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正文共六章,四十七条正文共六章,四十七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申报与审批第三章第三章 调剂使用调剂使用第四章第四章 补充申请与再注册补充申请与再注册第五章第五章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第六章第六章 附附 则则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5附件共附件共4 4个个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申报资料项目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申报资料项目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医疗机构制剂有关的申请表格及批件格式医疗机构制剂有关的申
2、请表格及批件格式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试行)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6医疗机构制剂的申请人主体资格(第医疗机构制剂的申请人主体资格(第5 5条)条)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 制剂许可证制剂许可证。对对“医院医院”类别的中药制剂可提出委托配制的类别的中药制剂可提出委托配制的申申 请。请。v受托方条件:受托方条件:a a、持有二证持有二证 b b、有相应的配制条件有相应的配制条件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7医疗机构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凭医疗机构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凭执业
3、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使用,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使用,并与并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载明的所载明的诊疗范围一致。诊疗范围一致。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8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制剂临床前要求制剂的临床要求制剂品种的要求制剂品种的禁止性规定申报程序及时限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9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医疗机构制剂的申报程序与时限程序:二报二审 二个阶段 临床前 申报 市局 省局申请配制 申报 省局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10临床前研究v 内容:处方筛选、配制工艺、质量标准、药 理、毒理研究等。v 目的:对制剂质量的稳定性、工艺的
4、可行性 及安有效性做出科学依据,并为临床 试验推荐适宜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11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临床前研究v 基本要求:a、研究机构需配备必要的研究人员和 实验设施;b、原始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规 范,并可调阅核查。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12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临床研究要求(21)1、获得医疗机构制剂临床批件。2、取得受试者知情同意。3、取得伦理委员会的同意。4、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的要求实施(GCP)。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13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临床研究要求 5、样品应在符合GMP或GP
5、P条件的车间配制,质量应符合要求。(20)6、在本单位进行,不得扩大研究单位。(22)7、受试例数不得少于60例。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14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减免临床研究及药理、毒理研究条件(19)已有同品种获得制剂批准文号的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15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配制、使用医疗机构制剂要求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必须合法并符合药品标准;对他人专利不构成侵权;不得使用商品名称;说明书、包装、标签以及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局的有关规定;包装、标签标注“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凭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处方使用。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
6、管理有关规16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禁止性规定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禁止性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一)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二)含有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的活性成份的品种。(三)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四)中药注射剂。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17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禁止性规定(五)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 品、放射性药品。(七)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18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医疗机构制剂的申报程序与时限程序:二报二审 二个阶
7、段 临床前 申报 市局 省局申请配制 申报 省局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19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医疗机构制剂的申报程序与时限 时限:5日内 10日内 申请 受理 现场考核 报省局 抽样、送检 40日内药检所 完成检验 40日内 符合要求10日内省局 完成技术审查 核发批件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20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医疗机构制剂的申报程序与时限批准文号格式:X药制字H(Z)XXXX(年号)XXXX(流水号)X-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H-化学制剂,Z-中药制剂。五味降酶丸 辽药制字Z07100012 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21第三章 调剂使用条件
8、: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 临床急需市场上没有供应要求:不得超出规定期限、数量、范围程序:省内互调的省局批,省际之间互调国 家局批时限:5日内 10日内 申请 受理 审批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22第四章 补充申请与再注册补充申请:补充申请的含义:是指申请人提出变更制剂批准注册证明文件内容的申请。补充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应当是制剂批准注册证明文件的持有者。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23第四章 补充申请与再注册补充申请:补充申请的内容:变更工艺、规格、包装规格、有效期、服用剂量、适用人群、原、辅料产地、质量标准、说明书等内容 补充申请需报送的资料(略)补充申请申报程序
9、:申请 省局 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24第四章 补充申请与再注册再注册:再注册的含义:是指对医疗机构制剂批准 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继续配制的医 疗机构制剂实行审批的过程。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25第四章 补充申请与再注册再注册: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3年提前3个月提出再注册申请再注册程序:5日内 10日内 申请人 市局 受理 审批上报 30日内 10日内 省局 审批 通知申请人 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26第四章 补充申请与再注册不予再注册品种:(一)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二)按照本办法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注
10、册申请的;(四)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27第五章 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制剂使用单位的义务观察不良反应按规定进行不良反应监测并报告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28第五章 监督管理配制、使用医疗机构制剂单位的法律责任非法使用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假药、劣药的不按法定标准配制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29第五章 监督管理配制、使用医疗机构制剂单位的法律责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申报资料或样品等将其制剂在市场上销售或变相销售的发布医疗机构制剂广告的v以上违法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
11、理有关规30第五章 监督管理行政机关法律责任 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反本办法的行政行为,国家局(省局)责令限期改正,否则予以改变或撤销。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31第五章 监督管理监督职责对质量不稳定、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制剂,撤销其批准文号。不具备配制条件的予以注销批准文号。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的依法查处。省(市)药品检验所按照国家局有关规定对制剂进行抽查检验。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32第六章 附则本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工作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充资料所用
12、时间。本办法中“固定处方制剂”,是指制剂处方固定不变,配制工艺成熟,并且可在临床上长期使用于某一病症的制剂。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本办法及实施细则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33小小 结结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申报与审批第三章第三章 调剂使用调剂使用第四章第四章 补充申请与再注册补充申请与再注册第五章第五章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第六章第六章 附附 则则 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34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35三、三、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医
13、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简称简称GPP(Good Preparation Practice)SFDA认证中心称其认证中心称其GUP(Good Use Practice)20012001年国家药监局局长令年国家药监局局长令2727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计总计1111章,章,6868条条 参照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适用于制剂配置的适用于制剂配置的全过程全过程 是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制剂配制和和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的基本准则 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36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二章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机构
14、与人员第三章第三章 房屋与设施房屋与设施 第四章第四章 设设 备备 第五章第五章 物物 料料第六章第六章 卫卫 生生 第七章第七章 文文 件件第八章第八章 配制管理配制管理第九章第九章 质量管理与自检质量管理与自检第十章第十章 使用管理使用管理 掌掌 握握 了了 解解 熟熟 悉悉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37否决条款(共五条)否决条款(共五条)(根据(根据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人员与机构人员与机构1条条 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1条条 设备设备1条条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38 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1条条 配置大容量注射剂的关键岗位洁净
15、级别要配置大容量注射剂的关键岗位洁净级别要求:求:灌封岗位灌封岗位100级级 稀配、滤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稀配、滤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最终处理岗位最终处理岗位10000级级 浓配、配料浓配、配料100000级级 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40 设备设备1条条 配置大容量注射剂配置大容量注射剂所使用的注射用水所使用的注射用水 必须采用多效蒸馏水必须采用多效蒸馏水制备,并符合中国药典制备,并符合中国药典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41第七章 文件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制剂室应有下列文件:制剂室应有下列文件:(一)(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及
16、及申报文件、验收、整改记录;申报文件、验收、整改记录;(二)制剂品种申报及批准文件;(二)制剂品种申报及批准文件;(三)制剂室年检、抽验及监督检(三)制剂室年检、抽验及监督检查文件及记录。查文件及记录。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42第七章 文件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配制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记录。配制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记录。(一)制剂室操作间、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一)制剂室操作间、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制度和记录;养等制度和记录;(二)物料的验收、配制操作、检验、发放、成品分(二)物料的验收、配制操作、检验、发放、成品分发和使用部门及患者的反馈、投诉等
17、制度和记录;发和使用部门及患者的反馈、投诉等制度和记录;(三)配制返工、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报损、(三)配制返工、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报损、特殊情况处理等制度和记录;特殊情况处理等制度和记录;(四)留样观察制度和记录;(四)留样观察制度和记录;(五)制剂室内外环境、设备、人员等卫生管理制度(五)制剂室内外环境、设备、人员等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和记录;(六)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培训的制度和记录。(六)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培训的制度和记录。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43第七章 文件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制剂配制管理文件主要有:制剂配制管理文件主要有:(一)配制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一)配制
18、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配制规程包括:制剂名称、剂型、处方、配制配制规程包括:制剂名称、剂型、处方、配制工艺的操作要求,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工艺的操作要求,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及储存注意事项,成品容器、包装材准和技术参数及储存注意事项,成品容器、包装材料的要求等。料的要求等。标准操作规程:配制过程中涉及的单元操作标准操作规程:配制过程中涉及的单元操作(如加热、搅拌、振摇、混合等)具体规定和应达(如加热、搅拌、振摇、混合等)具体规定和应达到的要求。到的要求。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44(二)配制记录(二)配制记录配制记录(制剂单)应包括:编号、配制记录(制剂
19、单)应包括:编号、制剂名称、配制日期、制剂批号、有关设制剂名称、配制日期、制剂批号、有关设备名称与操作记录、原料用量、成品和半备名称与操作记录、原料用量、成品和半成品数量、配制过程的控制记录及特殊情成品数量、配制过程的控制记录及特殊情况处理记录和各工序的操作者、复核者、况处理记录和各工序的操作者、复核者、清场者的签名等。清场者的签名等。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45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配制制剂的质量管理文件主配制制剂的质量管理文件主要有:要有:(一)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一)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二)制剂质量稳定性考察记录;(二)
20、制剂质量稳定性考察记录;(三)检验记录。(三)检验记录。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46第八章第八章 配制管理配制管理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配制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任意修改。配制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任意修改。如需修改必须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如需修改必须办理修订、审批手续。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在同一配制周期中制备出来的一定数量在同一配制周期中制备出来的一定数量常规配制的制剂为一常规配制的制剂为一批批,一批制剂在规定限度内具,一批制剂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每批制剂均应编制制剂批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每批制剂均应编制制剂批号。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每批制剂均应按投入和产出
21、的每批制剂均应按投入和产出的物料平衡物料平衡进行检查,如有显著差异,必须查明原因,在得出进行检查,如有显著差异,必须查明原因,在得出合理解释,确认无潜在质量事故后,方可按正常程合理解释,确认无潜在质量事故后,方可按正常程序处理。序处理。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47第八章第八章 配制管理配制管理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为防止制剂被污染和混淆,配制操作应采取为防止制剂被污染和混淆,配制操作应采取下述措施:下述措施:(一)每次配制后应清场,并填写(一)每次配制后应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清场记录。每次。每次配制前应确认无上次遗留物;配制前应确认无上次遗留物;(二)(二)不同制剂不同制剂(包
22、括同一制剂的不同规格)的配(包括同一制剂的不同规格)的配制操作不得在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制操作不得在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如确实无法避免时,必须在不同的操作台配制,并如确实无法避免时,必须在不同的操作台配制,并应采取防止污染和混淆的措施;应采取防止污染和混淆的措施;(三)在配制过程中应防止称量、过筛、粉碎等可(三)在配制过程中应防止称量、过筛、粉碎等可能造成能造成粉末飞散而引起的交叉污染粉末飞散而引起的交叉污染;(四)在配制过程中使用的(四)在配制过程中使用的容器容器须有标明物料名称、须有标明物料名称、批号、状态及数量等的标志。批号、状态及数量等的标志。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4
23、8第八章第八章 配制管理配制管理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根据制剂配制规程选用工艺用水。工艺用根据制剂配制规程选用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应符合质量标准并定期检验。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水应符合质量标准并定期检验。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检验周期。检验周期。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每批制剂均应有一份能反映配制各个环节每批制剂均应有一份能反映配制各个环节的完整记录。操作人员应及时填写记录,填写字迹清的完整记录。操作人员应及时填写记录,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复核人及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复核人及清场人签字。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场人签字。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
24、意涂改。需要更改时,更改人应在更改处签字,并需使被更改需要更改时,更改人应在更改处签字,并需使被更改部分可以辨认。部分可以辨认。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49第八章第八章 配制管理配制管理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新制剂的配制工艺及主要设新制剂的配制工艺及主要设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当影响制剂质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当影响制剂质量的主要因素,如配制工艺或质量控制方量的主要因素,如配制工艺或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配制设备等发生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配制设备等发生改变时,以及配制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变时,以及配制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所有验证记录应归档保存。证。所有验证
25、记录应归档保存。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50小 结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二章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机构与人员第三章第三章 房屋与设施房屋与设施 第四章第四章 设设 备备 第五章第五章 物物 料料第六章第六章 卫卫 生生 第七章第七章 文文 件件第八章第八章 配制管理配制管理第九章第九章 质量管理与自检质量管理与自检第十章第十章 使用管理使用管理 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51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有效期A为为3年年 B为为5年年 C为为6年年D为为5年年2医疗机构终止配制制剂或者关闭的,医疗机构终止配制制剂或者关闭的,医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疗机
26、构制剂许可证由由A医疗机构销毁医疗机构销毁B原医疗机构保管原医疗机构保管C原医疗机构转让原医疗机构转让D原发证机关收回原发证机关收回E原发证机关缴销原发证机关缴销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52A.一年内不受理其申请一年内不受理其申请B.一年内不受理其申请一年内不受理其申请C.一年内不受理其申请一年内不受理其申请D.一年内不受理其申请一年内不受理其申请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申报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申报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申请批准证明文件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申请批准证明文件的申请人给予警告的申请人给予警告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申报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申报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批准证明文件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的,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的,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以下罚款 药事管理和法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有关规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