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管理目标责任书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各项法规、规章制度。2、结合项目部实际,制订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和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做好职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各项法规、规章和公司的各项制度,以及项目部的各种要求。4、编制有针对性的项目扬尘控制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5、组织项目骨干对各班组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三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杜绝野蛮违章指挥。6、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二
2、、扬尘控制管理1、自觉执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文件和规定,和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2、保持出场车辆清洁,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3、土方作业时,派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路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4、从事土方、渣土、砂石料和施工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置保证车辆清洁的设施。5、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当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三、奖罚措施违反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以200-500元罚款;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并开除本项目。本责任书有效期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部、公司各执壹份。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道路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