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预案11事故风险分析1.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事故类型:化学品泄漏事故、化学品中毒与窒息事故。主要危险源有: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xx车间。1.2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发生不限季节性,因员工操作错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包装桶腐蚀穿孔等都可能引起泄漏事故。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在春夏季较多,春季多潮湿天气,气压较低,化学品挥发出的有毒气体容易积聚,夏季高温炎热,易燃液体容易气化挥发,员工往往因为天气炎热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容易导致中毒。1.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预先危险性分析表本厂涉及使用到易燃液体
2、。危险化学品主要采用桶装储存方式,如员工操作错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野蛮装卸撞击、摩擦导致包装物破损)、或运输过程中倒塌等均有可能引起包装物发生泄漏事故。通过对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预先危险性分析,一旦发生泄漏事故,不及时处置会导致水体和环境污染,遇到火源还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2)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预先危险性分析表易燃液体易挥发,其可燃气体、蒸汽均具有毒性(苯系物),化学品容器如敞口放置,溶剂挥发产生有毒气体,如员工未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未戴)、或防护用品失效、现场通风不良等,人体通过皮肤、呼吸道吸入,会导致中毒事故发生,短时间内的高浓度会致人中毒死亡。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本预案的组织机构
3、及职责与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预案的第三章相同。本预案以消防抢险、抢修组为主导。具体见图3。3处置程序3.1预警3.1.1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现场人员监控、值班人员巡查,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人员(或值班人员)立即向车间主管报告,并立即通知附近人员前往查看,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应急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危险部位进行巡、检查,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液化石油汽浓度报警器报警后,并立即通知车间管理人员前往查看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应急措施。3.1.2采取的预防措施(1)加强对员工的应急知识和安全操作的安全教育和培训。(2)定期组织各专业人员对生产车间的设备、设施和包装物的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
4、理。(3)加强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维护、保养管理。防止容器、设备、装置发生泄漏。(4)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对桶装(瓶装)的危险化学品严格入库检查,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桶装物料,禁止入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5)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检测检验工作。对堵漏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3.2预警行动3.2.1事故预警条件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预警。3.2.2事故预警方式、方法预警一般通过视频显示屏显示出的信号预警、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或现场人员发现异常进行预警。(1)现场人员报警当现场人员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时,除立即进行现场处理,大声呼叫预警。(2
5、)值班人员报警值班人员通过视频摄像显示出的信号发出警报,报警时向安全主任或应急办公室报警。(3)值班人员通过视频摄像发现事故预兆和发生事故时,向安全主任或应急办公室报警。(4)预警方式方法对内大声呼叫进行预警;对外通过固定电话或手机向有关部门和人员预警。3.2.3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发布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或总指挥发布。(1)值班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或安全主任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向总指挥报告。(2)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严重程度,确定预警级别后,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通过电话发布预警信号。各应急组织与部门根据发布的预警级别,开展应急宣传、救援与人员疏散工作。(3)预警发
6、布内容: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位置、危险化学品事故性质、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3.3信息报告程序3.3.1报警系统及程序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最早发现者应大声呼叫,并向本公司应急办公室报警。3.3.2确定现场报警方式(1)大声呼叫;(2)电话报警。3.3.3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1)24小时有效的内部通信联络手段:办公室值班电话:(2)24小时有效的外部通信联络手段:(3)内、外部联系电话见附件三。3.3.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本公司应急办公室或安全主任接到报警后,并迅速大声呼叫、电话通知有关部门,同时通知指挥
7、部成员及消防抢险、抢救组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3.3.5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本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抢险、抢修组人员展开应急堵漏、收容,同时用电话向消防(119)、区应急办和区环保部门报警。报警时,说清下列内容:3.4应急响应3.4.1响应分级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公司内二级响应(车间、部门级响应)、公司内一级响应(公司级响应)和公司外社会应急响应(即街、区的四级响应)。由本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预案应急响应启动。1)二级响
8、应当发生小量泄漏事故(泄漏物未流出车间或仓库时),车间或仓库的力量可以控制时,启动二级响应。2)一级响应当发生大量泄漏事故(泄漏物已流出车间或仓库),经二级响应尚不能处置时,启动一级响应。3)公司外社会应急响应当发生大量泄漏事故,泄漏物已流出公司外,经本公司一级响应不能及时处置时,启动公司外社会应急预案。3.4.2应急响应程序(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生产部主管或应急办公室或安全主任报告,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泄漏源。(2)应急办公室或安全主任接到报警后,应根据事故的级别,决定启动响应程序,同时向119、龙岗区应急中心、环保等部门报警。(3)二级响应,由生产部或仓库和消防抢险、抢修组组织应急救援。由
9、消防抢险、抢修组组长任现场指挥。(4)本公司的一级响应,总经理任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全部参与应急行动。由消防抢险、抢修组组长任现场指挥;警戒疏导组负责警戒和疏导工作;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器材、工具的后勤保障;通讯联络组负责应急救援的通讯和向外报警求援联络。(5)公司外社会(即街、区)应急响应。当本公司应急力量不能控制时,立即向街、区应急办报警,请求启动公司外社会(即街、区)应急预案。4处置措施(1)一旦发生泄漏,警戒疏导组首先要疏散无关人员,撤离时应向上风侧方向疏散,在泄漏区设置警戒线,隔离泄漏污染区。(3)消防抢险、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配戴好防毒面具,立即启动
10、消防水泵,驳接好消防水带,用消防水冷却和保护未燃烧区,隔离现场,切断电源、火源,防止事故扩大、蔓延。扑救火灾时,若有作业人员困于火场之中,要优先救人,即“先救人,后救物”;用水压制火势,开辟出一条逃生通道。若火灾快速蔓延,可能影响周边建筑物时,应对可能被影响的建筑物喷水进行冷却。当公安消防队到来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公安消防队说明清楚。应急队员服从公安消防队的指挥。如事故扩大有危及生命危险时,参与应急的队员应尽快撤离到安全地方。(3)指挥部和现场指挥根据现场处置情况,作出公司外救援的决定。(4)医疗救护组的人员到达现场后,对中毒人员进行急救,或送院救治。(5)后勤保障组应按指挥部的命令,做好堵
11、漏工具、材料等的供应工作。(6)保安值班队员接到事故预警信号后,立即开启公司大门,必要时派人到相关路口带引消防车。当公安消防队到来后,将事故情况向公安消防队说明清楚。应急队员服从公安消防队的指挥,如事故扩大有危及生命危险时,参与应急的队员应尽快撤离到安全地方。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预案2一、总则1.1编制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
12、、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的事故灾难。1.3工作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发生一般事故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安监局
13、、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对发生在x区境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和结束应急状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审定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扩大应急时,请示区政府启动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启动x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2.2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构,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
14、工作;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镇(街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危化品应急救援摸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人武部、应急办、宣传统战部、经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分局、社会事业局、农林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交通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1)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察。(2)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部队
15、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公安分局和事发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3)应急办: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和落实上级的指令和命令。(4)宣传统战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宣传报道,做好涉外人员的安抚处置工作。(5)经发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调配。(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救援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发放,做好伤员的安抚工作。(7)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8)城建局:负责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组织工程机
16、械参加抢险行动。(9)环保分局: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资对环境产生的污染。(10)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确定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救护车辆,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上报伤亡人员情况;超出区属医院救治能力时,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红十字会、血站协调联系。(11)农林局:负责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质扩散污染附近水域;组织捕捞、猎杀和处理受有毒物质污染的渔、禽、畜。(12)安监局:召集
17、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负责事故调查处理。(13)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14)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伤员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有关人员、车辆、装备的洗消工作。(15)交巡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开避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16)交通分局: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组织事故现场物资和疏散人员的安全运输。(17)质监分局:
18、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2.3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委派,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设立若干救援专业组,审定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救援专业组在区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行动,其主要职责:(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办负责,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通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2)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治安、交通警察
19、等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必需时,应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当地村委和防化分队研究疏散方案,及时组织当地群众疏散。(3)抢险救援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及时了解污染状况,会同专家组提出处置建议。在可能发生对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产生严重污染并向下游扩散时,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力量进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区城建局负责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区交通分局负责应
20、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区质监分局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可能发生风险时的预测,并提供技术保障。事故发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组织就近救援,当地派出所、卫生部门等救护力量应实施前期人员救援。(4)紧急疏散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当地村委配合,在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或因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时,对可能波及的相关人员及附近居民进行紧急疏散,并妥善安置。(5)防化分队:由区人武部负责,配合区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区公安分局和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6)医疗救护组: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
21、,组织就近医疗单位以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发生群死群伤或集体中毒事故时,负责救护力量的组织和急救药品的调拨、供应。(7)后勤保障组:由区应急办、经发局、财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经费的保障等工作。(8)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对所辖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需要时,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9)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10)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
22、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也可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区环保分局负责提出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善后处置建议,参与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11)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三、应急处置3.1信息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向110(119)、地方安
23、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迅速调集力量,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各成员单位按响应等级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3.2分级标准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级)和一般事故(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特别重大事故(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
24、、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重大事故(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较大事故(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
25、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一般事故(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3.3应急响应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商
26、,根据事故的性质、种类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方案见附件)。3.4信息发布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党政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组织媒体报道。3.5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的报告,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3.6后期处理(1)善后处置。区政府相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2)事故调查。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
2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调查。(3)保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4)总结评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四、应急保障4.1通信和信息保障区政府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x)和自动传真(x),有关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开通专线电话,确保通信畅通。4.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应急队
28、伍保障的,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人武部防化分队和城建工程施工单位组成。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协调驻区部队参与和支援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4.3救援装备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救援装备保障的,由区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保障。事发地政府应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调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4.4交通运输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交通运输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队提供保障。4.5医疗卫生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救治单位保障。4.6治安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门及相关派出所保障。4.7物资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物资需求保障的,由区经发局、城建局、卫生局等部门保障。4.8经费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经费的,由区财政局按照x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4.9社会动员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社会动员的,由各镇、街道负责保障。4.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的,由区人防办和各镇、街道负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