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与收付外汇商业银行会计实务了解外汇的概念,外汇基本知识内容和核算方法掌握外汇买卖业务的核算掌握外汇存贷款业务的核算熟练掌握国际间贸易与非贸易业务的核算知悉银行外汇业务的主要类型和业务流程会进行外汇买卖、外汇存贷款的核算熟知国际信用证进出口业务的流程和核算方法交通银行宜洲支行贸易融资重点客户C进出口公司向交行申请开立金额为800万美元、期限为提单后100天的承兑信用证,用于从新加坡进口汽车配件。银行按照外贸政策对该公司提供的开证申请书、进出口合同、进口付汇备案表、机电产品登记证明等进行政策审查。由于该公司系银行贸易融资重点客户,该行为其核有1500万美元的进口开证客户授信额度,开立了信用证。
2、出口商单据到达后,该行对单据进行审查,在单据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银行向对方银行发出承兑电,并按期在提单后100天对外付款。银行的外汇业务主要包括外汇的存贷、外汇的兑换及国际结算、票据贴现、国际融资等衍生产品一些新的服务品种,不断满足客户现代外汇业务需求多样化的要求。思考题:银行在办理国际贸易结算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概述外汇业务1.外汇外汇是国际汇兑这一名词的简称,它是指以国际货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的支付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
3、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其他外汇资产。外币和外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外汇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以外国货币表示;二是可以自由兑换。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资料,目前全世界有45个国家和地区的货币是可自由兑换货币,但是主要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是美元、英镑、日元、瑞士法郎、德国马克、法国法郎、加拿大元、港元等。从2002年2月起欧元取代瑞士法郎、德国马克和法国法郎。概述外汇业务2.汇率汇率又称汇价,是指一个国家货币折算成另一个国家货币的比率,即两国货币交换时量的比例关系,或者说两个国家货币进行买卖的比价。它反映一国货币的对外价值。折算两种货币的比率,首先要确定以哪个国货
4、币作为标准,这就是外汇的标价方法。通常外汇汇率有两种标价方法:间接标价法和直接标价法。直接标价法又称应付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折算本国货币的标价方法。间接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折算外国货币的标价方法,除了英国和美国使用间接标价法以外,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直接标价法。我国人民币汇率也采用直接标价法。(1)划分汇率的种类1)即期汇率和远期汇率概述外汇业务按外汇买卖的交割期限来划分,汇率可以分为即期汇率和远期汇率。所谓交割,是指买卖双方履行交易契约,进行钱货两清的授受行为。外汇买卖的交割是指购买外汇者付出本国货币、出售外汇者付出外汇的行为。由于交割日
5、期不同,汇率就会有差异,即期汇率又称为现汇汇率,是买卖双方成交后在两个营业日办理交割时采用的汇率。远期汇率又称为期汇汇率,是买卖双方事先约定的,据以在未来的一定日期进行交割的汇率。2)现钞价和现汇价现汇是指由港、澳、台地区或者境外汇入外汇,以及外币汇票、本票、旅行支票等国际结算凭证转存账户。现钞指国内居民手持的外汇钞票。现汇买入价是 银行买卖现汇时的牌价,现钞价是外汇银行买卖现钞时使用的价格。3)买入价和卖出价买入价是指外汇银行买入外汇时使用的汇率,卖出价是外汇银行卖出外汇时使用的汇率,两者的平均价格称为中间价。现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外汇汇价采取两档汇价制,即买入价和卖出价,买卖间的差价一般为
6、5%概述外汇业务3.我国人民币外汇制度1994年前我国先后经历了固定汇率制度和双轨汇率制度。1994年汇率并轨后,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1996年12月1日起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2005年我国汇率形成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7月21日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又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改革后,人民币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外汇业务的银行作为国内外资金清算的中介、信用中介和外币出纳中心,所经营的业务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在处理业务时,既要严格遵守国内的有关规章制度,又要适应国际惯例,因此,外汇业务核算有它自己的特点,
7、即外汇分账制。概述外汇业务外汇分账制也叫原币记账制,是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对外汇与本币实行分账核算的一种记账方法,即直接以各种原币为记账单位,而不折算成本币进行记账的方法。外汇分账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点:1.人民币和外币分账。在外汇分账制下,平时对每一项经济活动,都要按照业务的计价货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各货币的账务要自成体系,自求平衡,使各种货币分账核算,账务互不混淆,这样处理,银行能够全面了解各种外币资金活动情况和寸头的多缺,便于银行更好的调拨和运用有关外汇资金。2.专门设置“外汇买卖”科目,起桥梁和平衡作用。“外汇买卖”科目是外汇分账制下专用科目,在外汇分账制的要求下
8、,各种货币分别核算,以反映各种货币资金活动情况及其结果,同时也要将此用人民币反映出来,为此,设置外汇买卖科目在外币帐和人民币账上同时等值反映,这样使人民币和外币都符合复式记账原理,使外币和人民币资金占用情况有机联系起来。概述外汇业务3.年终并表,以本币统一反映经营状况和成果。年终结算时各种外币业务除了编制原币的会计报表外,还要按照规定的汇率折合成本币并与本币报表合并,编制各货币汇总折本币的会计报表,以便于总括反映资产、负债、及业主权益,和收入、支出、和利润的情况。1.简述外汇分账制的特点和基本内容?2.汇率有哪些分类方法?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外汇买卖是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在办理外
9、汇业务过程中,特别是国际结算,由于进出口双方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使用的货币币种也不相同,需要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才能了结双方的债权债务,这种按照一定汇率卖出一种货币或买入一种货币的行为成为外汇买卖。外汇买卖的基本功能是回避风险和增值获利,通过外汇买卖将手中的外币换成其他外币,一方面可以避免因汇市波动带来的贬值风险,同时也可以利用外汇买卖的套利将持有较低利率的外币兑换成另一种较高利率的外币以获得更高利润。1.按照外汇买卖的目的,外汇买卖可以分为结汇、售汇、和套汇结汇是指境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规定,将各种外汇收入按银行挂牌汇率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付给
10、相应的人民币。售汇是指境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正常对外支付外汇,持有关有效凭证,用人民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兑付,外汇指定银行收进人民币,付给等值外汇。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套汇是银行根据客户要求,将一种外汇换成另一种外汇的外汇买卖业务,银行办理的套汇业务有两种类型:一是同一货币之间的现钞和现汇的互换,如钞买汇卖。二是不同币别的外汇套汇,将一种外币兑换成另一种外币,比如美元兑换成欧元。2.按照外汇买卖的主体不同,分为自营外汇买卖和代客外汇买卖自营外汇买卖是指银行按照自己确定的外汇买卖价格,用自己拥有的人民币资产购入外汇,或将自己拥有的外汇出售,收到人民币资金或是另外一种外汇的买卖行为。代客外
11、汇买卖,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与客户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外汇的行为。3.按照外汇买卖的交割时间不同分为即期、远期和调期外汇买卖即期外汇买卖是指买卖双方按当天外汇市场即期汇率成交,并在当天或第二个工作日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买卖是指买卖外汇的双方根据外汇买卖合同到约定的日期按约定的汇率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调期外汇买卖,是指在买进或是卖出即期外汇或远期外汇的同时,卖出或买进远期外汇,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常被用来作为外汇保值的手段。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1.设置外汇买卖科目“外汇买卖”科目是实行外汇分账制的一个特定科目,通过这个科目将人民币和外币联系起来,使全部外汇交易汇总
12、在外汇买卖账簿上,既有利于保持人民币和外币金额的平衡性,有有利于考察各种外汇资金增减变化和余缺的情况。“外汇买卖”科目是资产负债共同性质科目,当买入外汇时,银行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外汇买卖”科目(外币),相应付出人民币,借记“外汇买卖”科目(人民币),贷记有关科目(人民币)。卖出外汇时,借记“外汇买卖”科目(外币),贷记有关科目(外币),相应借记有关科目(人民币),贷记“外汇买卖”科目(人民币)。年末本科目外币余额按照决算牌价折成人民币,与本科目人民币余额的差额即为外汇买卖损益,按此差额,借记本科目(人民币),贷记“汇兑损益科目,或借记“汇兑损益”科目,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
13、2.认识会计凭证外汇买卖凭证分为外汇买卖借方传票和外汇买卖贷方传票两种,每种均由两联套写传票构成,(一般加一联外汇兑换水单和一联外汇买卖统计卡),其中一联为外部外汇买卖传票,另一联为人民币外汇传票。格式如图表1表2为外汇买卖借方传票,表2为外汇买卖贷方传票。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3.开设外汇买卖分户账外汇买卖分账户(见表3),以各分账货币立账,人民币不设外汇买卖分户账,它的格式比较特殊,将本币、外币分户账结合在一起。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登记外汇买卖科目分户账,只根据外汇买卖科目传票外币联登记外汇买卖发生额,人民币外汇买卖传票不记账,只用来编织科目日结单。外汇买卖科目总账,按各种货币分别设置,其格式及
14、登记方法与一般科目总账相同。外汇买卖业务是银行经营外汇的重要业务,它贯穿于所有外汇业务中。主要包括买汇、售汇和套汇。1.买入外汇我国外汇管理实行结售汇制,结汇是境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按国家的外汇政策规定,将各类外汇收入按照外汇牌价结售给商业银行。银行购入外汇,付给相应的人民币,利息找零业务比照结汇处理。当买入外汇时,外币金额记入“外汇买卖”的贷方,与原币有关科目对转,相应的人民币金额记入该科目的借方,与人民币有关科目对转。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借:科目 (外币)贷:外汇买卖汇买价 (外币)借:外汇买卖 (人民币)贷:科目 (人民币)【例7.1】客户王强持1000美元现钞,来到交通银行宜洲支
15、行申请兑换人民币,当日美元的钞买价为682.72%。借:库存现金 US1000.00 贷:外汇买卖 US1000.00借:外汇买卖¥682.72 贷:库存现金¥682.722.卖出外汇售汇是我国境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的经常项目下的正常外汇支付外汇,持有有效凭证,用人民币到商业银行办理兑换,商业银行收进人民币,支付等值外汇。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卖出外汇时,外币金额记入“外汇买卖”科目的借方,与原币有关科目对转,相应的人民币金额记入该科目的贷方,与人民币有关科目对转,卖出外汇时,会计分录为:借:科目 (人民币)贷:外汇买卖汇卖价 (人民币)借:外汇买卖 (外币)贷:科目 (外币)【例7.2】
16、某进出口公司支付货款HKD20000.00元汇往香港,当日港币的汇卖价是87.94%。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17588.00 贷:外汇买卖¥17588.00借:外汇买卖 HKD20000.00 贷:汇出汇款 HKD20000.00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3.套汇套汇是指外汇银行按挂牌人民币汇率以一种外汇兑换成另一种外汇的业务活动,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两种外币之间的套算,一种外币对换成另一种外币,通过人民币进行套汇,二是同种货币之间的套算,包括钞对汇或汇兑钞。买进A种货币借:科目 (A种货币)贷:外汇买卖汇买价 (A种货币)借:外汇买卖 (人民币)贷:外汇买卖汇卖价 (人民币)卖出B种货币借:外汇买卖
17、(B种货币)贷:科目 (B种货币)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例7.3】某合资企业从其HKD账户中支付USD10000元汇往美国(港币的汇买价是91.18%,美元汇卖价682.75%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HKD74879.36(682750.9118)贷:外汇买卖 HKD74879.36借:外汇买卖¥68275.00 贷:外汇买卖¥68275.00借:外汇买卖 USD10000.00 贷:汇出外汇 USD10000.00核算外汇存款业务外汇存款是指单位和个人将所持有的外汇资金存入银行,并在以后随时或约期支付的一种存款,它是银行聚集外汇资金的主要来源,外汇存款可按照存款对象分为甲种外币存款、乙种外币存款
18、和丙种外币存款三种。甲种外币存款对象是驻华机构和我国境内机关、团体、学校及企事业单位与三资企业等。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两种。活期存款分为存折户和往来户,起存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的等值外汇。定期存款为记名式存单,机关单位存款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和2年四档,三资企业及国内金融机构存款分为7天、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五档。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元的等值外汇。根据现行的规定外币存款业务币种主要有美元、英镑、欧元、日元、港币、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九种,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可在存款日按照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上述之一货币办理外汇户存款,只有现汇账户,没有现
19、钞账户。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乙种外币存款的对象是居住在国外或我国港澳地区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和短期来华人员,以及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乙种外币存款有外汇账户和现钞账户两种,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活期存款为存折户,可随时支取,起存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元的等值外汇,定期存款为记名式存单,有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和2年五档,起存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元的等值外汇。存款的货币种类与甲种相同,乙种外币存款账户的外汇使用,本息可以汇往中国境外,外币现钞账户可以直接支取现钞,外汇户存款人出境时,可以支取外钞,可兑换成人民币。丙种外币存款的对象是中国境内的居民。有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两
20、种,定期存款分为3个月、6个月、1年和2年四档,定活期起存金额和存款货币种类和乙种外币存款一致。丙种外币存款汇往境外,须经过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汇出。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单位外汇存款的主要对象是以单位或经济组织的名义存入的外汇资金,凡境内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民间机构及其他境外法人驻华机构可持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发的外汇账户使用证或开户通知书或持有有效凭证如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外债登记证等开户资料到开户行开立可自由兑换货币的外汇开立存款账户。单位外汇存款账户包括驻华机构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三资企业活期存款、外商专户存款等。可以办理境内外汇款等
21、结算业务,也可以通过买卖外汇方式折算成其他外币存款,也可以折换成人民币,或酌情提取外币。1.核算单位外汇活期存款的业务外汇活期存款分为以汇款存取、以现钞存取、以不同货币存取三种形式。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1)汇款方式存取以境外汇入外汇,应根据结算凭证办理存入核算借:汇入外汇 (外币)贷:单位外汇活期存款 (外币)向境外汇出外汇则应借:单位外汇活期存款 (外币)贷:汇出外汇 (外币)(2)现钞方式存取,因单位外汇存款只有现汇户,应通过外汇买卖科目核算,存入现钞,按钞买价、汇卖价处理,支取现钞,按汇买价、钞卖价处理。1)外币现钞存入借:库存现金 (外币)贷:外汇买卖 (外币)借:外汇买卖 (人民币)
22、贷:外汇买卖 (人民币)借:外汇买卖 (外币)贷:单位外汇活期存款 (外币)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2)支取现钞借:单位外汇活期存款 (外币)贷:外汇买卖 (外币)借:外汇买卖汇买价 (人民币)贷:外汇买卖 (人民币)借:外汇买卖汇卖价 (外币)贷:现金 (外币)3)不同货币方式存取,将甲种外币存入乙种外币,则按照套汇处理。会计核算略2.核算单位外汇定期存款的业务单位以外汇汇款的方式存入或将外汇活期存款转入定期存款户时,银行填制记名定期存单凭以记账:借:汇入汇款(或是其他科目)(外币)贷:外汇定期存款 (外币)如单位以外币现钞存入现汇账户,则应通过套汇办理 借:库存现金 (外币)贷:外汇买卖 (外币
23、)借:外汇买卖 (人民币)贷:外汇买卖 人民币)借:外汇买卖 (外币)贷:外汇定期存款 (外币)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2.核算单位外汇定期存款的业务单位以外汇汇款的方式存入或将外汇活期存款转入定期存款户时,银行填制记名定期存单凭以记账:借:汇入汇款(或是其他科目)(外币)贷:外汇定期存款 (外币)如单位以外币现钞存入现汇账户,则应通过套汇办理 借:库存现金 (外币)贷:外汇买卖 (外币)借:外汇买卖 (人民币)贷:外汇买卖 人民币)借:外汇买卖 (外币)贷:外汇定期存款 (外币)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单位在定期存款到期时,银行按照规定给付利息,单位可以将款项汇往国外、港澳地区或用于支付其他款项,单位定
24、期存款一律通过转账处理,不得支取现金 借:外汇定期存款 (外币)利息支出 (外币)贷:外汇活期存款 (外币)3.计算利息计息范围为:除了国库款项和属于财政预算拨款性质的经费预算单位存款不计息外,其他性质的单位存款均计付利息,计息方式和人民币相同。单位活期存款根据存款余额表按积数法计算存款利息。在季末结息日逐户将本季度的累计积数乘于日利率,即得出各单位的应计利息数,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支付利息按原币记账,会计分录为:借:利息支出 (外币)贷:单位外汇活期存款 (外币)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单位定期存款的计息规定按照对年对日计算利息,不足一年的或一月的零头天数折算成日息计算,存期到期,利随本清,一
25、次性计付利息。如遇到利率调整,存期内仍按存入日利率计算,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部分,按支取日的活期利率计算。支付利息的会计分录为借:外汇定期存款 (外币)利息支出 (外币)贷:外汇活期存款 (外币)个人外汇存款是银行为了方便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国内居民存储外汇,为国家积聚闲散的个人外汇资金而开办的一项外汇存款业务。开户币种和单位外汇存款基本相同,个人外汇存款分为现汇户和现钞户,凡从港澳地区或国外汇入、携入和国内居民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均可存入现汇存款户,不能立即付款的外币票据经外汇银行托收,受妥后方能存入。现汇户可以支取外币现钞,也可汇往境外。个人外汇存款分为活期和定期两种。核算外汇
26、买卖的业务1.核算个人活期外汇存款的业务个人活期存款时存款人以个人的名义存入,可随时存取款项的一种外汇存款,适用于存取频繁,零星外汇款项的存储,开户起存金额:乙种存款不敌于人民币100元的等值外币,丙种存款不低于20元的等值外币。(1)开户以现钞存入时:借:库存现金 (外币)贷:活期外汇存款 (外币)以现汇存入时:借:汇入汇款或其他科目 (外币)贷:活期外汇存款 (外币)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2)支取时,如果支取现钞借:活期外汇存款 (外币)贷:现金 (外币)手续费收入 (外币)如果从现汇户支出外汇,则:借:外汇活期存款 (外币)贷:汇出外汇 (外币)2.核算个人定期外汇存款的业务个人定期外汇存
27、款是存款人以个人的名义将外币存入银行,事先约定存期,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外币存款,有1个月,3个月,半年,1年和2年五个档次,规定取存金额,通过“定期外汇存款”账户核算。(1)开户借:库存现金 (外币)贷:定期外汇存款 (外币)核算外汇买卖的业务(2)支取借:定期外汇存款 (外币)应付利息 (外币)贷:库存现金 (外币)(3)计息个人定期存款利息应计付利息,会计人员应该正确选用利率和计算存期,计算利息,具体核算方法与单位外汇存款相同。核算外汇贷款业务外汇贷款是银行应用吸收的外汇存款和从国外吸收进来的外汇资金而发放的以外币为计量单位的贷款。是银行外汇资金的重要运用途径。外汇银行按照信贷的原则把
28、筹集到的各种外汇资金贷给需要外汇资金的企业,对于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技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扩大出口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将外汇贷款按照贷款期限的不同划分,可分为短期外汇贷款(期限小于等于1年的贷款)和中长期外汇贷款。按照外汇贷款利率形式不同划分,可分为浮动利率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和优惠利率贷款。按照外汇发放的条件不同划分,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按照外汇贷款的资金来源的不同划分,可分为现汇贷款、“三贷”贷款和银团贷款。现汇贷款可按利率不同分为浮动利率贷款、固定利率贷款、优惠利率贷款、贴息贷款、特优利率贷款、特种外汇贷款、短期周转外汇贷款等,“三贷”贷款包括买方信贷、政府信
29、贷和混合贷款。核算外汇贷款业务短期外汇贷款是指外汇银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浮动利率计息的现汇贷款。凡生产出口商品,能直接或间接创汇并具备还款条件的经济法人都可以申请短期外汇贷款,短期外汇贷款通过“短期外汇贷款”科目进行核算,核算程序主要包括贷款的发放、计收利息和收回贷款的三个环节。1.发放贷款银行审批借款凭证有关内容后进行账务处理 借:短期外汇贷款 (外币)贷:存放国外同业或有关科目 (外币)若以贷款货币以外的其他外币付汇时,则要进行套汇处理。借:短期外汇贷款 (外币)贷:外汇买卖 (外币)借:外汇买卖 (人民币)贷:外汇买卖 (人民币)借:外汇买卖 (外币)贷:存放国外同业或有关科目
30、 (外币)核算外汇贷款业务借:短期外汇贷款 (外币)贷:存放国外同业或有关科目 (外币)若以贷款货币以外的其他外币付汇时,则要进行套汇处理。借:短期外汇贷款 (外币)贷:外汇买卖 (外币)借:外汇买卖 (人民币)贷:外汇买卖 (人民币)借:外汇买卖 (外币)贷:存放国外同业或有关科目 (外币)2.贷款的计息短期外汇贷款实行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0日为解息日,贷款期限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即在浮动期内,借款单位使用贷款当天确定的利率固定不变,不受市场利率变动影响。浮动期满后则按照市场利率浮动计息,浮动期有1个月、3个月、6个月浮动三种。(外币)核算外汇贷款业务【例7.4】某
31、单位于*年6月5日借到半年期20万美元浮动利率贷款,浮动期为3个月,如借款日美元3个月浮动利率为9%,6月17日为9.25%,7月8日利率变为9.5%,9月3日利率为9.75%,10月5日变为9.5%,各结息日的利息转入贷款本金。该笔贷款的到期日为该年的12月5日。计息时确定的利率应为6月5日至9月4日按借款日的利率9%计算;9月5日到12月4日按9月3日的利率9.75%计算。该笔贷款的计息日为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4日(1)6月5日至6月20日:应收利息=200000*16*9%360=800(美元)结息会计分录借:短期外汇贷款 800 (外币)贷:利息收入 800 (外币)(2)6
32、月20日至9月4日应收利息=(200000+800)769%360=3815.2(美元)核算外汇贷款业务(3)9月5日至9月90日应收利息=(200000+800)169.75%360=870.1会计分录为借:短期外汇贷款 USD4685.30 贷:利息收入 USD4685.30(4)9月20日至12月4日按9.75%计息应收计息=(200800+4685.30)759.75%360=4173.92如果借款单位以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借:单位活期外汇存款 贷:利息收入核算外汇贷款业务3.贷款的收回 借款人使用外汇贷款到期,必须填写支票及进账单或还款凭证,办理还款手续,最后一个结息日至还款日尚未计算的
33、利息和本金一并收回。借:单位外汇存款 USD209659.22贷:短期外汇贷款 USD205521.30 利息收入 USD4173.92买方信贷是出口信贷的一种形式,是出口国银行向进口国银行提供信贷,再由进口国银行转贷给进口商用以购买提供贷款国家的技术和设备,以及支付有关费用。这种信贷是出口国为了拓宽本国出口,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采取的措施。买方信贷分为出口买方信贷和进口买方信贷。目前我国银行办理的主要是进口买方信贷。不论总行或是分行签订,均由总行按协议商定的金额集中使用“买方信贷用款限额”表外科目进行控制。核算外汇贷款业务1.设置会计科目(1)“买方信贷外汇贷款”科目,用于核算出口国银行向进口
34、商或进口国银行提供的长期外汇贷款的发放和收回,是资产类的账户。(2)“借入买方信贷款”,用于核算获得买方信贷后借入款项的 数额及到期偿还的情况。该科目是负债类的账户。2.对外签订买方信贷协议 由外汇银行总行统一对外签订买方信贷总协议,分协议由总行或授权分行签订,总行以“买方信贷用款限额”表外科目反映。会计分录为 收:买方信贷用款限额 (外币)使用贷款时,按使用金额逐笔转销表外科目:付:买方信贷用款限额 (外币)核算外汇贷款业务3.支付定金根据协议,进口商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 借:外汇活期存款 (外币)贷: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外币)若进口商向银行申请现汇外汇贷款支付时 借:外汇短期贷款 (外币)
35、贷: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外币)4.使用贷款买方信贷下支付方式一般使用信用证,若进口商有现汇,按正常手续办理结汇,银行利用买方信贷资金承担买方项利息,如进口商与提供贷款的银行总行在同一地区,由总行统一办理结汇。借:外汇活期存款 (人民币)贷:外汇买卖 (人民币)借:外汇买卖 (外币)贷:借入买方信贷款 (外币)核算外汇贷款业务如果进口商与提供贷款的总行分别在异地,由当地分行办理结汇,以“电子汇划往来”代替“借入买方信贷款”,会计分录为 借:外汇活期存款 (人民币)贷:外汇买卖 (人民币)借:外汇买卖 (外币)贷:电子汇划往来 (外币)总行收到分行发来的报单后进行账务处理,转记境外银行帐。会计分录
36、为 借:电子汇划往来 (外币)贷:借入买方信贷款 (外币)核算外汇贷款业务如果进口商无现汇,需取得买方信贷外汇贷款,到期时进口商归还贷款本息,进口商与提供贷款的银行总行在同地,由总行直接发放买方信贷外汇贷款,会计分录为借:买方信贷外汇贷款 (外币)贷:借入买方信贷款 (外币)如果进口商与提供贷款的银行在不同地区,由分行发放外汇贷款,会计分录为:借:买方信贷外汇贷款 (外币)贷:电子汇划往来 (外币)总行接到分行发来的报单,则借:电子汇划往来 (外币)贷:借入买方信贷款 (外币)核算外汇贷款业务5.偿还贷款本息的业务买方信贷下借入境外同业款项的本息的偿还由总行统一办理,总行按协议规定计算利息,对
37、国外贷款行寄来的利息清单,应认真核对并按照规定及时偿付本息。总行偿还国外贷款本息时,会计分录为借:借入买方信贷款 (外币)利息支出 (外币)贷: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外币)银行对外支付贷款的同时向国内借款人收回本息。如借款单位在总行开户并以本币结汇偿还本息,则借:活期存款 (人民币)贷:外汇买卖 (人民币)借:外汇买卖 (外币)贷:买方信贷外汇贷款 (外币)利息收入 (外币)核算外汇贷款业务银团贷款是由一种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多家国际商业银行或商人银行作为贷款人,向某个企业或政府提供一笔金额较大的中期贷款,期限一般为7至10年,这是一种结构较为复杂,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贷款业务,这种融资的优点
38、是借款人在相对较快的时间内可以筹到金额较大、单位成本较低的资金,使贷款人在每笔业务中共享权益,分担风险。参加银团贷款的银行按照其在银团中发挥的作用,可分为牵头行、副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参加行的账务处理比较简单,可比照一般贷款核算手续处理,本节主要介绍我国商业银行作为牵头行或代理行的银团贷款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方法。1.设置科目为单独反映银团贷款资金往来的资金收付,应开设“银团贷款资金往来”和“银团贷款收益”两个账户。核算外汇贷款业务凡办理银团贷款的资金往来用前者科目,该科目余额应借贷双方反映,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对借款单位的债权,贷方余额反映银行对参加银团贷款各存款行的负债。该科目按银团贷款协议规
39、定的借款单位和参加银团贷款各存款行分设账户,凡银行办理银团贷款所得的利息手续费、承担费等均用“营业收入银团贷款收入”账户核算,收到借款单位的利息和费用时贷记次账户,支付参加银团贷款各存款行利息和费用时借记此账户。2.收到参加银团贷款各存款行拨来的资金时借:存放国外同业 贷:银团贷款资金往来3.收取费用和支付费用银团贷款费用包括管理费、代理费、安排行费、法律费、杂费、承担费、利息等均按协议规定收取和支付,管理费、安排费、法律费、杂费均一次性支付,管理费、安排费、代理行费分配由牵头行、代理行掌握,对银团不公开。承担费通常3个月或6个月收一次,代理行费每年收一次,至贷款本息全部偿清为止。核算外汇贷款
40、业务4.收取银团贷款手续费、承担费等,按份额分配给参加银团贷款各存款行时,分录为借:外币存款 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收入 贷:存放国外同业或其他科目5.按照贷款合约发放银团贷款给借款单位时借:银团贷款资金往来 贷:外币存款6.借款单位按贷款合约归还本息时,应将利息按比例分拨给各银团贷款存款行。(1)收到本息时借:外汇存款科目 贷:银团贷款资金往来核算外汇贷款业务(2)将部分本金分拨给银团贷款各存款行借:银团贷款资金往来 贷:存放国外同业()收到利息借:外币存款 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收入 贷:存放国外同业1.比较外汇贷款的主要类型?2.外汇贷款业务核算的主要环节?核算外汇结算业务外汇结算是实现国际
41、间资金流动、清偿国际间经贸和其他往来引起的债权债务,以及与国际间融资相关联的一种重要手段,外汇结算按照业务内容可以分为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两大类,由国际间的商品交易和经贸往来引起的货币收付或债权债务的结算称为贸易结算,由国际间的非贸易活动引起的资金收付称为非贸易结算。贸易结算有信用证、托收和汇款等主要的结算方式,非贸易结算主要有非贸易汇款、外汇兑换、买入非贸易外币票据、非贸易外币票据托收和信用卡业务等业务。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即汇款、托收、信用证.。汇款方式和托收方式都是属于商业信用性质,风险的负担过于偏重一方,这种由单方面承担风险的支付方式,不能促进对外贸易的开展.信用证是一种以银
42、行居间、由银行承担一定风险和进行融通资金的结算方式.由于银行居间授信,出口商可以免除出运货物后收不到货款的后顾之忧,进口商也无需把货款先付给出口商造成资金积压,因此,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的结算方式。核算外汇结算业务信用证(L/C)是开证银行根据开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进口商)开立的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议付行寄来规定单据付款或承兑汇票的书面承诺。也就是银行有条件付款的书面凭证。1.信用证业务的基本程序一笔信用证业务从发生到终结,主要程序如图所示,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主要会计处理,作为出口方的通知行和议付行,主要包括受证与通知、议付与寄单、收汇与结汇三个主要环节;作为进
43、口方的开证行和付款行,主要包括开出信用证、审单付汇两个环节,这些环节也就是信用证业务处理过程中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基本内容。核算外汇结算业务2.出口信用证出口信用证是指出口商银行根据进口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通知、转通知、转让、保兑进口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或者根据信用证所规定的条款审查出口商交来的单据,为出口商办理审单、寄单和收汇的一种结算业务。出口信用证业务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信用证通知或转通知、信用证转让、信用证保兑、交单议付、寄单索汇、收汇考核、档案管理等。与出口信用证业务相关的贸易融资主要有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贴现、福费廷等。(1)处理受证与通知的业务通知行的责任。信用证可以经另一
44、家银行(通知行)通知受益人。受证:通知行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时,应该对开证银行的资信、资金实力、进口商的偿付能力和保证条款等进行全面审查。通知:信用证经过审核后,可进行以下工作:(1)编号和登记。(2)膳制信用证通知书。(3)通知受益人。核算外汇结算业务账务处理:国内银行在通知信用证时,一直采用表外科目核算。表外科目的会计分录为收:国外开来保证凭信 (外币)国外开来保证凭信科目反映一定时期我国出口业务情况,是匡算待收外汇资金的基础,也是监督出口单位备货出运的依据。(2)修改、转证、退证及注销未用金额当受益人发现信用证条款和合同条款不一致,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修改信用证或增减金额,均需要取得另一当事
45、人的同意后,请申请人向开证行要求修改信用证。转证。转证的会计分录和修改减少金额相同。退证或注销的处理:当信用证已超过有效期而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是信用证虽在有效期内但是因为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出口,且双方均同意退证时,银行可以办理退证,当信用证逾期而又未办理手续时才能自动注销。退证和注销采用红字记“国外开来保证凭信”科目的收入栏,以冲销原证金额。核算外汇结算业务(3)出口前期叙做打包放款打包放款是商业银行根据出口企业与国外进口商签订的出口销售合同和商业代理行开立的以该出口企业为受益人的有效信用证正本,以出口收汇为还款来源保障,为出口企业的备料、生产、订货和装运等生产经营活动
46、做的短期融资。这种贷款,只是为了缓解受益人在备货期间的资金不足的临时困难,贷款行只能按信用证金额的百分之几十发放等值的本币贷款,其比例的大小,根据受益人在备货中实际需要及受益人的资信等情况综合核定。申请打包放款时作抵押的信用证必须是贷款银行可以凭以议付、付款或承兑的,因为贷款行通常以在向受益人议付或付款时扣除放款本息的方式收回贷款。打包放款通过“打包放款”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出口方银行向出口企业提供的,以信用证正本为抵押的出口前期融资性本币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借方表示贷款的发放,贷方表示款项的收回,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款项。放款时借:打包放款 (人民币)贷:活期存款 (
47、人民币)核算外汇结算业务(4)核算审单相符议付的业务开证行履行信用证付款责任,是以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为依据,以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为条件的。会计分录为:付:国外开来保证凭信 (外币)借:应收即期信用证出口款项 (外币)贷:代收即期出口信用证款项 (外币)借:应收远期信用证出口款项 (外币)贷:代收远期出口信用证款项 (外币)(5)叙做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是指企业将全套出口单据提交议付行,由银行买入单据并按票面金额扣除自议付日到预计收汇日为止的利息及有关手续费,将净额预先支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出口押汇业务处理的主要环节是叙做出口押汇和收回押汇垫款,其会计处理通过“出口押汇”科目核算,该核算银行对
48、出口单位交来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证议付的款项,借方表示款项的发放,贷方表示款项的收回,余额反映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款项。核算外汇结算业务借:出口押汇 (外币)贷:利息收入押汇利息收入(外币)外汇买卖汇买价(外币)借:外汇买卖(人民币)贷:企业活期存款(人民币)(6)核算收汇业务出口结汇是银行在收妥外汇后,按当日挂牌汇率买入外汇,并折算成相应的人民币付给出口单位。办理出口结汇时,应在“出口寄单通知书”留底的一联上批注结汇记录,然后按照出口货款金额填制外汇买卖传票,办理人民币结汇,有些出口单位按规定或经过批准便可以不结汇,收妥的货款则不通过外汇买卖,可以直接以原币转入其外汇账户中,目
49、前我国外汇出口结汇的办法有两类:一类是通过出口银行在境外联行或境外代理行所开立的自由外汇账户收汇,主要有收妥结汇、定期结汇、和远期信用证到期结汇三种情况;另一类是通过境外联行或代理行在出口银行总行开立的外汇账户进行收汇,有验单主动借记、单到国外银行授权借记和远期信用证到期结汇三种情况。核算外汇结算业务收妥结汇时,首先核销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科目,然后通过“外汇买卖”科目将外汇折成人民币,其会计分录为借:代收即期(或远期)信用证出口款项 (外币)贷:应收即期(或远期)信用证出口款项 (外币)借: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外币)贷:手续费收入 (外币)外汇买卖 (外币)借:外汇买卖 (人民币)贷:活期存款
50、或其他科目 (人民币)【例7.5】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接到伦敦某银行开来的即期信用证,出口纺织品一批,信用证受益人是某纺织品公司,金额是为30000。11月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收到该信用证,立即把该证通知给纺织品公司,11月30日纺织品公司交来全套出口单据向沪中行办理议付,沪中行于当日办理,12月20日,沪中行收到伦敦某银行的贷记报单,货款及银行费均收妥,共计30200,银行当天对公司办理人民币结汇,并收取人民币结汇手续费0.2%。核算外汇结算业务11/5:收:国外开来保证凭信 3000011/30:借:应收即期信用证款项 30000 贷:应收即期信用证款项 30000同时,付:国外开来保证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