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8.第八章就业政策与法规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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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第八章 就业政策与法规劳 动 合 同 制 度劳 动 合 同 制 度第一节工 时 与 工 资 制 度工 时 与 工 资 制 度第二节劳动保障与权益维护劳动保障与权益维护第三节目录目录CONTENTS就业政策法规是指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及高等院校为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而制定的基本原则、具体的实施程序及实施办法、权益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这些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国家教育部及其他有关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培养学校,为大学生就业工作颁布的有关文件。大学生应学会用政策法规保护自己,使自己在求职时少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少遭受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本章对大学毕业生进入职场时常遇到的就业政策法规

2、进行介绍,以帮助毕业生在入职工作的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第一节 劳动合同制度一、劳动合同制度概述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在法律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夯实劳动关系基础的必然要求。尽管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1996年开始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受制于多方面因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质量低下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劳动合同法有三条底线:第一要订立劳动合同,第二是最低工资标准,第三是同工同酬。三条底线就是三条警界线,如果在劳动

3、合同法实施过程中,企业踩到了三条底线,法律有三个途径加以解决:第一,劳动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第二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劳动监察,给予惩罚;第三是劳动调解组织、劳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还以公道。三条底线,三种途径,保障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有密切的关系,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一个子法。虽然劳动合同法遵循了劳动法的立法精神,但是在具体实施细则方面,可能会与劳动法,特别是劳动合同一章的内容有冲突。一旦出现法律冲突,在实际操作当中应该怎样解决,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虽然从学理上把劳动合同法看成是劳动法的下一法,但是在实际操作

4、过程中,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不同时期的两部法律如果出现了法律冲突,就采用新法取代旧法的方式去解决这个冲突。所以,如果遇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一致时,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既然劳动法没被废止,就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实际上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因为劳动合同法的条款已经取代了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劳动合同的特点1国家干预下的意思自治2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之间强弱对比悬殊3劳动合同具有人身性4劳动合同具有隶属性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终止的条件;

5、(七)违反的责任。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的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是专门介绍劳动合同订立的相关问题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正确行使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在劳动合同缔结之前,用人单位和员工为了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采用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应聘的方式来实现订立合同之前的平等协商。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有一个权利了解对方相关信息的权利。如果没有这个权利,用人单位的面试根本就无法开展,因此法律必须赋予双方当事人知情权。(二)企业不可设定担保和收取抵押金劳动合同法中有禁止设定担保和收取抵押金的规定。

6、就是说,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不得让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缴纳抵押金。劳动合同的期限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下面三种情形,当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再续订合同的,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7、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企业要求员工完成一个单项工作的时候,就可以用这种方式与员工签订合同。(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如果某个项目采用承包方式,要求员工完成承包任务的,企业也可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些企业受季节变化的影响比较大,如生产雪糕的企业,一到夏天就进入销售旺季,一到冬天就进入销售淡季。存在这种情况的企业,会在旺季的时候增加一些工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来订立合同,这是法律允许的。(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8、的劳动合同。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就可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来作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关于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法第十八条(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另一种无效合同是“乘人之危,使对

9、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的履行与解除(一)劳动合同法定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1)合意解除(2)单方解除员工单方解除权预告解除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过错性解除非过错解除裁员第二节 工时与工资制度添加标题标准工时制添加标题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小时数。它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数和每周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我国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

10、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1)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至少休息1日;(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3)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4)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度有以下特点。(1)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

11、作时间;(2)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3)其基础仍然是标准工时制,虽然允许具体的某日(或某周)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是仍然要坚持一定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及平均工作时间都不能违反法定的标准。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到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

12、时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

13、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二、休假保障制度(一)休息休假休息休假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免于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亦即劳动者实现休息权的法定必要时间。(二)休息休假的种类(1)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午休及用膳时间(0.5小时)不计入工作时间;工间操时间计入工作时间。(2)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随便中断。(3)公休假日:周六、周日。法定节日,探亲假,年休假,其他休假(婚假、丧假)。三、加班保障制度(1)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主要规定

1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2)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禁止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等紧急情况,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等。(3)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四、工资制度(一)工资的支付

15、原则(1)现金支付原则,禁止以有价证券的形式代替货币支付;(2)直接支付原则,工资须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3)按月及时足额支付原则。(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1概念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获得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利中最基本的内容,受到国家的法律保障。2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三节 劳动保障与权益维护劳动保障与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为了保障国民的基本生

16、活需要,提高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制度,分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劳动与社会保障的主体是国家和社会,对象原则上是全体国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弥补市场缺陷的政府行为正日益显示出重要的意义,经济理论界也日益重视对社会保障理论的研究。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

17、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自2006年1月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为8%。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城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城镇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18、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医疗保险制度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地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

19、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要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考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一项建立较早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在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中已有规定,1957年,卫生部制定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将职业病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1994年的劳动法,也明确规定要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作用:一是保障

20、工伤职工的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二是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三是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为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全体职工缴费总基数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1)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4)依

21、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5)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6)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三、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来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的一种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它不同于职工的医疗基金、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其他社会保障基金。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不能用于生、老、病死所需的费用支出。因此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有严格的方向性。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

22、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职工个人所有,是职工个人的住房储金。本 章 小 结本 章 小 结 熟练掌握劳动合同制度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熟悉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条件及知识,保护在劳动关系中的自身合法权益。工时制度是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标准工时、综合工时及不定时工时对劳动者劳动权益影响巨大。社会保险制度对员工有重大影响,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须履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思考与练习010203根据劳动合同制度,员工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试分析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异同。试述社会保险制度对新员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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