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规划体制主要内容提要主要内容提要 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 我国城乡规划体系我国城乡规划体系 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一节第一节 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v一、城市规划的概念一、城市规划的概念v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规划是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实施管理。”v 解说则从城乡规划社会作用的角度对解说则从城乡规划社会作用的角度对城乡规划作了如下定义:城乡规划作了如下定义:“
2、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二、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二、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v 1.现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特点现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特点a.综合性综合性b.政策性政策性c.民主性民主性d.实践性实践性二、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二、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v2.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构成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构成v现代城市规划既是一项社
3、会实践,也是一项政府职能,同时现代城市规划既是一项社会实践,也是一项政府职能,同时也是一项专门技术。也是一项专门技术。v城市规划体系由四个子系统所组成,即城市规划体系由四个子系统所组成,即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法规体系、行政行政体系、规划技术系统体系、规划技术系统以及城市规划自身的以及城市规划自身的工作(运行)体系工作(运行)体系。二、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二、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 法规系统是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法规系统是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规划行政、规划编,为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开发控制方面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制、开发控制方面提供法定依据和
4、法定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城市规划本身的相关性进行划分,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城市规划本身的相关性进行划分,一般可以分为主干法及其从属法、专项法和相关法。一般可以分为主干法及其从属法、专项法和相关法。v 1909年英国颁布第一部城市规划法年英国颁布第一部城市规划法住房住房和城市规划诸法和城市规划诸法,随后一些工业国家也相继制,随后一些工业国家也相继制定了城市规划法,这标志着城市规划成为政府的定了城市规划法,这标志着城市规划成为政府的法定职能。法定职能。v规划法规系统的规划法规系统的基本构成基本构成:v 各国(地区)基本构成类似,各组成部分的具各国(地区)基本构成类似,各组成部分的具体内容会有
5、差别。体内容会有差别。从属法专专项项法法相相关关法法主主干干法法附属法v主干法主干法v纲领性、原则性纲领性、原则性城乡规划主干法城乡规划主干法规划法规划法v专项法专项法v针对规划中某些特定议题的立法。针对规划中某些特定议题的立法。v例如:英国例如:英国新城法新城法1946年、年、国家公园法国家公园法1949年、年、产业分布法产业分布法1965年年v 相关法相关法v 有些立法不是针对城市规划的,但是会对城市有些立法不是针对城市规划的,但是会对城市规划产生重要影响。规划产生重要影响。v 例如:政府制定的环境方面的立法。例如:政府制定的环境方面的立法。规划行政系统规划行政系统v 指从国家中央政府到地
6、方城镇政府规划指从国家中央政府到地方城镇政府规划管理部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门的机构设置,以及各个层面上机构权责的界定。,以及各个层面上机构权责的界定。v 共共2种体制:种体制:v 英国英国中央集权型的代表。中央集权型的代表。v 美国美国地方自治制型的代表。地方自治制型的代表。规划技术系统规划技术系统v 指各个层面的规划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和作用,指各个层面的规划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和作用,以及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内容和方法,也包括以及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内容和方法,也包括各层面上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各层面上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v 多个层面:多个层面: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总
7、体规划规划运作系统规划运作系统v 指规划实施操作机制的总和。指规划实施操作机制的总和。v 包括各个层面的规划如何编制、编制的规定前包括各个层面的规划如何编制、编制的规定前提条件、编制过程各阶段上的条件制约规定、公提条件、编制过程各阶段上的条件制约规定、公众参与的过程规定、规划终稿的法定审定程序、众参与的过程规定、规划终稿的法定审定程序、规划成果实施的移交、规划实施的政策制定程规划成果实施的移交、规划实施的政策制定程序序三、城市规划的作用三、城市规划的作用v1.宏观经济条件调控的手段宏观经济条件调控的手段v2.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v3.协调社会利益,维护公平协调社会利益,维护公平v4
8、.改善人居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四、城市规划师的角色与地位四、城市规划师的角色与地位v1.政府部门的规划师政府部门的规划师 贯彻法律、执行法律贯彻法律、执行法律 (不是立法)(不是立法)v2.规划编制部门的规划师规划编制部门的规划师 政策的贯彻、专业技术的运用、社会利益协调政策的贯彻、专业技术的运用、社会利益协调 (守法(守法 运用)运用)v3.研究与咨询机构的规划师研究与咨询机构的规划师 提出合理的建议,进行技术储备提出合理的建议,进行技术储备v4.私人部门的规划师私人部门的规划师 各自行业的利益诉求各自行业的利益诉求一、我国的规划法规系统一、我国的规划法规系统1.我国的立法形式:我国的立法形式:
9、v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v法律法律v行政法规行政法规v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v部门规章部门规章v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v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标准(规范)第二第二节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系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系2.主干法主干法我国城乡规划主干法我国城乡规划主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v2.1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的法律地位与作用的法律地位与作用v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并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并由国家主席签署发布的城乡规划领域的基本法,国家主席签署发布的城乡规划领域的基本法,在在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中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城乡
10、规划法规体系中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v是约束城乡规划行为的准绳,是我国各级城乡规是约束城乡规划行为的准绳,是我国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的法律依据;也是城乡规划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的法律依据;也是城乡规划编制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编制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v2.2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框架的基本框架v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制定v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实施v城乡规划的修改城乡规划的修改v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v城乡规划的法律责任城乡规划的法律责任 v3.从属法规与专项法规从属法规与专项法规v行政法规行政法规v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v部门规章部门规章v地方政府规
11、章地方政府规章v城乡规划技术标准(规范)城乡规划技术标准(规范)v4.相关法相关法 物权法、节物权法、节约能源法、公路约能源法、公路法、文物保护法、法、文物保护法、建筑法、国家公建筑法、国家公务员法、国家赔务员法、国家赔偿法偿法二、我国城乡规划行政体系二、我国城乡规划行政体系1.各级城乡规划行政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部门的设置设置v国家国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v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v城、镇城、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第二第二节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系体系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职
12、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职权依据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城乡行依据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城乡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政主管部门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行政决策权行政决策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决定权行政执行权行政执行权三、规划技术体系三、规划技术体系1.法定规划体系法定规划体系 二元划分:二元划分:战略性规划战略性规划 实施性城乡规划实施性城乡规划第二第二节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系体系 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发展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以及土地利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原则和空间策略,为实施性规划提供指导框架,但不足以成为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v
13、2.规划依据规划依据v上位规划上位规划v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v城乡规划相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城乡规划相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v国家政策国家政策v城市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城市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第二第二节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系体系四、规划动作系统 我国城乡规划运作体制的核心是 程序合法、依据合法v1.开发控制制度开发控制制度 v对于城市规划区对于城市规划区“一书两证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证v对于乡、村庄规划区对于乡、村庄规划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v2.开发控制的依据开发控制的依据v法律规范依据法律规范依据v城乡规划依据城乡规划依据v技术规范、标准依据技术规范、标准依据v政策依据政策依据 第三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v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 依法制定规划依法制定规划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先规划后建设先规划后建设 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