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搭设高度5m及以上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
2、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五)自
3、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东莞要求4M)(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
4、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及以上;搭设跨度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
5、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
6、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东莞全部要求)(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定义:定义: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单独
7、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目的:目的: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内容专项方案的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
8、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专项方案审批程序施工单位编制专家论证施工单位修改建设、监理单位审批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审核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提交论证报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重大修改 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
9、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控制要点:施工控制要点:1、专项方案实施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监测。3、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定期巡查。4、需要验收的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5、对监理及主管部们发出的整改、停工进行及时的跟踪落实。监理单位控制要点:监理单位控制要点:1、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0、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2、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3、旁站监理、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及停工令,必要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基坑工程施工及检查要点基坑工程施工及检查要点 一、基坑开挖 1、检查施工方案。开挖工程施工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批准,是否组织召开
11、专家论证会。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想想深基坑有何不同?)2、检查应急预案。基坑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有切实可行的基坑堵漏、防坍塌等抢险措施。3、检查施工机械及设备。施工单位进场的土方施工机械及设备完好情况,严禁带故障作业。4、检查土方开挖是否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进行放坡、分层开挖或采取支护措施(强条(强条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
12、挖”的原则;强条的原则;强条2:对土石方: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5、检查土方堆放是否严格按规范要求堆放。开挖出来的土方必须及时运离基坑(槽)边,不得堆放在坑边四周1.2m范围内,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6、检查基坑的临边防护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防护栏杆的横杆应设
13、23道,下杆离地高度宜为0.3m0.6m,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2m1.5m,立杆间距不宜大于2.0m,立杆离坡边距离宜大于0.5m。防护栏杆宜加挂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安全网应自上而下封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不应大于10mm 7、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上下基坑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扶手栏杆,宽度不应小于1m。8、检查现场的排水降水设施。基坑边坡的顶部应设排水措施,基坑底四周宜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及时排除积水。地下水位高的基坑,在开挖前一周采取降水措施将水位降低到要求的深度,地下水位应保持低于开挖面500mm以下。9、夜间工作时,检查现场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警示标志,
14、检查机械设备的照明装置是否完好无损。10、检查第三方监测单位是否按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及时提供监测报告。(相关报告的格式?监测单位有何要求?)11、基坑开挖中,遇到异常软弱土层且有流砂、管涌、涌砂及基坑边坡不稳定现象发生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作业,及时采取防护加固措施。15、基坑验收。基坑开挖完毕应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分包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检查、鉴定验槽,核对地质资料,检查地基土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要求是否相符合,相关支护材料的检测是否齐全。(强条:基坑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强条:基坑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
15、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验收表哪里有?)关于加强基坑工程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1219号)1、基坑(子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2)施工技术资料完整;(3)检测、监测结果符合要求,检测、监测资料完整;(4)基坑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投诉纠纷等已处理完毕。2、基坑(子单位)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基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提交质监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基坑工程进行验收。凡未接受市监督机构监督的违法施工基坑工程,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委托市建筑科学研究所组织对该基坑工程进行现状安全性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必须组织施工单位采取紧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加固的,建设单位还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加固设计方案。安全性评估报告和加固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审查后并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及检查要点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及检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