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 长:副组长:、成 员:、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兼任。二、考核内容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安全生产设备配置和劳动保护使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和工作三级教育情况;重大危险源
2、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爆炸物品存储、使用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三、考核形式每年镇政府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确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达标单位、安全生产未达标单位。四、 考核标准镇安委会对企业实行百分制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70分至84分的为安全生产达标单位,69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不达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达标单位:发生死亡事故;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以上的;69分以下的。五、 考核办法年末由镇安委会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小组将平时检查情况分类打分。百分制分配1、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40分)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管理、特殊工种持证上岗、领导带班上岗执行情况。(45)3、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15)平时检查中发现一般隐患一处扣2分,较大隐患一处扣5分,特大隐患一处扣20分,被责令停产整改的企业一次扣20分。领导未执行带班上岗发现一次扣20分,对发现隐患经指出拒不整改的企业视为不达标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一人次扣2分,特殊工种脱岗一人次的扣5分,特殊工种无证上岗一人次扣20分,其它违章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分。年末累计考核得分,低于69分的企业,年度内出现一人次重伤以上事故的企业,镇政府将在全镇安全生产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并上缴企业事故隐患整改基金1万元。六、县与镇政府、镇政府与企业仍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制度,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企业不与镇政府签订责任状的单位不得开工生产。应考核的企业有:、 ,未开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后方可生产。本办法由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