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第二章 人格权法人格权法1n第一节第一节 人格权概述人格权概述n第二节第二节 具体人格权具体人格权n第三节第三节 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n第四节第四节 人格权的保护人格权的保护2 本章教学目的:本章教学目的:使学生对人格权法有有比较全面使学生对人格权法有有比较全面清晰的认识和学习。清晰的认识和学习。本章教学要求:本章教学要求:讲解、分析人格权的概念、具体讲解、分析人格权的概念、具体人格权、一般人格权、对人格权的保护等,使学人格权、一般人格权、对人格权的保护等,使学生能够正确理解人格权的概念,掌握人格权的基生能够正确理解人格权的概念,掌握人格权的基本内容,并能结合案例探讨对部分人格权的保护本
2、内容,并能结合案例探讨对部分人格权的保护问题问题。本章教学重点、难点:人格权的主要权能、具体本章教学重点、难点:人格权的主要权能、具体人格权的各项权利的内容、对人格权的保护。人格权的各项权利的内容、对人格权的保护。本章导语本章导语3第一节第一节 人格权概述人格权概述4一、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一、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1.1.人格权,是指以主体固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以人格权,是指以主体固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以维护和实现人格平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为维护和实现人格平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为目标的权利。目标的权利。2.2.人格权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人格权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 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所固有
3、的基本权利。)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所固有的基本权利。(2 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专属享有的民事权利。)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专属享有的民事权利。(3 3)人格权以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为其客体。)人格权以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为其客体。5二、人格权的主要权能二、人格权的主要权能1.1.支配权支配权2.2.利用权利用权3.3.一定范围内的处分权一定范围内的处分权6(一)人格权与身份权(一)人格权与身份权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共性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共性()人格权与身份权都是专属性的民事权利。()人格权与身份权都是专属性的民事权利。()二者都是非财产性权利。()二者都是非财产性权利。()从法律保护的目的来看,二者表达了共同
4、的()从法律保护的目的来看,二者表达了共同的价值关怀。价值关怀。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权利客体上的差别。()权利客体上的差别。()权利取得上的差别。()权利取得上的差别。()权利存续的期间不同。()权利存续的期间不同。三、人格权与其他权利三、人格权与其他权利7(二)人格权与财产权(二)人格权与财产权人格权与财产权的联系人格权与财产权的联系()人格权的享有和保障是民事主体取得和行使()人格权的享有和保障是民事主体取得和行使财产权的前提。财产权的前提。()财产权的享有和行使可以为民事主体人格权()财产权的享有和行使可以为民事主体人格权的享有提供更为充分的保障。的享有提供更为充
5、分的保障。()人格权也部分包含财产利益的因素。()人格权也部分包含财产利益的因素。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区别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区别()权利客体不同。()权利客体不同。()专属与否不同。()专属与否不同。8第二节第二节 具体人格权具体人格权9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1 1生命权生命权n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的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的利益为内容的权利。n生命权的主要特征在于:生命权的主要特征在于:第一,生命权的客体是生命及其安全利益,这与身体权和健第一,生命权的客体是生命及其安全利益,这与身体权和健康权明显不同。康权明显不同。第二,生命权只有在生命安全
6、受到威胁,或者处于危险状态第二,生命权只有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或者处于危险状态时,才能够行使,而且,对于生命权的主体来说,该项权时,才能够行使,而且,对于生命权的主体来说,该项权利的主要内容在于排除生命安全所受到的危险和威胁。利的主要内容在于排除生命安全所受到的危险和威胁。第三,生命权一旦受到实际侵害,法律救济的唯一功能在于第三,生命权一旦受到实际侵害,法律救济的唯一功能在于使权利主体的利害关系人得到财产上的补偿和精神上的抚使权利主体的利害关系人得到财产上的补偿和精神上的抚慰。慰。n生命权的内容包括生命权的内容包括生命安全维护权生命安全维护权和和生命利益支配权生命利益支配权。10一、生命权、健
7、康权、身体权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 2健康权健康权n健康权则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维护人的身体的上述状态健康权则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维护人的身体的上述状态和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和利益为内容的权利。n健康权的内容主要体现为自然人对自身健康状况予以维护健康权的内容主要体现为自然人对自身健康状况予以维护的权利。这不仅包括自然人维护自身生命、提高生活质量、的权利。这不仅包括自然人维护自身生命、提高生活质量、追求体格完美,以及在生理机能、功能出现不正常的状态追求体格完美,以及在生理机能、功能出现不正常的状态时请求医疗、接受医治的权利,同时也具有维护社会利益时请求医疗、接受医治的权利,同时也具有维护社会
8、利益和提高人类生存质量的意义。和提高人类生存质量的意义。n争议问题:劳动能力是否属于健康权的内容。争议问题:劳动能力是否属于健康权的内容。11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3 3身体权身体权n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n身体权的内容为:身体权的内容为:第一,保持身体组织的完整性,禁止他人的不法侵害。第一,保持身体组织的完整性,禁止他人的不法侵害。第二,支配其身体组织,包括肢体、器官、血液等。第二,支配其身体组织,包括肢体、器官、血液等。第三,损害赔
9、偿请求权。第三,损害赔偿请求权。12二、姓名权、名称权二、姓名权、名称权姓名权姓名权n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自己的姓名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自己的姓名并得排除他人干涉或非法使用的权利。并得排除他人干涉或非法使用的权利。n姓名权的人格权属性包括:姓名权的人格权属性包括:第一,姓名权具有专有性。第一,姓名权具有专有性。第二,姓名权具有非财产性。第二,姓名权具有非财产性。第三,姓名是使自然人特定化的标志,是自然人人格的外在第三,姓名是使自然人特定化的标志,是自然人人格的外在表现。表现。n一般而言,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具体包括:一般而言,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具体包括:干涉、
10、盗用、假干涉、盗用、假冒。冒。13二、姓名权、名称权二、姓名权、名称权姓名权姓名权n对姓名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姓名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任何人在从事重要法律行为时,都负有使用其在户籍()任何人在从事重要法律行为时,都负有使用其在户籍上登记的正式姓名的义务。上登记的正式姓名的义务。()自然人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名字,()自然人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名字,不得故意造成姓名权的冲突。不得故意造成姓名权的冲突。()不得滥用姓名权。()不得滥用姓名权。14二、姓名权、名称权二、姓名权、名称权2 2名称权名称权n名称权,即特定团体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
11、变更及依名称权,即特定团体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及依照法律规定转让自己的名称,并得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照法律规定转让自己的名称,并得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及不当使用的权利。及不当使用的权利。n名称名称字号、商号字号、商号n法律对不同的团体或组织的名称设定有各不相同的具体法律对不同的团体或组织的名称设定有各不相同的具体要求。另外,名称权人在行使其独占使用权时也要受到要求。另外,名称权人在行使其独占使用权时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禁止使用持不正当目的而使公众误认是他一定的限制:禁止使用持不正当目的而使公众误认是他人营业的名称,禁止使用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人营业的名称,禁止使用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
12、误解的名称,禁止使用外国国家的名称,禁止使用外国国家 (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等等。称,等等。15三、名誉权三、名誉权n名誉权就是自然人或法人依法享有的维护所获得的社会名誉权就是自然人或法人依法享有的维护所获得的社会公正评价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公正评价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n名誉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名誉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名誉权的内容是就名誉受有利益和排除他人的侵害。名誉权的内容是就名誉受有利益和排除他人的侵害。名誉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名誉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非自然人。n损害名誉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损害名誉的行为方式
13、主要包括侮辱侮辱和和诽谤诽谤。n名誉权的客体是作为社会客观评价的名誉,因此,判断名誉权的客体是作为社会客观评价的名誉,因此,判断名誉权是否受到侵害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看名誉权是否受到侵害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看受害人的受害人的社会评价是否因侵权行为而有所降低社会评价是否因侵权行为而有所降低。16四、肖像权四、肖像权(一)肖像权的特征(一)肖像权的特征除了具备人格权共有的绝对性、专属性等特征外,除了具备人格权共有的绝对性、专属性等特征外,还有以下两项重要特征:第一,肖像权的主体只能还有以下两项重要特征:第一,肖像权的主体只能是特定的自然人。第二,与其他人格权种类相比,是特定的自然人。第二,与其他人
14、格权种类相比,肖像权具有更多的财产利益。肖像权具有更多的财产利益。(二)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二)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未经许可而制作或使用他人肖像。未经许可而制作或使用他人肖像。无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17四、肖像权四、肖像权(三)肖像权的合理使用(三)肖像权的合理使用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的肖像。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的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使用在特定场合出席特定活动的人物的肖像。使用在特定场合出席特定活动的人物的肖像。为了自然人本人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为了自然人本人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其肖像。
15、其肖像。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的目的而在一定范围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的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内使用他人肖像。基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使用。基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使用。18五、隐私权五、隐私权n隐私权就是指个人对其私生活安宁、私生活秘密等享有隐私权就是指个人对其私生活安宁、私生活秘密等享有的权利,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权利,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此种权利的基本特征包括:权。此种权利的基本特征包括:主体的特定性。主体的特定性。内容的广泛性。内容的广泛性。客
16、体的可利用性。客体的可利用性。n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相冲突,如公众人物的隐私与社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相冲突,如公众人物的隐私与社会公众知情权冲突时,就需要对个人的隐私权的行使和会公众知情权冲突时,就需要对个人的隐私权的行使和享有作出适当限制。特别是对隐私的公开和利用而言,享有作出适当限制。特别是对隐私的公开和利用而言,权利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权利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19六、其他人格权六、其他人格权(一)个人信息(一)个人信息n个人信息是指与特定个人相关联的、反映个体特征的具个人信息是指与特定个人相关联的、反映个体特征的具有可识别性的符号系统,包括个人身份、工作、家庭、有可识
17、别性的符号系统,包括个人身份、工作、家庭、财产、健康等各方面的信息。财产、健康等各方面的信息。n个人信息可以区分为一般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对敏感个人信息可以区分为一般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对敏感信息的使用必须取得本人明示同意,在收集和利用之前,信息的使用必须取得本人明示同意,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的授权。而对非敏感信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的授权。而对非敏感信息则可以采用默示同意的方式。息则可以采用默示同意的方式。n作为一项人格权益,个人信息权利人享有下列权利:信作为一项人格权益,个人信息权利人享有下列权利:信息控制权、信息利用权、信息知情权以及删除、更正权。息控制权
18、、信息利用权、信息知情权以及删除、更正权。20六、其他人格权六、其他人格权(二)信用权(二)信用权n信用权就是指民事主体享有并支配其信用及其利益的人格信用权就是指民事主体享有并支配其信用及其利益的人格权,或者说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经济活动及权,或者说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经济活动及其能力的良好评价所享有的权利。其能力的良好评价所享有的权利。n信用权的内容主要是指信用权人有权享有并维持对其信用信用权的内容主要是指信用权人有权享有并维持对其信用的完整的、客观的、全面的评价的权利。的完整的、客观的、全面的评价的权利。n信用权人可以保持自身信用的私密性,任何人如果没有正信用权人可以保
19、持自身信用的私密性,任何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得要求查询以及传播当事人的信用信息。当的理由,不得要求查询以及传播当事人的信用信息。21第三节第三节 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22一、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一、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n一般人格权是一项法律方法论意义上的构造,是指法律采一般人格权是一项法律方法论意义上的构造,是指法律采用高度概括的方式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关于人的存在价值用高度概括的方式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关于人的存在价值及尊严的框架性权利。及尊严的框架性权利。n相较于具体人格权,一般人格权体现出以下特征:相较于具体人格权,一般人格权体现出以下特征:概念内涵的抽象性。概念内涵的抽象性。权利
20、内容的广泛性。权利内容的广泛性。权利地位的基础性。权利地位的基础性。n一般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一般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人民法院在处理人民法院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可以将人格尊严作为一般人格权以补充具体具体案件时,可以将人格尊严作为一般人格权以补充具体人格权之不足。人格权之不足。23二、一般人格权的功能二、一般人格权的功能 解释功能。解释功能。创造功能。创造功能。补充功能。补充功能。24三、一般人格权的适用三、一般人格权的适用 一般人格权是一种高度概括的权利,在具体适用上给予法官很一般人格权是一种高度概括的权利,在具体适用上给予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一般人格权的适用应当具有
21、严格的条件限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一般人格权的适用应当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此种限制主要包括:制。此种限制主要包括:()一般人格权只有在不能适用具体人格权时才有适用余地;()一般人格权只有在不能适用具体人格权时才有适用余地;()必须通过个案的价值裁量来确定在具体案件中是否存在()必须通过个案的价值裁量来确定在具体案件中是否存在人格利益被侵害的情形,进而判断此种人格利益是否应当受到人格利益被侵害的情形,进而判断此种人格利益是否应当受到一般人格权的保护;一般人格权的保护;()应当限制一般人格权所保护的法益的内容;()应当限制一般人格权所保护的法益的内容;()在通过适用一般人格权对受害人提供精神损害补救时
22、,()在通过适用一般人格权对受害人提供精神损害补救时,应当考虑受害人是否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应当考虑受害人是否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并结合社会的一般观结合社会的一般观念和受害人个人的感受来确定是否遭受精神损害以及受害程度。念和受害人个人的感受来确定是否遭受精神损害以及受害程度。25三、一般人格权的适用三、一般人格权的适用 一般人格权是一种高度概括的权利,在具体适用上给予法官一般人格权是一种高度概括的权利,在具体适用上给予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一般人格权的适用应当具有严格的条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一般人格权的适用应当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此种限制主要包括:件限制。此种限制主要包括:()一般人格权只有在
23、不能适用具体人格权时才有适用余()一般人格权只有在不能适用具体人格权时才有适用余地;地;()必须通过个案的价值裁量来确定在具体案件中是否存()必须通过个案的价值裁量来确定在具体案件中是否存在人格利益被侵害的情形,进而判断此种人格利益是否应当在人格利益被侵害的情形,进而判断此种人格利益是否应当受到一般人格权的保护;受到一般人格权的保护;26三、一般人格权的适用三、一般人格权的适用 ()应当限制一般人格权所保护的法益的内容;()应当限制一般人格权所保护的法益的内容;()在通过适用一般人格权对受害人提供精神损害补救时,()在通过适用一般人格权对受害人提供精神损害补救时,应当考虑受害人是否实际遭受了精
24、神损害应当考虑受害人是否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并结合社会的一般观结合社会的一般观念和受害人个人的感受来确定是否遭受精神损害以及受害程度。念和受害人个人的感受来确定是否遭受精神损害以及受害程度。因为一般人格权仍然属于权利而非利益,所以侵害一般人格权因为一般人格权仍然属于权利而非利益,所以侵害一般人格权不应该如侵害法益般要求加害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也不必不应该如侵害法益般要求加害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也不必要求采用违背善良风俗的方式。要求采用违背善良风俗的方式。p拓展阅读:钱基秀与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一般人格权纠纷上拓展阅读:钱基秀与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一般人格权纠纷上诉案诉案27第四节第四节 人格权
25、的保护人格权的保护28一、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及解一、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及解决方式决方式(一)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冲突(一)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冲突n解决此种冲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解决此种冲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发生权利冲突后对何种权利进行限制。一是在发生权利冲突后对何种权利进行限制。二是对哪一种权利进行优先保护的问题。二是对哪一种权利进行优先保护的问题。n在特殊情况下,财产权和人格权会发生竞合,在特殊情况下,财产权和人格权会发生竞合,受害人据此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请求权提出主张受害人据此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请求权提出主张或提起诉讼。或提起诉讼。29一、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及解一、人格权与其他
26、权利的冲突及解决方式决方式(二)人格权与著作权的冲突(二)人格权与著作权的冲突此种冲突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此种冲突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著作权和肖像权冲突。第一,著作权和肖像权冲突。第二,著作权和隐私权的冲突。第二,著作权和隐私权的冲突。第三,著作权和名誉权的冲突。第三,著作权和名誉权的冲突。30一、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及解一、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及解决方式决方式(三)人格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三)人格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n在人格权与言论自由发生冲突时,原则上应对在人格权与言论自由发生冲突时,原则上应对言论自由予以优先保护。其原因在于:一方面,言论自由予以优先保护。其原因在于:一方
27、面,言论自由所产生的舆论监督功能对于建立民主言论自由所产生的舆论监督功能对于建立民主和法治、加强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和法治、加强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完善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实质是从根本面,完善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实质是从根本上体现保护人格权的法律精神并对此加以深化。上体现保护人格权的法律精神并对此加以深化。31一、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及解一、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及解决方式决方式(四)权利冲突的解决方式(四)权利冲突的解决方式 1.1.权利限制权利限制根本方法根本方法 2.2.利益衡量利益衡量基本方法基本方法 3.3.公共利益公共利益32 人格权经济利用的现有立法调整方式
28、主要分为以下人格权经济利用的现有立法调整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不同情形:不同情形:民法的调整。民法的调整。知识产权法的调整。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二、人格权的经济利用二、人格权的经济利用33n人格权经济利用的现有立法调整方式主要分为以人格权经济利用的现有立法调整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不同情形:下不同情形:民法的调整。民法的调整。知识产权法的调整。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n如何避免人格利益的过度被侵扰乃至侵害,需考如何避免人格利益的过度被侵扰乃至侵害,需考量以下基本准则:量以下基本准则:1.1.人格利益自治;人格利益自治;2.2.
29、公序良俗;公序良俗;3.3.表达自由。表达自由。二、人格权的经济利用二、人格权的经济利用34n强调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的必要性:强调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的必要性:维护良好风尚,促进社会进步。维护良好风尚,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抚慰死者近亲属,维护其正当权益。抚慰死者近亲属,维护其正当权益。n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规范依据来讲,虽然我国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规范依据来讲,虽然我国 民法总则和民法总则和 侵权责任法都没有对死者人侵权责任法都没有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格利益保护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理死者人格侵害案件
30、的中,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理死者人格侵害案件的需要,以判例和司法解释的方式,已为死者人格需要,以判例和司法解释的方式,已为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提供了不少规范上的支持。利益的保护提供了不少规范上的支持。三、自然人死后人格权的保护三、自然人死后人格权的保护35n就上述审判实践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就上述审判实践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第一,所谓对死者人格的侵害,实际上是对其活着的配偶、第一,所谓对死者人格的侵害,实际上是对其活着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精神利益和人格尊严的直接侵害。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精神利益和人格尊严的直接侵害。第二,保护的范围,限于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第二,保护的范围,限
31、于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以及非法利用、损害遗体、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以及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情形。在构成要件上,强调行为对社会公序良遗体、遗骨的情形。在构成要件上,强调行为对社会公序良俗的违反。俗的违反。第三,请求权人限于死者的第三,请求权人限于死者的“近亲属近亲属”。三、自然人死后人格权的保护三、自然人死后人格权的保护36(一)侵
32、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概述(一)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概述n我国法律对于人格权侵害是通过各种责任形式对受害人我国法律对于人格权侵害是通过各种责任形式对受害人予以补救的,即一方面强调受害人权益的全面保护,另予以补救的,即一方面强调受害人权益的全面保护,另一方面强调多种责任形式的综合运用。一方面强调多种责任形式的综合运用。n依据依据 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精神损害赔偿司法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侵害人格权的情况下,应当适用解释的相关规定,在侵害人格权的情况下,应当适用如下各种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如下各种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2 2)消除危)消除危险、险、排除妨害
33、。(排除妨害。(3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精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赔礼道歉。上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赔礼道歉。上述措施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述措施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四、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四、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37(二)财产损害赔偿(二)财产损害赔偿n侵害人格权所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的特点在于:侵害人格权所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的特点在于:第一,是针对侵害人格权的行为采取的一种补救第一,是针对侵害人格权的行为采取的一种补救方式,通常必须是因侵害人格权而导致了受害人方式,通常必须是因侵害人格权而导致了受害人财产遭受损害
34、;财产遭受损害;第二,具有财产性;第二,具有财产性;第三,在功能上主要具有补偿性;第三,在功能上主要具有补偿性;第四,具有非专属性。第四,具有非专属性。四、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四、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38(三)精神损害赔偿(三)精神损害赔偿n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特点就在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特点就在于:第一,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自然人人格权及其他人格利益遭第一,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自然人人格权及其他人格利益遭受侵害而进行补救的方式;受侵害而进行补救的方式;第二,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自然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的补救;第二,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自然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的补救;第三,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受害
35、人的抚慰和对加第三,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受害人的抚慰和对加害人的制裁,其功能具有多重性。害人的制裁,其功能具有多重性。n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1 1)克服功能。()抚慰功能。)克服功能。()抚慰功能。()惩罚功能。()调整功能。()惩罚功能。()调整功能。四、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四、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39(三)精神损害赔偿(三)精神损害赔偿n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须有精神损害后果。()须有精神损害后果。()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因果关系。()因果关系。n 法官在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如下因素:法官在
36、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如下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地平均生活水平。四、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四、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40本章参考文献本章参考文献 1.1.许崇德、张正钊著:许崇德、张正钊著:人权思想与人权立法人权思想与人权立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1992年
37、版年版。2.2.王利明著:王利明著:人格权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人格权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2016年版。年版。3.3.王利明著:王利明著:人格权法新论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1994年版年版。4.4.张新宝著:张新宝著: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20042004年版。年版。5.5.王利明著王利明著:人格权法研究人格权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2005年版。年版。41本章思考题本章思考题1.1.简述人格权的主要权能。简述人格权的主要权能。2.2.简述人格权与财产权的联系与区别。简述人格权与财产权的联系与区别。3.3.分析姓名权的人格权属性。分析姓名权的人格权属性。4.4.试论述对试论述对一般人格权的适用的条件限制一般人格权的适用的条件限制。5.5.比较侵害人格权中的损害赔偿与侵害财产权中的比较侵害人格权中的损害赔偿与侵害财产权中的损害赔偿的区别。损害赔偿的区别。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