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8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
2、司领导报告。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
3、,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8)备有清除
4、切屑的专用工具。5、液压机、推制机等锻、压机械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2)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操作,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5)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8)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6、锻锤等锻造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固。(2)锤头无裂纹,
5、缓冲装置灵敏、可靠。(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4)紧固部件无松动。(5)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6)机械手、夹钳、剁刀等辅助工具无裂纹。7、液化气加热炉、箱式电阻炉等加热设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3)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4)液化气炉的气阀应完好,无松动、无泄漏现象。(5)液化气输送管道应保持畅通,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6)热电偶、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可靠、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正确。8、电焊机等焊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电源
6、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4)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5)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6)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9、厂内机动车辆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厂内机动车辆应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检测合格,在检测周期内使用。(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4)传动系统运转平稳。(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7
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10、车间作业环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2)作业区域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垃圾杂物、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3)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标准,照明灯具完好。(4)设备设施与墙、柱间以及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各种操作部位、观察部位应符合人机工程的距离要求。11、液化气钢瓶储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现场使用点的液化气瓶存放量不得超过2瓶;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对容器
8、进行检查,确保无泄露。(2)储存及使用点应与明火区、高温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3)储存及使用点应按规定的数量和种类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标识及防火安全标志准确、齐全,且灵敏可靠,消防通道畅通。四、隐患的排查与报告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2、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公司安全员。特殊情况或一般情况下能即时排除的安全生产隐患可采用口头报告的形式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采取书面报告的
9、形式,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员,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五、隐患的整改及验收1、各部门(车间)、班组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安全员,安全员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员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
10、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六、奖惩1、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员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2、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程度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3、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4、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
11、经营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治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7第16号令),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有可能产生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客运管理、货运物流管理、汽车维修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防火防爆、职业健康、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3.职责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3.2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
12、租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3.3公司安全管理科和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对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和综合监督管理。3.4安全管理科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的收集、整理、送批、上报,并对各部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3.5各职能部门负责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治理。3.6财务科负责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3.7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和有关领导报告。4.工作程序4.1隐患治理的范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
13、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隐患可能涉及:a)可能导致客货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b)可能造成员工伤亡、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安全隐患。c)可能导致事故的设施、设备隐患。d)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隐患。e)其他危及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4.2隐患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a)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不危及人员伤害,仅对设备、设施和环境造成一定影响。b)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14、,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危及设备设施、道路安全和人员伤害。4.3隐患评估4.3.1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进行隐患排查,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由安全隐患部门编写评估报告和管理方案。对危及人身安全、导致设备、设施事故的.本部门无力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安全隐患部门编写隐患评估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管理科,提交安委会审定,落实整改措施。4.3.2隐患评估的内容:a)评估报告。b)评审意见。c)技术结论。d)隐患治理方案。e)整改进度和责任人。f)资金概预算情况。4.4隐患治理4.4.1一般隐患整改生产经
15、营过程中的一般隐患,由安全隐患部门负责实施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安全管理科。4.4.2重大隐患的治理4.4.2.1安全管理科负责编制公司隐患项目治理方案,在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经理批准对重大隐患治理的立项。4.4.2.2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立项后,由隐患治理负责人按照隐患治理方案组织实施。a)重大隐患治理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b)对不能按期完成的重大隐患治理项目,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加强监护。4.4.2.3重大隐患的治理由安全管理科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a)竣工后的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由安全管理科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运营。b)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的重大隐患治理项目,必须由
16、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运营。4.5隐患治理资金管理隐患治理项目,其治理费用列入生产成本。4.6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和考核4.6.1隐患治理验收a)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科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已完成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实际效果的验证。b)一般安全隐患由安全隐患部门对已完成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实际效果的验证。5.工作要求5.1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各部门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在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后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5.1.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5.1.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5.1.3隐患的治理方案。5.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科制定并实
17、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5.2.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5.2.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5.2.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5.2.4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5.2.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5.2.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5.3安全管理科应当定期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有效利用每月的安全综合检查,路检路查,车辆和驾驶人资质排查和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机制,针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4安全管理科的监督检查人员,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5.5各部门应当于每月20日前将本
18、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季末月25日前和每年末月25日前向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处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5.6各部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登记,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定人、定资金、定时间的三定原则在各自职责分工的范围内实施监控治理。5.7各部门在事故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科应当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6.监督管理6.
19、1公司安全管理科应当指导,监督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6.2安全管理科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安全行业管理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6.3安全管理科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安全管理科发现属于其他有关行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6.4在重大事故隐
20、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相应责任。6.5安全管理科应当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按规定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7.罚则7.1各部门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处理。7.2各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公司责任追究制度给予处罚。7.2.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7.2.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7.2.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7.2.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7.2.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7.2.6整改不合格或者
21、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7.3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依法给予处罚。7.4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8.附则8.1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8.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执行。8.3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托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9.附录附录1、安全检查记录表CCJ/jl/13附录2、安全隐患整改目录CCJ/jl/14附录3、安全隐患整改记录表CCJ/jl/14-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一、煤矿企业是安全建设的职责主体,也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务必建立隐
22、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对日常检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隐患经信息管理员汇总统计,按一般隐患、重大隐患进行分类汇总编号报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经每日安全碰头会研究,制定隐患整改目标、整改人员、整改范围、整改时限,责成一相关负责人员领号督促落实,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状况,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整改善度,督促整改科室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验收合格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建设经营和使用。整改完成公示后,报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予以验收销号,全过程登记建档,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报县局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23、三、信息管理员要对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整个过程建立档案,明确登记检查时光、检查地点、所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编号、整改时光、整改要求、整改督办人和整改完成销号状况。四、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全矿各科室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坚持谁整改、谁督办、谁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一、公示的对象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出的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二、公示的主要资料、时限1、一般隐患应公示隐患检查时光、隐患资料、隐患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范围、整改职责人、整改时限等。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资料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应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三日内进行公示,主
24、动理解员工监督,及时公开重大隐患的治理状况。3、自隐患查出之日起至整改完成全过程进行公示。三、公告的对象隐患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对隐患整改状况进行公告。四、公告的资料、时限1、一般隐患应公告隐患检查时光、隐患资料、隐患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范围、整改职责人、整改时限、是否整改完毕及整改目标落实等。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资料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自行组织验收及县局是否验收等。3、公告期为5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一、为建立安全建设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建设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二、
25、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建立本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等。组织机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科长担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三、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到建设过程中,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四、在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带领下,以科室为单位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及建设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每一天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分类整改,验收上报,全过
26、程建档。五、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定期组织一次本矿范围内安全大检查对所查隐患登记建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源头预防潜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
27、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光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专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
28、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随时排查,并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建立档案和台帐。排查资料包括:1、水利工程建设。以重点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起重机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落实“三同时”原则状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职责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职责制、度
29、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在建工程水库、水电站及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2、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职责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职责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
30、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3、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以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和用电户为重点,对水电开发、项目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电站分类年检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状况;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农村水电企业设备检修、试验和农村水电供电区的安全供电。4、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职责追究制;河道采砂
31、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桥梁和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状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五、隐患登记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管人员每月要对本股室、本单位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治理状况分别进行登记,逐级汇总。六、隐患报告制度。对一般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要区分事故隐患的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
32、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彻底进行治理。对较大隐患应向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七、隐患督查检查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对本股室(单位)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应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抽查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状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状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状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状况;职工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遵章守纪状况;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状况;隐患排查治理登记、销号的台帐规范状
33、况;信息报送状况等。八、隐患公示和整改制度。对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报告后,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职责人、整改资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时光不超过7天;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进行公示并确定专人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派专人24小时值守,同时制定出整改时光表,严格按照隐患治理项目、措施、资金、时光、职责“五落实”制度,限期整改。对隐患整改措施长时光得不到落实、超过整改期限的,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办。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切实做
34、到“四不放过”,即:职责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隐患整改报告不放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为加强我公司煤尘管理,防治煤尘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矿井主要巷道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2、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即为漏水)。3、井下务必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4、净化通风实现自动化,采区进、回风道、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井都务必安装净化水幕,并实现自动化,水幕应封闭全巷道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5、定期冲刷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
35、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大巷刷白、冲刷粉尘都要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6、隔爆设施标准化,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务必贴合规定要求。7、放炮前、后务必冲洗煤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为加强我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防治顶板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每班在开工前,现场工作负责人务必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工作面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消除顶板隐患危险后,方可进入工作面。2、严禁空顶作业现象。3、工作面出现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4、是否坚持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是否掌握老顶活动规律。是否掌握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步距,是否监测支柱工作阻力、顶板下沉量及下沉速度、支柱下缩量、下缩速度及其变化状况等。5、严禁在空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是否立即恢复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