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业务培训材料之二:交易业务培训材料之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2-l主要内容主要内容n 中金所风控办法的特殊要点n 保证金制度n 价格限制制度n 限仓制度n 大户报告制度n 强行平仓制度n 强制减仓制度n 结算担保金制度n 风险警示制度-3-l中金所风控办法特殊要点中金所风控办法特殊要点项目特殊要点保证金制度临近交割月不调整,不随合约持仓大小调整。价格限制制度有熔断制度限仓制度只对结算会员实行百分比限仓,不对交易会员与客户实行百分比限仓。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标准由交易所根据市场持仓的集中度确定。对法人客户需报告到实际控制人。强行平仓制度会员超仓不强平强制减仓制度强减的触发条件为累积两日涨跌幅度
2、大于等于16%,且当日为单边市的。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会员必须缴纳的应对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4-l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n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n 交易保证金标准由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制定。-5-l保证金调整保证金调整n 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n 遇国家法定长假;n 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n 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调整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交易所应在当日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6-l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n 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n 每日
3、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7-l熔断制度熔断制度n 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 n 每日开盘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一分钟,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十分钟后,熔断机制终止,涨跌停板价格生效。熔断机制启动后不足十分钟,交易暂停的,熔断机制终止,恢复交易后,涨跌停板价格生效。收市前三十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终止继续执行。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8-l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制度n 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
4、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20。-9-l单边市单边市n 单边市是指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即收市前五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10-l单边市处理单边市处理-1n 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开新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强制减仓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11-l单边市处理单边市处理-2n 该期货合约Dt+1交易日未出现与Dt交易日同方向单边市,已经调整保证金的,Dt+1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正常水平。n Dt+
5、1交易日出现与Dt交易日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t交易日。-12-l限仓制度限仓制度n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额。n 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n 对客户单个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持仓限额为2000手。n 某一合约总持仓量(单边)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该合约持仓总量(单边)不得超过该合约总持仓量的25。n 会员和客户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13-l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n 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客户应通过受托会员向交易
6、所报告。n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n 客户的持仓达到交易所报告标准的,应于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有权要求客户补充报告。n 客户在不同会员有持仓,且合计达到报告标准的,应向交易所报告。客户未报告的,由交易所指定其受托会员报送该客户的有关材料。-14-l大户报告须提交的材料大户报告须提交的材料n 客户大户报告表,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客户名称和交易编码、合约代码、持仓量、交易保证金、可动用资金;n 资金来源说明;n 法人客户的实际控制人资料;n 开户材料及当日结算单据;n 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5-l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n 强行平仓是指交易
7、所按有关规定对会员、客户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16-l强平条件强平条件n 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n 客户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的;n 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n 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n 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17-l强平执行原则强平执行原则-1n 会员执行:对于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及客户超仓需强平的,先由会员执行,时限除交易所特别规定外,一律为开市后第一节。规定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的,由交易所强制执行。-18-l强平执行原则强平执行原则-2n 交易所执行 客户超仓的:客户超仓的,对该客户的超仓头寸进行强行平
8、仓;客户在多个会员处持仓的,按持仓数量由大到小的顺序选择会员强行平仓。-19-l强平执行原则强平执行原则-3n 交易所执行 资金不足的:对于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的,其需要强行平仓的头寸由交易所按上一交易日结算后合约总持仓量由大到小顺序,优先选择持仓量大的合约作为强行平仓的合约,再按该合约所有客户等比例分配。多个会员需要强行平仓的,按追加保证金数额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选择强行平仓的会员。其它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0-l强行平仓执行程序强行平仓执行程序n 通知:交易所以“强行平仓通知书”的形式向有关结算会员下达强行平仓要求。通知书除交易所特别送达以外,随当日结算数据发送,有关结算会员可以
9、通过交易所系统获得。n 执行及确认:开市后,有关会员应自行平仓,直至达到平仓要求;结算会员超过规定平仓时限而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结果随当日成交记录发送,有关信息可以通过交易所系统获得。-21-l强平未能完成的强平未能完成的n 因受价格涨跌停板限制或其他市场原因制约而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强行平仓的,其仍需强平的持仓头寸可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强行平仓,仍按前述原则执行,直至强行平仓完毕。n 因价格涨跌停板或其他市场原因而无法在当日完成全部强行平仓的,交易所根据当日结算结果,对该结算会员作出相应的处理。-22-l强平亏损承担强平亏损承担n 由于价格涨跌停板限制或
10、其他市场原因,有关持仓的强行平仓只能延时完成的,因此发生的亏损,仍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未能完成平仓的,该持仓持有者须继续对此承担持仓责任或交割义务。n 由会员执行的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仍归直接责任人;由交易所执行的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强行平仓发生的亏损由直接责任人承担。n 直接责任人是客户的,强行平仓后发生的亏损,由该客户所在会员先行承担后,自行向该客户追索。-23-l强制减仓强制减仓n 强制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n 同一客户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
11、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24-l案例案例客户码所属会员买持仓卖持仓净持仓对锁仓300000382009501040103000003820101002080203000003820072005015050在跌板情况下,如该客户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等于在跌板情况下,如该客户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等于10%,且客户以,且客户以跌板价格申报卖出平仓。跌板价格申报卖出平仓。-25-l案例案例-续续客户码所属会员卖平仓委托净持仓平对锁仓部分3000003820094240103000003820109080030000038200718015032总共卖平仓委托总共卖平仓委托312手,净持仓手,净持仓
12、270手,参与强减的平仓报单是手,参与强减的平仓报单是270手,其余手,其余42手平对锁仓。按委托的时间顺序及会员号从小到大排序。手平对锁仓。按委托的时间顺序及会员号从小到大排序。-26-l强制减仓的方法强制减仓的方法n 申报平仓数量的确定 在Dt交易日收市后,已在交易所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无法成交的、且客户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等于Dt交易日结算价的10%的所有持仓。客户不愿按上述方法平仓的,可在收市前撤单。-27-l客户单位净持仓盈亏的确定客户单位净持仓盈亏的确定n 客户合约单位净持仓盈亏是指客户该合约的持仓盈亏的总和除以净持仓量。客户该合约持仓盈亏的总和是指客户该合约所有持仓中,Dt
13、-2交易日前成交的按Dt-2交易日结算价、Dt-1交易日和Dt交易日成交的按实际成交价与Dt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合并计算的盈亏总和。-28-l净持仓盈利客户平仓范围的确定净持仓盈利客户平仓范围的确定 n 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客户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客户的所有持仓都列入平仓范围。-29-l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 n 在平仓范围内按盈利的大小的不同分成三级(10%,6%,大于0),逐级进行分配。n 以上各级分配比例均按申报平仓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与各级可平仓的盈利持仓数量之比进行分配。-30-l强制减仓的执行强制减仓的执行 n 强制减仓于Dt交易日收市后执行,强制减仓结果作为Dt交
14、易日会员的交易结果。-31-l强制减仓的价格强制减仓的价格 n 强制减仓的价格为该合约Dt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32-l强减损失承担强减损失承担n 由上述减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客户承担。-33-l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n 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交易所的规定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n 结算担保金分为基础担保金和变动担保金。n 基础担保金必须以现金方式缴纳,变动担保金可以以现金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缴纳。-34-l结算担保金总额计算及分担结算担保金总额计算及分担n 交易所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根据市场总体情况估计合约的风险值,并以此为依据测算出全市
15、场的结算担保金总额。且交易所有权在市场总体风险加大的情况下随时对结算担保金总额进行调整。n 每个结算会员根据业务量按比例分担结算担保金总额。结算会员应分担的结算担保金结算担保金总额(20该会员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交易所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80该会员上一季度日均持仓量/交易所上一季度日均持仓量)。-35-l结算担保金动用结算担保金动用n 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交易所采取强行平仓等措施后,结算准备金仍小于零,交易所将先使用该违约会员的结算担保金补足,不足部分再按比例使用其他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n 会员分摊的金额以其缴存的结算担保金为限,其分摊比例为该结算会员结算担
16、保金余额占当前未使用结算担保金总额之比。n 交易所使用结算担保金后,有权向违约结算会员追偿。-36-l风险警示制度风险警示制度n 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37-l谈话提醒风险谈话提醒风险n 期货价格出现异常;n 会员或客户交易异常;n 会员或客户持仓异常;n 会员资金异常;n 会员或客户涉嫌违规、违约;n 交易所接到投诉涉及到会员或客户;n 会员涉及司法调查;n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38-l公开谴责公开谴责n 不按交易所要求报告情况和谈话的;n 故意隐瞒事实,瞒报、错报、漏报重要信息的;n 故意销毁违规违约证明材料,不配合交易所调查的;n 经查实存在欺诈客户行为的;n 经查实参与分仓和操纵市场的;n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39-l风险警示公告风险警示公告n 期货价格出现异常;n 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出现较大差距;n 会员或客户涉嫌违规、违约;n 会员或客户交易存在较大风险;n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40-谢 谢!交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