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二者不谋而合,“能上能下”是干部干事担事的“成绩单”,干事担事又是检验干部“能上能下”的“试金石”。修好为民“初心课”是远离“精神离职”的“关键一招”。“舟行千里定于锚,浪掀万丈稳于心。”有了“定锚”,就有了勇于冒险、开拓创新的勇气。年轻干部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赓续者”,要修好理想信念“终身课题”,不变其心、不移其志。规定指出,理想信念动摇,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处在新时
2、期新征程上,形势变化之快、改革发展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需要年轻干部不断在摸爬滚打中砥砺初心。而基层一线就是年轻干部的“加油站”“充电站”,要用好基层这个大课堂,摆脱“躺平式”“混日子”的“精神离职”,练就一身“能上”的真本领,做一名让党放心、让群众放心的可靠干部。用好考核“指挥棒”是远离“精神离职”的“重要一环”。“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缺少约束行为的准则条例、优胜劣汰的考核机制时,干部队伍必然失去赶超奋进的劲头,长此以往容易陷入“精神离职”的疲软状态中。规定指出,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突出对精神状态、干事作风、工作成效的
3、考核,防止“左右一个样”“上下一般粗”,从根源上遏制“打招呼”“关系户”“亲情网”等现象。从实质上把好干部考察关,切忌“看走眼”“走过场”“形式化”,才能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畅通晋升“直通道”是远离“精神离职”的“制胜法宝”。“日拱一卒无有尽,功不唐捐终入海。”再微小的能量,日复一日终能汇聚起磅礴伟力;再微弱的存在,持续绽放光彩定能被挖掘。规定旨在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对于那些善于接“烫手山芋”,钻“矛盾窝”的年轻干部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年轻干部要让“在状态”成为常态,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成为“能上”的“敲门砖
4、”“定心丸”。同时要进一步细化“下”的具体情形和评价标准,规范“下”的处理程序,让“下” 的服气,“上”的有底气。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唯有时刻保持“能上能下”的警觉性,摒弃“精神离职”状态,才能信心倍增接续奋斗、脚力稳健奔赴征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党员干部都是上得多、下得少。且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上”是好事,“下”是坏事,因而争先恐后往“上”走,对向“下”却
5、唯恐避之不及。规定的修订出台,打破了“上”与“下”之间的隔阂,在“上”者也会因为15种情形之一而调“下”,在“下”者也会因为表现突出实现向“上”走。党员干部应当正确看待“上与下”之间的良性循环,理清“上”与“下”的“交织关系”,在“上”时自我鞭策、时刻警醒,在“下”时毫不气馁、力争上游。“能上”要警惕向“下”。某些领导干部身居要职之后,“在其位不谋其职”,选择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任由甜言蜜语、糖衣炮弹向自己袭来,随后在政治上、在行为上出了问题,对当地的事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规定中明确指出了15种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的情形,从政治上、行为上、纪律上都为领导干部定下了“硬杠杠
6、”。因此,各级党员干部不能因为自身“能上”或者“在上”就高枕无忧,放低了自我要求,放宽了自我约束,从而被列为向“下”的典型。“能上”或者“在上”的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要因“上”而一叶障目,要常对标对表检查自身是否处在向“下”的情形当中,反求诸己是否有未在规定情形但却做得不够到位的情况。摒弃“官本位”思想,发挥好统筹兼顾和见微知著的本领,在为民生、为经济、为党建等领域找准方法路径,以“高招”破题,诠释好“能上”的担当,鞭策自身继续保持向“上”的动力,争取“更上一层楼”。“能下”要力争向“上”。“下”不是惩戒,“下去”也并不等同于履历上的“劣迹”。因此,党员干部切莫因为在“下”就“破罐子
7、破摔”,丧失了干事创业的动力。让谁“下”、“下”到哪儿是组织正确把握适宜的情形,结合实际充分研判做出的决定,所以“下”者要“下”得服气,准确认识到自身不足,正确看待进退留转。被调整之后的党员干部要有勇气、有心气接受“回炉重造”,匡正自身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同歪风邪气划清界限,并在组织安排的谈心谈话中认真审视自己,剖析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改正。同时,要有身虽“下”但心不“下”的干事热情,葆有广阔的视野,站在一定的高度看问题、想问题,在提供的平台和合适的岗位上重新激活个人的实干热情,焕发激情活力,竖起“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的旗帜,大有作为,以真抓实干创造自己的价值。在“下”的党员干部要
8、有不“一直下”的志气,厚积薄发,力争向“上”,从而坚决撕掉“庸者”标签,贴上“能者”勋章。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能上”和“能下”并不是绝对的,“上”了也有可能“下”,而“下”了也有可能“上”。党员干部切莫因为一时之“上”而心浮气躁,也切莫因为一时之“下”而心烦意乱,“能上”者要常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警惕向“下”,“能下”者要有焕发事业第二春的激情和勇气,形成“上”与“下”之间的同频共振,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政治氛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
9、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能上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规定为“有位”更要“有为”准则,把稳“上”“下”的制度标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施展作为。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上”“下”准绳,做砥砺忠诚之心的“有为”干部。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党一路走来,几经挫折而不断奋起,历尽苦难而淬火成钢,靠的就是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于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而言,身上担着沉甸甸的历史使命,想“上”是志气,能“上”是本事,但能不“下”更是能力和韧劲,规定对存在政治能力不过硬、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等问题的干部
10、畅通了能下的渠道,党员干部想要“保位”就得拿出忠诚如一的“有为”姿态,一心向党,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立场坚定、方向准确,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各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始终拉好“坚定的理想信念”这一“上”“下”准绳。以“坚持廉洁自律”为“上”“下”镜鉴,做永葆清正之心的“有为”干部。“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规定第五条明确了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关于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十五种情形,廉洁自律是干部为官从政“上下求索”的镜鉴标准,更是其安身
11、立命之本,党员干部只有“把好”廉洁为民关,克己奉公,才能因“有为”而“上位”:时时严规守矩,不断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自我管控的能力,思想上勤扫“思想尘”,对照党规党纪“日省吾身”,多思“贪欲害”不妄思、常破“心中贼”不妄动;处事上甘当“老实人”,牢牢坚守政治关、权力关和生活关,层层设关、处处设防,确保不越纪律红线,不逾为官底线,不碰法律高压线,慎独慎初慎微,以“心有戒尺知高低,心存敬畏不妄为”的自觉,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以“坚决履职尽责”为“上”“下”标尺,做常怀担当之心的“有为”干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是轻描淡写、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需要共产党人“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职”,而想要“有位”的前提是要“有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主动以规定为标尺,自我剖析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主动摈弃“只要不犯大错就不会下”的错误旧认知,抓住“小事”全力以赴、针对“琐事”履职尽责,在日常工作中,始终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主动接手急难险重“烫手山芋”,主动争先甘当“热锅上的蚂蚁”,拿出“干成一事”的决心和“多干一事”的毅力,坚定落实上级安排、解决群众需求,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都上心”的使命感,对标对表、扪心自问,始终把握好“坚决履职尽责”这一“上”“下”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