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一)物权法是私法(一)物权法是私法 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物权法作为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物权法作为民法的一部分,当然也属于司法。物民法的一部分,当然也属于司法。物权法之作为私法,贯穿着私法自治原权法之作为私法,贯穿着私法自治原则,认为每一个人都可以而且应该自则,认为每一个人都可以而且应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决定私法方面由地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决定私法方面的一切关系。的一切关系。n(四)物权法是固有法(四)物权法是固有法 物权法是固有法,具有本土性,物权法是固有法,具有本土性,这也是物权法与债权法的一个重要区别。这也是物权法与债权法的一个重要区别。第二节第二节 物权的分类物权的分类在民法学上,物
2、权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在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自物权与他物权一、自物权与他物权 这是根据权利人是对自有物享有物权还是对他人所这是根据权利人是对自有物享有物权还是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物权为标准所作的区分。自物权是权利人有物享有物权为标准所作的区分。自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自有物享有的物权,自物权就是所有权,即依法对自有物享有的物权,自物权就是所有权,即自物权的外延是唯一的。他物权是权利人根据法律自物权的外延是唯一的。他物权是权利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物权,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物权,他物权的外延包括所有权之外的一切物权类型。他物权的外
3、延包括所有权之外的一切物权类型。自物权与他物权的支配范围也不同。自物权与他物权的支配范围也不同。他物权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他物权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四、登记物权与不登记物权四、登记物权与不登记物权 这是以物权变动是否须经登记为标准而作的区分。登记这是以物权变动是否须经登记为标准而作的区分。登记物权是其变动非经登记不生效力或不得对抗第三人的物权,物权是其变动非经登记不生效力或不得对抗第三人的物权,不动产物权都属登记物权。此外,在一些特殊动产上成立的不动产物权都属登记物权。此外,在一些特殊动产上成立的物权,如在航空器、船舶、车辆等之上成立的所有权或抵押物权,如在航空
4、器、船舶、车辆等之上成立的所有权或抵押权亦属于登记物权。不登记物权是其变动只须交付而无须登权亦属于登记物权。不登记物权是其变动只须交付而无须登记的物权,一般动产物权属于不登记权。记的物权,一般动产物权属于不登记权。五、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五、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 这是以物权发生原因的不同为标准而作的区分。这是以物权发生原因的不同为标准而作的区分。六、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六、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是以物权的存续有无期限为标准而作的区分。这是以物权的存续有无期限为标准而作的区分。七、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七、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这是以物权由何种法律规定为标准而作的区分。这是以物权由何种法律规定为标准而作的区分。八、本权与占有八、本权与占有 这是以是否有权利的实质内容为标准而作的区分。这是以是否有权利的实质内容为标准而作的区分。第一节第一节 物权效力概述物权效力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物权的排他、优先与追及效力物权的排他、优先与追及效力 第三节第三节 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