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集中整治管理制度汇编矿长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瓦斯集中整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审定、颁发本矿统一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矿瓦斯集中整治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瓦斯集中整治会议,研究、布置本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2、对本矿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是本矿瓦斯集中整治第一责任者。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矿长开展工作,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矿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确定具有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4、审定本矿改善劳动
2、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5、组织对严重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对所发生的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矿后的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集体和个人,决定予以表彰或奖励。8、接到安全监察部门发出的安全监察意见书或安全检查整改表后,在限期内妥善解
3、决问题。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安全副矿长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以瓦斯集中整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2、组织职工、干部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瓦斯集中整治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矿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保证瓦斯集中整治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3、协助矿长主持以瓦斯集中整治为重点的工作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4、主持瓦斯集中整治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及时解决安全隐患问题。5、主持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执
4、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6、发生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7、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每月下井不少于15天,按时完成矿长交办的任务。8、负责全矿井掘进工作的安全生产、材料消耗和吨煤成本、工程质量、文明生产。9、负责矿井岩掘工程布置。 生产副矿长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矿长管理本矿瓦斯集中整治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2、认真落实“三大规程”的实施,加强对采掘工作面施工中的防突、防误穿煤层及防水、防冒顶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按质量标准化组织生产,把好
5、工程质量关。3、每旬组织检查所辖范围内的工作,以安全工作进行严格考核。4、参加每旬的瓦斯集中整治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整改意见组织人员及时整改。5、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意识教育,使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质量意识。6、本业务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应迅速到现场察看,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主持对本业务范围的事故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处理。7、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8、适时向矿长汇报工作情况,并积极提出分管工作内的合理化建议。 机电、运输副矿长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领导全矿瓦斯集中整治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和安全生产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机电运
6、输设备、设施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机电运输队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机电运输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4、负责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准确上报。5、组织机电运输安全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6、定期召开机电、运输系统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分析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矿总工程师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上级有关瓦斯集中整治的技术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定
7、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技术工作会、“一通三防”工作会,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和“一通三防”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和“一通三防”工作负责。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生产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4、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5、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协助矿长组织瓦斯集中整治的质量标准和办公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订整改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6、负责组织
8、编制矿井补勘方案设计和计划、矿井水平接替方案、矿井开采设计方案、新采煤方法试验方案等重要技术文件和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审批。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8、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认真贯彻“五同时”。9、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驻矿安监站长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1、监督检查并落实瓦斯治理的国家安全方针、政策、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煤炭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及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瓦斯集中整治的安全投入,安全技措项目的完成情况。3、监督检查安全规划、安全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
9、订和实施,参加矿山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4、监督检查矿井以瓦斯集中整治为重点的,组织安全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劳动的作业场地提出整改或停产整顿意见。5、监督检查设备、设施、仪器和材料等的安全质量,对涉及井下安全的产品施行入井安全认证。6、监督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单位及责任者做出罚款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7、监督职工安全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职工,可吊销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及罚款,提出撤职、调职等处罚建议。8、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出或使用。9、表彰奖励安全生产集体和个人。10、协助矿井开展安全工作和安全活动。 瓦斯检查员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
10、以瓦斯集中整治为重点的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瓦斯检查员应根据组长布置的任务,对分管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到检查“三对口”,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及时向调度站汇报。3、严格执行规章规定,不空班漏检,并确保数据真实,不出早班,要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4、瓦检员下井前要检查校正仪器,确保仪器灵敏可靠,每次出班后应将仪器的灰尘擦干净,不得乱扔乱动。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对瓦斯超限或违章的作业地点,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调度站进行处理。6、监督局扇不得随意停开,在停电停风时,瓦检员应立即撤出人员,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十米风流
11、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开动局扇。党总支书记兼工会主席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本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3负责落实本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到位。4定期督促召开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专题办公会议,研究本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参加每月一次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大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6参与审定本单位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项目、资金计划。7负责组织协调瓦斯事故的救援工作。防突技术员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 1、防治瓦斯是瓦斯集中整治的重点,防治瓦斯突出是瓦斯治理的重中之重,在矿总工程师和公司业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负
12、责本矿井的防突技术管理工作。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按计划完成领导交办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计划。3、负责全矿揭煤措施的编制,贯彻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4、负责全矿井突出工作面防突措施的设计(包括大直径排放孔,深孔爆破等)并到现场指导施工队按要求施工。5、负责突出资料收集,并及时提交突出分析报告。6、召集地质通风部门的有关人员共同编制瓦斯地质图,并经常开展该项工作。7、负责预测预报资料的整理分析,并提出采用防突措施。8、及时上报各种防突报表,资料,每月编制防突设计及防突工作总结。放炮员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1、井下放炮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3、2、认真学习所在工作面作业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3、严格实行“三人联锁”放炮制。4、执行“一炮三检”制度。5、服从队组长的工作安排。6、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业务技能。7、加强对火药的领收管理。抽风机司机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学习瓦斯集中整治为重点的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抽风机的操作要点。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和交接班制等有关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3、精通业务,钻研技术,细心维护保养设备,要做到“三好、四会”,充分发挥设备效能。4、工作前对风门、机械、电气及仪表各部风门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5、必须经常注意抽风机运转声响和仪表的指示情
14、况以及轴承和电动机温度变化。6、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做到操作、检修、消防用具齐全,保持设备与环境清洁卫生。7、参加抽风机、验收工作。8、严守机房保卫制度,执行入室登记,非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入内。9、对总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发现问题汇报调度站。10、操作设备人员必须有司机合格证,无证不准独立操作。经营副矿长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1保证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资及时到位。2保证瓦斯集中整治的专项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的经费,确保项目按期实施。3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在审批新建、改建、抄建瓦斯整治工程项目中,落实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设施,不留隐患。4、负责审批本单位职工瓦斯
15、防治知识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5负责分管部门的瓦斯集中整治各项有关工作。6协助矿长指挥瓦斯事故救援工作。通风技术员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总工程师和公司业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矿井的通风技术和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二、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解决通风、瓦斯等方面的问题。 三、合理分配风量,消灭不合理通风现象。四、按时编制通风作业计划,并确定瓦斯检查地点和巡回路线。五、加强瓦斯管理,每天检查一次瓦斯“三对口”,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监定。六、搞好通风质量标准化,建立“五图五板”及各类资料台帐。七、及时上报通风旬报,季交换图及通风月报,确保数据齐全准确。八、加强一通三防仪器管理,并建立台帐,
16、九、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每年一次反风演习。十、负责本矿一通三防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通风队长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结合本矿的具体情况,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瓦斯集中整治的工作任务 二、贯彻执行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全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二、责任矿井“一通三防”日常工作的全面管理,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要求。三、加强通风瓦斯、防突的现场管理,按时按质完成“一通三防”设施的安装。四、经常深入井下,检查安全情况和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或处理。五、抓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好安全活动日的活动,坚持安全第一
17、方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六、参加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深入现场靠前指挥,找出薄弱环节,组织及时整改。七、搞好通风队组管理,加强通风队组劳动纪律。八、参加组织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提出防患措施。安全监控维修工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对瓦斯集中整治提出的本部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努力钻研业务,搞好本职工作。三、及时准确的装好井下各遥测仪器,并进行遥测仪表的校正、调试工作,其要求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方可下井使用。四、对所有负责区域的遥测仪表要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并坚持三天检查一次。五、新安装的遥测仪表抽入运行的最初两天应进行一次调试和校正。六、安装遥测
18、仪表,必须持有通风技术员、矿总工程师审批的“联系通知单”,严格按照通知单上规定的位置及技术要求安装,否则追究一切责任。预测预报工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劳动纪律,端正劳动态度,服从安排,按时守成领导交办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二、熟练掌握预报仪器,仪表的操作使用并能掌握简单的维修。三、负现全矿井突出工作面的预测预报工作,掌握采掘工作面,石门揭煤预测指标K1值的划分。四、收集现场各项预测预报工作的原始资料,并及时提交给总工程师和防突技术员。五、负责全矿井深孔爆破的工作。六、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措施及时设计要求执行,不允许虚报各种原始数据。驻矿安监员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监员应依据
19、煤矿瓦斯治理的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行使监察权,坚持八小时现场监察,实施24小时不间断安全监察。二、监督检查瓦斯集中整治的安全投入,安全技措项目的完成情况。三、对井下瓦斯集中整治进行监察检查,监察复盖率必须达100%,不留安全监察死角。四、认真查处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和上级检查的隐患进行跟踪复查,督促整改。五、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作面要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六、依据“三违”处罚条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对“三违”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过“五关”帮教。七、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及特殊岗位查岗。瓦斯抽放司机瓦斯集中整
20、治责任制一、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离岗,不做本班无关的私活。三、每班必须对泵房的机械设备及附近管路和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到有记录。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泵房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瓦斯浓度超过0.5%不得开泵。五、如实填写各种抽放参数,包括气压,负压,瓦斯浓度,数据必须准确,严禁弄虚作假,每隔半小时测定一次。六、泵房20米内严禁烟火,严禁闲人在泵房逗留玩耍。七、爱护机械设备及公共财务,搞好清洁卫生。调度员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负责全矿井以瓦斯集中整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做到调度准确及时无误。收集各类瓦斯集
21、中整治安全信息搞好下传上达,做到原始记录数据准确,资料齐全,保证讯息畅通。二、掌握本矿以瓦斯集中整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动态,调度当日瓦斯集中整治的安全情况。二、接到事故电话后,要沉着果断,作好记录按“事故报告程序”通知有关人员和部门。三、调度人员要经常下井,了解一线情况。四、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五、爱护站室内的公共财产,搞好室内卫生及内务整理工作。六、认真做好接待领导的工作。防突钻探工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严格按照各类钻机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熟悉各种钻机的功能及使用方法,严禁误操作。二、明确探钻施工的目的,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三、对各种钻探施工的情况或探钻结果按要
22、求作好原始记录,并交防突技术员。四、进出井必须带齐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材料,进班前检查好仪器、工具、材料的好坏,严禁不合格的仪器、工具材料下井作业。五、加强仪器、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六、负责施工地点防突措施的落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和汇报,重大问题要采取强有效的措施。七、加强业务、安全学习,提高技术水平。防尘工瓦斯集中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完成连队交给的防尘工作。二、采掘工作面防尘人员负责安装水管各转载点的喷雾设施,并负责平时的检查维修,做到灵活使用。三、防尘人员要督促各放炮地点坚持使用水炮泥,有权制止打干钻。四、矿制定的巷道定期清扫制度,防尘员要坚持执行,并有记录可查,
23、确保煤尘堆积不超过规定要求。五、对各采掘工作面,要安装防尘水管,回风流要安装好净化水幕进行降尘,减少煤尘飞扬。瓦斯抽放员技术员瓦斯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安排,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二、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瓦斯抽放工程技术工作(包括钻场设计,封孔,管路安装)三、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指导施工,负责验收钻孔进尺,全面掌握抽入工程的进展情况。四、负责抽放工程的资料,图纸,台帐的整理。五、及时上报各种抽放报表,资料每月编制抽放计划及工作总结。六、认真学习科学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通风工
24、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通风工必须熟悉本矿井和分管区域的局部通风状况,做好风量调节,保证各用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风量。二、对自已分管的局扇及设施要认真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维修,风筒要做到吊挂平直,接口严密,确保局扇出口风量达到要求。三、各采掘连队当头开工需要安装局扇时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如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追查责任进行处理。四、通风工对盲巷要按规定要求打上合格的栅栏,挂上警示牌板。五、凡井下通风设施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进行设置,凡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并追查责任。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听从安排,不得违章作业和抵触情绪。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瓦斯集中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
25、计算机操作技能,在瓦斯集中整治期间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负责监测监控室各种仪表仪器的保管保养,每班必须清理打扫室内卫生,做到室内干净整齐。三、为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提供准确的监测监控数据,避免仪器损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四、值班管理人员每班必须认真仔细地观察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有关参数变化情况,并记录监测运行状监测况及存在的问题,负责打印监测重点日报表及其它有关参数,及时上报矿长,矿总工审阅,对瓦斯超限五分钟必须汇报值班领导采取措施。五、如井下监测监控系统装置出现失灵或损坏,必须及时上报矿总工程师进行处理。瓦斯集中整治“一炮三检”制度为了进一步健全放炮管理制度,严格执
26、行“一炮三检”,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放班中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瓦斯检查。二、放出班炮时,放炮员自带瓦检仪,在装药前和放炮前检查瓦斯,但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的瓦斯检查培训放炮后的瓦斯检查,待全井放完出班炮后再由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三、井下放炮工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并持证上岗。四、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瓦斯检查员要责令放炮工停止用电煤钻打眼。五、当补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六、如补炮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严禁装药、补炮。七、炮眼内发现异状,
27、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松散,透老空等情况,要严禁装药、补炮。八、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严禁装药,补炮。瓦斯集中整治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一、有经批准的抽放钻场及抽放钻孔或专门设计,由负责施工的瓦斯抽放技术员向施工队讲解贯彻,由瓦斯队队长负责组织按设计施工,并按时完成每月的抽放工程量和瓦斯抽放量。二、瓦斯抽放技术员必须按已批准的抽放设计到现场布孔挂线,指导施工,验收进尺,并有记录可查,三、瓦斯队机修工负责钻机维修,定期检查管路漏气情况,抽放技术员定期对各抽放地点进行抽放参数的测定,并作好记录。四、瓦斯泵司机必须严格按抽放泵操作规程作业,抽放技术员进行指导。矿井风量测定制度一、矿井测风员必须每1
28、0天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二、矿井总进、回风,一翼水平总进、回风、采区总进、回风,回采工作面必须设立测风站,测风员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测风站记录牌上。三、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必须根据实际测风量及需要风量进行风量分配和风量调节。四、矿井必须建立测风记录台帐,每次测风结果必须有记录。五、通风技术员每旬每月要根据测风结果如实填报通风旬报、月报表,并及时分析通风现状按需要合理配备调整风量。瓦斯集中整治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一、井下停工已久工作面恢复生产,需拆除栅栏,开启已封密闭,或因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造成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
29、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由矿救护队落实排放。二、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只能当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风流中沼气深度不超过0.5%时,才能启动局扇,并控制排放出的风流在同全负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时。三、排放前,停电负责人必须切断排放瓦斯流经路线和措施中规定的其它停电地点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四、总指挥必须指定人员在通往应撤人区域的各通道设岗警戒,严禁与排放瓦斯无关的人员进入该区域。五、经核实,确认措施规定的停电人,警戒等各项措施均完成后,总指挥方可下令排放。六、排放瓦斯区域或巷道中瓦斯降到1%以下和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方可人工恢复该区域或巷道中的电器设备和
30、电源。七、排放完毕,排放瓦斯人员要对排放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总指挥报告。八、总风巷道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75%,排放瓦斯区域恢复正常通风后,由总指挥下令撤除警戒,恢复正常生产。九、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支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制度第六条开启局部通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十、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瓦斯集中整治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目标1、队无重伤,矿无死亡,全矿力争实现安
31、全年。2、消灭重大非伤亡事故,控制一级非伤亡事故。3、消灭淹井,瓦斯爆炸,瓦斯燃烧和100吨以上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二、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瓦斯集中整治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三大规程组织安全生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2、全面落实瓦斯集中整治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自主保安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一把手是瓦斯集中整治第一责任者,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直接负责。3、整治期间凡发生死亡1人事故,撤销队长职务,发生2 人死亡事故或累计死亡2人事故,撤销分管矿长职务,矿长、党总支书记降级处分,凡发生三人死亡事故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事故,撤销矿长、党总支
32、书记职务,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降职处分,凡发生淹井事故,矿长、书记撤职。4、强化领导干部带班作业,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查处三违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20天,矿总工、机电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天,查处三违不少于5次,总支书记、经营副矿藏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天,查三违不少于1次,下井时间不少于5小时,其晚班不少于三分之一,不允许出现空班。5、矿领导每少一次井罚款50元,少抓一次三违罚20元,虚冒者加倍处罚,下井发现和处理问题,不及时登记台帐视为未下井。6、矿值班领导,值班当天不准外出或下井,必须坚持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调度指挥职责。晚上只能睡在值班室,不得离开调度遥控指挥。值班领
33、导外出,必须安排人员替班,不许空班。7、以瓦斯集中整治为重点,扎实开展“瓦斯集中整治会战”制订实施方案,按月下达计划,落实项目和负责人,公司按月检查考核。8、不间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瓦斯集中整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思想意识。9、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矿安监员、群安网员、青安岗员和家属四保及老工人安全协管工作的积极作用,逐级监督监管,设防把关。10、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投入,安全技措工程的落实和安全重点工程的到位,为矿井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瓦斯集中整治安全奖惩制度1、对在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中做出贡献,避免重、特大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矿给予奖励5002000元。并向
34、上级有关部门请功。2、对在工作中敢于同违章违纪做斗争,积极消除现场瓦斯事故隐患的职工,矿给予奖励100500元。并定期评选为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积极分子。3、积极为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得到采纳的职工,矿给予奖励50200元。并定期评为瓦斯集中整治积极分子。4、在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从严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在现场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现“三违”行为的按“三违”惩处条例从严处理。6、对职工正当行使安全生产权利要给予保护,对侵害职工安全生产权利,打击报复的人或事要严肃处理,对职工提出的问题不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的,要
35、追究责任。7、职工因行使安全生产权利而影响工作时,不得扣发其工资和给予处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瓦斯集中整治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确保矿井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解决矿井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瓦斯集中整治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矿定期组织召开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会议,每周星期一由矿长亲自主持,矿领导、驻矿安监站长以及各队队长、部门负责人、技术员、驻矿安监员参加。2、安全副矿长在瓦斯集中整治办公会议上,对上周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汇报总结,安排布置下一步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3、各分管副矿长在办公会上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汇报,对存在的问题
36、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整治工作中的重要决策,提交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会讨论,制订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并落实责任人限期解决。4、在办公会提交的问题,经讨论后形成的措施和方案,由所在队不折不扣地按质按量完成,分管领导督促,矿长及经营副矿长要确保人、财、物的到位。5、提交办公会的安全问题,对未按期完成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追究负责人责任,造成后果的要报上级部门从严处理。瓦斯集中整治入井检身制度一、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检身,任何人不得故意为难检身人员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检身,否则,检身人员有权制止其入井,并汇报安监部门进行处理。二、检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
37、检身人员有权拒绝其下井,并报告安监部门进行处理。1、入井人员不戴安全帽、不携带矿灯、不穿矿胶靴、穿化纤衣物者。2、入井人员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槟榔者。3、入井前喝洒者。三、检身人员发现入井人员携带超重、超长、超宽物料、工具入井时,应对其进行劝说阻,拒绝入井乘车,不听劝阻强行入井者,有权汇报并处以50元的罚款。四、入井人员携带火药下井时,必须使用分别装雷管和炸药的专用箱,检身人员必须对装运火药专用箱进行检查,并与人车押车工取得联系,用专列运送火药。五、检身人员必须对井20米范围内进行检查,禁止烟火,凡发现一切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向调度站汇报。瓦斯集中整治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确切掌握每班出入井人员
38、情况,确保我矿瓦斯集中整治期间放出班炮的顺利进行,以及下井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我矿瓦斯集中整治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各采掘连队,计件队组每班入井人员,必须由瓦斯质检人员考好勤,并将点名登记记录报矿调度站,在调度本上登记。2、矿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辅助队组人员入井,预先必须到调度站进行登记,并注明去向,方可下井,出井后向调度员汇报。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统一颁分的入井证领取矿灯,矿灯房必须坚持凭入井证发放矿灯。4、矿灯发放人员每班必须将矿灯发出数量与调度登记的入井人员情况进行核实。5、各采掘队组作业人员出井后,由队组长向调度站汇报本队组出班情况,矿灯房收回矿灯后,并退回入井证。凡没有向调度
39、站站汇报出班的队组,每次处罚50元。个人每次处罚50元。6、为确保放出班炮时人员清点准确无误,实行二对口后,即调度站登记的出班人员与矿灯房发出的入井证情况相符,调度站方可指挥放炮。 瓦斯集中整治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一、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上级(公司)关于瓦斯等级工作的要求实施。二、瓦斯等级的确定,应按矿井、煤层、一翼水平、采区、回采面分别计算月平均日产一吨煤瓦斯涌出量,并取其中最大值,必须对全矿井、煤层、一翼水平、采区、回采面各测点相应范围内的月产量及工作天数分别进行统计。三、每年度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为矿井瓦斯管理及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四、瓦斯等级鉴
40、定矿应成立以矿总工程师为组长的瓦斯等级鉴定领导小组,以确保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五、通风技术部门应及时如实地将鉴定的有关数据及结果整理上报公司。瓦斯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一、瓦斯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由矿长负全面责任,分管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二、安全监察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现场发现了重大安全隐患有权立即制止作业人员作业,并将作业人员撤出,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处理,并记入台帐。三、对存在的瓦斯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要下达安全监察意见。四、矿每旬组织一次对瓦斯集中整治重
41、大安全隐患排查一次,并建立瓦斯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台帐。五、对存在的瓦斯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必须做到落实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时间,落实资金。六、对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瓦斯集中整治防尘管理制度一、所有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必须由防尘专职人员负责,对所有的掘进头、回采工作面、溜煤斗口放煤处等地点要及时安装防尘设施。二、掘进工作面打眼时,必须坚持湿式打眼,刷洗岩帮,放炮喷雾,洒水装岩,严禁打干钻和不洒水装岩。三、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洒水防尘,严禁煤尘飞扬,爆破采煤时,必须采用水炮泥封孔爆破。四、运输系统的防尘,每班在交接班时打扫井口的环
42、境卫生,对主要的巷道每季必须清扫一次煤尘,减小煤尘飞扬。五、凡需要装防尘设施的地点必须按规定安装好,如不按时安装或损坏防尘设施,矿领导要及时追查当事人的责任。瓦斯集中整治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矿井通风设施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完善的主要设施 ,因此凡下井人员必须懂得各通风设施的基本作用,熟悉本工作区域的通风设施。二、井下的通风设施人人有爱护的责任,发现有意损坏通风设施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责任,并严肃处理。三、对全井的主要风门,人或车辆过往后,必须随手关闭,并安装风门闭锁装置。四、通风技术员、通风队干必须定期每旬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并建立通风设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各种通风设施的安装必须按
43、照通风质量标准化实施。瓦斯集中整治局扇管理制度一、需安装局扇的工作面,必须由各分管的采掘技术员在开工前四天书面通知通风技术员,填写“局扇安装通知单”,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后,再由通风技术员提前三天落实到机电队和通风队。二、局扇必须建立局扇管理台帐前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停开,以保证正常运转。三、有电器设备的工作面,机电队必须负责安装风电闭锁装置。四、凡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使局扇停开时,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的人员,切断电源,在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五、对有意损坏局扇、擅自切断风筒接头环、故意刀割斧砍风筒者,除赔
44、偿损失外,还必须从严处理。六、巷道贯通或其它原因需拆除局扇时,由分管采、掘技术员报经总工程师同意,提前一天与通风技术员联系,并填写“局扇退出通知单”,通风技术员提前一个小班通知机电和通风队,机电队负责拆除局扇及设备,通风队负责调整风流或处理盲巷。瓦斯集中整治盲巷管理制度一、因停工需要停风的巷道,必须提前一天由调度站通知通风队进行封闭或打栅栏,临时停风的巷道,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调度站汇报,报废巷道必须在24小时内实施永久封闭。二、在设置栅栏或密闭前,应将盲巷所有的工具、材料、设备清出,盲巷栅栏应设置牢固,整齐,网孔规格要求200X200mm。、三、已封闭或处理的井下盲巷,必须建立盲巷管理
45、台帐,逐一进行编号登记,并填绘到通风系统图上。四、当采掘作业地点接近盲巷或准备与盲巷贯通时,地测部门必须提前发出通知,由总工程师通知通风队进行处理。五、盲巷打好栅栏后,必须建立瓦斯检查站,挂好警示牌和瓦斯检查牌,按规定每班检查一次,不得空班漏检。六、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盲巷,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必须由通风技术员编制措施排放盲巷瓦斯,方或进入。瓦斯集中整治防灭火管理制度一、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入井,严禁穿化纤衣物入井,井下和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变压器油,发现有上述情况者,必须严肃处理。二、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三专两闭锁”,作用不燃性电缆和矿用防爆开关,杜绝失爆现象。三、严格执行放炮管理
46、制度,对擅自缩短放炮距离、不请示放炮者、违章放炮者等现象必须严肃处理。四、机电队对井下防灭火水管和硐室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维护,并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五、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六、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必须立即采取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通知矿调度站,调度站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七、封闭火区必须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气温、水温。八、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充分发挥安全监控装备对矿井安全管理作用和瓦斯集中整治的指导,矿长和总工程师对监控仪的使用和管理全面负责。二、监测监控仪器(包括各传感器)的安装地点和退出运行均应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提出,报给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由监测监控安装维护人员执行。三、监测监控管理员必须每天对整个监测监控系统巡回检查一次,每十天进行一次效检,发现故障应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及调度站以便及时处理。四、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及调度员必须坚守工作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