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一案例一】背景:某大型水利工程,由于工艺先进,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基于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业主决定仅邀请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招标工作内容确定为:成立招标工作机构;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组织现场踏勘;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签定承包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问题:(1)如果将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答案:(1)题中所列招标顺序不妥。正确的顺序应当是:成立招标工作
2、机构;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招标答疑;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包合同。(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及附表;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案例二案例二】背景: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总承包的公开招标工作,确定招标程序如下,如有不妥,请改正。1、成立工程招标工作机构;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3、发出投标邀请书;4、对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
3、合格的投标人;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6、组织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10、组织评标;11、决定中标单位;12、发出中标通知书;13、建设位签订承发包合同。答案:1、第3条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招标公告。2、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投标人。3、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进行。【案例三案例三】背景:某市地铁轨道工程全部由政府出资,该项目为本市建设规划的重要项目之一,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图及
4、有关技术资料齐全。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该项目拟采用BOT方式建设,市政府正在与有意向的BOT项目公司洽谈。为赶工期政府方面决定提前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故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招标人对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作了书面答复,为简明起见,以如下表格的形式分发给各投标人。在书面答复投标人的提问后,招标人组织各投标人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招标人书面通知各投标人,由于防火规范的修改,决定变更部分出站口的方案。问题:问题:该项目施工
5、招标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或不当之处?请逐一说明。n n 1 1答复答复提问时间提问时间提问单位提问单位问题问题序号序号答案:答案:该项目施工招标存在5个不当之处,分述如下:(1)本项目尚处在与BOT项目公司谈判阶段,说明资金尚未落实,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因而尚不能进行施工招标。(2)不应编制两个标底,因为根据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提问只能针对具体问题作出明确答复,但不应提及具体的提问单位(投标人),也不必提及提问的时间,因为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
6、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4)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若招标人需改变招标范围或变更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天(而不是1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若迟于这一时限发出变更招标文件的通知,则应将原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适当延长,以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这种变更对报价的影响,并将其在投标文件中反映出来。本案例背景资料未说明投标截止日期已相应延长。(5)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提问之前,因为投标人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案例四案例四】背景:背景:某承包商面临A、B两项工程投标,因受本单位资源条件限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工程投标,或者两项工程均不投标。根据过去
7、类似工程投标的经验数据,A工程投高标的中标概率为0.3,投低标的中标概率为0.6,编制投标文件的费用为3万元;B工程投高标的中标概率为0.4,投低标的中标概率为0.7,编制投标 文件的费用为2万元。各方案承包的效果、概率及损益情况如表4-2所示。问题:问题:1.简述决策树的概念。2.试运用决策树法进行投标决策。问题1:答:决策树是以方框和圆圈为结点,并由直线连接而成的一种象树枝形状的结构,其中方框代表决策点,圆圈代表机会点;从决策点画出的每条直线代表一个方案,叫做方案枝,从机会点画出的每条直线代表一种自然状态,叫做概率枝。1.画出决策树,标明各方案的概率和损益值,如图4-1所示。2.计算图4-
8、1中各机会点的期望值(计算结果标在各机会点上方)。点:1500.3+1000.5+500.2=105(万元)点:1100.2+600.7+00.1=64(万元)点:1100.4+700.5+300.1=82(万元)点:700.2+300.5100.3=26(万元)点:1050.330.7=29.4(万元)点:640.630.4=37.2(万元)点:820.420.6=31.6(万元)点:260.720.3=17.6(万元)点:03.选择最优方案。因为点的期望值最大,故应对a工程低价投标。【案例五案例五】背景:背景: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
9、,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因此,该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此外,根据招标文件可以对设计方案提建议的规定,发现原设计结构方案采用框架剪力墙体系过于保守,建议将框架剪力墙体系改为框架体系,并对这两种结构体系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框架体系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增加使用面积、提高空间利用的灵活性,且可降低造价约3。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
10、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一标一投”惯例,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问题:问题:1.该承包商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请逐一加以说明。2.招标人
11、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3.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请分别作简单说明。1.答:该承包商运用了三种报价技巧,即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和突然降价法。其中,多方案报价法运用不当,因为运用该技巧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报价,而该承包商在投标时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却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增加建议方案法运用得当,通过对两个结构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这意味着对两个方案均报了价),论证了建议方案(框架体系)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业主有很强的说服力。突然降价法也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1天多
12、,这既是符合常理的,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1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调整报价。2.答: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重点是:财务状况、能力、经验(业绩)三方面。3.答: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1)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文件,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应由招标人(招标
13、单位)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而不应由市招投标办工作人员主持和宣读。(3)资格审查已在投标之前完成(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商已通过资格预审),公证处人员无需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主要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4)公证处人员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书是错误的,因为该承包商的投标文件仅有投标单位的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应作为废标处理。【案例六案例六】背景:背景:某承包商参与某高层商用办公楼土建工程的投标(安装工程由业主另行招标)。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
14、估价做了适当调整,具体数字如表4-4所示。现假设桩基围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的工期分别为4个月、12个月、8个月,贷款月利率为1,并假设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月度及时收到工程款(不考虑工程款结算所需要的时间)。问题:问题:1.该承包商所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2.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比原估价增加多少?(以开工日期为折现点)问题1答:恰当。因为该承包商调整前后投标报价没有变化,不影响中标;同时将属于前期工程的桩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单价调高,而将属于后期工程的装饰工程的单价调低,可以在施工的早期阶段收到较多的工程款,从而可以提高承包商所得
15、工程款的现值;而且,这三类工程单价的调整幅度均在10%以内,一般不会受到质疑。问题2:1.单价调整前的工程款现值计算:桩基围护工程每月工程款A1=1480/4=370万元主体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A2=6600/12=550万元装饰工程每月工程款A3=7200/8=900万元PVA1(P/A,1%,4)A2(P/A,1%,12)(P/F,1%,4)A3(P/A,1%,8)(P/F,1%,16)13265.45万元2.单价调整后的工程款现值计算:桩基围护工程每月工程款A1=1600/4=400万元主体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A2=7200/12=600万元装饰工程每月工程款A3=6480/8=810万元P
16、VA1(P/A,1%,4)A2(P/A,1%,12)(P/F,1%,4)A3(P/A,1%,8)(P/F,1%,16)13336.04万元3.两者的差额 PV-PV=13336.04-13265.45=70.59(万元)因此,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比原估价增加70.59万元。【案例七案例七】背景:某办公楼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规定: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开工日支付,基础工程完工时扣回30,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扣回70,工程进度款根据所完工程量按季度支付。某承包商对该项目投标,经造价工程师估算,总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24个月,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1200万元,工期为
17、6个月;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3000万元,工期为6个月。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承包商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估价做适当调整,基础工程调整为1320万元,结构工程调整为486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调整为2820万元。同时认为,该工程虽然有预付款,但平时工程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决定除按上述数额报价,另外建议业主将付款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5,工程进度款按月度支付,其余条款不变。假定贷款月利率为1(为简化计算,季利率取3),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规定及时收到工程款项(不考虑工程款结算所需要的时间)。且基
18、础工程、上部结构工程、装饰和安装工程依次施工,无交叉作业时间。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问题:问题:1.该承包商运用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2.若该承包商中标且业主采纳其建议的付款条件,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终值比原付款条件增加多少?(以预计的竣工时间为终点)分析:问题1:答:承包商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恰当。因为该承包商调整前后投标报价没有变化,不影响中标;同时将属于前期工程的基础工程的单价调高,而将属于后期工程的装饰和安装工程的单价调低,可以在施工的早期阶段收到较多的工程款,从而可以提高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而且,这三类工程单价的调整幅度均在10%以内,一般不会受到质疑。问题2:1.计算按原付
19、款条件所得工程款的终值:预付款A0=900010%=900万元基础工程每季工程款A1=1200/2=600万元上部结构工程每季工程款A2=4800/4=120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每季工程款A3=3000/2=1500万元则FV=A0(F/P,3%,8)A1(F/A,3%,2)(F/P,3%,6)A2(F/A,3%,4)(F/P,3%,2)A3(F/A,3%,2)0.3 A0(F/P,3%,6)0.7 A0(F/P,3%,4)=9934.90万元2.计算按建议付款条件所得工程款的终值:预付款A0=90005%=450万元基础工程每月工程款A1=1320/6=220万元上部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A2=
20、4860/12=405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每月工程款A3=2820/6=470万元则FV=A0(F/P,1%,24)A1(F/A,1%,6)(F/P,1%,18)A2(F/A,1%,12)(F/P,1%,6)A3(F/A,1%,6)0.3 A0(F/P,1%,18)0.7 A0(F/P,1%,12)=9990.33万元3.承包商建议付款条件所得工程款的终值比原付款条件增加:9990.33-9934.90=55.43万元【案例八案例八】背景: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业主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仅邀请了3家国
21、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并预先与咨询单位和该3家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了施工方案。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评标规则如下:1.技术标共3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因已确定施工方案,各投标单位均得10分)、施工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36个月)者得4分,每提前1个月加1分,不满足者不得分;业主希望该工程今后能被评为省优工程,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4分,承诺将该工程建成省优工程者得6分(若该工程未被评为省优工程将扣罚合同价的2%,该款项在竣工结算时暂不支付给承包商),近三年内获鲁班工程奖每项加2分,获省优工程奖每项加1分。2.商务标
22、共70分。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者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问题: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3.若改变该工程评标的有关规定,将技术标增加到40分,其中施工方案20分(各投标单位均得20分),商务标减少为60分,是否会影响评标结果?为什么?若影响,应由哪家施工单位中标?【案例九案例九】背景:某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A、B、C、D、E、F6家承包商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该6家承包商均满足业
23、主要求。该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法评标,评标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评标的具体规定如下:1.第一阶段评技术标 技术标共计40分,其中施工方案15分,总工期8分,工程质量6分,项目班子6分,企业信誉5分。技术标各项内容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技术标合计得分不满28分者,不再评其商务标。表4-11为评委对6家承包商施工方案评分汇总表。表4-12为总工期、工程质量、项目班子、企信誉得分汇总表。2.第二阶段评商务标 商务标共计60分。以标底的50%与承包商报价算术平均数的50%之和为基准价,但最高(或最低)报价高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的15%者,在计算承包商报价
24、算术平均数时不予考虑,且商务标得分为15分。以基准价为满分(60分),报价比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最多扣10分;报价比基准价每增加1%,扣2分,扣分不保底。表4-13为标底和各承包商报价汇总表。问题:1.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2.若该工程未编制标底,以各承包商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基准价,其余评标规定不变,试按原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价的计算:最高报价为F:14125万元,次高报价为A:13656万元,最低报价为B:11108万元,次低报价为D:13098万元。由于:(1412513656)13656=3.43%,(1309811108)13098=15.19%因此:
25、承包商B报价不予考虑。基准价1379050%(13656130981324114125)450%13660万元 【案例十案例十】背景:某企业厂房项目的业主经过多方了解,邀请了A、B、C三家技术实力和资信俱佳的承包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时采用经评审最低报价中标的原则,但最低投标价低于次低投标价10%的报价将不予考虑。工期不得长于18个月,若投标人自报工期少于18个月,在评标时将考虑其给业主带来的收益,折算成综合报价后进行评标。若实际工期短于自报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1万元;若实际工期超过自报工期,每拖延1天罚款2万元。A、B、C三家承包商投标书中与报价和工期有关的数据汇总于表4
26、-20。假定:贷款月利率为1,各部分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在评标时考虑工期提前给业主带来的收益为每月40万元。表 4-20 投标参数汇总表 基础工程 上部结构工程 安装工程 投 标 人 报价(万元)工期(月)报价(万元)工期(月)报价(万元)工期(月)安装工程与上部 结构工程搭接 时间(月)A 400 4 1000 10 1020 6 2 B 420 3 1080 9 960 6 2 C 420 3 1100 10 1000 5 3 现值系数表 问题:问题:1.我国招标投标法对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2.若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应选择哪家承包商作为中标人?3.若考虑资金的时
27、间价值,应选择哪家承包商作为中标人?答案:答案:问题1:答: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问题2:解:1.承包商A的总报价为:400+1000+1020=2420(万元)总工期为:4+10+6-2=18(月)相应的综合报价PA=2420(万元)2.承包商B的总报价为:420+1080+960=2460(万元)总工期为:3+9+6-2=16(月)相应的综合报价PB=2460-40(18-16)=2380(万元)3.承
28、包商C的总报价为:420+1100+1000=2520(万元)总工期为:3+10+5-3=15(月)相应的综合报价PC=2520-40(18-15)=2400(万元)因此,若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承包商B的综合报价最低,应选择其作为中标人。承包商A问题问题3 3:1.计算承包商A综合报价的现值基础工程每月工程款A1A=400/4=100(万元)上部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A2A=1000/10=100(万元)安装工程每月工程款A3A=1020/6=170(万元)其中,第13和第14月的工程款为:A2A+A3A=100+170=270(万元)。则承包商A的综合报价的现值为:PVA=A1A(P/A,1%
29、,4)+A2A(P/A,1%,8)(P/F,1%,4)+(A2A+A3A)(P/A,1%,2)(P/F,1%,12)+A3A(P/A,1%,4)(P/F,1%,14)=1003.902+1007.6250.961+2701.9700.887+1703.9020.870=2171.86(万元)承包商B2.计算承包商B综合报价的现值基础工程每月工程款A1B=420/3=140(万元)上部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A2B=1080/9=120(万元)安装工程每月工程款A3B=960/6=160(万元)工期提前每月收益A4B=40(万元)其中,第11和第12月的工程款为:A2B+A3B=120+160=280
30、(万元)。则承包商B的综合报价的现值为:PVB=A1B(P/A,1%,3)+A2B(P/A,1%,7)(P/F,1%,3)+(A2B+A3B)(P/A,1%,2)(P/F,1%,10)+A3B(P/A,1%,4)(P/F,1%,12)-A4B(P/A,1%,2)(P/F,1%,16)=1402.941+1206.7280.971+2801.9700.905+1603.9020.887 -401.9700.853=2181.44(万元)承包商C3.计算承包商C综合报价的现值基础工程每月工程款A1C=420/3=140(万元)上部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A2C=1100/10=110(万元)安装工程每月
31、工程款A3C=1000/5=200(万元)工期提前每月收益A4C=40(万元)其中,第11至第13月的工程款为:A2C+A3C=110+200=310(万元)。则承包商C的综合报价的现值为:PVC=A1C(P/A,1%,3)+A2C(P/A,1%,7)(P/F,1%,3)+(A2C+A3C)(P/A,1%,3)(P/F,1%,10)+A3C(P/A,1%,2)(P/F,1%,13)-A4C(P/A,1%,3)(P/F,1%,15)=1402.941+1106.7280.971+3102.9410.905+2001.9700.879-402.9410.861=2200.49(万元)因此,若考虑资
32、金的时间价值,承包商A的综合报价最低,应选择其作为中标人。【案例十一案例十一】背景:某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由于该工程技术复杂且需采用大型专用施工设备,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共邀请A、B、C三家特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投标邀请书中规定:6月1日至6月5日9:0017:00在该单位总经济师办公室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6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日;投标有效期到7月30日为止;投标保证金统一定为10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 8月30日为止;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占40%和60。在评标过程中,鉴于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大同小异,建设单位决定将评标方法改
33、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修改后的评标方法,确定的评标结果排名顺序为A公司、C公司、B公司。建设单位于7月15日根据评标报告确定A公司中标,于7月16日向A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7月18日与A公司签订了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经审查,A公司所选择的设备安装分包单位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遂指定一级安装企业D公司作为A公司的分包单位。建设单位于7月28日将中标结果通知B、C两家公司,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该两家公司。建设单位于8月5日向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问题:问题:1.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要注意什么问题?2.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在
34、哪些情况下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3.该建设单位在招标工作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理由。问题一答:具备的条件:(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拥有3名以上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注意事项: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问题二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的规定,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
35、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问题三答:该建设单位在招标工作中有下列不妥之处:(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妥,投标有效期一般为60-90天。因为评标和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天完成,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2)投标保证金100万不妥,不能超过80万。(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8月30日不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在评标过程中,建设单
36、位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根据修改后的评标方法,确定评标结果的排名顺序”不妥,因为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即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5)“建设单位于7月15日确定中标人,于7月16日向A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妥,因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6)“建设单位指定D公司作为A公司的分包单位”不妥,因为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7)“建设单位于7月28日将中标结果通知B、C两家公司(未中标人)”不妥,因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8)“建设单位于7
37、月28日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B、C两家公司”不妥,因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9)“建设单位于8月5日向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提交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不妥,因为招标人应当自下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案例十二案例十二】背景: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5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
38、。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各标书的报价、工期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承包商B再考虑一下适当降低报价。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
39、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顺序为B、D、C、E,评标委员会于11月10日向招标方提交评标报告,招标方据此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当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信方式寄出,承包商B于11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1月16日至12月11日招标人又与承包商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承包商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承包商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14日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问题: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
40、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答案:1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1)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2)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投标单位考虑降价问题。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确定
41、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不妥。因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公示以后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5)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案例十三案例十三】背景 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特别复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要求
42、较高,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于2009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09年4月20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5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4月20日上午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4月20日下午5时才送达。4月23日由当地投标监督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B企业投标文件有项目经理签字并盖了公章,但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授权委托书;D企业投标报价的
4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E企业对某分项工程报价有漏项。招标人于5月10日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双方于6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 1该项目采取的招标方式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分别指出对B企业、C企业、D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妥之处。5指出招标人与中标企业6月12日签订合同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1(本小题4分)妥当(2分)。工程方案、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2分)。2(本小题8分)B企业投标文件无效(1分),因无法人代表签字,又无授权书(1分),C企业投标文件无效(1分),超出投标
44、截止时间(1分),D企业投标文件有效(1分),属细微偏差(1分);E企业投标文件有效(1分),属细微偏差(1分)。3(本小题8分)开标时间不妥(2分)。开标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2分)。开标主持单位不妥(2分)。开标应由招标单位代表主持(2分)。4(本小题6分)公证处人员只公证投标过程,不参与评标(2分);招标办公室人员只负责监督招标工作,不参与评标(2分);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即不少于5人(2分)。5(本小题4分)不妥(2分)。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2分)。【案例十四案例十四】背景 某火力发电厂工程,业主采用交钥匙合同。为此,业
45、主依法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委托某代理公司代为招标。在该工程招标过程中,相继发生了下述事件:事件一:招标公告发布后,有10家单位参加了资格预审报名。代理公司经过对这10家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A、B、C、D、E、F等6家单位为合格投标人。但业主认为B公司拟采用的锅炉主体不是由本地企业生产的,指示代理公司不得向B公司发售招标文件。事件二:在现场踏勘中,C公司的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补充勘察,并当场指出招标文件中地质资料有误。招标人员则口头答复:“如果招标文件中的地质资料确属错误,可按照贵公司勘察数据编制投标文件。”事件三:投标人D在编制投标书时,认为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工期过于苛刻,如按此报价,导致报价
46、过高,于是按照其认为较为合理的工期进行了编标报价,并于截标日期前二天将投标书报送招标人。一日后,D公司又提交一份降价补充文件。但招标人的工作人以“一标一投”为由拒绝接受该减价补充文件。事件四:开标时,由于交通堵塞,有关领导不能准时到会。招标人临时决定将开标会议推迟至提交投标书截止时间后1小时举行,开标会议由市发改委主任亲自主持。问题:1在事件一中,业主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2在事件二中,有关人员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3在事件三中,是否存在不妥之处?请一一指出,并说明理由。4在事件四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问题1:答:业主做法不妥。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外地区、外部门的投标人 的竞
47、争,否则违反公平原则。问题2:答:C公司技术人员口头提问不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人员当场答复也不妥,招标人应当将各个投标人的书面质疑,统一回答,并形成书面答疑文件,寄送给所有得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问题3:答:投标人D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工期报价的做法不妥,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工作人员拒绝投标人的补充文件不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问题4:答:招标人临时推迟开标时间不妥;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召开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市发改委主任主持不妥,应当由招标人代表主持开标会议。【案例十五案例十五】背景:某国有资金投资占
48、控股地位的通用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过程中部分工作内容如下:1.2008年3月1日发布了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公告,其内容如下: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资金来源和评标标准;施工单位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且近三年获得两项以上本市优质工程奖;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2008年4月1日招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家施工单位发售了招标文件,各施工单位按招标单位的要求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了投标保函,在同一张表格上进行了登记签收,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如下:该项
49、目的要求工期不超过18个月;对各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审时,若最低报价低于有效标书的次低报价15及以上,视为最低报价低于其成本价;在详细评审时,对有效标书的各投标单位自报工期比要求工期每提前个月给业主带来的提前投产效益按40万元计算;经初步评审后确定的有效标书在详细评审时,除报价外,只考虑将工期折算为货币,不再考虑其他评审因素。3.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如下:、等家投标单位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在开标会议上招标人宣读了各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和工期汇总于表4-26。问题:上述招标公告中的各项内容是否妥当?对不妥之处说明理由。指出招标人在发售了招标文件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50、,并说明理由。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通过列式计算的方式确定2个中标候选人,并排出顺序。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则合同价为多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什么情况下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答案:问题l:(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妥当。(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妥当。(3)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要求不妥当,招标公告的作用只是告知工程招标的信息,而工期和质量的要求涉及工程的组织安排和技术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提出。(4)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资金来源妥当。(5)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不妥当,评标标准是为了比较投标文件并据此进行评审的标准,故不出现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