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中医药作为独特的卫生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医改政策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的优势越发凸显。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02*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283号)精神,为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主线,加强政府领导,强化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构建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功能完善、特色优势明显、方便可及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二、创建目标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
3、设标准,中医药文化有效弘扬,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为202*年顺利通过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三、具体任务(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构建。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全面建成以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为主、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较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中医药服务体系。1、完善公立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区级综合医院建立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实现全覆盖。配备不少
4、于300种中药饮片,提供煎药服务。配备牵引、中医电疗、中医磁疗、中医热疗、中医超声治疗、中药熏蒸等不少于4类中医诊疗设备。3、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75%以上的村卫生室都能开展常规的中医药服务。配备推拿治疗床、针灸、火罐、刮痧板、TDP神灯、艾灸仪、电针仪等常用中医诊疗设备。4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送。其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成药不少于50种。(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提质扩量。认真实施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引进中医药人才。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专业学历教育等工作。鼓励西医学中医,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推
5、动中西医结合发展。开展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1、*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室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会诊系统。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堂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重点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2、用好“千名医师下基层”和“凡晋必下”政策。建立区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机制,将中医药作为技术帮扶的重要内容,指导受援单位开展中医药人员、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
6、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3、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探索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及培养模式,继承人不少于6人,其中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和2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4、通过创建活动,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7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中西结合的乡村医生。(三)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档升级。继续开展中医重点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
7、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科研工作,完成*区人民医院国医堂建设。1、实施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加强*区医院中医科室内涵建设,建立针灸、理疗康复科、熏蒸等特色科室。2、保证每个乡镇卫生院能为居民提供中药、针灸、敷贴、熏洗、推拿、拔罐等6种以上中医药特色服务;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为居民提供中药饮片、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3、乡镇卫生院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其中,中药饮片处方数占处方总数不低5%,中医非药物处方占处方总数不低于5%。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
8、例不低于30%。(四)拓展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重视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建设,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慢性病、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1、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社区(乡镇)。对家庭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培训,釆用中医药手段对居民进行连续性全程健康管理。一是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儿童等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提供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目标人群覆盖率要达到国家要求。二是在孕产妇、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管理中至少选择1项开展中医药
9、健康管理试点工作。2、推进康复治疗和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以公立医院为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以健康养老服务为切入点,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居民家庭医疗契约服务,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服务等。创新老年人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研究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社区(乡镇)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提供康复治疗。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引导居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五)推进“互联网+”中医医疗。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云平台、“中医馆”健康信息云平台工程部署,建立覆盖县级公立医院、乡
10、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数据库。加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区级公立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展网上预约挂号、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设14个数字化“中医馆”,与各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实现中医远程会诊、双向转诊、远程培训等功能。拓展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功能,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孕产妇和慢性疾病患者信息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六)提高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知晓率、就诊率、满意率。加强“中医巡诊巡讲”能力建设,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
11、医药。辖区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辖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四、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202*年2月-202*年3月)1、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2、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辖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中医药卫生资源配置以及工作开展情况,了解辖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规划辖区中医药事业发展。3、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评审方案和评审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和内容。(二)实施阶段(202*年4月-202*
12、年5月)1、召开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安排部署创建工作。2、按照实施方案精神,集中财力、人力、物力,逐条落实创建标准中的各项内容,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配备必须的诊疗设备。3、举办不同层次中医药知识培训班,多渠道、多形式培养和引进中医药人才,广泛开展各种技术合作,使中医药人力资源配置达到国家创建标准要求。4、加强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存放,邀请自治区中医药领导和专家开展摸底评估。(三)自查自纠、县级评估、区级评审(202*年7月底前)1、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结创建工作,对照考核评估标准,逐条进行自查,查遗补漏,对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和完善。2、*区创建领导小组对照
13、评估验收标准,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达到各项创建要求。3、依照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程序要求,递交申报材料,做好迎接自治区考核组评审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过评审。(四)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复核评审(202*年7月-202*年8月)1、通过区级评审后,再次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各项资料。2、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复核验收,确保通过国家级评审,实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形成共同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协调机制。成员如下:组长:政府副区长副组长
14、: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保证中医药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和完善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为中医药发展创造大环境。发改局在建设规划中将基层中医药服务需求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国家或自治区有关基层设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动。民政局在医疗救助制度中加入中医药服务的项目,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在参与和享受中医药服务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给予政策和经济上的扶持。财政局做好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所需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创建经费
15、足额到位。将中医药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占全县政府卫生投入10%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学科(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工作,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应有用于其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经费。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完善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补偿机制。人社局负责落实制定中医药人才引进政策。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积极与自治区人社厅协调,制定降低中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半医药服务提供与使用的政策。
16、充分释放我区支付方式改革、门诊慢病统筹政策红利,制定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的政策。卫计局成立发展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并设立独立的中医管理科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科室的管理,建立基层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分值占比不低于15%。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的协调。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成立创建活动的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按照创建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达到创建标准。(三)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区级、各乡镇中医药工作的指导,按照创建标准,逐条对照,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提炼工作经验,评价工作成效,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顺利通过区、国家有关部门的复核验收,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