扣天内认证、抵扣的时的时限规定。限规定。案例案例18:某试点地区纳税人某试点地区纳税人2012年年11月月1日取得外日取得外购汽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为购汽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为10万万元,该纳税人于元,该纳税人于2012月月12月月28日认证,并日认证,并于认证当月抵扣。于认证当月抵
49、扣。(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期限是自开票之日起抵扣的期限是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即抵天内,即抵扣的最晚期限为扣的最晚期限为2013年年4月月29日日:11月月30天、天、12月月31天、天、1月月31天、天、2月月28天、天、3月月31天、天、4月月29天)天)。7/27/20227/27/2022接收交通运输劳务进项抵扣的特别规定非试点地区非试点地区试点地区试点地区运输运输 票据来源票据来源抵扣进项税计抵扣进项税计算算运输费用金额运输费用金额*7%7%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运输费用金额*7%7%小规模小规模一般纳一般纳税人税人未代
50、开票不能抵未代开票不能抵!11%税率!税率!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抵扣:(1 1)购进的货物直接用于非应税、免税、)购进的货物直接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则没有进项税额。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则没有进项税额。例如,某试点一般纳税人例如,某试点一般纳税人2013年年3月购月购进一辆提供上下班通勤车,进项税进一辆提供上下班通勤车,进项税8.5万元,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