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机关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标准1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五、在本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六、根据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的实际情况,在安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机房管理、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巡视上报、用户登记、帐号使用和操作权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细则制度。机关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标准21、目的维护机关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
2、分安全共享,为业务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2、适用范围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办公局域网络,业务局域网络、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3、职责3.1 信息部3.1.1系统管理岗负责机关单位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3.1.2系统管理岗负责机关单位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3.1.3其它岗位协助系统管理岗进行机关单位网络的安全管理。3.2 各部门3.2.1负责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3.2.2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3.2.3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它安全隐患情况。4、工作程序4.1 机关单位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4
3、.2 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4.2.1 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4.2.2 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机关单位内部网络上。4.2.3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4.3 负责机关单位本部办公网网络安全防护工作。4.3.1 及时升级本机关单位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4.3.2 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4.3.3 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4.3.4 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4.3.5 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4.3.6 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参见病毒记录日志)4.4 监督、检查、落实机关单
4、位本部业务、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4.5 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4.6 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5、相关文件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6、记录病毒记录日志机关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标准3第一条 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城域网及校园网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有害内容:(一)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二)违反国家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的;(三)煽动
5、暴力,宣扬封建迷信、邪教、黄色淫秽,违反社会公德,以及赌博、诈骗和教唆犯罪的;(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暴露个人隐私和攻击他人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励聚众滋事的;(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七)计算机病毒;(八)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第二条 在网站上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12 小时内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题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的计算机上收阅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
6、色情内容的信息。第四条 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 个人) 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 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第六条 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各子网站要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重要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 天。第七条 上网信息管理坚持“ 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 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必
7、须经局机关或各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才可发布(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 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八条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行政人员为本单位网络安全责任人,领导网管员(网管机构)做好本单位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保证现有各种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第九条 单位信息终端用户必须受网络管理员监督管理。整个单位要统一出口、统一用户管理。建立帐号登记管理制度,用户帐号只能专人专用,方便日后的检查和监督工作。第十条 与城域网及单位网络相连的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雷等方面,采取规范的技术保护措
8、施。第十一条 城域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联网网的计算机必须与本部门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一)可向Internet 公开的;(二)可向本城域网公开的;(三)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四)可向本单位公开的;(五)仅限于个人使用的。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下列活动:(一)未经允许,非法访问教育城域网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及其它相关设备;对教育城域网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和增加;(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与破坏性程序;第十三条 违反本管理
9、制度,将提请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网及子网站网络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机关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标准4为了加强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稳定的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局计算机(包括外部设备)及网络设备的
10、选型、安装、维修;应用系统及软件的安装、维护;负责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第一条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其软硬件设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权利,负有保管的义务。第二条计算机开启关闭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工作人员应规范使用计算机设备。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设备损坏,将视情节处理。第三条各科室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使用统一分配的口令进入局域网,发现不能进入局域网须及时报告网管人员,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CMOS设置参数。第四条各科室、各单位确需增加计算机设备或网络终端接口,应向局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网管人员负责接入。第五条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关闭杀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
11、,应确保防火墙处于激活状态。防病毒软件要定期进行更新升级,定期和及时对电脑进行杀毒,清洁,除尘,保证电脑能安全运行。工作人员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清除并报告网管人员备案。第六条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计算机,禁止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设备。如需修理或更换,应先报局信息中心经审批后由网管人员或计算机机关单位专业人员负责修理或更换。第七条为保证业务系统安全工作,软盘、光盘等存储设备必须经病毒检查后方可使用。第八条严格遵守信息传递操作流程。各终端计算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共享硬盘或文件夹,设立的共享硬盘或文件夹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取消共享设置。第九条网络用户密码及共享权限密码严禁外泄。严禁擅自查看、修改、拷贝其局
12、域网内其他计算机的程序及内容。第十条不浏览和发布反动、黄色、邪教,反动言论等信息,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停止使用互联网权限。严禁在线播放或下载电影、电视剧等,禁止擅自安装使用游戏。第十一条局信息中心网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各计算机终端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第十二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机关计算机设备和存储涉密信息的软件、磁盘、光盘及其他存储介质带离机关。因工作需要带出工作区域的,须经批准后登记备案才能带出。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存储介质在单位的计算机上使用。严禁存储介质在内外网计算机,以及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间互用。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发现、报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护
13、制度,对机关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测。第十四条未经允许,禁止开设文件服务器、共享服务器、下载服务器、FTP服务器、WEB服务器、E-MAIL服务器、游戏服务器、媒体服务器、网络磁盘、聊天服务器等各种对外服务器。第十五条禁止使用各类群发、抢占网络带宽、强迫他人下网的软件;局域网内的计算机禁止使用多线程下载文件而造成网络拥堵、系统瘫痪、影响别人正常使用。随着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同格式、不同内容的数据库也将越来越多,市局数据中心涉及20多种不同类型的数据库系统,因此对于数据库系统的管理也应进一步规范。第十六条网络系统用户,须做好自身用户密码和权限的保密工作,新用户系统启用后两天内
14、必须更改初始密码,不得将密码随意告诉他人。第十七条数据库管理员不得将数据库管理员密码随意透露给他人;不得将数据库一般用户密码泄漏或随意修改其用户权限;不能向任何人泄露数据库存储的内容。第十八条若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造成数据库信息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泄密者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递交局党组处理。第十九条数据库管理员随时做好数据库的备份,核心数据库的进入必须设置准入的用户名和密码,只有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输入正确时才能更改、导出数据库信息;数据库管理员对不正当的数据库信息更改行为做好记录,并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员签字。第二十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的数据库信息,如确须提供的,需经相关业务分
15、管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并经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供。机关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标准51、机房设备是国土资源广域网、局域网和门户网站赖以运行的载体。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确保机房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2、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严禁出入机房。除信息中心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接触和使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网络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系统。3、网络设备参数为局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系统管理员须定期更换服务器登陆密码,并做好记录。4、凡在服务器上开通FTP的,须报信息中心和局领导同意后方
16、可实施。所有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拟接入互联网,须经局领导同意,信息中心人员不得擅自实施。5、机房所有设备仅为全局工作服务,禁止利用机房设备对外承接业务,严禁将机房设备带出机房使用。6、加强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等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灾。定期检查更换消防用品。7、保持机房的温湿度,特别防止温度过高对设备造成损害。8、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9、机房内禁止吸烟、用餐、吃零食、打牌下棋、嬉戏喧哗等行为。10、进入机房必须换拖鞋或用鞋套。机房设备、桌椅等确保没有积尘和污迹,地面无尘,保持机房整洁。11、建立机房人员值班制度。值班
17、人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班时须履行相关手续,注明交接时间。12、建立运转灵活、反应灵敏的网络应急处理协调机制,确保发生突发网络安全紧急事件时,能够准确判断、快速反应,尽可能避免、减少突发事件给广域网和局域网运行带来的影响。13、建立机房管理责任人制度。责任人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以上制度,建好网络设备及线路端口分布(变动)、设备故障排除等台账。机房管理责任人必须于周一上午上班后和周五下午下班前,对所有设备运行状况和运行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网络发生故障或隐患时,须对所发生的故障现象、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记录。14、中心机房是局重点防盗、防火部门。大楼值班人员必须重点关注。非正常上班期间,如遇长时间停电,须提前告知信息中心,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15、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