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主要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临床前毒理学评价概述临床前毒理学评价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急性毒性试验急性毒性试验第三节第三节 长期毒性试验长期毒性试验第四节第四节 局部毒性试验局部毒性试验第五节第五节 影响毒性试验的因素影响毒性试验的因素 第一节第一节 临床前毒理学评价概述临床前毒理学评价概述 新药非临床毒理学评价体系的建立、发展与完善,是人类对于新药毒理学认识与发展的过程,其中折射着药物对机体严重损伤带给人类的一次次伤害。1937年美国的二甘醇磺胺事件源于未经性任何动物毒性试验而造成107人死亡;1954年法国的有机锡胶囊致102人死亡、百余人视力障碍事件则起因于急性毒性试验观察时间仅为24小时
2、;发生于1962年、被美国月球杂志列为20世纪十大科学错误之一的“反应停”事件,即孕妇服用了止吐安眠药沙利度胺(thalidomide,俗称“反应停”)导致四肢短小甚至无四肢畸形儿出生的原因,是未全面检验其可能产生的副作用新药非临床毒理学评价体系的建立、发展与完善,是人类对于新药毒理学认识与发展的过程,其中折射着药物对机体严重损伤带给人类的一次次伤害。GLP颁布的背景颁布的背景 这些惨痛的教训,尤其是“反应停”事件促进了人们对于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的认识及相应法规的建立,人类以高昂的代价促成了1964年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的制定,即著名的“赫尔辛基宣言”。随后,建立与完善新药评价体系成为世
3、界各国的共识。1972年,新西兰最早立法要求所有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实验室进行注册,即为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1973年丹麦提出蕾丝的“国家实验理事会法案”。1976年美国开始试行GLP规范,1978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颁布世界第一部药品安全性评价研究规范,即药品非临床安全研究工作质量管理规范。之后其他国家也纷纷进行了GLP立法,从此GLP成为国际通行的药品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规范。国内国内GLPGLP发展历程发展历程 我国自1985年实施新药审批办法,1994年开始实施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定(试行),2001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
4、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使GLP监督管理进入了强制执行的法治阶段。2003年执行的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及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办法(试行)开始对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实施GLP检查和认证工作;2007年修订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办法(试行),并更名为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研究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制度、标准、技术要求亦从相对空白发展到目前法律体系建设相对完整和规范的状态。一、我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概述一、我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概述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中的急性毒性试验及长期毒性试验要遵循药品非临床
5、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要求。我国现行GLP即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于2003年9月1日起公布实施,包括九章四十五条。其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非临床研究中的相关事宜进行管理。以此保证新药实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为提高药物非临床研究的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提供保障。按照GLP管理规范的要求,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毒理学试验必须在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SFDA)批准、GLP认证资质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进行。其主要内容如下:u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u符合符合
6、要求的实验设施、设备和实验材料要求的实验设施、设备和实验材料u标准的操作规程标准的操作规程u规范规范的研究工作流程的研究工作流程非临床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单次给药的毒性试验毒动学实验反复给药的毒性试验局部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试验依赖性试验免疫原性试验及其他相关试验二、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二、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 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的内容通常分为一般毒理学评价和特殊毒理学评价等,前者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全身性用药小鼠和(或)大鼠及犬的急性毒性试验2.全身性用药小鼠和(或)大鼠及犬的长期毒性试验3.安全药理学研究(详见第五章)4.局部用药的急性毒性试验5
7、.制剂的安全性试验(异常毒性试验、过敏试验、热原试验、卫生学试验、溶血试验和降压物质检查等)三、新药毒理学评价的意义三、新药毒理学评价的意义新药毒理学评价的目的是确保临床患者和亚健康者的用药安全,通过临床前毒理学评价等能发现和明确的问题如下:(一)探索毒性剂量毒理学评价不仅能测出记性毒性的半数致死量(lethal dose 50%,LD50),概要地了解受试药物单次给药的毒性剂量,而且也能了解连续长期给药产生毒性反应的剂量。(二)确定安全剂量范围通过毒理学评价,可确定单次或多次给药有效(主要药效学)且不产生毒性反应和不良反应的剂量范围,即临床用药的安全范围。(三)发现毒性反应通过毒理学评价中动
8、物出现的毒性反应症状,能为确定临床适用人群提供依据,为临床用药的不良反应检测提供方向,以预防毒性反应等得发生。(四)探寻毒性作用的靶器官通过毒理学评价能发现新药毒性作用的靶器官,可为药物毒性作用的防治提供依据,并有可能为开发新药提供线索。(五)探明毒性作用的可逆性在毒理学评价中发现动物出现毒性反应,应观察其能否恢复及是否为可逆性的毒性反应。(六)寻找解救措施研究毒理学评价中的毒性作用,寻找其解救措施,这对于安全范围小的药物尤为重要。四、新药毒理学评价的原则四、新药毒理学评价的原则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新药毒理学试验(包括急性毒性试验、长期毒
9、性试验、局部用药毒理学试验等)需在符合GLP规范的实验室内进行,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case by case)的原则。动物试验则应按照随机、对照和重复的原则进行。第二节第二节 急性毒性试验急性毒性试验动物的急性毒性试验(acute toxicity test)一般于新药开发研究的早期阶段进行,主要是观察一次或24小时内反复给予实验动物受试药物后,所产生的毒性症状、症状严重程度及其症状出现和小时的时间,以及动物的死亡率等,以此计算出药物的LD50等参数。急性毒性试验具有简单易行、经济实用的特点,常作为新药药效学、长期毒理学试验以及进一步开发研制的基础。一
10、、目的及意义一、目的及意义急性毒性试验是新药开发研究必须首先进行的毒理学观察指标,拟用于临床的药物均需要进行动物的急性毒性试验,试验的目的和意义如下:任何化合物达到一定剂量均会对机体产生毒性作用,急性毒性试验可观察24小时内一次或多次给予药物后机体的中毒症状及特征、死亡情况,明确剂量-毒性反应关系,预测受试药物对人体的可能危害,推测受试药物毒性发生的速度和持续时间等。通过急性毒性试验,尚可根据受试药物的中毒症状及病理学检查等,了解急性毒性作用的主要靶器官等,为受试药物的毒理学研究提供初步的实验数据,并可以为长期毒性试验的剂量选择等提供参考。(一)揭示药物的急性毒性作用(一)揭示药物的急性毒性作
11、用(二)确定新药的毒理学研究参数(二)确定新药的毒理学研究参数评价药物要综合考虑药物的安全有效性,一般采用治疗指数(therapeutic index,TI)、安全范围(safety margin,SI)等指标。(三)为临床毒性不良反应的检测提供参考(三)为临床毒性不良反应的检测提供参考急性毒性试验所获得的信息对长期毒性试验剂量的设计和某些药物I期临床试验的剂量选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可为生殖毒性试验、致突变试验等实验设计提供剂量选择依据和有关毒性信息。并能提供一些与人类药物过量急性中毒相关的信息。(四)提供新药急性中毒治疗和中毒机制的可能线索(四)提供新药急性中毒治疗和中毒机制的可能线索可推测
12、受试药物急性中毒的可能解救措施,并为进一步阐明药物的中毒机制提供线索。二、急性毒性试验的方法二、急性毒性试验的方法(一)半数致死量试验(二)最大给药量试验(三)最大耐受量试验(四)近似致死量试验(五)固定剂量试验三、实验内容与要求三、实验内容与要求(一)试验动物1.动物的选择 原则是尽量选择化合物毒性反应与人近似的动物,可选用一种啮齿类和一种非啮齿类动物进行试验。其中啮齿类动物一般选用成年小鼠或大鼠,非啮齿类动物用成年Beagle犬。2.动物的质量要求 一般小鼠选用68周龄,体重在1822g之间;大鼠选用68周龄,体重为120150g,同批次试验中动物体重相差应小于20%。所选动物须雌雄各半,
13、如只采用单性别动物用于试验,必须在报告中说明理由。在新药研究中若拟将受试药物用于儿童,可用幼年动物进行试验,但需在报告中说明其合理性。动物的饲养条件应严格遵循GLP的规定。3.动物的分组 一般急性毒性试验选用大鼠、小鼠时,每组至少20只动物。(二)受试药物及给药方案(二)受试药物及给药方案1.受试药物的要求 用于急性毒性试验的样品质量和稳定性应与药效学、长期毒性试验及临床试验相一致,制备工艺应稳定,并符合临床试验用质量标准的规定。2.给药途径和剂量的设计 表7-1 常用试验动物不同给药途径的常用容量3.给药频率及期限 动物试验前应在实验室观察饲养1周,一般采取一次或24小时内多次给予受试物的方
14、法。一般给药后连续观察14天。(三)观察指标(三)观察指标 给药前后对动物的一般状况、毒性症状及死亡时间等指标要密切观察并记录,具体观察指标如下:1.一般指标 包括动物的体重、进食、进水的情况,动物的外观、行为、对刺激的反应、分泌物以及排泄物等。其中动物体重变化在给药前、观察期间、试验结束时均应称重并记录。2.毒性反应 给药后注意观察动物毒性反应出现的时间及其恢复时间、严重程度、动物死亡的时间等。3.动物死亡情况 4.病理学检查 所有的试验动物均应进行大体解剖,观察组织器官有无体积、颜色、质地等的改变。对疑问或确有病理学改变的组织器官进行病理学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试验记录。急性毒性试验的总结报告
15、中应包括摘要、供试品、试验动物、试验环境、给药方法、观察方法等试验基本情况,同时应将观察到的毒性反应症状及出现的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以及体重变化、病理组织学变化和死亡出现的时间等记入报告中,其中组织病理学检查应有报告及病变组织的病理照片,报告中应附有病理学检查负责人签名和药品注册申请人盖章。根据所得急性毒性试验结果计算LD50和LD95及其可信限,分析毒性反应的剂量-反应及时间-反应关系;初步推测受试药物的安全范围。根据所发生的毒性反应,预测可能涉及的组织、器官或系统;进一步根据大体解剖中肉眼可见的病变和组织病理学检查初步确定可能的毒性作用靶器官。最后应根据试验结果对急性毒性进行综合全面
16、的评价,判断所出现的毒性反应与药物作用的相关性,综合分析受试药物的安全范围、毒性反应的严重程度及其可逆性,初步推测其毒性作用靶器官。第三节长期毒性试验第三节长期毒性试验长期毒性试验是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核心内容,是指反复多次给予动物受试药物,观察该要所引起的动物毒性反应。一、目的与意义一、目的与意义(1)确定毒性反应及其特征;(2)发现毒性作用的靶器官或靶组织;(3)推测临床用药的安全范围;(4)判断毒性反应的可逆性;(5)寻找受事药物中毒的解救措施。二、基本内容与要求二、基本内容与要求(1)受试动物 1、动物的选择 一般需选受试药物的生物转化与人体相近的敏感动物进行,且该动物最好已具有大量
17、实验研究的数据可供参考。采用啮齿类(大鼠)与非啮齿类(Beagle犬),必要情况下而选用疾病模型动物进行试验。2、动物的质量要求 一般需在正常、健康和未孕的成年动物进行,动物的品系及遗传背景应清楚,宜选用封闭群动物,动物应来源于实验动物合格证的生产单位。3、动物的分组 一般情况下,应为雌雄各半。如长期毒性试验周期在3个月之内,则啮齿类每组动物数量不少于20只,非啮齿类每组数量6只;试验周期为3个月以上,则啮齿类每组数量应为3040只,非啮齿类每组数量6只。长期毒性试验动物的分组应设置对照组和给药组,前者是指空白对照组、溶媒对照组,给药组要分别给予动物受试药物的高、中、低三个剂量。(二)受试药物
18、及给药方案(二)受试药物及给药方案1、受试药物的要求 应选用制备工艺稳定、符合临床试验用质量标准规定的药品,需表明产品的质量标准,避免在试验工程中更换不同质量标准的样品用于试验。2、给药剂量的设计 原则:低剂量组一般应无毒性反应出现,并高于同种动物药效学试验的等效剂量,高剂量组应出现严重的毒性反应,中剂量组的毒性反应程度应介于低剂量和高剂量组之间。给药各剂量组采用等容量、不同浓度给药方法。3、给药途径的确定 常见给药途径如下:(1)口服给药 如受试药物拟定临床给药途径为口服给药,则可直接灌胃给予,如受试药物加入私聊,则一般不应超过饲料量的10%,并需要排除饲料本身对药物的影响;可采用单笼饲养以
19、排除动物间食用含受试药物饲料的不均一性。(2)注射给药 长期毒性试验大鼠的静脉注射给药途径可改为腹腔注射、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途径。4、给药频率及期限给药频率及期限 一般长期毒性试验动物应每天同一时间给药,当给药期限超过3个月时,可每周给药6天,间隔一天。给药期限常根据拟定的临床疗程、临床适应证和用药人群确定。一般临床给药疗程为14天1个月时,需进行1个月的动物长期毒性试验以支持期临床试验,进行3个月的长期毒性试验则可支持受试药物期临床试验及受试药物生产;当临床给药疗程为3个月以内时,则进行3个月的长期毒性试验可支持受试药物期临床试验,延长至6个月则可支持受试药物期临床试验及受试药物生产;当临床
20、给药疗程为6个月以内时,进行6个月的长期毒性试验能支持受试药物期临床试验,二啮齿类6个月、非啮齿类9个月的长期毒性试验才可支持受试药物期临床试验及受试药物生产;临床给药疗程超过6个月啮齿类动物需6个月、非啮齿类动物需9个月的长期毒性试验才能支持新药期及期临床试验。1.指标检测次数指标检测次数 试验周期为3个月以内,在末次给药后24小时,每组处死约半数动物,检测各项指标,余下动物停药继续观察24周之后,同样处死动物经行全面检测,以了解可能出现的延迟性毒发反应和出现毒性反应的可逆性;试验周期在3个月以上时,在试验期间可处死少量动物骨(如高剂量组和对照组)已检测各项指标。2、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1)
21、一般检查一般检查 长期毒性试验的症状发生速度不一。因此,在给药开始1周内需严密观察,以后每日观察一次行为活动、外观特征、粪便性状等变化,且每周至少称量并记录一次体重变化,并同时调整给药剂量。(2)实验室检查指标实验室检查指标 1)血液学指标 包括血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红细胞容积、平均红细胞容积、平均共细胞血红蛋白、包细胞计数及其分类、血小板计数及凝血酶原时间等。当受试药物直接或间接影响血液系统时可引起血液学常规检测指标的变化。(三)观察指标和观察时间2)尿液分析指标 包括尿液的外观、PH、比重,以及尿糖、尿蛋白、尿胆红素、尿胆原、酮体及白细胞含量等指标,以及反映心脏、肾脏和内分泌系统等功能的改
22、变。3)血液生化学指标 反映动物体内各系统、各组织器官的功能状态或受损情况。包括门冬氨酸氨基转换酶、丙氨酸氨基转换酶(反映肝功能的损失情况),碱性磷酸酶(主要见于肝胆、骨骼疾病和肿瘤等),肌酸磷酸激酶(反映肝脏和肝外疾病),总胆红素异常(反映胆肝疾病),总胆固醇、甘油三酯(反映高脂血症),Y-谷氨酰转换酶(是肝胆疾病鉴别诊断的指标)。(3)组织器官的检查组织器官的检查 1)脏器的解剖学检查 在长期毒性试验结束时,应观察动物的各器官是否出现异常情况,同时,并剖取各试验组和对照组动物的脏器,称重并计算脏器系数。对急性毒性试验中已发现的疑有病变的组织器官或可能的毒性作用靶器官尤应主义观察 和检查。2
23、)病理组织学检查 是一项重要的检测指标。长期毒性试验不同作别的动物均应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此外还应包括反复给药期间的死亡或濒临死亡动物。长期毒性试验中需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的组织或器官包括脑(大脑、小脑、脑干)、脊髓(颈、胸、腰段)、垂体、胸腺、甲状腺、甲状旁腺、食管、唾液腺、胃、小肠和大肠、肝脏、胆囊、肾脏、肾上腺、脾脏、胰腺、气管、肺、主动脉以及给药组织的局部组织等。病理切片原则上需要观察同一组织器官的不同层面;重点切片观察高剂量组动物及解剖检查发现发现异常的组织器官。三、毒动学三、毒动学毒动学毒动学是指运用药动学的原理、技术与方法,在毒性计量下探究药物在动物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
24、及其特点,定量地研究药物毒性发生和发展规律性的一门学科,可为急性和慢性毒性试验的剂量设计、诠释毒性反应产生的靶器官和原因,以及为新药临床用药、防止毒性反应的发生提供科学的依据。(一)目的及意义(一)目的及意义 毒动学与药动学的区别:其主要区别是试验中所选用剂量远远高于临床所用剂量,且一般为重复多次给药,会引起药物在体内不同于正常剂量下的药物代谢变化,表现为药物的溶解性、稳定性以及吸收、消除、蛋白结合率和代谢等过程产生变化,旨在阐明药物毒性发生和发展的动态变化规律;而药动学是在治疗剂量下研究药物在体内的基本药动学变化规律,目的在于指导临床的合理用药。因此,毒动学的非临床试验研究资料不能完全依赖于
25、药动学的试验资料,需要在新药的研究中单独或结合毒性试验进行,若与药物毒性试验同时进行即为相伴毒动学。毒动学对于新药非临床试验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如下:毒动学对于新药非临床试验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如下:1、通过动物机体接触受试药物的毒性剂量,获得引起毒性反应量效关系和实效关系的试验数据,探讨给药剂量、药物在体内的浓度和毒性反应之间的关系。2、通过计算毒动学各项参数,推测受试药物毒性作用的靶细胞,可为中毒机制的研究提供试验依据,返现毒性剂量下药物代谢的某些特点。3、可探明受试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毒性作用来源于原形药物还是其代谢产物的作用。4、通过分析和比较动物毒性剂量与临床拟用剂量,为临床安全安全用药及预防毒
26、性反应的发生提供参考。5、为临床前毒理学试验研究提供动物种属、试验剂量和给药方案设计等方面的参考。6、了解药物毒性试验中出现中毒症状与剂量之间的关系,为预测这些毒理学结果与临床用药安全性之间的关系提供资料。7、明确重复用药对毒动学特征的影响。(二)主要研究内容(二)主要研究内容1 1、试验的一般原则、试验的一般原则 与新药毒理学试验一样,毒动学试验必须在GLP实验室完成,按照GLP规范进行,亦应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2 2、主要研究内容、主要研究内容 (1)研究不同剂量单次染毒的毒动学,探讨大剂量对药物吸收、分布及消除动力学的影响;(2)研究反复染毒的毒动学,探讨毒动学特征可能发生的改变
27、;(3)在毒性试验过程中进行毒性血药浓度检测,确保动物的实际暴露水平并测定可能存在的药物蓄积;(4)研究年龄对毒动学的影响;(5)在不同种属动物进行研究,以保证人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三)实验事实方案(三)实验事实方案1、动物选择 尽可能与药效学、毒理学试验相一致,以利于比较相同动物的临床拟用剂量与毒性剂量全身暴露时代谢动力学的异同点。动物的数量应能满足试验结果分析和评价的要求,最好从同一动物多次采样,亦可用多动物合并样本。2、给药途径及剂量的确定 毒动学试验组的剂量设计一般应包括高、中、低3个剂量组。低剂量一般应超过临床拟推荐剂量中最高用量,应为无毒性反应的剂量;高剂量一般应出现少数动物因
28、毒性反应而死亡;中剂量应为低剂量或高剂量的适当倍数,以探讨剂量毒性效应关系。给药期限一般与毒性研究的时程一致。3、检测方法的确立 一般应采用特异性好、灵敏度高,并具有足够的准确度和精密度的方法。取样时间点的确定 采集动物体液的时间点不应过多或过少,以免引起动物过度的生理应激反应或不足以评估药物的毒动学。时间点可根据预测试或由相同动物模型的研究推测出,亦可由早期毒性研究的动力学数据为基础,亦可根据预测试验或剂量毒性效应研究,以及在相同动物模型资料的推测进行研究。5、检测目标物的选择 如果受试药物可在体内由前体药物转化而成,已知其代谢产物为活性药物,受试药物可被转化为具有药理或毒理活性代谢产物,以
29、及受试药物在体内可悲广泛生物转化时,则应将受试药物的主要代谢产物血浆或组织浓度确定为测定目标物。6、数据的统计及评价 实验研究中所获取数据需要做平局值或中位数的计算以及变异型的测定 等统计学处理。通常选用的参数包括:(1)半衰期(1/2):通常指血浆消除半衰期,即药物血浆浓度降低一半所需的时间。(2)峰值浓度:即最高血药浓度。(3)达峰时间:指血浆中药物浓度达到最高峰的时间。(4)时量曲线(C-t曲线):以血药浓度为纵坐标,以时间为横坐标作图,即为时量曲线(C-t曲线),指血药浓度(C)随时间(t)发生变化的规律。(5)生物利用度:是指药物经血管外给药吸收后能被吸收进入体循环的百分数,反映药物
30、吸收速度对药效的影响,包括绝对生物利用度、相对生物利用度。(6)血浆清除率;是肝、肾和其他器官 的药物清除率的总和,指单位时间内多少容积血浆的药物被清除彻底。(7)消除速率常数(Ke)单位时间内药物消除的百分速率称消除速率常数。7、试验报告 毒动学试验报告是对获取的毒动学数据、毒性效应结果的评价,以及应用毒动学资料对毒理学结果进行解释的总和报告。(四)生物样品的药物分析方法(四)生物样品的药物分析方法 受试生物样品的药物分析方法包括色谱法、反射性核素标记法、免疫学和微生物学方法。应根据受试药物的性质,选择特异性好、灵敏度高的测定方法。色谱法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气相色谱法(GC)和色
31、谱-质谱联用法(如LC-MS,LC-MS/MS,GC-MS,GC-MS/MS方法)。具有特异性、灵敏度和分析速度的优点。应用放射性核素标记法测定血药浓度可配合色谱法,以保证良好的检测特异性;放射性免疫法和酶标免疫法具有一定特异性,灵敏度高,但原形药与其代谢产物或内源性物质常有交叉反应,需提供证据说明其特异性;生物学方法(如微生物法)常能反映药效学本质,但一般特异性较差,应尽可能用特异性高的方法(如色谱法)进行平行检查。第四节第四节 局部毒性试验局部毒性试验 局部毒性作用是指外源性化合物与机体某些部分直接接触而造成的局部组织或器官的损害,如皮肤、眼部局部用药引起的刺激性等反应。因此,在新药安全性
32、评价的毒理学试验中包括了以下内容:(1)皮肤用药的毒性试验;(2)眼用药的刺激性实验;(3)滴鼻剂和吸入剂的毒性试验;(4).直肠、阴道给药的毒性试验。一一.皮肤用药的毒性试验皮肤用药的毒性试验 皮肤覆盖于人体的整个体表组织,最外层的表皮由基底层、棘层、颗粒层、透明层和角质层组成;真皮位于表皮之下,由胶原纤维、弹力纤维以及网状纤维等组成。皮肤保护机体不受外部的刺激或伤害,同时具有渗透能力或吸收等作用。一些物质可通过表皮被真皮吸收,之后经血液循环输送至全身发挥作用。皮肤给药皮肤给药是将药物通过皮肤渗透进入体内发挥作用的给药途径,其不需经肝脏代谢而直接起作用。用于皮肤的给药剂型剂型有溶液、洗剂、醑
33、剂、冷霜制剂、软膏、硬膏、涂膜制剂及透皮贴剂等。此类制剂的作用作用:1.对皮肤起保护作用;2.对皮肤和(或)黏膜发挥局部治疗作用;3.透过皮肤或黏膜发挥全身治疗作用。长期的皮肤用药观察表明,用于皮肤的药物可对皮肤产生刺激性,甚至引起毒性反应等,一般表现表现为原发性刺激(皮肤结构改变、皮炎和皮肤色素沉着)、药疹、光敏反应、过敏反应、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氨苯砜综合征/砜综合征、红人综合征、经皮吸收产生的全身中毒反应、化学物对皮肤附属器官的影响以及致癌反应等 皮肤用药的毒性试验的种类皮肤用药的毒性试验的种类种类种类目的目的皮肤用药急性毒性试验 主要是观察动物的完整皮肤和破损皮肤短时间内单次或24小时
34、内数次接触受试药物后机体所产生的毒性反应 皮肤用药长期毒性试验 观察动物皮肤长期、反复、多次、接触受试药物,因皮肤渗透或吸收作用而产生的机体毒性反应及其程度 皮肤用药刺激性试验 观察动物皮肤接触受试用药物后产生刺激性反应的情况 皮肤用药过敏性试验 观察在重复接触受试物后,受试物作为致敏原引起的变态反应在皮肤上的表现。常采用Buehler 在1965年提出的豚鼠封闭斑贴试验(buehler test,BT)方法 二二.眼用药的刺激性实验眼用药的刺激性实验 眼眼是机体的视觉感觉器官,包括眼球及其附属器。眼球又分为眼球壁和眼内容物,眼球壁外层中间镶有角膜的巩膜构成,中间由虹膜、睫状体和脉络膜组成,视
35、网膜位于眼球壁的内容。眼内容物包括晶状体、房水和玻璃体。药物全身或局部长期大剂量应用时,可能会对眼产生严重的或不可逆的损害。药物对眼的毒性作用可损伤角膜、虹膜、房水、睫状体、晶状体、视网膜与视神经等的生理功能,毒性作用类型可表现表现为染色和沉着、变态反应、刺激性炎症、腐蚀灼伤、眼睑损害、眼球运动障碍、晶状体混浊或白内障、视网膜和视神经病变等。有些为药物直接接触眼引起的刺激性作用,表现为有些为药物直接接触眼引起的刺激性作用,表现为急、慢性炎症急、慢性炎症:如经眼吸收则可产生全身毒性作用,如局部应用青霉毒、氯霉素、四环素、庆大霉素和新霉素可引起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红肿、眼球结膜充血等;抗癌药白消安可
36、产生晶状体混浊或白内障;甾体抗炎药糖皮质激素可引起白内障、诱发青光眼等 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可致变态反应性结膜炎、结膜下出血、复视和视力减弱等。目的:在于局部用药后观察受试药物对眼所产生的刺激性反目的:在于局部用药后观察受试药物对眼所产生的刺激性反应应 三三.滴鼻剂和吸入剂的毒性试验滴鼻剂和吸入剂的毒性试验 能使一些胃肠道难以吸收的药物经鼻给药显著提高了其生物利用度和临床疗效,亦可避免长期皮下注射引起的局部组织过敏、变性或坏死。因此,近年经鼻给药途径取代了一些传统的给药途径,观察滴鼻剂和吸入剂的毒性反应亦为新药安全性评价的内容之一。滴鼻剂经鼻给药,优点滴鼻剂经鼻给药,优点 1.无胃肠道降解作用;
37、2.无肝脏首关效应;3.药物吸收后直接进入体循环;4.药物吸收迅速。滴鼻剂和吸入剂的毒性试验的种类滴鼻剂和吸入剂的毒性试验的种类种类种类目的目的滴鼻剂和吸入剂急性毒性试验 观察滴鼻剂和吸入剂单次给予动物后所引起的毒性反应情况 滴鼻剂和吸入剂刺激性试验 观察单次或多次滴入、吸入受试药物后动物所产生的刺激性反应 四、直肠、阴道给药的毒性试验四、直肠、阴道给药的毒性试验 直肠和阴道给药作为常规用药的替代途径,具有可避免或减少肝脏首关效应、延长药物作用时间等优点,因此,观察直肠、阴道给药的毒性反应亦为新药安全性评价的内容之一。种类种类目的目的直肠、阴道给药的急性毒性试验 目的在于通过一次性经直肠或阴道
38、给予动物受试药物后,观察因药物吸收产生的毒性反应和死亡情况。直肠、阴道给药的刺激性试验 目的为观察一次或多次直肠、阴道给予受试药物后动物所产生的刺激性反应。直肠、阴道给药的毒性试验的种类直肠、阴道给药的毒性试验的种类第五节第五节 影响毒性试验的因素影响毒性试验的因素 一、受试药物的影响一、受试药物的影响二、给药剂量的影响二、给药剂量的影响三、试验期限的影响三、试验期限的影响四、动物选择的影响四、动物选择的影响 在新药的毒性学试验中对受试药物有着严格的要求,受试药物应具有以下特点:1.制备工艺稳定 2.符合临床试验用质量标准规定 在新药的药效学、急性毒性试验及长期毒性试验中应采用相同工艺生产的受
39、试药物。制药工艺不同的同种药物,服用后血药浓度可能相差数倍,当然所引起的临床疗效也会不同。如新药研发过程中需中途改变工艺,则必须重做已完成的安全性评价试验,或者进行不同工艺生产受试药物的对比试验,以生物利用度等为指标,说明工艺变化对药物各项指标的影响。一、受试药物的影响一、受试药物的影响 受试药物的纯度、杂质、理化性质及溶解度、储存条件等均可对其毒性试验产生影响。提取和纯化等制药工艺可影响药物杂质的含量,杂质可能会影响药物本身的作用,大分子的杂质还可引起过敏反应等;在试验过程中应注意受试药物是否应避光保存,以及是否受温度影响等。如广泛应用的镇静催眠药物地西泮在37的环境中药效会降低25,而沙丁
40、胺醇气雾剂在高温环境里储存会减少每次喷出的药量。当受试药物的原料为中药药材时,刚应经过生药专家鉴定,确定药材品种、产地、药用部位和采收季节,以保证中药提取物含量的稳定;中药复方制剂的处方应符合法定标准和中医药理论。剂量的确定在新药毒性试验尤其是长期毒性试验中是决定试验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一般应先查阅文献资料,参考国内外同类药物的相应毒性试验、药动学试验以及药效学试验结果,综合临床推荐剂量,确定可能的毒性试验剂量范围。在急性毒性试验中,一般可在此基础上通过预试验找出引起或接近动物全部死亡和零死亡的剂量,以此为根据确定组距,进行正式试验。长期毒性剂量设计时可根据受试药物已完成的急性毒性试验等结果推
41、算,如可参考其急性毒性试验的LD50、最大耐受量、最大有效浓度(Cmax)和半哀期(t1/2)、拟用临床剂量以及等效剂量等。二、给药剂量的影响二、给药剂量的影响 1954年发生于法国的有机锡胶囊致102人死亡、百余人视力障碍事件主要是因为当时进行的动物急性毒性试验观察时间仅为24小时,动物未能表现出明显的神经系统的毒性反应。为此 目前在急性毒性试验中一次给药后以及长期毒性试验均要求在停药后继续观察14天以上,这样可以在停药继续观察期间发现一些延迟出现的严重毒性反应。三、试验期限的影响三、试验期限的影响 1、在毒性试验研究中动物的选择是决定试验成功的关键。一般长期毒性试验需在啮齿类和非啮齿两种动
42、物上进行,前者可以选择大鼠、豚鼠等,此时应考虑受试动物的代谢特征,应选择药物代谢过程与人体内代谢相同或相近的动物用过试验。基因工程生物制品多采用猴进行毒理学试验研究。2、动物的饲养管理亦为长期毒性试验的关键影响因素。动物应饲养于具有动物实验合格证及GLP认证的动物室。3、动物试验的局限性亦为影响毒理学实验的因素之一。实验动物和人对外源化学物的反应敏感性不同。四、动物选择的影响四、动物选择的影响第六节第六节 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管理规范 新药的毒理学试验应在经过GLP认证、符合GLP标准的实验室进行。GLP规范强调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工作人员、试验设施和设备,健全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标准操作规程,符合要求的供试品和试验系统,规范的文档资料以及独立于研究之外的质量管理。其中质量保证部(QAU)是GLP质量控制的关键,负责按照GLP原则实施试验研究中的审核和质量控制 QAUQAU的主要职责:的主要职责:1.检查 6.计划 2.核查 7.建议 3.监测 8.证实 4.纪实描述 9.评价 5.报告 10.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