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1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5
2、、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3、负责审
3、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4、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
5、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 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
6、考核的主要内容。五、安全检(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检查管理直接责任。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
7、项活动等。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8、防法和省治安保卫工作的条例精神,参照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车站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管理制度。一、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车站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车站领导是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车站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二、一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1、车站站长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工作,对车站的防火及各级防火组织人员、制度、落实、贯彻,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并对全车站的防火工作进行领导和支持。站长可
9、委托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2、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开支。三、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1、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3、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安全评比活动。做好职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4、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项台帐。每月安全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一次,并将月、季检查、例会情况向办公室通报。四、三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1、各部门、全车站员工要认真落实
10、做好车站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2、开展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以重大隐患及时报告车站消防职能部门。3、对车站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刻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好现场,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五、安全办职责安全办作为车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有:1、在车站办公室的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监督、检查本车站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对站长负责。2、组织车站管理人员、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
11、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3每月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站长汇报。每季召开安全例会一次。4、制订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对各部门进行督促落实,对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账。5、监督各部门落实做好新上岗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落实部门对违章操作人员的处理,如发生火警和火灾后,轻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例,根据情节追究其刑
12、事责任。6、制定本车站防火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防火、灭火训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电话81xx110。7、负责灭火器材的有计划购置,分配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8、负责本车站重点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3(一)安全例会制度一、车站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度召开12-14次安全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车站各班组组长、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二、遇紧急情况应临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文件、会议指示精神。2.总结本单位近期内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布置下步安全
13、工作。3.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4.对发生一般以上的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做出处理决定。5.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建立会议纪录。(二)站内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站内现场管理。对站内所有车辆进行统一指挥。2.统一划分停车区域。统一售票,定时发车的长途客班,车辆按指定库位进库,短途流水发班的车辆,按线路划分停车、上客区域。3.车站广播室要适时宣传“旅客乘车须知”站务员在发车前除及时向旅客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外。方可指挥驾驶员发车。4.加强“三禁品”查堵力度。5.严禁始发站超载。如驾驶员要求多装,站务员有权制止。6.加强门卫管理。7.创造良好候车环境。(三)三禁品检查管理制度1.车站内“三禁品”检查工作由车站负责。车站必须悬挂严禁携带三品乘车的大型条幅和禁运物品图。车站广播室要反复宣传携带“三品”乘车的危害和有关处罚规定。2.查验“三品”工作要定岗、定人、定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站内由车站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把关,谁签章站外路途由司乘人员负责。谁负责。春运时必须人人开包检查。三品”检查工作必须实行责任签章制度,3.凡查出的三品”必须统一造册登记。任何人不得讲情索回,经车站广播室宣传仍携带“三品”乘车的旅客除没收“三品”外,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态度恶劣者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