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宪法宪法规定民主制国家的根本制规定民主制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大法。和义务的国家根本大法。1、宪法概念溯源、宪法概念溯源 Constitutional LawConstitution:组织、结构、确立、政体规定国家机构或权力体系等基本内容的规则 宪法:圣德太子17条宪法 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国语)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管子:立政篇)中国古代之宪法:泛指规章制度,法令的公布。2、宪法概念的历史变迁、宪法概念的历史变迁 作为自由证书和社会契约意义上的宪
2、法 作为君主绝对权力限制意义上的宪法 作为契约意义上的宪法本格伯德:本格伯德:宪法宪法国家国家自由自由 作为国家支配权及国家组织基础的宪法 作为阶级妥协产物的宪法 作为政治共同体法律秩序基础的宪法 17世纪 英国诞生不成文宪法;包括1215年自由大宪章、1689年权利法案、1701年王位继承法、1911年议会法等不同时期颁布的法律。英王威廉三世英王威廉三世1789年年人权宣言人权宣言 主权在民 天赋人权 权力分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908年年8月月27日清廷颁布日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钦定宪法大纲纲。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国民党统治时期有国民党统治时
3、期有1931年年中华民国训政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时期约法、1946年年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1912年年3月孙中山领导制定颁布月孙中山领导制定颁布中华民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唯一的资产阶级性,是中国唯一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质的宪法性文件。19181918年诞生年诞生苏俄宪法苏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四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四部宪法1954年宪法(年宪法(106条)条)1975年宪法(年宪法(30条)条)1978年宪法(年宪法(60条)条)1982年宪法(年宪法(138条)条)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年宪法及其修正案:88年宪法修正案(年宪法修正案(2条)条)93年宪法
4、修正案(年宪法修正案(9条)条)99年宪法修正案(年宪法修正案(6条)条)04年宪法修正案(年宪法修正案(14条)条)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国家性质国家性质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基本国策国家基本国策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国家机构的组织及职权国家机构的组织及职权 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高的法律效力 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普通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普通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是最高行为准则
5、是最高行为准则 在制定与修改程序上,宪法在制定与修改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为严格的要求更为严格 需依法特别成立制定或修需依法特别成立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改宪法的机关 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或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需全国人大代表需全国人大代表2/3以上的以上的多数通过多数通过 政党制度政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国体我国的国体我国的政体我国的政体 公民与人民公民与人民有何不同?有何不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 等 权(3 33 3 条)条)人身自由权(37.38.39.4037.38.39.40条)条)政治
6、权利和自由(34.3534.35条)条)宗 教 信 仰 自 由(3 63 6 条)条)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4141条)条)社会经济权利(42.43.44.4542.43.44.45条)条)文 化 教 育 权(4 6.4 74 6.4 7 条)条)特定主体权利(48.49.5048.49.50条)条)他用了他用了12年连续竞选人大代表成年连续竞选人大代表成功,他是第一个以非正式候选人功,他是第一个以非正式候选人身份当选的人大代表,他投出了身份当选的人大代表,他投出了潜江市第一张人大会议上的反对潜江市第一张人大会议上的反对票,他票,他5年提交年提交187件议案,他的件议案,他的议案终止了一个市的成
7、立议案终止了一个市的成立 2006年他再次自荐竞选人大代表年他再次自荐竞选人大代表却遭到失利,他请求全国人大调却遭到失利,他请求全国人大调查选举过程,他还要竞选下一届查选举过程,他还要竞选下一届人大代表,他说这样做是为了老人大代表,他说这样做是为了老百姓的利益,可以为老百姓多做百姓的利益,可以为老百姓多做一点事情。一点事情。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图为男女小偷被当街捆绑,被围观的人打伤图为男女小偷被当街捆绑,被围观的人打伤 佘祥林,生于佘祥林,生于1966年年3月,原系月,原系京山县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员,京山县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员,家住该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家住该
8、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1994年年1月,其妻张在玉失踪,月,其妻张在玉失踪,其后他因涉嫌杀害妻子被羁押,其后他因涉嫌杀害妻子被羁押,并于并于1998年被京山县人民法院以年被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年。2005年,其妻张在玉突然回家,年,其妻张在玉突然回家,其冤情得以大白于天下。他提出其冤情得以大白于天下。他提出赔偿,最终获得法院和京山县政赔偿,最终获得法院和京山县政府赔偿共府赔偿共46万元。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会的、
9、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法的自由和权利。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主席国家主席 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中央军事领导机关中央军事领导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军委中央军委 国家元首;国家元首;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年满权的年满45周岁的周岁的我国公民;我国公民;每届任期每届任期5年,连任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不得超过两届。公布法律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发布命令提名国务院总理人选,任免政提名国务院总理人选,任免政府领导人
10、府领导人发布特赦令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发布动员令发布动员令接受外国使节接受外国使节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实体法律制度实体法律制度 民商法律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 经济法律制度 刑事法律制度民法概述民法概述行为规范行为规范裁判规范裁判规范权利制度责任制度物行为智力成果有价证券权利非物质利益 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关系和和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总称。19861986年公布施行年公布施行民事法律关系财产关系财产权非财产关系人身权民事法律主体民事法律
11、主体法人其他组织公民的民事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权利能力开始开始出生出生终止终止死亡死亡公民的民事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能力自然人自然人民事主体民事主体一一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周岁以上,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18周岁,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15周岁,可周岁,可从事与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活动;不从事与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
12、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未满10周岁周岁;不能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 费;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任。民事主体二民事主体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 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合伙;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民事主体三民事主体三 1、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不符合民
13、事行为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不符合民事行为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为无效;为无效;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代代 理理 人人被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第三人进行代理行为进行代理行为代理权关系代理权关系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后果归属后果归属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指定代理 代代理理案例案例2 2民事权利民事权利 物 权 债 权知识产权 人身权 继承权财产权财产权非财产权非财产权 权利人直接支配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特定物的权利 自物权自物权(所有权)(所有权)占占 有有 权权使使 用用 权权收收 益益 权权处处 分分 权权
14、他物权他物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债权人享有的权利:请求权、受领权等请求权、受领权等 抵押权 质押权 留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 等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他 物 权债的产生债的产生 约定之债约定之债合同(契约)所生之合同(契约)所生之债;债;法定之债法定之债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不当得利所生之债;无因管理所生不当得利所生之债;无因管理所生之债。之债。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 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著作权 专利权专利权 商标权商标权亦称版权,是指亦称版权,是指作作者及其
15、他著作权人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对文学、艺术和科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学创作作品作品依法享依法享有的专有有的专有权利权利(人(人身权和财产权)。身权和财产权)。国家依法授予发国家依法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在单位对某其所在单位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项发明创造享有的在法定期限内的在法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利。的专有权利。商标权人对商标权人对其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所享有的专有权。有权。与民事主体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与民事主体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内容的权利。人身权具有与主体的不可分离性;人身权具有与主体的不可分离性;人身权是一种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绝对权。生命权生命权 健康权
16、健康权 姓名权姓名权 肖像权肖像权 隐私权隐私权 名誉权名誉权 婚姻自主权婚姻自主权 配偶权配偶权 亲权亲权 监护权监护权 署名权署名权 儿童受保护儿童受保护 权权 残疾人受保护权残疾人受保护权 妇女受保护权妇女受保护权违违 约约 责责 任任侵侵 权权 责责 任任民事责任种类民事责任种类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违约行为违约行为侵权行为侵权行为 犯罪犯罪客客体体客客观观方方面面主观方面主观方面主主 体体危害行危害行为、危为、危害结果害结果犯罪行犯罪行为侵害为侵害的的社会社会关系关系实施犯罪的自然人、实施犯罪的自然人、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对危害行为和结果对危害行为和结果的心理态度的心理态度 犯罪客
17、体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犯罪构成的;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之一;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必备要件之一;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根据。与彼罪的根据。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即即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犯罪时间、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犯罪时间、地点、方法地点、方法等;危害行为是犯罪构成的等;危害行为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必备要件。知识补充知识补充 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人们在共同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人身权利关系、财产所有关系、婚姻家庭关系、民族关系、企业与职工关系等。受我
18、国刑法保护受我国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秩序、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1、作为作为: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2、不作为不作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3、持有持有:行为人对特定物品进行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支配、控制。犯罪主体犯罪主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单位。、法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指犯罪主体对自己
19、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施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度;包括罪过、犯罪动机、目的罪过、犯罪动机、目的等。等。罪过分为:罪过分为:犯罪的犯罪的故意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犯罪的犯罪的过失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信的过失。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1 孙伟铭,男,孙伟铭,男,30岁。岁。2008年年12月月14日下午日下午17时左右,孙时左右,孙无证醉酒驾车无证醉酒驾车,先与一辆比,先与一辆比亚迪轿车发生追尾后迅速驾车逃逸;车行亚迪轿车发生追尾后迅速驾车逃逸;车行至成都濯锦城路段时,孙驾车越过黄色双至成都濯锦城路
20、段时,孙驾车越过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四辆轿车,实线,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四辆轿车,直到其驾驶的别克轿车不能动弹为止。该直到其驾驶的别克轿车不能动弹为止。该事故共造成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人重伤的严重后果。2009年年9月月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
21、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法发200947号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依照依照刑法刑法第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
22、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罪主体犯罪主体30岁,智力正常的公民岁,智力正常的公民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间接故意间接故意 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体公共安全公共安全 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危害行为:无证驾驶,酒危害行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肇事后逃逸,导致后驾驶,肇事后逃逸,导致4死死1伤、公私财产伤、公私财产损失损失酒驾的民事责任酒驾的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
23、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故被告赔偿范围应包括因交通事故对原告造成的直接损失。某些行为貌似犯罪,但其实质有益于某些行为貌似犯罪,但其实质有益于国家、公共利益或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公共利益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这一本质特征),(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这一本质特征),不属于犯罪,我国刑法称为:不属于犯罪,我国刑法称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紧急避险 对对正在进行(正在进行(ing)行凶、杀人、抢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
24、卫行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宋某,男,宋某,男,25岁,因赌博欠债深夜潜入杜某家。岁,因赌博欠债深夜潜入杜某家。正在实施盗窃时,不料惊醒了刚入睡的杜某;正在实施盗窃时,不料惊醒了刚入睡的杜某;宋某见有人从卧室走出且身材魁梧,便抽出藏宋某见有人从卧室走出且身材魁梧,便抽出藏在身上的三角刀向杜某刺去。杜某用力夺下三在身上的三角刀向杜某刺去。杜某用力夺下三角刀,同时将宋某一掌推倒在地,宋头部着地,角刀,同时将宋某一掌推倒在地,宋头部着地,当即昏迷。杜某不解气愤之情,顺势连捅宋某当即昏
25、迷。杜某不解气愤之情,顺势连捅宋某数刀,致其死亡。数刀,致其死亡。请问:杜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他需要请问:杜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他需要为宋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吗?为宋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吗?案例案例3 王某乘坐王某乘坐336路公共汽车上班。该车路公共汽车上班。该车行驶到一个十字路口时欲直行,此时行驶到一个十字路口时欲直行,此时陈某驾驶面包车突然抢道左转。公交陈某驾驶面包车突然抢道左转。公交车司机紧急制动,致使车厢内的王某车司机紧急制动,致使车厢内的王某被摔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多发性被摔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十级伤残。肋骨骨折,十级伤残。问:公交车司机需要承担什么责
26、任?问:公交车司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故意犯罪中,根据结果是否出现,分为:故意犯罪中,根据结果是否出现,分为:完成形态完成形态 未完成形态未完成形态犯罪既遂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犯罪中止联联 系系 与与 区区 别别犯罪的形态犯罪的形态案例分析案例分析4 1、李某与张某素有积怨,李某了解到张某两天后、李某与张某素有积怨,李某了解到张某两天后将参加同村齐某的婚宴,将参加同村齐某的婚宴,遂购买了剧毒的鼠药,藏遂购买了剧毒的鼠药,藏在家中,欲在婚宴上趁乱施毒。后被妻子发现在家中,欲在婚宴上趁乱施毒。后被妻子发现,在妻在妻子的劝说下放弃施毒的计划子的劝说下放弃施毒的计划,向派
27、出所自首。向派出所自首。2、李某欲在张某的酒杯里下毒,正要下手时突然、李某欲在张某的酒杯里下毒,正要下手时突然感到害怕,想到万一被发现自己岂不是也要坐牢?感到害怕,想到万一被发现自己岂不是也要坐牢?遂作罢,将毒药扔进了马桶里。遂作罢,将毒药扔进了马桶里。3、李某正要将毒药往张某的酒杯里倒时,张的一、李某正要将毒药往张某的酒杯里倒时,张的一个朋友向李某走来,李某害怕被发现,于是作罢。个朋友向李某走来,李某害怕被发现,于是作罢。4、李某趁人多时在张的酒杯里下毒,致使张中毒、李某趁人多时在张的酒杯里下毒,致使张中毒身亡。身亡。主主 犯犯从从 犯犯胁 从 犯胁 从 犯教 唆 犯教 唆 犯组织、领导犯罪
28、集团进行犯罪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的犯罪分子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被 胁 迫 参 加 犯 罪 的 犯 罪 分 子被 胁 迫 参 加 犯 罪 的 犯 罪 分 子故意引起他人犯罪意图和唆使他故意引起他人犯罪意图和唆使他人 实 施 犯 罪 行 为 的 犯 罪 分 子人 实 施 犯 罪 行 为 的 犯 罪 分 子罚 金剥夺政治权利没 收 财 产附加刑附加刑管 制拘 役有 期 徒 刑无 期 徒 刑死 刑主主 刑刑1.1.刑罚的体系:刑罚的体系:2.量量 刑刑刑罚的裁量刑罚的裁量 刑法刑法第第17条
29、:条: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岁;岁;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1415岁(不满岁(不满16岁);岁);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上。岁以上。已满已满14岁不满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对未成年人不能适用死对未成年人不能适用死刑、死缓刑、死缓。如何认识我国宪法的特点和原则?如何认识我国宪法的特点和原则?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有哪些?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有哪些?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参考书目参考书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及其修正案。郑贤君主编宪法学,
30、北京大学出版社。谷春德主编法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王利民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王新中等今日说法故事精选(2006年版1-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张千帆:1、宪在:生活中的宪法轨迹 2、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 1、王利民系列民法著作 2、王泽鉴系列著作 3、史尚宽系列著作 1、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1、中国法制出版社:法学名篇小文丛 2、法律出版社:当代德国法学名著 1、联邦党人文集 2、卢梭:社会契约论 3、洛克:政府论(下)4、密尔:代议制政府 5、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6、德沃金:法律帝国 7、哈特:法律的概念 8、奥斯丁:法理学讲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