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1页,共29页。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总则总则认证组织管理认证组织管理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资质申请与评审资质申请与评审资质监督管理资质监督管理罚则罚则公布公布附则附则第2页,共29页。1.总则总则1.1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需要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需要,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定,特制定本办法。第3页,共29页。1.总则总则1.2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
2、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实施、服务及保障。第4页,共29页。1.总则总则1.3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资质是指从事计算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资质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包括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 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保证能力 技术装备技术装备 系统建设质量系统建设质量 员构成与素质员构成与素质 经营业绩经营业绩 资产状况等资产状况等第5页,共29页。1.总则总则1.4 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
3、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了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成资质证书。第6页,共29页。1.总则总则1.5凡需要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凡需要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来承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来承建计算机信息系统。第7页,共29页。2.认证组织管理认证组织管理2.1 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包括:指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 发布管理办法和标准 审批和发布资质认证结果。第8页,共29页。2.认证组织管理认证组织管理2.2 信息产
4、业部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简称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协调、管理资质认还工作。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下设: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专家委员会(简称资质认证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咨询,参与资质评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简称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是资质认证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质认证工作。第9页,共29页。2.认证组织管理认证组织管理2.3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暂设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2.4 从事资质认证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坚持公正、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第10页,共29页。3.资质等级资质等级3
5、.1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一、二、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一、二、三、四级。、四级。第11页,共29页。3.资质等级资质等级3.2 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部)级、行业级、地级、行业级、地(市市)级级(及其以下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部)级、行业级、地级、行业级、地(市市)级级(及其以下及其以下)、大、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6、的能力。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第12页,共29页。3.资质等级资质等级3.2 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三级:具有独立承但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三级:具有独立承但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或相当规模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或相当规模)的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第13页,共29页。4.资质申请与评审资质申请与评审4.1 申请资
7、质认证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二二)独立或合作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独立或合作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含两年)。(三三)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三个以上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三个以上(合三个合三个)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第14页,共29页。4.资质申请与评审资质申请与评审4.1 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四四)具有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专职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体具有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
8、专职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体系。系。(五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第15页,共29页。4.资质申请与评审资质申请与评审4.2 申请一、二级资质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部资质认证申请一、二级资质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资质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工作办公室,资质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一)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组织调查组对其资质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对其所完成的,组织调查组对其资质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对其所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
9、成的典型项目进行调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典型项目进行调查。(二二)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的有关专家,根据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的有关专家,根据对申请单位资质的调查报告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典型对申请单位资质的调查报告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典型项目调查报告等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项目调查报告等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第16页,共29页。4.资质申请与评审资质申请与评审4.3 申请三、四级资质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各省申请三、四级资质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各省(市、自市、自治区治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由各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由各省(市、自治区市、自治区)信息产业主信息产业主
10、管部门所属的资质认证机构组织资质评审后,将评审结果管部门所属的资质认证机构组织资质评审后,将评审结果报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报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第17页,共29页。4.资质申请与评审资质申请与评审4.4 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将资质评审结果报请信息产业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将资质评审结果报请信息产业部审批后,颁发审批后,颁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第18页,共29页。5.资质监督管理资质监督管理5.1 换证检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换证检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一)申请换证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资质认
11、证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换证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提交计算机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换证申请表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换证申请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过去四年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完成情况复印件、过去四年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完成情况和资产运营情况、各类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变化情况等资料。和资产运营情况、各类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变化情况等资料。(二二)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根据资料审查和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结果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根据资料审查和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结果,对其资质做出检查结论,记录在,对其资质做出检查结论,记录在资质证书资质证
12、书(副本副本)的检查记的检查记录栏内。录栏内。第19页,共29页。5.资质监督管理资质监督管理5.2 年检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年检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一)获证单位向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提交获证单位向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提交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副本)和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度检查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度检查表,检查表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检查表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质量事故或用户投诉,必须及时向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报,如有质量事故或用户投诉,必须及时向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报告。告。(二二)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对获证单位资质进行年检,并在年检合格者的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对获证单位资质进行年检,并在年
13、检合格者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章。上加盖年检合格章。第20页,共29页。5.资质监督管理资质监督管理5.3 检查结论分为检查结论分为“通过通过”、“降级降级”、“取消取消”三种。对于检查结三种。对于检查结论为论为“通过通过”或或“降级降级”的单位,将换发新的的单位,将换发新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正本正本);对于检查结论为;对于检查结论为“取消取消”的单位,将收回其的单位,将收回其资质证书资质证书。5.4 没有按时申请换证检查或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没有按时申请换证检查或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其,其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予以注销。予以注销。5.
14、5 凡申请资质升级的单位,应向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照本办凡申请资质升级的单位,应向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照本办法第四章办理。法第四章办理。第21页,共29页。5.资质监督管理资质监督管理5.6 获证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后,原有获证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后,原有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应交由资质认证应交由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重新审查。工作办公室重新审查。5.7 获证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人、技术负责人等,应在变更内容发生获证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人、技术负责人等,应在变更内容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向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报告变更情况,资质认证工作办后的一个月内向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报告变更情况,资质认证工
15、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审核其资质。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审核其资质。第22页,共29页。6.罚则罚则6.1 如因计算机信息系统主建单位没有按规定选择具有相如因计算机信息系统主建单位没有按规定选择具有相应等级应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信息系统集成单位而出现工程质的信息系统集成单位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将由有关部门追究信息系统主建单位和承建单量问题,将由有关部门追究信息系统主建单位和承建单位的责任。位的责任。第23页,共29页。6.罚则罚则6.2 由请单位在申请资质认证或资质监督检查中,采取由请单位在申请资质认证或资质监督检查中,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虚报资质条件或有关资弄虚作
16、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虚报资质条件或有关资料的,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除应严格按照资质等级标料的,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除应严格按照资质等级标准对其重新核定资质外,对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停止准对其重新核定资质外,对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停止使用使用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三至六个月、降级、直至吊销三至六个月、降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处罚。的处罚。第24页,共29页。6.罚则罚则6.3 获证单位必须正确理解与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获证单位必须正确理解与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制度,正确使用制度,正确使用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对于涂改、伪造、出借、转让或。对于涂改、伪造、出借、转让或出卖出卖资质证书资质
17、证书的将给予警告、停止使用或吊销的将给予警告、停止使用或吊销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处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25页,共29页。6.罚则罚则6.4 所有从事资质认证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在认证过程中必须坚持公正所有从事资质认证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在认证过程中必须坚持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合法权、科学的原则。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追究其法
18、律责任。第26页,共29页。7.公布公布7.1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认证和监督检查结果实行公布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认证和监督检查结果实行公布制度。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布资质认证结果度。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布资质认证结果和监督检查结果。和监督检查结果。7.2获证单位遗失获证单位遗失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必须通过由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指,必须通过由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指定的煤体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领。定的煤体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领。7.3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设立专门的公布网页和查询电话,社会各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设立专门的公布网页和查询电话,社会各界可通过指定的网站和电话,查询资质认证和年检结果。界可通过指定的网站和电话,查询资质认证和年检结果。第27页,共29页。8.附则附则8.1 对于特殊行业对于特殊行业(如,国防、公安等如,国防、公安等),按相应行业的规定执行。,按相应行业的规定执行。8.2 本办法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本办法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第28页,共29页。END第29页,共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