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安、消防、安全生产考核表(三类部门)部门 (盖章) 二O一 年 月 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责任制,加强治安保卫、消防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火灾和工伤事故、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影响校园稳定的不安全因素,维护学院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考核内容考 核 评 分 标 准标准分自评分考核分治安安全消防工作三、 四 类 部 门例会贯彻准时参加安全例会,不无故缺席,不派代表参加,凡缺席一次扣2分,派代表参加1次扣0.6分。2按时上报月表,缺一份扣2分。3及时传达贯彻例会精神,有记录,记录不全扣2分,不传达一次扣2分。按要求完成布置的各项治安、消防、安全
2、任务,未完成的扣3分。1情报信息认真做好情报信息工作,每月不少于2条(书面),缺一条扣2分,被本校录用每条加1分,被闵行分局录用加2分,被市局录用加5分。重要信息及时上报,不得迟报、误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做好治安、信息工作分析,全年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2分,超一次加1分。有调研文章的加5分。6安全防范下班前加强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发现未关门、窗、电,一次扣2分。造成后果的扣10分。2加强自我防范,妥善保管自己的钱、财、物等贵重物品,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抽屉内,凡因保管不善造成失窃的有一人次扣1分。在本部门或公
3、共使用部位(教室),因防范设施不全或责任性不强,发生失窃与撬窃的,扣管理部门5分,扣相关部门2分。发生失窃或撬窃价值达五千元以上万元以下降一级处理(包括万元),万元以上为不合格。2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自身不能解决的书面上报。凡职能部门检查出来的隐患,发现一次扣2分。凡自己检查出来的隐患并解决的加2分。不及时整改隐患扣5分,拖一天扣2分(按发出整改单为准,特殊情况除外)。1消防设施不得挪作它用,挪作它用的扣5分,发现有意损坏设施的扣10分,对消防设施保管完好并清洁的加1分。校区内严禁吸游烟,发现一次扣2分。生产作业场所严禁吸烟,凡发现一只烟头扣1分。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和使用电炉,违者一次扣5分。发生火灾损失在万元以上的降一级处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为不合格。1 遵守交通规则,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若发生职工轻伤,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扣所属部门5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为不合格。有车辆的部门,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发生重大伤亡交通责任事故的,考核为不合格。 2合计20部门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