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员工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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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一一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概述 一、劳动合同法概述一、劳动合同法概述(一)界定(一)界定 履行履行 变更变更 劳动者劳动者 订立订立 解除解除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终止终止(二)法律渊源(二)法律渊源 宪法宪法 劳动法劳动法 劳动法劳动法 单项劳动法律单项劳动法律国际公约国际公约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其他单项法律有关劳动合其他单项法律有关劳动合 同的规定同的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三)适用范围(三)适用范围 劳动者劳动者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企业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年龄条件年龄条件 劳动能

2、力条件劳动能力条件 国家机关国家机关 事业组织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 排除适用排除适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农业劳动者农业劳动者 现役军人现役军人 家庭保姆家庭保姆二、劳动合同概述二、劳动合同概述(一)界定(一)界定(二)类型(二)类型 口头劳动合同口头劳动合同 根据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 名义上的劳动合同名义上的劳动合同 根据当事人在名义和实质上是否统一根据当事人在名义和实质上是否统一 实质上的劳动合同实质上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根据签订合同的对象不同根据签订合同的对象不同 集体合同集体合

3、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三)特征(三)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主体的特定性 目的的特定性目的的特定性 标的特殊性标的特殊性 内容涉及再生产内容涉及再生产 试用期试用期 权利义务的延续性权利义务的延续性 内容的法定刑内容的法定刑 履行的从属、非强制性履行的从属、非强制性(四)与其他合同的比较(四)与其他合同的比较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 三、劳动合同中的法律关

4、系三、劳动合同中的法律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1、主体主体 劳动者劳动者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工会工会2、内容内容-权利义务权利义务3、客体客体-劳动力劳动力(二)事实劳动法律关系(二)事实劳动法律关系(三)两者的区别(三)两者的区别-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一)实体合法(一)实体合法(二)程序合法(二)程序合法二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遵循原则(一)遵循原则 合法合法 公平公平 平等自愿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诚实信用(二)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二)合同订立过程中

5、的注意事项1 1、合同签订的形式?、合同签订的形式?2 2、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3 3、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1 1)待遇的确定)待遇的确定 (2 2)劳动关系的确定)劳动关系的确定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用人单位情况用人单位情况 劳动者情况劳动者情况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工作内容、地点、时间 必备条款必备条款 休息休假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合同条款合同条款 职业危害防护职业危害防护 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试用期条款试用期条款 培训条款培训条款 补充条款

6、补充条款 保密条款保密条款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条款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条款 违约金和赔偿条款违约金和赔偿条款(四)劳动合同的效力(四)劳动合同的效力1 1、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主体主体 生效要件生效要件 内容内容 形式形式 程序程序2 2、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的无效 订立合同不真实订立合同不真实 合同内容不平等合同内容不平等无效的情形无效的情形 合同内容不合法合同内容不合法 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劳动合同自始无效劳动合同自始无效3 3、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

7、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劳动效果溯及既往劳动效果溯及既往二、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劳动合同的履行(一)界定(一)界定 享受权利享受权利 劳动者劳动者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履行义务履行义务(二)遵循原则(二)遵循原则1 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2 2、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 1、欠薪、克扣工资问题?、欠薪、克扣工资问题?2 2、劳动中加班加点问题?、劳动中加班加点问题?三、劳动合同的变更三、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变更的原因(一)变更的原因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2、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订立

8、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况、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况(二)合同变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二)合同变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合同变更后的法律效果?、合同变更后的法律效果?2、用人单位在某些事项方面发生重大改变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在某些事项方面发生重大改变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协商解除(一)协商解除(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

9、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即时解除即时解除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劳动者过失)(劳动者过失)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 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以不正当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不正当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

10、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预告解除预告解除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非过失)(劳动者非过失)仍不能胜任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 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生产经营发生严重

11、困难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裁员条件裁员条件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经经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济济 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性性 裁员人数限制裁员人数限制裁裁 裁员的选择裁员的选择员员 裁员的说明义务裁员的说明义务 裁员的报告程序裁员的报告程序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 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

12、诊断或者 医学观察期间医学观察期间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对预告解除和经对预告解除和经 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济性裁员的限制济性裁员的限制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扑哺乳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扑哺乳期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 足足5 5年年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劳动者的单方解除(三)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

13、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即时解除即时解除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 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 者人身安全者

14、人身安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试用期内提前试用期内提前3 3天天 预告解除预告解除 非试用期内提前非试用期内提前3030天天五、劳动合同的终止五、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终止的法定条件终止的法定条件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 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继续履行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 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三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一、劳务派遣合同一、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 用工单位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劳务派遣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 1、就业稳定性比较低、就业稳定性比较低2 2、三方责任不明确、三方责任不明确3 3、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损害4 4、随意克扣工资现象泛滥、随意克扣工资现象泛滥5 5、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同工

16、不同酬现象严重二、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二、劳务派遣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 劳动者劳动者 用工单位用工单位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及权利义务(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及权利义务(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权利义务(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权利义务(三)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及权利义务(三)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及权利义务三、劳务派遣合同的适用三、劳务派遣合同的适用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实施。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实施。四

17、四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履行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履行1 1、内容、内容2 2、工资支付、工资支付3 3、劳动保险、劳动保险4 4、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 5、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的解决五五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处理 一、劳动争议的界定一、劳动争议的界定二、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二、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着重调解、及时处理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18、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3、在适用法律上当事人一律平等、在适用法律上当事人一律平等三、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三、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3、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四、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四、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一)调解(一)调解-企业调解委员会企业调解委员会1、定义、定义2、遵循原则、遵循原则(1)自愿)自愿(2)民主说服)民主说服3、受案范围、受案范围4、程序、程序 准准备备-开始开始-实施实施-终止终止5、期限、期限-30日日(二)仲裁(二)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1、定义、定义2、仲裁的范围、仲裁的范围(1)发生争议

19、后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发生争议后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2)发生争议后,本企业没有调解委员会的)发生争议后,本企业没有调解委员会的(3)发生争议后,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发生争议后,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3、管辖、管辖(1)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同级仲裁委员会之间同级仲裁委员会之间(2)级别管辖)级别管辖-不同级仲裁委员会之间不同级仲裁委员会之间4、时效、时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天内5、效力、效力6、期限、期限-60天天(三)诉讼(三)诉讼-人民法院人民法院1、定义、定义2、管辖、管辖(1)一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20、的人民法院受理;)一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2)对于案情比较简单、影响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劳动争议)对于案情比较简单、影响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为第一审;对于案情复杂、影响很大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为第一审;对于案情复杂、影响很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的,可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的劳动争议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的,可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一审。(3)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院管辖。3、时效、时效4、举证责任、举证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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