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度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考核办法1、目的为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协调发展,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根据公司下达的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制定本考核办法。2、考核内容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两部分组成,包括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指标与安全生产工作指标。(一)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指标(40分)1、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10分)2、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10分)3、危险作业与生产场所隐患整治与受控率100%;(6分)4、安全生产投入与到位及时率100%;(6分)5、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工作。(8分
2、)(二)安全生产工作指标(60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的落实、制度执行、培训教育、现场检查、隐患整改、文档管理、事故报告、劳动防护等。二、考核对象公司所属各部门负责人。三、考核方法1、考核采取季度评估考核以及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根据对部门控制指标落实情况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打分,根据打分情况实施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由半年度评估考核以及现场检查组成,由总经理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年终考核。2、安全生产目标的评估考核,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表为依据,每半年评估考核一次,分为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优良,6079分为合
3、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奖罚办法实行安全生产履职考核,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将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要保证安全生产的人员、队伍、经费、设施落实到位。各部门负责人的收入分配与安全业绩紧密挂钩,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在评选先进和职务晋升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考核奖罚措施如下:1、季度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根据对部门控制指标落实情况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打分。根据评估结果,被评为优秀的予以100元奖励;被评为优良的予以50元奖励;被评为合格的不奖不罚;被评为不合格的予以50元的扣罚。2、年终考核:根据考评结果,被评为优秀的予以1000奖励;被评为优良的予以500奖励;被评为合格的不奖不罚;被评为不合格的予以500扣罚。凡在一年内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部门负责人将予以免职或降职处理。六、附则1、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