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手段占有、挪用、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手段占有、挪用、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一)侵犯财产罪的客体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二)侵犯财产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非暴力的强制,公开的或者秘密的非法方法,非法攫取、占有,以及挪用、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三)侵犯财产罪的主体一般只能是自然人,少数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四)侵犯财产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大多数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被害人的人身进行强制 当场劫取财物 使被害人不能、不敢或不知反抗 抢劫罪的基本特征*2000年年l 1月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2、问题的解释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年6月月8日日 (一一)抢劫罪的概念和构成抢劫罪的概念和构成 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持有人当场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或将财物抢走的行为。当场交出财物或将财物抢走的行为。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
3、权和人身权。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或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当场强行劫强行劫取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已满14周岁周岁未满未满16周周岁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岁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主观方面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公私财物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年年1月月11日日 (1)已满已满
4、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认为是犯罪。(2)由于)由于借贷或其他财产纠纷借贷或其他财产纠纷,而使用抢劫方,而使用抢劫方法夺取对方的财物,以抵债款或者作为抵押本人之法夺取对方的财物,以抵债款或者作为抵押本人之财物的,行为人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财物的,行为人不具备非法
5、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是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方法不当,故一般不宜只是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方法不当,故一般不宜定罪。定罪。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属抢劫未遂。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劫罪的区别在于(1)主观方面主观方面不尽相
6、同。抢劫罪中,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绑架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他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能出于其他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2)时间时间不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
7、取赎会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会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当场性”。(。(3)犯罪对象不尽)犯罪对象不尽相同。相同。前者限于动产,后者可以动产可以不动产。前者限于动产,后者可以动产可以不动产。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罚。准抢劫罪,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本不属于抢准抢劫罪,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本不属于抢劫犯罪,但是由于具备了法定的某些事实,劫犯罪,但是由于具备了法定的某些事实,而以抢劫罪论处的犯罪
8、。而以抢劫罪论处的犯罪。一是,一是,刑法刑法第第269条规定,犯条规定,犯盗窃、盗窃、诈骗、抢夺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依抢劫罪定罪处罚。威胁的,应依抢劫罪定罪处罚。认定准抢劫罪,应当把握三个构成条件:认定准抢劫罪,应当把握三个构成条件:(1)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这是准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这是准抢劫罪的抢劫罪的前提条件前提条件。(。(2)当场实施暴力或者)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准抢劫罪的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准抢劫罪的客观条件客观条件。(3
9、)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准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准抢劫罪的抢劫罪的主观条件主观条件。二是,二是,刑法刑法第第267条第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应具备两个条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应具备两个条件:件:(1)必须实施抢夺行为;()必须实施抢夺行为;(2)必须携带凶器。)必须携带凶器。(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的。)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的。)5.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
10、界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2019年年5月月22日日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或者在劫取财物的过程中劫取财物的过程中,为了制服被害,为了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人的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在实施罚。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之后抢劫行为之后,为了灭,为了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定罪,实行数罪并罚。6 6、抢劫罪和抢劫治安违法行为、抢劫罪和抢劫治安违法行为 使
11、用轻微的暴力,没有造成任何危害使用轻微的暴力,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抢少量财物的,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后果,抢少量财物的,属于治安违法行为。7 7、实施其它暴力犯罪后取财的定罪、实施其它暴力犯罪后取财的定罪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被害人未失去知觉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并罚;在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情形下,以及
12、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三三)抢劫罪的刑事责任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根据刑法刑法第第263条规定,犯本罪的,条规定,犯本罪的,处处3年以上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加重情节的,处有加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定的加重情节包括:法定的加重情节包括:(1)入户入户抢劫的;抢劫的;(2
13、)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持枪抢劫的;(8)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加重情节的认定抢劫罪加重情节的认定 一、关于一、关于“入户抢劫入户抢劫”的认定的认定构成构成“入户抢劫入户抢劫”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一是“户户”的范围。的范围。“户户”在这里是指住所,
14、其特征表现为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户”。二是二是“入户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犯罪为目的。抢劫行
15、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如果发生在户外,
16、不能认定为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的旅客具有不特定多数人的特点。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的旅客具有不特定多数人的特
17、点。在未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在未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抢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的,不乘务人员抢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的,不属于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客户的资金等。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抢劫
18、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持枪抢劫持枪抢劫“持枪抢劫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的行为。“枪支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的规定。“多次抢劫多次抢劫”的认定的认定 关于关于“多次抢劫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是指抢劫三次以上。对于对于“多次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
19、地点等因素,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一次犯罪。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
20、劫罪一罪?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A、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5000元现金。元现金。B、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后取走其财物。C、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抗,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D、甲实行抢劫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甲实行抢劫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将其杀死。参考答案为参考答案为B、C。解析 A项中,甲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B项中,甲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构成;C项中,甲的行为也属于抢劫罪的加
21、重构成;D项中,甲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故答案是B、C抢夺罪抢夺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条文刑法条文 第第267267条条 抢夺公私财物,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22、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500500元至元至20002000元以上的,为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数额较大”50005000元至元至2 2万元以上的,为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巨大”3 3万元至万元至1010万元以上的,为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携带凶器抢夺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性的定性 刑法第刑法第267267条第条第2 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夺的,以抢劫罪论处。什么是什么是“携带凶器抢夺携带凶器抢夺”?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携带
23、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其他器械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进行抢夺的行为。飞车抢夺的定性飞车抢夺的定性 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驾驶车辆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排除
24、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2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抢夺致人重伤、死亡的定罪抢夺致人重伤、死亡的定罪 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过失致人重伤罪
25、、过失致人死亡罪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罪(第盗窃罪(第264条)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一)盗窃罪的概念和构成盗窃罪的概念和构成 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公私财物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
26、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不会发觉的方法,的所有人、管理人不会发觉的方法,秘密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秘密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1、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窃取公私财物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主观方面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财物的目的。注意注意“一、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一、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 1、财产脱离所有人或保管人的控制而为盗窃犯所、财产脱离所有人或保管人的控制而为盗窃犯所实际控制,
27、犯罪即告既遂。实际控制,犯罪即告既遂。2、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盗窃罪的处罚二、盗窃罪的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28、情节的,处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武器徒刑,并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武器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公私财物盗窃公私财物3万万元至元至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盗窃公私财物盗窃公私财物5000元至元至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盗窃公私财物盗窃公私财物500元至元至2000元以上元以上 三、严重情节的认定三、严重情节的认定 根据根据解释解释第第6条第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数额较大额较大”或或“数额巨大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犯罪集团犯罪集团的的首要分子或
29、者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盗窃金盗窃金融机构的;融机构的;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累犯;累犯;导致导致被害人死亡、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生产的;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根据根据解释解释,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最刑即处3年以上年以上10
3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根据解释解释,盗窃,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或者没收财产。诈骗罪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私财物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
31、,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者单处罚
32、金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刑法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款的其他发
33、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年4月月8日起施行)的规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较大”与与“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
3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四
35、)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其他严重情节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侵占罪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为目的
36、,将他人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非法占为己有,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的行为。1、客体,公私财物所有权、客体,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对象为、客观方面,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对象为他人财物。他人财物。3、主体为一般主体、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主观方面为故意,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的目的。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的界限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侵占罪与盗窃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的却别。同属、诈骗罪、抢夺罪的却别。同属侵犯财产
37、罪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其区别主要表现在:表现在:1、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前者非法占、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前者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后三者产生有的故意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后三者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前。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前。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已实际控制之下,以种种借口或者各种手段拒是已实际控制之下,以种种借口或者各种手段拒不归还或者拒不交还物主。后三者是非法占有时不归还或者拒不交还物主。后三者是非法占有时未控制,知识通过窃取、骗取、抢夺等方法将他未控制,知识通过窃取、骗取、抢夺等方法将他人所有财物非法转归已有。
38、人所有财物非法转归已有。3、侵犯的对象不同,、侵犯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事先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前者是行为人事先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脱离控制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后三者为任意公脱离控制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后三者为任意公私财物。私财物。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公共财产,不能是不能是不动产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犯罪主体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
39、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特殊主体体,即,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表现不同。贪污罪贪污罪表现为行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侵占罪与不当得利的区别侵占罪与不当
40、得利的区别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区别:区别:1、二者产生占有他人财物故意形成的时间不、二者产生占有他人财物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侵占罪行为人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于实施非法侵同。侵占罪行为人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于实施非法侵占行为之前;不当得利的受益人非法占有的故意,在占行为之前;不当得利的受益人非法占有的故意,在取得不当得利之前根本没有产生。取得不当得利之前根本没有产生
41、。2、二者行为有主、二者行为有主动与被动之分。前者的行为人对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动与被动之分。前者的行为人对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一实施的发生是积极主动促成的,后者是由于受害这一实施的发生是积极主动促成的,后者是由于受害人的疏忽、过错造成的,受益人获得不当得利是被动人的疏忽、过错造成的,受益人获得不当得利是被动的。的。3、行为性质和法律后果不同。侵占财物数额较、行为性质和法律后果不同。侵占财物数额较大是一种犯罪行为,行为人既要追究刑事责任,也要大是一种犯罪行为,行为人既要追究刑事责任,也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当得利的行为是一种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当得利的行为是一种轻微的民事违法行为,
42、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只需承担返还微的民事违法行为,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只需承担返还不该获得的利益的民事责任。不该获得的利益的民事责任。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本罪侵犯的客体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或者其他权益。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段,
43、迫使被害人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财产,即如果不按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所谓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所谓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腐败等相要挟。一般来说,威胁、要挟内容的实现或生活作风腐败等相要挟。一般来说,威胁、要挟内容的实现不具有当场、当时
44、性。本罪的主体为不具有当场、当时性。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凡达到法定刑刑事责任年龄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3、本罪的主体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物的目的。(一)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一)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
45、使用了威胁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索罪的未遂。(二)本罪与(二)本罪与抢劫罪抢劫罪的界限的界限 仅从字面看,仅从字面看,“威胁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
46、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3)从威胁的内容看,)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
47、胁;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名誉等。(等。(4)从非法取得)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
48、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三)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三)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1、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行为特
49、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分,但却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分,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财产性利益。性利益。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
50、取利益范围比较广、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获取的仅限于财物。4、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关的威的威信及信及社会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