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1、总务主任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教师灶、学生灶和小卖部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2、教师灶、学生灶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小卖部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禁止出售过期食品。3、小卖部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
2、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两灶和小卖部,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灶务管理员签字: 炊事员人签字:中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