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运输经济法规模块模块3 3 铁路运输铁路运输企业与企业法企业与企业法模模块块3 铁铁路运输企业与企业法路运输企业与企业法3.1 运输企业基本知识3.2 铁路运输企业基本知识3.3企业法礼仪3.1.1运输企业的含义和法律特征运输企业的含义和法律特征1.运输企业的含义狭义的运输企业是指以盈利为目的,提供运输服务,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具体来讲,运输企业是以运输为主要功能,通过运输工具(车、船、飞机等)和运输设备,为旅客或货主提供以空间位置改变(位移)为主要目的的服务的企业。例如,铁路运输公司(如中铁快运)、公路运输公司(如公交公司)、航空公司(如首都航
2、空公司)等。广义的运输企业是指以盈利为目的,提供基础设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或使用载运工具提供旅客或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除了上述运输企业外,广义的运输企业还包括机场经营公司、公路经营公司、码头经营公司等。礼仪3.1.1运输企业的含义和法律特征运输企业的含义和法律特征2.运输企业的法律特征运输企业的法律特征如下:(1)运输企业是专门从事与运输活动有关的各种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2)运输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获取利润和创造、积累社会财富为目的的营利性组织。(3)运输企业是具备为社会提供运输供给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4)运输企业是一种有特有对外名称、完整对外机构、完善制度的正式组织。(5)运输企
3、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是主要的纳税主体之一。礼仪3.1.2运输企业的分类运输企业的分类1.按所有制性质不同分类按所有制性质不同,运输企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国有运输企业。如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集体所有制运输运输企业。集体所有制运输企业指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运输企业。(3)股份制运输企业。如北京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4)民营运输公司。如上海申通物流有限公司。(5)联营运输企业。如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除此之外,运输企业还包括外商投资运输企业、合伙制运输企业等。礼仪3.1.2运输企业的分类运输企业
4、的分类2.按运输方式不同分类按运输方式不同,运输企业可分为铁路运输企业、公路运输企业、航空运输企业、河(海)运企业和管道运输企业。其中,前四者均可承担货运及客运业务,而管道运输企业只能承担货运业务。3.按企业规模大小不同分类按照企业规模大小不同,运输企业可以分为大型运输企业、中型运输企业和小型运输企业。礼仪3.1.2运输企业的分类运输企业的分类4.按法人性质不同分类按法人性质不同,运输企业分为以下两类:(1)一般法人运输企业。一般法人运输企业指符合企业基本特征,受公司法规范的运输企业。大多数运输企业均属于此类。(2)特殊法人运输企业。特殊法人运输企业指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
5、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的运输企业。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其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如公交公司等。礼仪3.2.1铁路运输企业的概念、范围和性质铁路运输企业的概念、范围和性质1.铁路运输企业的概念铁路运输企业是指受铁路法和公司法规范,专门从事铁路客、货运输业务,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2.铁路运输企业的范围铁路法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主要是指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和地方铁路运输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是由工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投资兴建和所有的铁路,其运营管理机构相当于企业内部的一个基层组织。专用铁路只有在开
6、展公共客、货运输营业的时候,才适用铁路法关于铁路运输企业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专用铁路仅仅只是为本单位内部服务,则不需要适用铁路法的有关铁路运输企业的规定。礼仪3.2.1铁路运输企业的概念、范围和性质铁路运输企业的概念、范围和性质3.铁路运输企业的性质铁路运输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具备一般企业的共性,但又不同于一般企业,也不同于一般的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它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具有自身的特点。总的来说,铁路运输企业的性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企业性。铁路运输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它作为相对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
7、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利润的追求是企业属性最本质的体现。礼仪3.2.1铁路运输企业的概念、范围和性质铁路运输企业的概念、范围和性质(2)公益性。这是铁路运输企业很重要的一个特点。作为社会公用企业,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铁路运输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必须首先考虑社会效益,然后才是自身的经济效益;二是要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权;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作为公用企业不适用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由于铁路有公益性的特点,铁路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大局的需要,承担
8、军运、专运和救灾物资等的运输任务。礼仪3.2.1铁路运输企业的概念、范围和性质铁路运输企业的概念、范围和性质(3)基础性。铁路运输在我国综合运输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它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基础结构之一,也是我国社会经济最重要的纽带。它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等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由上述可知,铁路运输业的基本属性是企业性、公益性、基础性三者合一。其中,企业性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最基本的内在特征,而基础性、公益性则是通过运输生产经营活动所体现出来的企业行为特征,只能依托于企业行为而存在。礼仪3.2.2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铁路在为社会提供运输服务的过
9、程中,作为公用企业,需要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力,以加强铁路运输管理。这是铁路运输企业区别于一般企业的重要标志,也是铁路运输企业特殊性的体现。法律法规授予铁路运输企业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与站车安全有关的主要包括安全运输检查、卫生检疫、食品安全、违反铁路安全的处置、行政法律责任等。礼仪3.2.2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1.安全运输检查(1)安全运输检查的法律依据。铁路法规定,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铁路公安人员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职工,有权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运输安全检查。实施运输安全检查的铁路职工应当佩戴执勤标志。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也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
10、和其他危险品乘车。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对安全检查的内容、范围和执行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是铁路公安机关和铁路运输企业实施安全检查的基本法律依据。(2)安全运输检查的内容。安全运输检查概括起来就是检查危险品,即检查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是否夹带了危险品。(3)安全运输检查的范围。在客运站范围内和旅客列车上,铁路职工和公安人员都可以对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依法进行安全运输检查。礼仪3.2.2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4)安全运输检查的执行。依照铁路法的规定,铁路公安人员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铁路职工,有权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运输安全检查。但不是铁路运输企业的任何职工都
11、可以实施运输安全检查,仅限于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铁路职工。负责运输安全检查的职工应当佩戴明显的执勤标志,未佩戴执勤标志的无权进行运输安全检查。(5)安全运输检查的权限。铁路职工和公安人员的检查权限有所不同。佩戴执勤标志的铁路职工,只能对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不能对旅客的人身进行检查。如果确有必要对旅客的人身进行检查时,应由铁路公安人员进行。礼仪3.2.2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2.卫生检疫卫生检疫分为对人的检疫和对物的检疫。对人的检疫是指对传染病的检疫,对物的检疫主要指对动物、植物的检疫。铁路卫生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是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
12、称传染病防治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的规定。具体到铁路旅客运输,铁路法明确规定了检疫的对象、范围及分工。礼仪3.2.2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3.食品卫生(1)食品卫生工作的法律依据。食品卫生是指生产、经营、销售食品所必须遵循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目的是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铁路食品卫生工作的法律依据。(2)站车食品卫生工作的范围。保证旅客的身体健康是车站和旅客列车食品供应工作的首要任务。车站和旅客列车食品卫生工作的范围,包括车站餐厅、站台售货点和列车餐车、列车售货车等负责加工、供应旅客食品的岗位。礼仪3.2.2铁路运输
13、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3)对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食物中毒是食品卫生工作中较为常见的事故。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用了含有细菌、细菌毒素或混有重金属、农药或其他毒物的食物所引起的腹痛、呕吐、腹泻、发热以至昏迷、虚脱乃至死亡的急性中毒症状。在车站和列车上发生的食物中毒,危害面广,受害人多。如发生食物中毒,所在车站和列车应当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封存、保留食物样品,以备查验。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真相。(4)对食物中毒事故的卫生行政措施。铁路卫生防疫站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立即派食品监督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在调查过程中,食品卫生监督员有权对造成危害的食品和可疑食品及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取
14、紧急控制措施。礼仪3.2.2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4.违反铁路安全的处置铁路法规定了在危及安全的情况下,铁路运输企业可以采取一定的行政措施,并由铁路职工行使。铁路的安全处置权集中体现在铁路法关于铁路安全与保护的规定中。(1)铁路职工有权制止的行为。礼仪3.2.2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2)铁路职工有权制止并可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的行为。礼仪3.2.2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铁路运输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5.行政法律责任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当事人对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做出的具体
15、行政处理不服,可以将铁路运输企业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礼仪3.3.1企业法基本知识企业法基本知识1.企业法的概念企业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企业法是指调整企业在组织管理和生产经营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企业管理与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企业法是指某一单行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礼仪3.3.1企业法基本知识企业法基本知识2.企业法的特征企业法体系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应当属于民法、商法或应当属于经济法。民法、商法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企业关系,以确认企业权利并保证实现。因此,作为民
16、法、商法调整对象的企业通常是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涉及国家利益、国家对经济的协调及社会利益的兼顾等因素,更多地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所以对其法律关系进行调整大多属于经济法。不仅在中国,当代其他各国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民法、商法,也可以是经济法或单行特别法。礼仪3.3.1企业法基本知识企业法基本知识3.企业法的调整对象企业法的调整对象是企业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具体是指:(1)调整国家机关和企业之间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2)调整企业内部上下级之间,各级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3)
17、调整企业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协作关系。(4)调整企业内部各级组织之间,各级组织与承包者、租赁者之间发生的微观经济协作关系。礼仪3.3.2我国企业法的体系我国企业法的体系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是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8月1日起实施,2009年8月27日修订的一部企业法。该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规定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企业内部的领导制度等问题,并且明确指出该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制度同样适用于交通运输、邮电、商业等其他全民所有制企业。另外,为了适应改革开放、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需要,国
18、务院于1992年7月23日发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详细规定了企业经营权的内容和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并于2011年1月8日修订。礼仪3.3.2我国企业法的体系我国企业法的体系2.集体企业法我国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因为两者有较大差异,所以我国分别制定法律规范加以规范。对于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我国于1991年9月9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并于1992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1月13日第二次修订。对于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我国于1990年6月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并于1990年7月1日起实施,201
19、1年1月8日修订。这些法律规范的颁布,规范了乡镇企业的行为,扶持和引导了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使乡镇企业的发展走上更为法制化的轨道,对推动农村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礼仪3.3.2我国企业法的体系我国企业法的体系3.外商投资企业法目前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与此相对应,我国制定了三部法律加以调整,即1979年公布实施并于2016年9月3日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公布实施并于2016年9月3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6年4月颁布实施并于2016年9月3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这些法律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投资、设立、终止,以及财务管理和经营期限等问题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此外,1993年12月颁布实施、2013年12月28日第三次修正的公司法,对规范以上企业具有普遍的法律意义,是我国企业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思考与练习思考与练习(1)简述运输企业的法律特征。(2)铁路运输企业的性质有哪些?(3)简述企业法的调整对象。本模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