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四讲 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授课教师:闫新燕学习目标1.掌握劳动关系的定义、内涵;2.熟悉劳动关系的主体及表现形式;3.了解劳动关系的性质及其类型。劳动关系的定义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写道:“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劳动关系的定义1.我国1984年出版的法学词典中并无劳动关系的词条;2.我国1995年开始实施的劳动法和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都明确地说明调整对象主要是劳动关系,但对劳动关系的定义没有任何解释;劳动关系的定义法律链接: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
2、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关系的定义得出结论(对法律的理解):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3.我国的高等院校法学及管理学专业的教材,对劳动关系的定义做出解释。如:程延园主编劳动关系与劳动法,2007
3、年版,4-5页。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内涵1.形成劳动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劳动。劳动关系是人类在劳动过程中建立的,为实现劳动而形成,并且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是有偿的,劳动的过程是双方交易的过程。2.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力的提供者劳动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用人单位,以及相关的利益代表者(如劳动者的利益代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代表者)和组织协调者(如政府部门)3.劳动者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同样,用人单位也应具备相应的条件能够提供劳动所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报酬,以促进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4.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是社会经济关系。体现了劳
4、动过程中不同个人或组织具体的社会经济地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概念劳动关系的不同劳动关系的不同 称谓强调的重点称谓强调的重点劳资关系相对于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而言,反映的是生产资料的提供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突出两者之间的对立地位劳工关系更加强调劳工的地位,突出劳动者和雇用方之间的关系是以劳动为重点和核心展开的劳雇关系强调受雇者与雇用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指个体的劳动关系,一般不包括集体的劳动关系劳使关系强调技术性意义,减少价值判断,显得中性、温和雇员关系从西方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提出的概念。强调以企业为中心,劳动者是企业的雇员,注重个体层次上雇主与雇员的交流,蕴含了和谐与合作的精神产业关系泛指产业及社
5、会中管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强调劳资双方及其相关组织在工作场所和在整个社会中的相互作用劳动关系的主体1.劳动者指有劳动能力的人,受雇于自然人或组织,以出卖劳动力而获得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各国对劳动者的称谓有所不同,如labor(劳动者、劳工),worker(工人、职工),personnel(员工),employee(雇员、雇工),wage worker(工薪收人者),employed labour(雇用工人)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另外,法
6、律还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的主体2.工会工会是由劳动者组成的,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来维护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因而是与用人单位及其社会势力形成抗衡的组织。工会法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有职业工会、行业工会和总工会三种类型。如:国家职业远动员工会、中国农林水利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劳动关系的主体3.用人单位在我国,法律界定的用人单位包括:(1)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经济、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即个体工商户;一般雇工在7人以下(3)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执政党机关、政治
7、协商机关、参政党机关、参政团体机关;(4)事业组织,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非营利单位;(5)社会团体,包括各行各业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联谊会、商会等民间组织;(6)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劳动关系的主体4.雇主协会雇主协会是由雇主(用人单位)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规范雇主与雇员之间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的关系的组织。雇主协会的主要作用是在集体谈判中支持会员组织,维护雇主利益,并积极宣传和游说政府。雇主协会与工会一样,代表着会员的利益和意见。如:中国企联(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
8、国企业家协会合署中文简称)劳动关系的主体5.政府在劳动关系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不仅要受到劳资双方合作与冲突的影响,而且要通过立法和规制来调整、监督和干预劳动关系,实现政府稳定社会和获取政治支持的目的,因而政府在劳动关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我国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http:/ 万名司机堵路抵制打车软件,Uber2014.06.12中国正面临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出租车司机罢运。2015.01.15案例思考原告陈维礼因与被告赖国发发生雇佣合同纠纷,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提原告陈维礼因与被告赖国发发生雇佣合同纠纷,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讼。案例解析超链接案例解析超链接.doc
9、争议焦点:1.一方为非个体工商户的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其报酬,他们之间形成的是雇佣法律关系,还是劳动法律关系?2.雇员因工受伤,其父擅自与雇主之间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案例要点1.原告陈维礼和被告赖国发达成口头协议,由陈维礼为赖国发提供劳务,赖国发给付陈维礼报酬,属雇佣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解释:“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
10、执照,不是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不能作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因此,一方为非个体工商户的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其报酬,属雇佣法律关系。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10月14日关于雇工合同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问题的批复的规定,雇员在受雇佣期间,依法应得到劳动保护。其在工作期间因职务行为而受伤,应当由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因原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权利的处分应由其本人或经其委托人行使,其父擅自与雇主之间达成的赔偿协议,不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无效。拓展案例李先生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维持了三年的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李先生的月薪是8000/月,但是每月都扣发
11、20%作为风险抵押金。2007年9月,李先生跳槽,并去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返还风险抵押金。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劳动仲裁的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李先生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双方所产生的纠纷是民事纠纷,应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请求驳回李先生的仲裁申请,转由法院判决处理。拓展案例解析1.仲裁结果: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后,认为尽管原告没有提交劳动合同,但提供了工资单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据此驳回了被告的管辖异议。2.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认定要件有三个: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主体适格;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相互关系;三是劳动者提供报酬性业务劳动。复习思考题1.怎么理解劳动关系的内涵?2.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