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度 希波克拉底希波克拉底 1987年年6月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日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办法 1988年卫生部相继制定了关于医疗事故年卫生部相继制定了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分级标准(试行草案)2002年年4月月4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351号令公布医号令公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年9月月1日起正式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主要法律实施,该条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主要法律依据。依据。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2、同时作废理办法同时作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文第二条:法定概念,构成要件第二条:法定概念,构成要件第四条:分级第四条:分级第三十三条:除外情形第三十三条:除外情形第六十条:对医疗机构的限定第六十条:对医疗机构的限定第六十一条:非法行医第六十一条:非法行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7月31日)医疗事故分级标准(2002年7月1日)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认定办法(2002年8月2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2002年8月2日)试行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02年8月2日)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2002年8月16日)卫生
3、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2001年10月11日)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2002年8月23日)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2002年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2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3月26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5月15日)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1月22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
4、001年6月23日)男性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1989年7月15日)女性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1989年7月15日)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1994年10月12日)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2001年1月2日)(一)医疗事故的概念(一)医疗事故的概念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疗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损害的事故。((二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行为
5、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 务人员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 果关系果关系 1 1、造成事故的责任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造成事故的责任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必须是取得执业许可证的(第六十条)医疗机构必须是取得执业许可证的(第六十条)医务人员必须是在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医务人员必须是在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中工作的构中工作的 医务人员的范围:医院职工医务人员的范围:医院职工条例第条例第6060条: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条:
6、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行医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行医 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而行医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而行医实习期、试用期不得独立执业实习期、试用期不得独立执业 取得执业资格但未经注册而行医取得执业资格但未经注册而行医(城镇)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独立执业(城镇)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独立执业 不按执业注册的规定行医不按执业注册的规定行医执业类别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执业地点 第六十一条: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第六十一条: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
7、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2、造成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的行为必、造成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须具有违法性。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1 1)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卫生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卫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8、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卫生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卫生的规范卫生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卫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包括两类性法律文件。体包括两类:以国务院名义直接发布的,如以国务院名义直接发布的,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放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
9、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由卫生部发布的,如经国务院批准,由卫生部发布的,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0、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卫生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与相卫生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与相关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关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卫生行政管理规章。规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公安部、卫生部)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公安部、卫生部)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
11、作管理办法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药剂管理办法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生物制品管理规定生物制品管理规定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院财务制度(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财政部、卫生部)医院会计制度(财政部、卫生部)医院会计制度(财政部、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制度 是指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
12、管理局制定或者认可是指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或者认可的与诊疗护理活动有关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与诊疗护理活动有关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属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属于卫生部门规章的范畴。于卫生部门规章的范畴。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适用问题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适用问题 案例案例3 3 3 3、医疗事故必须是对患者造成了法定医疗事故必须是对患者造成了法定的人身损害的人身损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2 2等等6 6种情形种情形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患者中度残疾
13、、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4 4等等8080种情形种情形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5 5等等135135种情形种情形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1616种情形种情形没有造成人身损害,以及人身损害未达到条例及没有造成人身损害,以及人身损害未达到条例及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所规定的程度,不能认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所规定的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定为医疗事故。另外责任主体实施违法行为时主观上另外责任主体实施违法行为时主观上必须存在过失必须存在过失法律上将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时主观上的
14、心理态度(过错)区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类型。医疗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医疗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过失分为两种:过失分为两种:(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在医疗事)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的发生中,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故的发生中,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未能与见到。疏忽大意而未能与见到。(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虽然)过于自信的过失:
15、是指行为人虽然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病员出现危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病员出现危害结果,但是轻信借助自己的技术、经害结果,但是轻信借助自己的技术、经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因而导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或行为上的过失,致使对病致了判断上或行为上的过失,致使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发生。员的危害结果发生。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二)主要
16、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4 4、违法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有、违法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一果多因,需要分清责任程度一果多因,需要分清责任程度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
17、生命而、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 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案例:案例:某女,某女,2岁,因
18、为腹泻被家长带到某岁,因为腹泻被家长带到某个体诊所诊治,被诊断为腹泻、脱水。该个体诊所诊治,被诊断为腹泻、脱水。该个体医生对小女孩进行输液治疗,当天未个体医生对小女孩进行输液治疗,当天未见效果。第二天,个体医生在给小女孩输见效果。第二天,个体医生在给小女孩输液时,加入大剂量的洁霉素和庆大霉素,液时,加入大剂量的洁霉素和庆大霉素,超正常值超正常值10倍左右,致使小女孩呼吸肌麻倍左右,致使小女孩呼吸肌麻痹,呼吸中枢抑制窒息死亡。经查,该个痹,呼吸中枢抑制窒息死亡。经查,该个体医生于事发前四个月领取了开业执照,体医生于事发前四个月领取了开业执照,问题:是否是医疗事故?个体开业医生能否问题:是否是医疗
19、事故?个体开业医生能否成为医疗事故的主体?成为医疗事故的主体?医者梁某向他人吹嘘自己懂做节育复通的医者梁某向他人吹嘘自己懂做节育复通的手术,并先后为多人做了节育复通手术。手术,并先后为多人做了节育复通手术。姜某经他人介绍找到梁,要求为其施该手姜某经他人介绍找到梁,要求为其施该手术。术后三年,江仍未生育。姜要求梁退术。术后三年,江仍未生育。姜要求梁退还手术费用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手术费用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被告梁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经查,被告梁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问:此案例是否为医疗纠纷?问:此案例是否为医疗纠纷?某患者因上消化道穿孔出现急性腹膜炎。由于病某患者因上消
20、化道穿孔出现急性腹膜炎。由于病人上腹部体征不明显,腹膜炎体征主要局限在右人上腹部体征不明显,腹膜炎体征主要局限在右下腹,既往无溃疡病史,腹透也没有发现消化道下腹,既往无溃疡病史,腹透也没有发现消化道穿孔的典型表现,即膈下游离气体。医生按照剖穿孔的典型表现,即膈下游离气体。医生按照剖腹探查切口实行手术,术中证实为十二指肠球部腹探查切口实行手术,术中证实为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穿孔,术后顺利恢复。由于手术切口比普通溃疡穿孔,术后顺利恢复。由于手术切口比普通的修补术稍长,出院后病人提出手术切口长,要的修补术稍长,出院后病人提出手术切口长,要求医院赔偿,并要求医院承担责任。院方认为,求医院赔偿,并要求医院承
21、担责任。院方认为,在患者的诊断和处理上,医生按照医疗规程对患在患者的诊断和处理上,医生按照医疗规程对患者进行了恰当处理,不存在任何过失,故不能答者进行了恰当处理,不存在任何过失,故不能答应患者的赔偿要求。应患者的赔偿要求。(一)一级医疗事故:(一)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的;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医疗
22、事故的分级医疗事故的分级(二)二级医疗事故:二)二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能障碍的。二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二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三)三级医疗事故:(三)三级医疗事故: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三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等。(四)四级医疗事故:(四)四级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_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
23、医疗事故_年度报告表年度报告表 年年 月月 日日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例单位:例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四级四级甲甲等等乙乙等等甲甲等等乙乙等等丙丙等等丁丁等等甲甲等等乙乙等等丙丙等等丁丁等等戊戊等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解解决决途途径径协商解协商解决决行政处行政处理理民事诉民事诉讼讼责责任任程程度度完全责完全责任任主要责主要责任任次要责次要责任任轻微责轻微责任任组组织织鉴鉴定定机机构构首次鉴首次鉴定定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
24、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疗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道德。2、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道德教育。3 3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
25、提供咨询服务。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4 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允许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资料,允许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并提供相应证明。并提供相应证明。5 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履行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实告知的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6 6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事故的损害。发
26、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害扩大。2 2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 (1 1)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发生)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
27、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件,由医疗机构保管。(2 2)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3 3)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
28、需要对)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人员到现场。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人员到现场。3 3尸检尸检 (1 1)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患者死亡后48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 7日。尸检应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2 2)尸检应当由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尸检应当由按国家有关
29、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3 3)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责任。(是指对某一起医疗纠纷作出技术审是指对某一起医疗纠纷作出技术审定,通过调查研究,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定,通过调查研究,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判明医疗纠纷的性质,即是否属于医疗判明医疗纠纷的
30、性质,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进而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指事故,并进而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指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确主要责任者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确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者。和其他责任者。(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3.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 新条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定新条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定由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医学会建
31、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库。家库。(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1.鉴定的提起鉴定的提起2.鉴定的受理和收费鉴定的受理和收费3.专家鉴定组的组成专家鉴定组的组成4.医学会调查取证医学会调查取证5.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6.形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形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7.鉴定结论的审核鉴定结论的审核(五)首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方式(五)首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方式1.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期限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日内2.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
32、辖市医学会组织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期限: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日内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医疗事故争议进待医疗事故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入诉讼程序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一)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一)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以法律为准绳原则2.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原则3.及时、便民原则及时、便民原则 4.一次性经济赔偿原则一次性经济赔偿原则 -举证倒置 (二)医疗事故处理中对医方的
33、要求(二)医疗事故处理中对医方的要求1.医疗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医疗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科学态度2.医疗机构应主动承担责任医疗机构应主动承担责任3.医疗机构应妥善处理死亡患者尸体医疗机构应妥善处理死亡患者尸体4.封存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由医患双方共同封存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由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在场的情况下进行5.医疗机构向其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向其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三)医疗事故处理中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三)医疗事故处理中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1.要通情达理要通情达理,克制忍让克制忍让2.要按照医院规定要按照医院规定,办理出院
34、手续办理出院手续3.要及时处理死亡患者的尸体要及时处理死亡患者的尸体4.积极参与对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积极参与对病例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四)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四)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1.报告与受理报告与受理 (1)报告:)报告: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逐级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逐级报告制度和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当地卫报告制度和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制度。生行政部门报告制度。医务人员科室负责人质量监控部门机构负责人调查、核实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患者报告:报告:(2)受理:)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事故争议,有两种途径:医疗机构关于事故争议,有两种途径:医疗机
35、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和当事人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和当事人关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2.调查与移交鉴定调查与移交鉴定 (1)调查:)调查:调查有三种情况:一是医疗单调查有三种情况:一是医疗单位主动调查;二是患者及其家属提出查处要位主动调查;二是患者及其家属提出查处要求;三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求;三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2)移交鉴定:)移交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无法判断是卫生行政部门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时,应当移交负责组织医疗否属于医疗事故时,应当移交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的医学会组织技术鉴定。事故首次鉴定的医学会组织技术鉴定。3、审核鉴定
36、结论、审核鉴定结论 审核的时间:审核的时间:在收到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在收到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 鉴定书之后,拟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调解之前。鉴定书之后,拟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调解之前。审核的内容:审核的内容:一是参加鉴定的人员是否具备条一是参加鉴定的人员是否具备条例规定的资格;二是参加鉴定的人员的专业类例规定的资格;二是参加鉴定的人员的专业类别及人数比例是否与被鉴定的医疗事实相吻合;别及人数比例是否与被鉴定的医疗事实相吻合;三是鉴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是鉴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五)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五)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卫生行
37、政部门调解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 3.诉讼方式解决诉讼方式解决医疗事故发生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本单位质量监测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报告与医疗机构就是否属于事故发生争议申请卫生部门处理向法院起诉质量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一般医疗事故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部门报告向患者通报、解释情况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患者死亡可能为2级以上医疗事故3人以上人身损害国务院卫生部门或省级卫生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12个小时向所在地卫生部门报告第第1 1步步医疗事故认定的主要步骤及其要求医疗事故认定的主要步骤及其要求医务人员患者或其家属等卫生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38、报告接到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责令医疗机构采取救治措施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不能判定能够判定应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鉴定人员资格鉴定人员专业类别鉴定程序必要时组织调查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作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依据作为对医疗事故赔偿进行调解依据重新鉴定当事人申请卫生部门处理向法院起诉双方协商解决按民事诉讼法执行提交申请书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部门申请书要求直辖市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书面形式申请人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7日内移送上级卫生部门10日内审查、决定患者死亡可能为2级以上医疗事故国务院和省级卫生部门规定
39、的其他形式受理不受理需要鉴定不需要鉴定书面通知说明理由5日内将材料交医学会书面通知申请人损害之日起1年第第3 3步步医学会卫生部门移交材料组织鉴定当事人双方共同书面委托鉴定5日内通知当事人提交材料材料要求条例第1.ppt28条当事人10日内提交材料有关材料书面陈述答辩审查材料不受理受理当事人一方直接申请其他医学会已受理已经法院判决或调解达成协议非法行医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组织鉴定当事人预交鉴定费共同委托的,协商交费卫生部门移交的,申请方交费鉴定费最终负担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属于医疗事故申请人支付第第4 4步步第第5 5步步由医学会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自收到当事人提交材料陈述、答辩之日起4
40、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书调查取证通知当事人参加鉴定通知专家鉴定组成 员调查取证人员不少于2人调查对象鉴定前7日通知通知要求1方当事人不超过3人双方当事人相关组织、个人在有关文书上签字拒绝签字记录在案载明时间地点、要求书面鉴定前7日通知书面参加与否参加推选专家鉴定组组长不参加回避其他原因第第6 6步步鉴定的具体程序患方参加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医方参加双方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专家鉴定组成员提问当事人如实回答必要时可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双方当事人退场专家鉴定组讨论进行合议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不同意见应予注明第第7 7步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1、书制作要求载明事项送达根据鉴定结论作出文稿由专家鉴定组长签发加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章参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31条和鉴定暂行办法35条卫生部门移交鉴定的,送达卫生部门卫生部门审核不符规定重新鉴定符合规定及时送达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当事人不服鉴定结论认可鉴定结论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第第8步步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签订协议书申请卫生部门调解解决制作协议书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具体计算标准和方法参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0条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等级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不
42、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赔偿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赔偿项目赔偿应考虑的因素医疗事故的赔偿(一)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二)民事责任(二)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 1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处分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处分(1)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2)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处理的;(3 3)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未将应
43、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4 4)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5 5)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术鉴定书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过程中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
44、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尚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政处分。(1)(1)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险的;(2)(2)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3)(3)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4)
45、(4)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5)(5)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资料和实物的;(6)(6)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兼)职人员的;(7)(7)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的;(8)(8)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9)(9)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46、;报告医疗事故的;(10)(10)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尸体的。原则:原则:1 1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当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当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的原则;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的原则;2 2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当与医疗行为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当与医疗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的原则;应的原则;3 3应客观考虑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应客观考虑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1、医疗事故罪的概念、医疗事故罪的概念 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是指医
47、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的行为。2、医疗事故罪的特征、医疗事故罪的特征(1).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2)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是主观要件和客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是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观要件的总和(3)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是由说明社会危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是由说明社会危害性的要素组合而成害性的要素组合而成.3、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1)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事故过程中违反
48、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医务人员的处罚对医务人员的处罚,刑法第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期徒刑或者拘役。(3)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
49、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证无证个体医生王某个体医生王某产妇汪某产妇汪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 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 是以牟利为目是以牟利为目的,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人非法行医,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规法行医,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定在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