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盯岗制度 为层层落实安全、质量职责,切实加强现场安全质量控制,特建立干部盯岗制度。1盯岗干部范围梁场:场长、书记、副场长、总工程师、工程部长、安质部长、质检工程师、技术主管2盯岗人员要求盯岗干部必须要求所盯岗作业工序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工序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对于盯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及时向项目领导汇报。盯岗干部盯岗完成后,必须及时填写干部盯岗记录表(附表一),表中“处理结果和完成时间”,在问题处理完成后再填写。若盯岗干部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在离岗前均已解决完毕,表中“现场未解决问题的处理意见、时间要求及责任人” 以及“处理结果和完成
2、时间”不需填写。3需盯岗的关键工序及对应的干部本工程根据施工中的关键工序主要有:钢筋制作与绑扎;梁体混凝土施工、梁体预埋件安装、预应力管道安装定位与预应力筋张拉;起移梁作业及梁体架设。盯岗对应干部见附表二。4盯岗干部每月最少盯岗次数要求(附表三)。附表一:干部盯岗记录表姓名: 职位: 项目名称关键工序名称起止时间现场发现和解决的问题现场未能解决问题的处理意见、时间要求及负责人处理结果和完成时间附表二: 制梁场关键工序及盯岗干部对应表序号关键工序宣州制梁场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工程部长安质部长技术主管质检工程师1钢筋制作绑扎2梁体混凝土施工3梁体预埋件安装4预应力管道安装定位与预应力筋张拉压浆5起移梁作业梁体架设附表三:每月最少盯岗次数序 号职 名最少盯岗次数1场长52书记/副场长103梁场总工54工程部长、安质部长105技术主管、质检工程师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