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情况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细则检查结果检查情况描述1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及劳务管理人员配备情况(1)劳务办公室挂牌,具备办公桌、电脑等基本办公条件的;符合 不符合(2)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或劳务管理制度内容包含纠纷应急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的;符合 不符合(3)明确劳务管理人员,或劳务管理员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岗位证书的;符合 不符合(4)制定劳务管理员岗位职责并上墙公布的。符合 不符合2项目部维权告示制度落实情况(5)项目部设置“维权告示牌”,且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规定设置维权
2、告示牌的(本地区另有规定的维权告示牌格式,从其规定);符合 不符合(6)项目部设置“考勤公示栏”;符合 不符合(7)项目部设置“工资公示栏”。符合 不符合3项目部工资公示制度落实情况(8)项目部每月在“考勤公示栏”公示纸质考勤登记表;符合 不符合(9)项目部每月在“工资公示栏”公示纸质工资支付表。注:根据规定,项目部每月10日前公示上月考勤及工资发放情况,并留存记录有公示日期的影像资料;每季度评价时,查看自上次评价以来一个季度的公示情况影像资料;无法提供完整影像资料或日期不吻合的,则为不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4劳务分包制度落实情况(适用于实施劳务分包制度的项目)(10)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施工企
3、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若无法提供施工企业书面授权,企业分支机构、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则不符合要求。注:发现施工企业与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应当立案查处。符合 不符合5劳动合同签订落实情况(11)施工企业自行雇佣工人,劳动合同应当由施工企业与劳务作业人员在进场一个月内签订。注:未经施工企业书面授权,企业分支机构、项目部签订的劳动合同不符合要求。无法提供进场承诺书或考勤登记表的,不符合要求。劳务作业人员进场日期,以劳务作业人员签订进场承诺书日期与考勤登记表首次出勤日期的二者靠前者确定。符合 不符合6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考勤登记、员工资支付表情况(12)不论
4、是否实行劳务分包,项目部均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三级教育人员名单等其它材料不能替代花名册);符合 不符合(13)项目部需提供自上次评价以来一个季度的考勤登记表,无法完整提供的,则不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14)施工企业自行雇用劳务作业人员的,须提供自上次评价以来一个季度工资支付表,无法完整提供的,不符合要求;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须提供自上次评价以来一个季度工资支付表原件或复印件(均应加盖劳务公司公章),无法完整提供的,则不符合要求。注: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考勤登记表、工资支付表每项有1人及以上劳务作业人员不满足要求的,则不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7工资发放情况(15)查看工资表支付应由本人签字或按手印,不得存在他人代签情形的;(16)现场询问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是否发放给本人,答复为否且项目部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发放本人的,则不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8劳务作业人员退场管理情况(17)在班组和劳务作业人员退场时,劳务班组是否向项目部签署“退场承诺书”;(18)劳务作业人员退场时,是否签署“退场确认书”。符合 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