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序号检查项目检查要点情况记录1责任体系1.1学校层面安全责任体系1.1.1有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有带文号的机构设立文件,明确人员和分工1.1.2有明确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有处级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建议3万学生规模以上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3亿元的学校设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室;规模较小的高校或文科类学校可以不设独立科室1.1.3学校与院系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有在任期内的校领导签名,院系单位有主管领导签名及盖章1.2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1.2.1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工
2、作主要领导责任人查院系文件1.2.2成立院系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系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及研究所、中心、教研室、实验室等负责人参加1.2.3建立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研究所、中心、教研室、实验室等机构有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查院系发布的文件;查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关注有多校区分布的情况1.2.4有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到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师1.3经费保障1.3.1学校每年有实验室安全常规经费预算查财务证据1.3.2学校有专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经费能够落实查财务证据1.3.3院系有自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
3、理查财务证据1.4队伍建设1.4.1学校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建议理(除数学)、工、农、医等类院系有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文、管、艺术类、数学等院系有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推进专业安全队伍建设,保障队伍稳定和可持续发展1.4.2有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或学生组成的实验室安全督查/协查队伍有设立或聘用文件,查工作记录1.4.3各级主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到岗一年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有培训证书1.5其它1.5.1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实验室安全逐步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监控预警系统1.5.2建立完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包括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
4、、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其它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归档资料等;档案分类规范合理,便于查找2规章制度2.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2.1.1有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建有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总则,建有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应急制度、奖惩与问责追责制度和安全培训制度等管理细则;制度文件有学校正式发文号;文件应及时修订更新;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2.1.2有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2.1.3有各类院系级实验安全管理制度建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含院系的安全检查、值班值日、实验风险评估、实验室准入、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管理制度
5、;制度文件应有院系发文号,文件应及时修订更新;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3安全宣传教育3.1安全教育活动3.1.1逐步开设实验室安全必修课或选修课对于化学、生物、辐射等高风险的相关院系和专业,要逐步开设有学分的安全教育必修课,鼓励其他专业开设安全选修课3.1.2每年开展全校教工和学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查看历年存档记录,包含培训时间、内容、人数、通知、会场照片等3.1.3院系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查看记录,重点关注外来人员特别是尚未报到的研究生新生3.1.4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查看档案,包含演练内容、人数、效果评价等3.1.5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建议题库内容包含通识类和各专业学科分类安
6、全知识、安全规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急措施等;新教工、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均需参加考试,通过者发放合格证书3.2安全文化3.2.1建设适合学校特色的安全文化学校、院系网页设立专门的板块开展安全宣传、经验交流等3.2.2编印学校实验室安全手册将实验室安全手册发放到每一位师生3.2.3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全工作简报、安全文化月、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验室安全达标、实验室安全评估、安全知识竞赛、微电影拍摄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4安全检查4.1危险源辨识4.1.1学校、学院层面建立危险源分布清单清单内容需包括涉及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4.1.2涉及危险源的实验
7、场所,应有明确的警示标识涉及剧毒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同位素、强磁等高危场所,有显著明确的警示标识4.1.3建立针对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由实验室建立,报院系备案4.2安全检查4.2.1学校层面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建议每年不少于4次,并记录存档4.2.2院系层面开展定期检查建议每月不少于1次,并记录存档4.2.3针对高危实验物品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剧毒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源等,开展定期专项检查4.2.4实验室房间须建立值日台账每天最后离开的人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并签字4.2.5安全检查人员应配备专业的防护和计量用具安全检查人员要佩戴标识、配备照相器具;进入化学、生物、辐射等实验室要穿戴必
8、要的防护装具;检查辐射场所要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条件许可的,应配备必要的测量、计量用具(电笔、万用表、声级计、风速仪等)4.3安全隐患整改4.3.1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相关负责人通知的方式包括校网上公告、实验室安全简报、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其中整改通知书要包含问题描述、整改要求和期限、职能部门盖章等,并由被查院系单位签收;修改资料规范存档4.3.2院系应对问题隐患的进行及时整改整改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并归档;如存在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或整改完成后方能恢复实验4.4安全报告4.4.1学校有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通报查看相关资料4.4.2
9、院系有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查看相应存档内容5实验场所5.1场所环境5.1.1有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张贴安全信息牌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5.1.2实验场所应具备合理的安全空间布局建议超过200平方米的实验楼层具有至少两处紧急出口,75平方米以上实验室要有两扇门;实验楼大走廊保证留有大于2.0米净宽的消防通道;实验室操作区层高不低于2米;理工农医类实验室人均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5.1.3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保持消防通道通畅5.1.4实验室建设和装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实验操
10、作台应选用合格的防火、防腐材料;仪器设备安装符合建筑物承重载荷;有可燃气体的实验室不建议设吊顶;废弃不用的配电箱、插座、水管水龙头、网线、气体管路等,应及时拆除或封闭;实验室门上有观察窗,外开门不阻挡逃生路径5.1.5实验室所有房间均须配有应急备用钥匙应急备用钥匙需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应急时方便取用5.1.6实验设备需做好振动和噪音的屏蔽容易产生振动的设备,需考虑振动源的屏蔽;易对外产生磁场或易受磁场干扰的设备,需做好磁屏蔽;实验室噪声一般低于55分贝(机械设备可低于70分贝)5.1.7实验室水、电、气管线布局合理,安装施工规范采用管道供气的实验室,输气管道及阀门无破损现象,并有明确标识;供气
11、管道有标识,无破损;高温、明火设备放置位置与可燃气体管道有安全间隔距离5.2卫生与日常管理5.2.1实验室分区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合理布局重点关注化学、生物类实验室5.2.2实验室环境应整洁卫生有序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无废弃物品、不放无关物品;不在实验室睡觉过夜,不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化学生物类实验室不准吸烟、使用可燃性蚊香5.2.3实验室有卫生安全值日制度实验期间人员必须在岗,并有值日情况记录5.3场所其它安全5.3.1每间实验室均有编号并登记造册查看现场5.3.2危险性实验室应配备急救物品配备的药箱不上锁,并定期检查药品是否
12、在保质期内5.3.3废弃的实验室有安全防范措施和明显标识具有危险隐患的实验室及设备在拆除前必须做好安全论证6安全设施6.1消防设施6.1.1实验室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并定期开展使用训练实验室内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桶、消防喷淋等,应正常有效、方便取用;灭火器种类配置正确;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压力指针位置正常等),安全销(拉针)正常,瓶身无破损、腐蚀;公共区域灭火器数量(间距)与实验室安全等级相适应6.1.2在显著位置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图上逃生路线应有二条以上;路线与现场情况符合;主要逃生路径(室内、楼梯、通道和出口处)有足够的紧急照明灯,功能正常;师生应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及火场
13、逃生注意事项6.2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6.2.1存在可能受到化学和生物伤害的实验区域,需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有显著引导标识6.2.2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安装合理,并能正常使用应急喷淋安装地点与工作区域之间畅通,距离不超过30米;应急喷淋安装位置合适,拉杆位置合适、方向正确;应急喷淋装置水管总阀处常开状,喷淋头下方无障碍物;不能以普通淋浴装置代替应急喷淋装置;洗眼装置接入生活用水管道,水量水压适中(喷出高度8-10cm),水流畅通平稳6.2.3定期对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进行维护有检查记录(每月启动一次阀门,时刻保证管内流水畅通);每周擦拭洗眼喷头,无锈水脏水6.3通风系统6.3.1有需要的实验场所配
14、备符合要求的通风系统 管道风机需防腐,使用可燃气体场所应采用防爆风机;实验室通风系统运行正常,柜口面风速0.35-0.75 m/s,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屋顶风机固定无松动、无异常噪声6.3.2通风橱的配置合理、使用正常、操作合规根据需要在通风橱管路上安装有毒有害气体的吸附或处理装置(如活性炭、光催化分解、水喷淋等);任何可能产生高浓度有害气体而导致个人曝露、或产生可燃、可爆炸气体或蒸汽而导致积聚的实验,都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进行实验时,可调玻璃视窗开至据台面10-15cm,保持通风效果,并保护操作人员胸部以上部位;玻璃视窗材料应是钢化玻璃。实验人员在通风橱进行实验时,避免将头伸入调节门内;不将一
15、次性手套或较轻的塑料袋等留在通风橱内,以免堵塞排风口;通风橱内放置物品应距离调节门内侧15cm左右,以免掉落6.4门禁监控6.4.1重点场所需安装门禁和监控设施,并有专人管理重点关注剧毒品、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和放射源存放点等危险源的管理6.4.2门禁和监控系统运转正常,与实验室准入制度相匹配监控不留死角,图像清晰,人员出入记录可查,建议视频记录存储时间大于1个月;停电时,电子门禁系统应是开启状态6.5实验室防爆6.5.1防爆实验室需符合防爆设计要求安装有防爆开关、防爆灯等,安装必要的气体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及断电断水应急系统等;对于产生可燃气体或蒸汽的装置,应在其进、出口处安装阻火器;室内应加
16、强通风,以使爆炸物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值以下6.5.2应妥善防护具有爆炸危险性的仪器设备使用合适的安全罩防护7基础安全7.1用电用水基础安全7.1.1实验室用电安全应符合国家标准(导则)和行业标准实验室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需匹配,不得私自改装;电源插座须固定;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不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和木质配电板;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地面上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不可使用接线板),用电负荷满足要求;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无人监管状态下,应切断充电器(
17、宝)的充电电源7.1.2易燃易爆气体等特殊实验室的电气线路和装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满足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相关标准7.1.3进排水系统布置合理,运行正常水槽、地漏及下水道畅通,水龙头、上下水管无破损;各类连接管无老化破损(特别是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接口处);实验技术人员清楚所在楼层及实验室的各级水管总阀位置7.2个人防护7.2.1实验人员需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凡进入实验室人员需穿着质地合适的长袖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要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帽、防护帽、呼吸器或面罩(呼吸器或面罩在有效期内,不用时须密封放置)等;进行化学、生物安全和高温实验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操作机床等
18、旋转设备时,不穿戴长围巾、丝巾、领带等;穿着化学、生物类实验服或带实验手套,不得随意出入非实验区7.2.2个人防护用具分散存放,并有明显标识防化服等个人防护器具分散存放在安全场所,紧急情况下便于取用7.2.3各类个人防护器具的使用有培训及定期检查维护记录检查培训及维护记录7.3其它7.3.1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有两人在场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并有事先审批制度7.3.2实验台面整洁、实验记录规范查看实验台面和实验记录8化学安全8.1危险化学品采购、验收、发放8.1.1危险化学品要向具有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查看相关供应商的行政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8.1
19、.2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爆炸品的购买程序合规此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前须经学校审批,报公安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向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校职能部门保留资料、建立档案;不得私自从外单位获取管控化学品;查看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批记录和学校审批记录;购买危险化学品应有规范的验收记录8.1.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购买前须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报批同意后向定点供应商或者定点生产企业采购8.1.4保障化学品、气体运输安全;校园内的运输车辆、运送人员、送货方式等符合相关规范查看资料,现场抽查8.2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8.2.1实验室内化学品建有动态使用台帐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目录,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
20、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定期清理过期药品,无累积现象8.2.2试剂药品有专用存放空间并科学有序存放储藏室、储藏区、储存柜等应通风、隔热、避光、安全;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易泄漏、易挥发的试剂保证充足的通风;试剂柜中不能有电源插座或接线板;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配备必要的二次泄漏防护、吸附或防溢流功能;试剂不得叠放、配伍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装有试剂的试剂瓶不得开口放置;实验台架无挡板不得存放化学试剂8.2.3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符合规定要求原则上不应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 或50kg,且单一包
21、装容器不应大于20L或20kg;单个实验装置存在10L以上甲类物质储罐,或20L以上乙类物质储罐,或50L以上丙类物质储罐,需加装泄露报警器及通风联动装置。可按50平米为标准,存放量以实验室面积比考察8.2.4化学品标签应有显著完整清晰化学品包装物上应有符合规定的化学品标签;当化学品由原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及时重新粘贴标识。化学品标签脱落、模糊、腐蚀后应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废弃化学品处置8.3实验操作安全8.3.1制定危险实验、危险化工工艺指导书、应急预案指导书和预案上墙或便于取阅;按照指导书进行实验;实验人员熟悉所涉及的危险性及应急处理措施8.3.2
22、危险化工工艺和装置应设置自动控制和电源冗余设计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反应装置应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放热反应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应设置双重电源供电或控制系统应配置不间断电源8.3.3做好有毒和异味废气的收集和防护对于产生有毒和异味废气的实验,在通风橱中进行,并在实验装置尾端配有气体吸收装置;配备合适有效的呼吸器8.4管控类化学品管理8.4.1易制毒品、易制爆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做好领取、使用、处置记录其中第一类易制毒品实行“五双”管理制度;剧毒品配备专门的保险柜并固定,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对于具有高挥发性、低闪点的剧毒品应存放在具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并配备双锁;配备监控
23、与报警装置;剧毒品使用时须有两人同时在场;剧毒品处置建有规范流程8.4.2爆炸品单独隔离,限量存储,使用、销毁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执行查看现场、记录本;职能部门提供年度清单8.4.3麻醉品和精神类药品储存于专门的保险柜中,有规范的领取、使用、处置台账查看现场、记录本;职能部门提供年度清单8.5实验气体管理8.5.1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验气体,建立气体钢瓶台帐查看记录8.5.2气体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地面平整干燥;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不宜超过一瓶,其他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
24、量;气体钢瓶不得放在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合适的监控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混放;建有独立的气体钢瓶室,通风、不混放、有监控、管路有编号、去向明确;有专人管理和记录8.5.3设置必要的气体报警装置存有大量惰性气体或液氮、CO2的较小密闭空间,防止大量泄漏或蒸发导致缺氧,需加装氧气含量报警表8.5.4气体管路和钢瓶连接正确、有清晰标识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定期进行气体泄漏检查;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须张贴详细的管路图;有钢瓶定期检验合格标识(由供应商负责);未使用的钢瓶有钢瓶帽;钢瓶中的气体是明确的
25、,无过期钢瓶;确认“满、使用中、用完”三种状态;及时关闭气瓶总阀8.6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8.6.1化学废弃物由具备资质的单位(企业)签约处置化学废弃物包装严密,及时送学校中转站或收集点;学校定时清运化学实验废弃物,无室外堆放实验废弃物现象;化学实验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混放,不向下水道倾倒废旧化学试剂和废液。查看委托合同及处置单位的资质8.6.2学校有统一的化学实验废弃物标签标签信息包括:废物类别、危险特性、主要成分、产生部门、送储人、日期等信息8.6.3配备化学实验废弃物分类容器对化学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与存放(应避免易产生剧烈反应的废弃物混放)、贴好标签,盖子不敞开;实验室内无大量存放现象;实
26、验废弃物存放点位置合适无干扰、标签信息清晰、大桶存放时不能超过容量的2/3;对于危险性大的废弃物,要独立包装,标签信息明确;不能混合,尽量原瓶装,加贴废弃物标签8.7危化品仓库与废弃物中转站8.7.1学校建有危险品仓库、化学实验废弃物中转站,对废弃物集中定点存放危险品仓库、化学实验废弃物中转站须有通风、隔热、避光、防盗、防爆、防静电、泄露报警、应急喷淋、安全警示标识等管控措施,符合相关规定,专人管理;消防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正确配备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沙箱、自动喷淋等);若是实验楼内暂存库,必须有警示、通风、隔热、避光、防盗、防爆、防静电、泄露报警、应急喷淋等管控措施,面积小于30m
27、2;不混放、整箱试剂的叠加高度不大于1.5米;暂存库不能在地下室空间8.8其它化学安全8.8.1学校有统一的试剂标签标签信息包括名称、浓度、责任人、日期、储存条件等;装有配置试剂、合成品、样品等容器上标签信息明确;无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的现象;如确需存放,必须撕去原包装纸,贴上统一的试剂标签8.8.2不使用破损量筒、试管等玻璃器皿查看现场8.8.3盛放配置试剂的烧杯、烧瓶不得无盖放置查看现场9生物安全9.1实验室资质9.1.1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研究的实验室,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等级资质其中BSL-3/ABSL-3、BSL-4/ABSL-4实验室须经政府部门批准建设;BSL-1/ ABSL-1、
28、BSL-2/ ABSL-2 实验室由学校建设后报政府卫生或农业部门备案;查看资格证书、报备资料9.1.2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须向卫生或农业主管部门申报备案查看报备资料9.1.3在规定等级实验室中开展涉及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开展未经灭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列入一类、二类)相关实验和研究,必须在BSL-3/ABSL-3、BSL-4/ABSL-4实验室中进行;开展低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列入三类、四类),或经灭活的高致病性感染性材料的相关实验和研究,必须在BSL-1/ ABSL-1、BSL-2/ ABSL-2或以上等级实验室中进行9.2场所与设施9.2.1实验室安全防范设施达到相应生物安全实验室要求,
29、各区域分布合理、气压正常BSL-2/ABSL-2及以上安全等级实验室须设门禁管理和准入制度;储存病原微生物的场所或储柜配备防盗设施,并安装监控报警装置9.2.2配有符合相应要求的生物安全设施配有II级生物安全柜,定期进行检测;B型生物安全柜需有正常通风系统;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并定期监测灭菌效果,有安全操作规程上墙;配备消防设施、应急供电(至少延时半小时),应急淋浴及洗眼装置;传递窗功能正常、内部不存放物品;安装有防虫纱窗、入口处有挡鼠板9.3病原微生物采购与保管9.3.1采购或自行分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须办理相应申请和报批手续采购病原微生物须从有资质的单位购买,具有相应合格证书;
30、须按照学校流程审批,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转移和运输需按规定报卫生和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相应的运输包装要求包装后转移和运输9.3.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应妥善保存和严格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存在带锁冰箱或柜子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有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存、实验使用、销毁的记录9.4人员管理9.4.1开展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和研究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检查存档资料9.4.2为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工作人员提供适宜的医学评估实施监测和治疗方案,并妥善保存相应的医学记录;有上岗前体检和离岗体检,长期工作有定期体检9.4.3制定相应的人员准入制度
31、外来人员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需经负责人批准,并有相关的教育培训、安全防控措施;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时,不得进行病原微生物实验9.5操作与管理9.5.1制定并采用生物安全手册,有相关标准操作规范有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标准操作规范9.5.2开展相关实验活动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BSL-2 /ABSL-2及以上等级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应有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包括病原微生物及感染材料溢出和意外事故的书面操作程序9.5.3实验操作合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在合适的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实验操作;不在超净工作台中进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安全操作高速离心机,小心防止离心管破损或盖子破损造成溢出或气溶胶散
32、发;有开展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记录;有开展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记录;有合适的个人防护措施;禁止戴防护手套操作设施设备(包括仪器、冰箱、电脑、电话、开关、门窗、柜子抽屉等)9.6实验动物安全9.6.1实验动物的购买、饲养、解剖等须符合相关规定饲养实验动物的场所应有资质证书;实验动物需从具有资质的单位购买,有合格证明;用于解剖的实验动物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解剖实验动物时,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9.6.2动物实验按相关规定进行伦理审查,保障动物权益查看记录9.7生物实验废物处置9.7.1生化废弃物的处置应有专用集中场所学校与有资质的单位签约处置生化废弃物,有交接记录;学校有生化固废中转站;动物
33、实验结束后,送学校中转站或收集点经必要的灭菌、灭活处理;配备生化实验废弃物垃圾桶(一般内置黄色塑料袋),有标签;学校有统一的生化实验废弃物标签9.7.2生化废弃物的处置应满足特殊要求生物实验产生的EB胶毒性强,需集中存放、贴好化学废弃物标签,及时送学校中转站或收集点;刀片、移液枪头等尖锐物应使用耐扎的利器盒/纸板箱盛放,送储时再装入黄色塑料袋,贴好标签;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废弃物必须进行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浸泡处理;高致病性生物材料废弃物处置实现溯源追踪;生化实验废弃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不得混入生化实验垃圾桶10辐射安全10.1实验室资质与人员要求10.1.1涉源学校须取得“辐射安全许
34、可证”并按规定在放射性核素种类和用量以及射线种类许可范围内开展实验;X射线类衍射仪等3类以上射线装置纳入许可证范畴,加强管理10.1.2涉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定期参加职业体检渉源人员具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4年复训1次),涉源人员按时参加放射性职业体检(2年1次),有健康档案;涉源人员进入实验场所须佩带个人剂量计;委托有资质单位按时进行剂量检测(3个月一次)10.2场所设施与采购运输10.2.1辐射设施和场所应设有警示、连锁和报警装置放射源储存库应设双门双控,并有安全报警系统(与公安部门联网)和视频监控系统、辐照设施设备和2类以上射线装置具有能正常工作的安全连锁装置和报警装置、有明显
35、的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和剂量报警仪10.2.2涉源实验场所每年有合格的实验场所检测报告查看现场、检定证书、检测报告10.2.3学校设有专门存放放射性废弃物的容器和暂存库非密封性放射性实验室有衰减池,或者有非密封性专门回收处置场所10.2.4放射性物质的采购、转移和运输应按规定报批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的采购和转让转移有学校及政府环保部门的审批备案材料,上述采购和转让转移前必须先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放射性物质的转移和运输有学校及公安部门的审批备案材料;放射源、放射性物质以及3类以上射线装置变更及时登记10.3放射性实验安全及废弃物处置10.3.1各类放射性装置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操作规程、安保方案及
36、应急预案,并遵照执行重点关注辐照、电子加速器、射线探伤仪、非密封性放射性实验操作、5类以上的密封性放射性实验操作 10.3.2放射源及设备报废时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处置方案或回收协议中、长半衰期核素固液废弃物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处置方案或回收协议,短半衰期核素固液废弃物放置10个半衰期经检测达标后作为普通废物处理,并有处置记录;报废含有放射源或可产生放射性的设备,需报学校管理部门同意,并按国家规定进行退役处置;X光管报废时应敲碎,拍照留存;涉源实验场所退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1机电等安全11.1仪器设备常规管理11.1.1建立设备台帐,设备上有资产标签,实名制管理查看电子或纸质台帐11.1
37、.2大型、特种设备的使用需符合相关规定大型仪器设备、高功率的设备与电路容量相匹配、有设备运行维护的记录、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11.1.3仪器设备的接电和用电符合相关要求仪器设备接地系统应按规范要求,采用铜质材料,且设计寿命不应低于50年,接地电阻不高于0.5欧;电脑、空调、电加热器、饮水机等不随意开机过夜;对于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双路供电、不间断电源、监控报警等),昼夜工作的设备建议有实时监控设施11.1.4特殊设备应配备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特别关注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对使用者有培训要求,有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线(黄色);对于超高速离心机,需
38、要放置在离心室;自研自制设备时,须充分考虑安全系数,并有安全防护措施11.2机械安全11.2.1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整齐,可靠接地关注要点:机床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床头、床面、刀架上放一切物件;实验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可靠接地,防止设备漏电以及在运行中产生静电引发人员触电;热处理加热电炉接地良好,金属物品不能触碰带电部位;实验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整理好场地并将实验用具等摆放整齐,清理好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渣、屑11.2.2操作机械设备时实验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高速切削机械操作,工作前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衣袖口应扣紧,长发学生戴好工作帽。工作场所禁戴手套、长围巾、领带、手镯等配饰物,禁穿拖鞋、
39、高跟鞋等;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禁止操作人员的身体任一部位进入危险区,如需调整应首先关停机械设备11.2.3铸锻及热处理实验应满足场地和防护要求铸造实验场地宽敞、通道畅通,实验时穿好劳动保护服装;盐浴炉加热零件必须预先烘干,并用铁丝绑牢,缓慢放入炉中,以防盐液炸崩烫伤;淬火油槽不得有水,油量不能过少,以免发生火灾;与铁水接触的一切工具,使用前必须加热,严禁将冷的工具伸入铁水内,以免引起爆炸;锻压设备不得空打或大力敲打过薄锻件,锻造时锻件应达到850 C以上,锻锤空置时应垫有木块11.2.4高空作业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2米以上高空临边、攀登作业,要穿防滑鞋、使用安全带,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11
40、.3电气安全11.3.1电气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用电安全规范关注要点: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管)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无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现象;各种电器设备及电线应始终保持干燥,防止浸湿,以防短路引起火灾或烧坏电气设备;试验室内的功能间墙面都应设有专用接地母排,并设有多点接地引出端;高压、大电流等强电实验室要设定安全距离,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信号灯、联动式警铃、门锁,有安全隔离装置或屏蔽遮栏(由金属制成,并可靠接地,高度不低于2米);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强电实验室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易腐品,保持通风散热;照明灯应从总开阀上端引出,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黄砂箱
41、、铁锹等;应为设备配备残余电流泄放专用的接地系统;禁止在充满可燃气体的环境中使用电动工具;电烙铁有专门搁架,用毕立即切断电源;强磁设备应该配备与大地相连的金属屏蔽网11.3.2操作电气设备应配备合适的防护器具强电类实验必须二人以上,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静电场所,要保持空气湿润,工作人员要穿防静电的衣服和鞋靴;禁止穿着化纤制品等服饰11.4激光安全11.4.1激光实验室配有完备的安全屏蔽设施功率较大的激光器有互锁装置、防护罩;激光照射方向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防止激光发射口及反射镜上扬11.4.2激光实验时须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操作人员穿戴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不带手表等能反光的物品;禁止直视激光
42、束和它的反向光束,禁止对激光器件做任何目视准直操作;禁止用眼睛检查激光器故障,激光器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检查11.5粉尘安全11.5.1大量粉状物质的储存与使用场所,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防爆灯、防爆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必须达到整体防爆要求;粉尘加工要有除尘装置,除尘器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泄爆装置;使用工具具有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11.5.2产生粉尘的实验场所,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粉尘场所应穿防静电棉质衣服,禁止穿化纤材料制作的衣服,工作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11.5.3保证实验室粉尘浓度在爆炸限以下,并配备合适的灭火装置禁用干粉、水剂型和
43、泡沫型灭火器;粉尘浓度较高的场所,有加湿装置(喷雾)使湿度在65%以上12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12.1起重类设备12.1.1额定起重量大于规定值的设备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3t且提升高度大于等于2m的起重设备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低于额度限定值的可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12.1.2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检验单位须有相关资质操作人员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并每4年复审一次;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将定期检验合格证置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12.1.3起重机械需定期保养,设置警示标示,安装防护设施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并作记录;制定
44、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周边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有必要的防护措施;起重设备声光报警正常,室内起重设备要标有运行通道12.2压力容器12.2.1规定压力容器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压力容器登记卡压力大于0.1MPa且容积大于30L的压力容器,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压力容器登记卡;设备铭牌上标明为简单压力容器不需办理12.2.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检验单位须有相关资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每4年复审一次;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将定期检验合格证置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安全阀或压力表等附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校验或检定12.2.3压力容器的存放区域合理,有安全警示标识大型实
45、验气体罐的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大型实验气体(窒息、可燃类)罐必须放置在室外,周围设置隔离装置、安全警示标识;可燃性性气罐远离火源热源12.2.4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的气罐满足防爆要求容器的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明显位置,同时应设避雷装置;电气设施是否防爆,避雷装置是否接地12.2.5压力容器应有专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使用登记制定大型气体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维护、保养及安全责任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及时填写“使用登记表”;定期检查大型实验气体罐外表涂色、腐蚀、变形、磨损、裂纹,附件是否齐全、完好12.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2.3.1取得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12.3.2操作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