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责任承诺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的规定,本机构承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机构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三、针对本机构的特点对职工进行全员消防宣传教育。四、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七、组织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八、对本机构存在的火灾隐患,本机构保证依法落实整改措施,立即改正。九、完善安防条件、配备安防力量及安防器材,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若未履行上述职责,导致单位存在安全隐患、发生火灾事故,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机构:(盖章)法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