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工作方案根据*要求,为推进全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工作切实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排查时间*二、排查内容(一)参保情况。1.以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数据为基础,除不属于参保范围的服刑、死亡等人员外,核查农村低收入人口是否全部参加 202* 年基本医疗保险;2.参军、服刑、失联等特殊人员情况是否准确,有没有把应参保人员纳入特殊人员管理,造成参保遗漏; 3. 特殊人员佐证资料是否齐全、具有证明力; 4. 根据县医保局比对筛查下发的疑似未参保人员明细,是否准确核查未参保原因,并组织动员漏保的人员参保缴费。(二)资助
2、情况。1.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为基础,核实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政策是否落实; 2.是否严格落实“当月参保、次月资助”要求,有没有存在资助不及时和遗漏的问题; 3. 是否存在参保与资助“两张皮”、业务与财务“两张皮”问题,未建立参保与资助联动机制,对参保人员资助业务未及时跟上造成遗漏,或业务上已标识为资助,但财务未及时支付等“假资助”问题。(三)待遇享受情况。1.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两病”、门诊慢特病费用是否报销; 2.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后是否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 3.是否存在因手工报销时间长导致漏报、漏付的问题,
3、或因新医保系统升级改造导致结算错误的情况; 4.住院报销政策调整后,对监测户和其他脱贫户住院治疗的影响情况;5. 大病保险政策调整后,重病患者自筹负担过重,导致支出骤增对脱贫户基本生活的影响情况。(四)“两病”和门诊慢特病办理情况。1.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符合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是否应办尽办; 2.对不符合门诊慢特病补助政策标准但符合“两病” 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是否及时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并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3. 参保居民对“两病”和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是否清楚。(五)“一站式”结算和村卫生室即时结报。县域内具备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和村卫生室即时结算是否可正
4、常运行。(六)台账建立情况。按照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政策落实及监测基础台账范本要求,本乡镇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政策落实及监测台账范本建立进度情况。三、排查方式(一)乡级排查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对本县区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排查工作内容全覆盖开展排查工作。(二)县级督导县医疗保障局在大排查工作期间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组织人员对乡镇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我县脱贫人口多返贫致贫风险复杂的实际,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底线性任务,把开展脱贫攻坚后评估考核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结合起来,把补齐短板弱项同持续推进巩固拓展结合起
5、来,对照本方案排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工作,不得隐报瞒报弄虚作假,省市医保局将在工作开期间对县区、乡镇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督导,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二)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大排查”工作,按照逐村社、逐人员“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的原则,紧盯参保、资助、待遇享受等重点内容,全面排查工作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一对账销号,切实把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见底清零。(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以此次“大排查”工作为契机,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为重点,统筹兼顾其他脱贫户,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动态化监测管理,建立常态化排查检查机制,督促政策举措落实到位,坚决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切实巩固住、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