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内容包括:税法概述税法概述税法原则税法原则税法的分类税法的分类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概念 税收的内涵税收的内涵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第二,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第三,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税法的内涵税法的内涵 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第一,从税收的本质来看 第二,从形式特征来看 第三,从税收职能来看二、税法的特点二、税法的特点 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
2、定法。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三、税法的效力三、税法的效力 空间效力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时间效力 对人的效力对人的效力四、税法的作用四、税法的作用 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 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税法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税法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税法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税法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税法与宪法税法与宪法 税法与民法税法与民法 税法与刑
3、法税法与刑法一、税法基本原则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律主义 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公平主义 实质课税原则实质课税原则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二、税法适用原则二、税法适用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一、税收实体法一、税收实体法 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 课税对象课税对象 税率税率 减税、免税减税、免税 纳税环节纳税环节 纳税期限纳税期限二、税收程序法二、税收程序法 税务登记税务登记 账簿、凭
4、证账簿、凭证 纳税申报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税款征收 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税款征收中的相关制度税款征收中的相关制度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具体形式,因此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征税主体征税主体 纳税主体
5、纳税主体 其他税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其他税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个主要的法律关系主体之外,税法中也相应规定了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银行、工商的权利与义务。但由于他们不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因此,税法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通常并不完整,并且由于所具有的强制性特征,税法更大程度上强调了主体的义务。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四、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四、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就实体法而言,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资源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等。本章重点介绍了税法原则、税法的分类以及税收法律关系的有关内容。值得说明的是,税法作为一种义务性法规,其规定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这种不对等性不仅表现为实体利益上的不对等,而且表现在法律程序上的不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